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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轉出納稅調整填寫哪個

發布時間: 2022-05-09 05:30:13

『壹』 所得稅匯算清繳中附表3中納稅調整項目如何填寫

納稅調整一般企業涉及到的事業務招待費和福利費,業務招待費是按照業務招待費的60%與主營業務收入的千分之五比較,哪個低用哪個,多出的部分調增。福利費是按照工資總額的14%,超出部分調增。一般在申報系統點擊那個單元格會有數據提示。

實際發放數並且繳納個人所得稅才能稅前列支,計提沒有發放需要調增,發放但沒有繳納個人所得稅稅務部門認為不是合理的工資薪金,也要調增;發放的工資中包括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部分,個人所得稅部分由職工個人負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第二十一條規定:「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企業財務、會計處理辦法與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不一致的,應當依照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計算。」填報納稅人按照會計制度核算與稅收規定不一致的,應進行納稅調整增加、減少項目的金額。

(1)成本轉出納稅調整填寫哪個擴展閱讀:

1、填寫納稅申報表並附送相關材料

納稅人於年度終了後四個月內以財務報表為基礎,自行進行稅收納稅調整並填寫年度納稅申報表及其附表,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年度納稅申報。

2、稅務機關受理申請,並審核所報送材料

(1)主管稅務機關接到納稅人或扣繳義務人報送的納稅申報表或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後,經審核其名稱、電話、地址、銀行賬號等基本資料後,若發現應由主管稅務機關管理的內容有變化的,

將要求納稅人提供變更依據;如變更內容屬其他部門管理范圍的,則將敦促納稅人到相關部門辦理變更手續,並將變更依據復印件移交主管稅務機關。

(2)主管稅務機關對申報內容進行審核,主要審核稅目、稅率和計稅依據填寫是否完整、正確,稅額計算是否准確,附送資料是否齊全、是否符合邏輯關系、是否進行納稅調整等。

審核中如發現納稅人的申報有計算錯誤或有漏項,將及時通知納稅人進行調整、補充、修改或限期重新申報。納稅人應按稅務機關的通知作出相應的修正。

(3)主管稅務機關經審核確認無誤後,確定企業當年度應納所得稅額及應當補繳的企業所得稅款,或者對多繳的企業所得稅款加以退還或抵頂下年度企業所得稅。

『貳』 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怎麼填

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填報說明

一、適用范圍

本表適用於實行查賬徵收企業所得稅的居民納稅人填報。

二、填報依據和內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相關稅收政策,以及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填報企業財務會計處理與稅收規定不一致、進行納稅調整項目的金額。

『叄』 已結轉成本的發票進項轉出了,匯算清繳怎麼填

需要根據匯清條例進行相關操作。
步驟如下:1、進項稅額轉出,需要轉出的內容涉及到什麼業務就進什麼成本,假如是生產車間的固定資產折舊轉出,那麼就要電入「製造費用」進行核算。
2、所得稅匯算時做做納稅調減,因為增加成本費用了,減少利潤了就要做納稅調減。

『肆』 年度申報企業所得稅中的「納稅調整明細表」如何填寫急急急

第1行「一、工資薪金支出」:第1列「賬載金額」填報納稅人會計核算計入成本費用的職工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金額;第4列「稅收金額」填報按照稅法規定允許稅前扣除的金額;第5列「納稅調整金額」為第1-4列的余額。

第3行「二、職工福利費支出」:第1列「賬載金額」填報納稅人會計核算計入成本費用的職工福利費的金額;第2列「稅收規定扣除率」填報稅法規定的扣除比例(14%);

第4列「稅收金額」填報按照稅法規定允許稅前扣除的金額,按第1行第4列「工資薪金支出-稅收金額」×14%的孰小值填報;第5列「納稅調整金額」為第1-4列的余額。

本表為年度納稅申報表主表,企業應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以下簡稱稅法)、相關稅收政策,以及國家統一會計制度,

(企業會計准則、小企業會計准則、企業會計制度、事業單位會計准則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等)的規定,計算填報納稅人利潤總額、應納稅所得額、應納稅額和附列資料等有關項目。

企業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及應納所得稅時,企業財務、會計處理辦法與稅法規定不一致的,應當按照稅法規定計算。稅法規定不明確的,在沒有明確規定之前,暫按企業財務、會計規定計算。

(4)成本轉出納稅調整填寫哪個擴展閱讀:

(1)納稅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才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申報期限、申報內容如實辦理納稅申報,報送納稅申報表、財務會計報表以及稅務機關根據實際需要要求納稅人報送的其他納稅資料。

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在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申報期限、申報內容如實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以及稅務機關根據實際需要要求扣繳義務人報送的其他有關資料。

(2)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可以直接到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也可以按照規定採取郵寄、數據電文或者其他方式辦理上述申報、報送事項。

(3)納稅人、扣繳義務人不能按期辦理納稅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的,經稅務機關核准,可以延期申報。經核准延期辦理所規定的申報、報送事項的,應當在納稅期內按照上期實際繳納的稅額或者稅務機關核定的稅額預繳稅款,並在核準的延期內辦理稅款結算。

『伍』 以前年度進項稅額轉出後記入了銷售成本,所得稅匯算調增時應該填在哪個項目

如果在2019年年末進項稅就結轉到銷售成本了,匯算就直接填在主表銷售成本里(小微企業不用填附表),不用填調增表,如果年末沒有結轉,今年匯算只能填在其他項里。

『陸』 匯算清繳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按哪些數據填寫

附表三第40行「20.其他」填報會計與稅收有差異需要納稅調整的其他扣除類項目金額,如分期收款銷售方式下應結轉的存貨成本、一般重組和特殊重組的相關扣除項目調整。
也就是說根據不合規票據、白條、個人明細的通訊費等等。

『柒』 企業所得稅,納稅調整表如何填寫

附表三《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填報說明
一、適用范圍

本表適用於實行查賬徵收的企業所得稅居民納稅人填報。

二、填報依據和內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企業財務、會計處理辦法與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不一致的,應當依照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計算。」填報納稅人按照會計制度核算與稅收規定不一致的,應進行納稅調整增加、減少項目的金額。

三、有關項目填報說明

本表納稅調整項目按照「收入類項目」、「扣除類項目」、「資產類調整項目」、「准備金調整項目」、「房地產企業預售收入計算的預計利潤」、「其他」六個大項分類填報匯總,並計算出納稅「調增金額」和「調減金額」的合計數。

數據欄分別設置「賬載金額」、「稅收金額」、「調增金額」、「調減金額」四個欄次。「賬載金額」是指納稅人在計算主表「利潤總額」時,按照會計核算計入利潤總額的項目金額。「稅收金額」是指納稅人在計算主表「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照稅收規定計入應納稅所得額的項目金額。

「收入類調整項目」:「稅收金額」扣減「賬載金額」後的余額為正,填報在「調增金額」,余額如為負數,填報在「調減金額」。其中第4行「3.不符合稅收規定的銷售折扣和折讓」除外,按「扣除類調整項目」的規則處理。

「扣除類調整項目」、「資產類調整項目」:「賬載金額」扣減「稅收金額」後的余額為正,填報在「調增金額」,余額如為負數,將其絕對值填報在「調減金額」。

「其他」填報其他項目的「調增金額」、「調減金額」。

採用按分攤比例計算支出項目方式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納稅人,「調增金額」、「調減金額」須按分攤比例後的金額填報。

本表打*號的欄次均不填報。

(一)收入類調整項目

1.第1行「一、收入類調整項目」:填報收入類調整項目第2行至第19行的合計數。第1列「賬載金額」、第2列「稅收金額」不填報。

2.第2行「1.視同銷售收入」:填報會計上不作為銷售核算,而在稅收上應作應稅收入繳納企業所得稅的收入。

(1)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分析填報第3列「調增金額」。

(2)金融企業第3列「調增金額」取自附表一(2)《金融企業收入明細表》第38行。

(3)其他企業第3列「調增金額」取自附表一(1)《收入明細表》第13行。

(4)第1列「賬載金額」、第2列「稅收金額」和第4列「調減金額」不填。

3.第3行「2.接受捐贈收入」:第2列「稅收金額」填報執行企業會計制度的納稅人接受捐贈納入資本公積核算應進行納稅調整的收入。第3列「調增金額」等於第2列「稅收金額」。第1列「賬載金額」和第4列「調減金額」不填。

4.第4行「3.不符合稅收規定的銷售折扣和折讓」:填報不符合稅收規定的銷售折扣和折讓應進行納稅調整的金額。第1列「賬載金額」填報納稅人銷售貨物給購貨方的銷售折扣和折讓金額。第2列「稅收金額」填報按照稅收規定可以稅前扣除的銷售折扣和折讓。第3列「調增金額」填報第1列與第2列的差額。第4列「調減金額」不填。

5.第5行「4.未按權責發生制原則確認的收入」:填報會計上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確認收入,計稅時按照收付實現制確認的收入,如分期收款銷售商品銷售收入的確認、稅收規定按收付實現制確認的收入、持續時間超過12個月的收入的確認、利息收入的確認、租金收入的確認等企業財務會計處理辦法與稅收規定不一致應進行納稅調整產生的時間性差異的項目數據。

第1列「賬載金額」填報會計核算確認的收入;第2列「稅收金額」填報按稅收規定確認的應納稅收入或可抵減收入;第3列「調增金額」填報按會計核算與稅收規定確認的應納稅暫時性差異;第4列「調減金額」填報按會計核算與稅收規定確認的可抵減暫時性差異。

6.第6行「5.按權益法核算長期股權投資對初始投資成本調整確認收益」:第4列「調減金額」取自附表十一《股權投資所得(損失)明細表》第5列「權益法核算對初始投資成本調整產生的收益」的「合計」行的絕對值。第1列「賬載金額」、第2列「稅收金額」和第3列「調增金額」不填。

7.第7行「6.按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持有期間的投資損益」:第3列「調增金額」、第4列「調減金額」根據附表十一《股權投資所得(損失)明細表》分析填列。第1列「賬載金額」和第2列「稅收金額」不填。

8.第8行「7.特殊重組」:填報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並、免稅改組產生的企業財務會計處理與稅收規定不一致應進行納稅調整的金額。

第1列「賬載金額」填報會計核算的賬面金額;第2列「稅收金額」填報稅收規定的收入金額;第3列「調增金額」填報按照稅收規定應納稅調整增加的金額;第4列「調減金額」填報按照稅收規定應納稅調整減少的金額。

9.第9行「8.一般重組」:填報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並產生的企業財務會計處理辦法與稅收規定不一致應進行納稅調整的數據。

第1列「賬載金額」填報會計核算的賬面金額;第2列「稅收金額」填報稅收規定的收入金額;第3列「調增金額」填報按照稅收規定應納稅調整增加的金額;第4列「調減金額」填報按照稅收規定應納稅調整減少的金額。

10.第10行「9.公允價值變動凈收益」:第3列「調增金額」或第4列「調減金額」取自附表七《以公允價值計量資產納稅調整表》第10行「合計」第5列「納稅調整額(納稅調減以「一」表示)」。附表七第5列「納稅調整額」第10行「合計」數為正數時,附表三第10行「公允價值變動凈收益」第3列「調增金額」取自附表七第10行第5列;為負數時,附表三第10行第4列「調減金額」取自附表七第10行第5列的負數的絕對值。第1列「賬載金額」、第2列「稅收金額」不填。

11.第11行「10.確認為遞延收益的政府補助」:填報納稅人收到不屬於稅收規定的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以外的其他政府補助,會計上計入遞延收益,稅收規定應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徵收企業所得稅而產生的差異應進行納稅調整的數據。

第1列「賬載金額」填報會計核算的賬面金額;第2列「稅收金額」填報稅收規定的收入金額;第3列「調增金額」填報按照稅收規定應納稅調整增加的金額;第4列「調減金額」填報按照稅收規定應納稅調整減少的金額。

12.第12行「11.境外應稅所得」:第4列「調減金額」取自附表六《境外所得稅抵扣計算明細表》第2列「境外所得」合計行。第1列「賬載金額」、第2列「稅收金額」和第3列「調增金額」不填。

13.第13行「12.不允許扣除的境外投資損失」:第3列「調增金額」填報境外投資除合並、撤消、依法清算外形成的損失。第1列「賬載金額」、第2列「稅收金額」和第4列「調減金額」不填。

14.第14行「13.不征稅收入」:第4列「調減金額」取自附表一(3)《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收入項目明細表》第12行「不征稅收入總額」。第1列「賬載金額」、第2列「稅收金額」和第3列「調增金額」不填。

15.第15行「14.免稅收入」:第4列「調減金額」取自附表五《稅收優惠明細表》第1行「免稅收入」金額欄數據。第1列「賬載金額」、第2列「稅收金額」和第3列「調增金額」不填。

16.第16行「15.減計收入」:第4列「調減金額」取自附表五《稅收優惠明細表》第6行「減計收入」金額欄數據。第1列「賬載金額」、第2列「稅收金額」和第3列「調增金額」不填。

17.第17行「16.減、免稅項目所得」:第4列「調減金額」取自附表五《稅收優惠明細表》第14行「減免所得額合計」金額欄數據。第1列「賬載金額」、第2列「稅收金額」和第3列「調增金額」不填。

18.第18行「17.抵扣應納稅所得額」:第4列「調減金額」取自附表五《稅收優惠明細表》第39行「創業投資企業抵扣應納稅所得額」金額欄數據。第1列「賬載金額」、第2列「稅收金額」和第3列「調增金額」不填。

19.第19行「18.其他」填報會計與稅收有差異需要納稅調整的其他收入類項目金額。

(二)扣除類調整項目

1.第20行「二、扣除類調整項目」:填報扣除類調整項目第21行至第40行的合計數。第1列「賬載金額」、第2列「稅收金額」不填報。

2.第21行「1.視同銷售成本」:第2列「稅收金額」填報視同銷售收入相對應的成本費用。

(1)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分析填報第4列「調減金額」。

(2)金融企業第4列「調減金額」取自附表二(2)《金融企業成本費用明細表》第41行。

(3)一般企業第4列「調減金額」取自附表二(1)《成本費用明細表》第12行。

(4)第1列「賬載金額」、第2列「稅收金額」和第3列「調增金額」不填。

3.第22行「2.工資薪金支出」:第1列「賬載金額」填報企業計入「應付職工薪酬」和直接計入成本費用的職工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第2列「稅收金額」填報稅收允許扣除的工資薪金額,對工效掛鉤企業需對當年實際發放的職工薪酬中應計入當年的部分予以填報,對非工效掛鉤企業即為賬載金額,本數據作為計算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的基數;第3列「調增金額」、第4列「調減金額」需分析填列。

4.第23行「3.職工福利費支出」:第1列「賬載金額」填報企業計入「應付職工薪酬」和直接計入成本費用的職工福利費;第2列「稅收金額」填報稅收規定允許扣除的職工福利費,金額小於等於第22行「工資薪金支出」第2列「稅收金額」×14%;如本行第1列≥第2列,第1列減去第2列的差額填入本行第3列「調增金額」,如本行第1列<第2列,則第3列不填;第4列「調減金額」填報繼續執行「工效掛鉤」的企業按規定應納稅調減的金額等。

5.第24行「4.職工教育經費支出」:第1列「賬載金額」填報企業計入「應付職工薪酬」和直接計入成本費用的職工教育經費;第2列「稅收金額」填報稅收規定允許扣除的職工教育經費,金額小於等於第22行「工資薪金支出」第2列「稅收金額」×2.5%,或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金額;如本行第1列≥第2列,第1列減去第2列的差額填入本行第3列「調增金額」,如本行第1列<第2列,則第3列不填;第4列「調減金額」填報繼續執行「工效掛鉤」的企業按規定應納稅調減的金額等。

6.第25行「5.工會經費支出」:第1列「賬載金額」填報企業計入「應付職工薪酬」和直接計入成本費用的工會經費;第2列「稅收金額」填報稅收規定允許扣除的工會經費,金額等於第22行「工資薪金支出」第2列「稅收金額」×2%減去沒有工會專用憑據列支的工會經費後的余額,如本行第1列≥第2列,第1列減去第2列的差額填入本行第3列「調增金額」,如本行第1列<第2列,則第3列不填;第4列「調減金額」填報繼續執行工效掛鉤的企業按規定應納稅調減的金額等。

7.第26行「6.業務招待費支出」:第1列「賬載金額」填報企業發生的業務招待費;第2列「稅收金額」經比較後填列,即比較「本行第1列×60%」與「附表一(1)《收入明細表》第1行×5‰」或「附表一(2)《金融企業收入明細表》第(1+38)行×5‰」或「主表第1行×5‰」兩數,孰小者填入本行第2列;如本行第1列≥第2列,本行第1列減去第2列的余額填入本行第3列「調增金額」;第4列「調減金額」不填。

8.第27行「7.廣告費與業務宣傳費支出」:第3列「調增金額」取自附表八《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跨年度納稅調整表》第7行「本年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納稅調整額」,第4列「調減金額」取自附表八《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跨年度納稅調整表》第10行「本年扣除的以前年度結轉額」。第1列「賬載金額」和第2列「稅收金額」不填。

9.第28行「8.捐贈支出」:第1列「賬載金額」填報企業實際發生的所有捐贈。第2列「稅收金額」填報按稅收規定可以稅前扣除的捐贈限額;如本行第1列≥第2列,第1列減去第2列的差額填入本行第3列「調增金額」,如本行第1列<第2列,則第3列不填;第4列「調減金額」不填。

10.第29行「9.利息支出」:第1列「賬載金額」填報企業向非金融企業借款計入財務費用的利息支出;第2列「稅收金額」填報企業向非金融企業借款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的部分;其中,納稅人從關聯方取得的借款,符合稅收規定債權性投資和權益性投資比例的,再根據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填報;如本行第1列≥第2列,第1列減去第2列的差額填入本行第3列「調增金額」,如本行第1列<第2列,第2列減去第1列的差額填入本行第4列「調減金額」。

11.第30行「10.住房公積金」:第1列「賬載金額」填報本納稅年度實際發生的住房公積金;第2列「稅收金額」填報按稅收規定允許稅前扣除的住房公積金;如本行第1列≥第2列,第1列減去第2列的差額填入本行第3列「調增金額」,如本行第1列<第2列,則第3列不填;第4列「調減金額」不填。

12.第31行「11.罰金、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第1列「賬載金額」填報本納稅年度實際發生的罰金、罰款和被罰沒財物的損失,不包括納稅人按照經濟合同規定支付的違約金(包括銀行罰息)、罰款和訴訟費;第3列「調增金額」等於第1列;第2列「稅收金額」和第4列「調減金額」不填。

13.第32行「12.稅收滯納金」:第1列「賬載金額」填報本納稅年度實際發生的稅收滯納金。第3列「調增金額」等於第1列;第2列「稅收金額」和第4列「調減金額」不填。

14.第33行「13.贊助支出」:第1列「賬載金額」填報本納稅年度實際發生,且不符合稅收規定的公益性捐贈范圍的捐贈,包括直接向受贈人的捐贈、各種贊助支出。第3列「調增金額」等於第1列;第2列「稅收金額」和第4列「調減金額」不填。

廣告性的贊助支出按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的規定處理,在第27行「廣告費與業務宣傳費支出」中填報。

15.第34行「14.各類基本社會保障性繳款」:第1列「賬載金額」填報本納稅年度實際發生的各類基本社會保障性繳款,包括基本醫療保險費、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第2列「稅收金額」填報按稅收規定允許扣除的金額;本行第1列≥第2列,第1列減去第2列的差額填入本行第3列「調增金額」,如本行第1列<第2列,則第3列不填;第4列「調減金額」填報會計核算中未列入當期費用,按稅收規定允許當期扣除的金額。

16.第35行「15.補充養老保險、補充醫療保險」:第1列「賬載金額」填報本納稅年度實際發生的補充性質的社會保障性繳款;第2列「稅收金額」填報按稅收規定允許扣除的金額;如本行第1列≥第2列,第1列減去第2列的差額填入本行第3列「調增金額」,如本行第1列<第2列,則第3列不填;第4列「調減金額」填報會計核算中未列入當期費用,按稅收規定允許當期扣除的金額。

17.第36行「16.與未實現融資收益相關在當期確認的財務費用」:第1列「賬載金額」填報納稅人採取分期收款銷售商品時,按會計准則規定應收的合同或協議價款與其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分期攤銷沖減財務費用的金額。第4列「調減金額」和第3列「調增金額」需分析填列。。

18.第37行「17.與取得收入無關的支出」:第1列「賬載金額」填報本納稅年度實際發生與取得收入無關的支出;第3列「調增金額」等於第1列;第2列「稅收金額」和第4列「調減金額」不填。

19.第38行「18.不征稅收入用於支出所形成的費用」:第1列「賬載金額」填報本年度實際發生的與不征稅收入相關的支出;第3列「調增金額」等於第1列;第2列「稅收金額」和第4列「調減金額」不填。

20.第39行「19.加計扣除」:第4列「調減金額」取自附表五《稅收優惠明細表》第9行「加計扣除額合計」金額欄數據。第1列「賬載金額」、第2列「稅收金額」和第3列「調增金額」不填。

21.第40行「20.其他」填報會計與稅收有差異需要納稅調整的其他扣除類項目金額,如分期收款銷售方式下應結轉的存貨成本、一般重組和特殊重組的相關扣除項目調整。

(三)資產類調整項目

1.第41行「三、資產類調整項目」:填報資產類調整項目第42行至第48行的合計數。第1列「賬載金額」、第2列「稅收金額」不填報。

2.第42行「1.財產損失」:第1列「賬載金額」填報本納稅年度實際發生的需報稅務機關審批的財產損失金額,以及固定資產、無形資產轉讓、處置所得(損失)和金融資產轉讓、處置所得等損失金額;第2列「稅收金額」填報稅務機關審批的本納稅年度財產損失金額,以及按照稅收規定計算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轉讓、處置所得(損失)和金融資產轉讓、處置所得等損失金額,長期股權投資除外;如本行第1列≥第2列,第1列減去第2列的差額填入本行第3列「調增金額」;如本行第1列<第2列,第1列減去第2列的差額的絕對值填入第4列「調減金額」。

3.第43行「2.固定資產折舊」:第3列「調增金額」填報附表九《資產折舊、攤銷納稅調整明細表》第1行「固定資產」第7列「納稅調整額」的正數;第4列「調減金額」填報附表九《資產折舊、攤銷納稅調整明細表》第1行「固定資產」第7列「納稅調整額」負數的絕對值。第1列「賬載金額」、第2列「稅收金額」不填。

4.第44行「3.生產性生物資產折舊」:第3列「調增金額」填報附表九《資產折舊、攤銷納稅調整明細表》第7行「生產性生物資產」第7列「納稅調整額」的正數;第4列「調減金額」填報附表九《資產折舊、攤銷納稅調整明細表》第7行「生產性生物資產」第7列「納稅調整額」的負數的絕對值。第1列「賬載金額」、第2列「稅收金額」不填。

5.第45行「4.長期待攤費用」:第3列「調增金額」填報附表九《資產折舊、攤銷納稅調整明細表》第10行「長期待攤費用」第7列「納稅調整額」的正數;第4列「調減金額」填報附表九《資產折舊、攤銷納稅調整明細表》第10行「長期待攤費用」第7列「納稅調整額」的負數的絕對值。第1列「賬載金額」、第2列「稅收金額」不填。

6.第46行「5.無形資產攤銷」:第3列「調增金額」填報附表九《資產折舊、攤銷納稅調整明細表》第15行「無形資產」第7列「納稅調整額」的正數;第4列「調減金額」填報附表九《資產折舊、攤銷納稅調整明細表》第15行「無形資產」第7列「納稅調整額」的負數的絕對值。第1列「賬載金額」、第2列「稅收金額」不填。

7.第47行「6.投資轉讓、處置所得」:第3列「調增金額」和第4列「調減金額」需分析附表十一《股權投資所得(損失)明細表》後填列。第1列「賬載金額」、第2列「稅收金額」不填。

8.第48行「7.油氣勘探投資」:第3列填報附表九《資產折舊、攤銷納稅調整明細表》第16行「油氣勘探投資」第7列「納稅調整額」的正數;第4列「調減金額」填報附表九《資產折舊、攤銷納稅調整明細表》第16行「油氣勘探投資」第7列「納稅調整額」負數的絕對值。第1列「賬載金額」、第2列「稅收金額」不填。

9.第49行「油氣開發投資」:第3列填報附表九《資產折舊、攤銷納稅調整明細表》第17行「油氣開發投資」第7列「納稅調整額」的正數;第4列「調減金額」填報附表九《資產折舊、攤銷納稅調整明細表》第17行「油氣開發投資」第7列「納稅調整額」負數的絕對值。第1列「賬載金額」、第2列「稅收金額」不填。

10.第50行「7.其他」填報會計與稅收有差異需要納稅調整的其他資產類項目金額。

(四)准備金調整項目

第51行「四、准備金調整項目」:第3列「調增金額」填報附表十《資產減值准備項目調整明細表》第16行「合計」第5列「納稅調整額」的正數;第4列「調減金額」填報附表十《資產減值准備項目調整明細表》第16行「合計」第5列「納稅調整額」的負數的絕對值。第1列「賬載金額」、第2列「稅收金額」不填。

(五)房地產企業預售收入計算的預計利潤

第52行「五、房地產企業預售收入計算的預計利潤」:第3列「調增金額」填報從事房地產業務的納稅人本期取得的預售收入,按照稅收規定的預計利潤率計算的預計利潤;第4列「調減金額」填報本期將預售收入轉為銷售收入,其結轉的預售收入已按稅收規定的預計利潤率計算的預計利潤轉回數。第1列「賬載金額」、第2列「稅收金額」不填。

(六)特別納稅調整應稅所得

第53行「六、特別納稅調整應稅所得」:第3列「調增金額」填報納稅人按特別納稅調整規定,自行調增的當年應稅所得。第1列「賬載金額」、第2列「稅收金額」、第4列「調減金額」不填。

(七)其他

第54行「六、其他」:其他會計與稅收存在差異的項目,第1列「帳載金額」、第2列「稅收金額」不填報。

『捌』 麻煩問一下匯算清繳的納稅調整怎麼填

每年進行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需要注意有可能進行調整的項目包括以下部分(不一定非常全):

三項經費的計提(職工福利費、工會經費、教育費附加)

營業外支出(捐贈、罰金、罰息)

業外招待費、廣告費

稅金(增值稅不允許稅前扣除,代繳的個人所得稅不允許稅前扣除)

白條做帳部分,需要自行挑出來。

固定資產折舊(不符合稅法部分,如加速折舊或者計提比例高出稅法規定)

無形資產攤銷、低值易耗品攤銷(這兩項一般不會出現問題吧)

收到的補貼款,有的不需要納稅的,做調減,要的需要納稅的做調增。

調整沒有具體公式。只按照稅法規定的比例進行計算就行了,超出部分進行調整,沒有超出的,據實扣除。

比如三項經費,分別是依據發放工資的14%、2%、2.5%部分計算,超出了,做納稅調增。

營業外支出,捐贈是會計利潤的12%,按照會計利潤乘以12%計算,超出部分做納稅調增,沒有的,據實扣除。這裡面注意。有的是全額扣除的,不需要做納稅調整的,比如向四川汶川地震捐款,不計算比例,全額扣除,項目需要你在稅法的涉稅文件中找具體答案吧,我一時給你寫不全。涉及行政的罰款部分全部剔除,不能稅前扣除。

業務招待費,當年主營業務收入的0.5%與實際發生的60%,二者從低。

等等,沒有具體公式,得一項一項進行計算比較。

三項經費就是指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和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是指企業為了培養本企業職工學習,提高知識量或者是本企業技術操作等項而設置的一項費用。不是指地稅局徵收的教育費附加款。

『玖』 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是什麼

本表適用於會計處理與稅法規定不一致需納稅調整的納稅人填報。納稅人根據稅法、相關稅收政策,以及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填報會計處理、稅法規定,以及納稅調整情況。

本表將納稅調整項目分為收入類調整項目、扣除類調整項目、資產類調整項目、特殊事項調整項目、特別納稅調整應稅所得、其他6大部分。

本表納稅調整項目按照「收入類調整項目」、「扣除類調整項目」、「資產類調整項目」、「特殊事項調整項目」、「特別納稅調整應稅所得」、「其他」六大項分類填報匯總,並計算出納稅「調增金額」和「調減金額」的合計數。

(9)成本轉出納稅調整填寫哪個擴展閱讀:

納稅調整注意事項:

1、已進入當期成本費用,匯算清繳期結束前,未取得有效憑證的預估項目,需要調增應納稅所得額。

2、未進入當期費用的預估項目不需要調增應納稅所得額,主要指預估的材料、商品等存貨。期末貨已到但票未到,會計上會預估入賬,增加了存貨或生產成本,但並沒有進入銷售成本形成當期費用。

3、記好納稅調整台賬,以前年度已調增應納稅所得額的預估項目,在符合稅前列支條件年度莫忘調減所得額。

4、出包工程未最終辦理結算而未取得全額發票的,在證明資料充分的前提下,其發票不足金額可以預提,但最高不得超過合同總金額的10%。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納稅調整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納稅調整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