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增量成本,是指企業不取得合同就不會發生的成本。企業為取得合同發生的増量成本預期能夠收回的,應當作為
計入 合同取得成本 科目。
㈡ 合同履約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區別
合同履約成本是核算企業為履行當前合同或者預期取得合同所發生的應當確認為一項資產的成本,具體包括與合同直接相關的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製造費用等。合同取得成本是指企業為取得合同發生的增量成本預期能夠收回的,應當作為合同取得成本確認為一項資產。但是資產的攤銷期限不超過一年的,可以在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增量成本,是指企業不取得合同就不會發生的成本。
通俗的說,合同取得成本是合同簽訂前為簽訂合同發生的費用支出,而合同履約成本則是執行合同發生的成本費用。合同履約成本是資產類科目,類似庫存商品,會發生減值,並且減值可以轉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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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什麼是增量成本通俗解釋
增量成本是指與價格以及銷售量的變動緊密相關的那些成本,等於生產增量之後的總成本減去生產增量前的總成本。
在各種方案的成本比較決策時,當選定某一方案為基本方案,然後將其他方案與之相比較時所增加的成本。即兩個方案之間的成本差額,是差別成本的一種表現形式。
增量成本有時也與邊際成本相混淆,兩者的主要區別在於,邊際成本主要是按單位產品的增加來計算的,而增量成本則主要是按總產量的增加來計算的。
增量成本的案例
增量成本這個概念通常揭示了固定成本和可變成本之間的一條移動線,下面以一連續生產線上的直接勞動力成本為例來說明問題。如果該生產線停工後,工人或被遣送回家或被委以其他的工作,那麼,整個生產線上所有勞動的總成本就完全可以被認為是隨生產產量而變化的。另一方面,如果我們觀察一下該生產線上的個別作業,我們就會發現,一般來講勞動力成本不受管理控制的影響,似乎這些作業中的某一個可以通過採用更好的工具、更好的操作方式而加以改進。如果實施了改進,我們也許會發現:由於這一作業的速度是由整條生產線而控制的,那麼作業生產線上每件產品的勞動成本並沒有降低,在整個生產線上,具有可變的直接勞動成本的個別作業有「瓶頸」式限制性,只有改進了它,才能改進整個生產線上的直接勞動力成本且使之成比例地減少,但是不能超過下一個最有限制性的作業所設置的限度。一個組織或許有與可供選擇方案一樣多的成本類型。必須記住極為重要的一點是:增量成本與整個計劃或可供選擇的方案是聯系往一起的。
㈣ 企業為取得合同發生的增量成本預期能夠收回的,應當作為合同取得成本確認為一項資產預期能夠收回怎麼理
預計能夠收回基本上會成為向特惠客戶提供履約義務的一部分。能夠得到補償。
其實也符合資產的定義,就是資產只有未來能夠導致經濟利益的流回,才能確認為資產。
㈤ 什麼是增量成本和沉沒成本
增量成本就是邊際成本,指在不增加人員,機械設備的情況下,每多生產一個產品所帶來的成本。沉沒成本是指要素一旦完成配置,無法由現在或將來的任何決策所能改變的成本,它是一種歷史成本,對現有決策而言是不可控成本。
㈥ 合同履約成本確認為一項資產是什麼意思
因為這個是新收入准則裡面所規定的:第二十六條;企業為履行合同發生的成本,
不屬於其他企業會計准則規范范圍且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應當作為合同履約成本確認為一項資產:
(一)該成本與一份當前或預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關,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製造費用(或類似費用)、明確由客戶承擔的成本以及僅因該合同而發生的其他成本;
(二)該成本增加了企業未來用於履行履約義務的資源;
(三)該成本預期能夠收回。
拓展資料:
企業的解讀
盡管企業的內部交易會消除或降低一部分市場交易成本,但是,與此同時也帶來了企業所特有的交易成本。導致企業這一缺陷的主要原因也同樣在於信息的不完全性。首先,企業內部存在著各種契約關系,其中包括企業與勞動者的契約關系、企業與管理者的契約關系等。企業要對其所僱用的工人、產品推銷員,直至經理等各類人員的工作進行監督,同時還要誘導他們為企業努力工作。企業在簽訂契約,以及在監督和激勵方面要花費成本。其次,一方面,企業決策者往往要從下級獲取信息,另一方面,企業上層的決策信息又要通過向下級傳遞而得到實現。這兩個不同方向的信息傳遞,都會因企業規模擴大所帶來的隸屬層次的增多而被扭曲,從而導致企業效率的損失。如果企業在傳達決策的時候不能正確傳達,那麼就會導致企業虧損,這些都將導致企業效率的損失。由此可見,企業的擴張是有限制的。企業的規模應該擴張到這樣一點,即在這一點上再多增加一次內部交易所花費的成本與通過市場進行交易所花費的成本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