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成本價購房如何交易成商品房
應該是和開發商聯系吧
❷ 北京成本價房子,如何變成商品房屬性到哪去較土地出讓金
到房產局變更,每平米好像是補交17快錢?忘了,我去年買房時變更的,你可以找個中介問問
❸ 「成本價出售」的房子如何進行買賣,和一般商品房買賣有何不同
通常房產證上標注「成本價出售住房」貨「房改房(成本價)」這兩種情況就屬於公房。
公房取得上市資格後,可以和正常商品房一樣買賣。
只要通過售房單位取得《放棄回購證明》就算是有上市資格了。
1、這類房子的產權是不是完全產權,和商品房相比有何不同?
答:這類房子不是完全產權,不能自由買賣,要在取得得上市資格後,才能和正常商品房一樣買賣。 只要通過售房單位取得《放棄回購證明》就算是有上市資格了。
「公房」和一般商品房買賣的不同點有以下4條:
① 出售公房繳納個人所得稅時,視為「無原值」房產,按全額1%的徵收率計征個稅。
而不是商品房的「差額20%個稅」。
因為公房在購買時免徵個稅,出售時沒有原值記錄。
② 出售公房繳納營業稅時,始終視為「普通住房」,不會因「超過普通住房標准」產生差額營業稅。
③ 出售公房後,一年內買房,可以用售房金額抵減契稅計稅金額,減免契稅。
舉例:出售一套100萬元的公房,一年內又買了一套120萬元的房子(任意類型房產均可),減按20萬元的基數計算契稅。如果買的是一套90萬元的房子,則全額免契稅,剩下10萬元的減免份額可以今後再用(1年內)。
補充:減免契稅的待遇,售房人本人或售房人的直系親屬(父母、子女、祖父母、孫子女、配偶)買房都可以用。買一手房、二手房、車位、商鋪等所有繳契稅項目也都可以用。
④出售公房時,在房管局領取新房產證的環節中,要補交 土地出讓金/綜合地價款,這項費用不屬於稅金,各地計算標准不同。
2、是否影響我以後再次出售?如果以後遇到小區拆遷之類的事情會不會影響我的權益?
答:公房在進行過一次買賣(並交齊土地出讓金)後,房屋性質就會變成普通商品房,房產證上也不會再有「成本價出售住房」或「房改房(成本價)」字樣。從此和商品房性質完全一樣,不會影響未來利益。但是再次出售時也不再前面提到的公房減免稅待遇。
3、如果我現在要買,不通過中介的話,需要交納哪些費用?
答:賣方需要繳納營業稅和個人所得稅,樓主作為買方只需要繳納契稅。
4、我在買賣的時候是否必須把房主的《土地使用權證》(土地證?)也過戶過來?如果房主沒有土地證怎麼辦?會對我以後的權益造成哪些影響?答:如果原房主持有土地證,可以在過戶時一並變更過來。但是公房通常是沒有土地證的,不影響買房人的未來權益。實際上,除了【公寓】類房產,大多數房屋都是沒有土地證的。
❹ 1.標准價房 2.成本價房 這倆個性質的房產如何轉成商品房。
房改房一般是單位修的房子,商品房是開發商通過拍賣或掛牌等方式取得土地開發的房子,房改房一般是劃撥土地,商品房是出讓土地,房改房是不可能變成商品房的,兩個詞語的意思都不一樣。
房改房不同於商品房,買房者在實施交易之前,弄清房改房產權,因為並不是所有房改房都可以自由買賣的,比如軍隊、保密單位、教育部直屬高校的房改房。已取得房地產產權證、出售、抵押、交換的,已按標准價或成本價付清房款、交換、贈與的,已按成本價付清房款、已交納應分攤共有建築面積價款、已按規定交納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1%的房改房是可以和商品房一樣自由買賣的。但是房改房還是不能轉為商品房。相關知識延伸:房改房可以過戶嗎
房改房是可以過戶的,但過戶手續要慎重。已購公有住房,按照成本價或者標准價購買的已建公有住房。按照成本價購買的,房屋所有權歸職工個人所有,按照標准價購買的,職工擁有部分房屋所有權,一般在5年後歸職工個人所有。
房改房一般是不允許交易的,特別是國家政府,公安等機關單位的。按照現行國家法規,房改房要交易需要交納一定的土地出讓金費用並且辦理上市證,這樣才可以上市交易。具體的買房要交多少稅要看房屋的評估價格。二手房交易都要房產評估部門進行評估。交所需交納的費用有房屋評估價格的--2%是個人所得稅(賣方)。3%契稅,)0.5%的印花稅,還有房屋評估費,公正費,登記費等。
房改房一般是單位修的房子,商品房是開發商通過拍賣或掛牌等方式取得土地開發的房子,房改房一般是劃撥土地,商品房是出讓土地,房改房是不可能變成商品房的,兩個詞語的意思都不一樣。
房改房不同於商品房,買房者在實施交易之前,弄清房改房產權,因為並不是所有房改房都可以自由買賣的,比如軍隊、保密單位、教育部直屬高校的房改房。已取得房地產產權證、出售、抵押、交換的,已按標准價或成本價付清房款、交換、贈與的,已按成本價付清房款、已交納應分攤共有建築面積價款、已按規定交納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1%的房改房是可以和商品房一樣自由買賣的。但是房改房還是不能轉為商品房。相關知識延伸:房改房可以過戶嗎
房改房是可以過戶的,但過戶手續要慎重。已購公有住房,按照成本價或者標准價購買的已建公有住房。按照成本價購買的,房屋所有權歸職工個人所有,按照標准價購買的,職工擁有部分房屋所有權,一般在5年後歸職工個人所有。
❺ 西安市產權單位剩餘的成本價集資房如何改為商品房再出售給職工
集資房
❻ 成本價房屋是否可以買賣、過戶
可以的,可以辦理買賣和過戶。
二手房過戶費,依據交易雙方的不同情況,具體稅費明細如下:
一、契稅:
1、買方首次購房90平方以下的房產按照1%繳納;
2、買方首次購房90平方以上(含90平)144平方以下的房產按照1.5%繳納;
3、以下情況按照3%繳納:
(1)144(含144平)平方以上 ;
(2)買方不是首次購房;
(3)車庫;
二、營業稅:
1、房產證滿2年,144平方以下的普通住宅房產免徵營業稅;
2、房產證不滿2年,按照5.55%繳納營業稅;
3、房屋面積超過144平方,房產證滿2年的按照差額繳納,計算公式為:(上次購買價格—現在出售價格)*稅率5.55%;
三、個人所得稅:
1、房產證滿五年,並且是賣方夫妻名下唯一一套房產免徵個人所得稅;
2、賣方夫妻名下不是唯一房產或房產證未滿5年,按照1%繳納;
四、其他費用相對較少:
交易費:6元/平方*房屋平方數 ;
工本費: 一個證件80元;共有權證20元/個;
評估費:評估總額的千分之五(銀行貸款需要繳納);
抵押工本費:100元(銀行貸款需要繳納);
購房證明:20元一份,一般需開3份;
公證收費標准: 300元(如不能本人親自辦理,需要辦理本業務收費)。
❼ 成本價房轉商後交易稅費問題
根據查詢相關資料顯示:契稅,符合住宅小區建築容積率在1.0含以上、單套建築面積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在120平方米基礎上上浮百分之16.7、實際成交價低於同級別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價格1.2倍以下等三個條件的,視為普通住宅,徵收房屋成交價的百分之1.5的契稅。反之則按百分之3。最好查詢當地官方網站獲得第一手權威信息。
❽ 北京經濟適用房如何用最低的成本轉為商品房需要什麼費用
可以咨詢一下法律工作者和稅務,不動產登記的人員,目前來看,買賣是最低的成本。需要繳納的有稅費和土地出讓金。
❾ 房屋產權轉讓需要些什麼手續和費用
好!
一、二手房屋交易需要手續?
1、買賣雙方(賣方如果結了婚,必須夫妻雙方都到)持買賣協議、雙方《身份證》(賣方夫妻雙方都要,還要戶口本)、原《房屋所有權證》到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房屋產權轉讓手續;並申報交易價格;
2、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根據需要(實際上是必須,因為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一般和房地產評估機構是一夥的),要求對交易的房地產進行價格評估;
3、由買方到財政部門繳納契稅,賣方到地方稅務局申報繳納營業稅、個人所得稅(根據情況有優惠政策),任任何買賣雙方(也可以在合同或協議中約定一方)到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繳納交易費、工本費;
4、等待領《房屋所有權證》
5、買方持新的《房屋所有權證》和原來的《土地使用權證》到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手續,工本費,領取新的《土地使用權證》。
二、更名費等如何計算?
經濟適用房:
滿五年:
補交土地出讓金:成交價*1%(賣方繳納)
營業稅:成交價*5.5%(賣方繳納)
交易契稅:成交價*3-5%(買方繳納)(不同的省市自治區不同的稅率,普通住宅減半)
印花稅:當年購入價*0.05%(買賣雙方各繳納)
交易費:成交價*0.5%(買賣雙方各一半,住宅6元/平方米)
證件工本費:80元
商品房:
滿五年:
交易契稅:成交價*3-5%(買方繳納)(不同的省市自治區不同的稅率,普通住宅減半)
印花稅:成交價*0.05%(買賣雙方各繳納)
交易費:成交價*0.5%(買賣雙方各一半,住宅6元/平方米)
證件工本費:80元
個人所得稅:(成交價-當年購入價-裝修費-契稅-印花稅....)*20%
未滿五年:
營業稅:成交價*5.5%(賣方繳納)
交易契稅:成交價*3-5%(買方繳納)(不同的省市自治區不同的稅率,普通住宅減半)
印花稅:當年購入價*0.05%(買賣雙方各繳納)
交易費:成交價*0.5%(買賣雙方各一半,住宅6元/平方米)
證件工本費:80元
個人所得稅:(成交價-當年購入價-裝修費-契稅-印花稅....)*20%
註明:120平米(地方政府可以上浮20%,得到144平方米)
已購公房:
1,成本價房:
土地出讓金:成交價建築面積*1%(買方繳納)
其他稅費同商品房
2,標准價(優惠價)房:
補齊成本價:成交價*1%(買方繳納)
另外和原單位按產權比例分成
轉 移 登 記 ·
因房屋買賣、交換、贈與、繼承、劃撥、轉讓、分割、合並、裁決等原因致使其權屬發生轉移的,當事人應當自事實發生之日起90日內申請轉移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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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辦理轉移登記材料
(一) 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申請書(網上列印的原件)
(二) 申請人身份證明:
1、單位申請人:
(1)經年檢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批准該法人、其他組織成立的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負
責人身份證明;
(2)法人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明(驗原件留復印件,委託辦理的無需核驗原件)
(3)委託辦理的,還需提交授權委託書(原件)及受託人身份證明(驗原件留復印件)
2、個人申請人:
(1)身份證明(驗原件留復印件,委託辦理的無需核驗原件)
(2)委託辦理,還需提交授權委託書及受託人身份證明(驗原件留復印件)(原件)
(三) 轉移登記分別應提交的證明文件
1、新建商品房買賣(首次)
登記條件:開發項目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有償用地)。
(1)房屋買賣合同(原件,核驗兩本加貼印花稅的合同);2005年3月15日以後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的,提交網
上簽訂的預售合同;2006年1月1日後簽訂商品房現房買賣合同的,提交網上簽訂的現房買賣合同;
(2)簽訂預售合同的,買賣雙方關於房號、房屋實測面積和房價結算的確認書(原件);
(3)房屋登記表、分戶平面圖二份(原件);
(4)專項維修資金專用收據(1999年1月1日以後簽訂購房合同的);
(5)契稅完稅或減免稅憑證;
(6)外國人、港澳台同胞、境外法人和其他組織購買房屋的,提交北京市涉外項目國家安全審查批准文件;
(7)外國駐華使館、領事館購買房屋的,提交外交部批准購房文件。
2、新建經濟適用住房買賣登記條件:開發項目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劃撥用地);
(1)房屋買賣合同(原件,核驗兩本加貼印花稅的合同);2005年3月15日以後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的,提交網
上簽訂的預售合同;2006年1月1日後簽訂商品房現房買賣合同的,提交網上簽訂的現房買賣合同;
(2)經濟適用住房購房資格審核表(2001年5月1日以後簽訂購房合同的);
(3)房屋登記表、分戶平面圖二份(原件);
(4)契稅完稅或減免稅憑證;
(5)專項維修資金專用收據(1999年1月1日以後簽訂購房合同的);
(6)超標部分補交綜合地價款的收據(土地部門收取);
(7)簽訂預售合同的,買賣雙方關於房號、房屋實測面積、房價結算的確認書(原件)。
3、已購公有住房買賣
(1)原房屋所有權證(原件);
(2)房屋買賣合同(原件);
(3)原公房購房合同;
(4)原房屋所有權證所附房屋登記表、房產(分戶)平面圖二份(房屋所有權人欄空白;原房屋所有權證中沒
有附圖、表的,可不提交);
(5)契稅完稅或減免稅憑證;
(6)補交土地出讓金的證明;
(7)已購央產房出售的,提交央產房上市出售確認表;物業費、供暖費交清證明;
(8)外國人、港澳台同胞、境外法人和其他組織購買房屋的,提交北京市涉外項目國家安全審查批准文件;已
經批復的房屋再出售的,不再提交;
(9)"O二六"單位的房屋,提交"O二六"單位的批准出售證明。
4、已購經濟適用住房買賣(含按經濟適用住房管理的房屋)
(1)原房屋所有權證(原件);
(2)房屋買賣合同(原件);
(3)契稅完稅或減免稅憑證;
(4)原房屋所有權證所附房屋登記表、房產(分戶)平面圖二份(房屋所有權人欄空白);
(5)補交綜合地價款證明;按經濟適用住房管理的房屋,補交土地出讓金證明;
(6)外國人、港澳台同胞、境外法人和其他組織購買房屋的,提交北京市涉外項目國家安全審查批准文件;已
經批復的房屋再出售的,不再提交;
(7)已購經濟適用住房購房不足五年出售的,還需提交買房人的經濟適用房購房資格審核表;超標部分補交綜
合地價款證明(買房人購買的經濟適用房面積超標的)。
5、存量房屋買賣
(1)原房屋所有權證(原件);
(2)房屋買賣合同(原件);
(3)契稅完稅或減免稅憑證;
(4)原房屋所有權證所附房屋登記表、房產(分戶)平面圖二份(房屋所有權人欄空白);
(5)國有土地使用證(整宗房地產或已發土地證的房屋);
(6)劃撥土地轉讓批准文件(整宗劃撥土地);(7)外國人、港澳台同胞、境外法人和其他組織購買房屋的,
提交北京市涉外項目國家安全審查批准文件;已經批復的房屋再出售的,不再提交;(8)外國駐華大使
館、領事館購買房屋的,提交外交部批准文件。
6、房屋繼承、遺贈申請人為外省市居民的,不提交暫住證或居住證。
(1)原房屋所有權證(原件);
(2)繼承權公證書或接受遺贈公證書或法院判決書;
(3)房屋登記表、房產(分戶)平面圖二份(原件);
(4)契稅完稅或減免稅憑證(遺贈)。
7、房屋贈與
(1)原房屋所有權證(原件);
(2)贈與(受贈)公證書(原件);
(3)契稅完稅或減免稅憑證;
(4)原房屋所有權證所附房屋登記表、房產(分戶)平面圖二份(房屋所有權人欄空白;原房屋所有權中沒有
附圖、表的,可不提交);
(5)已購成本價公有住房贈與的,提交原公房購房合同、補交土地出讓金證明;其中已購成本價央產房贈與
的,還應提交央產房上市出售確認表、物業費、供暖費結清證明;
(6)外國人、港澳台同胞、境外法人和其他組織受贈房屋的,提交北京市涉外項目國家安全審查批准文件;已
經批復的房屋再次贈與的,不再提交;
(7)國有土地使用證(整宗房地產);
(8)劃撥土地轉讓批准文件(整宗劃撥土地)。
8、房屋交換
(1)換入方的原房屋所有權證(原件)、換出方的房屋所有權證;
(2)房屋交換合同(原件);
(3)契稅完稅或減免稅憑證;
(4)原房屋所有權證所附房屋登記表、房產(分戶)平面圖二份(房屋所有權人欄空白;原房屋所有權中沒有
附圖、表的,可不提交);
(5)已購成本價公有住房交換的,提交原公房購房合同、補交土地出讓金證明;其中央產已購成本價公有住房
交換的,還應提交央產房上市出售確認表、物業費、供暖費交清證明;
(6)雙方的國有土地使用證(整宗房地產);
(7)劃撥土地轉讓批准文件(整宗劃撥土地);
(8)外國人、港澳台同胞、境外法人和其他組織交換房屋的,提交北京市涉外項目國家安全審查批准文件;已
經批復的房屋再交換的,不再提交。
9、企業改制、作價出資、合並、分立、注銷
(1)原房屋所有權證(原件);
(2)國有土地使用證;
(3)改制出資、合並、分立的文件、合同;
(4)房屋登記表、房產(分戶)平面圖二份(原件);
(5)契稅完稅或減免稅憑證;
(6)准許繼續使用原劃撥用地的批准文件(劃撥土地);
(7)企業注銷的,提交清算組的清算報告。
10、房屋調撥(機關、有隸屬關系的全民所有制單位)
(1)原房屋所有權證(原件);
(2)國有土地使用證;
(3)房屋調撥文件、調撥雙方的房屋產權移交協議(原件);
(4)房屋登記表、房產(分戶)平面圖二份(原件);
(5)契稅完稅或減免稅憑證;
(6)劃撥土地轉讓批准文件(劃撥土地)。
11、房屋拍賣
(1)原房屋所有權證(原件);不能提交的,依據協助執行通知書辦理證書的注銷登記;
(2)房屋轉讓合同(原件,法院判決的除外);
(3)委託拍賣合同、拍賣成交確認書;
(4)房屋登記表、房產(分戶)平面圖二份(原件);
(5)國有土地使用證(整宗房地產);
(6)劃撥土地轉讓批准文件(整宗劃撥土地);
(7)生效的法院判決書(調解書)、裁定書;
(8)單方申請的,提交法院協助執行通知書(原件);
(9)契稅完稅或減免稅憑證。
12、法院判決、仲裁機關裁決房屋轉移
(1)原房屋所有權證(原件);不能提交的,依據協助執行通知書辦理證書的注銷登記;
(2)生效的法院判決書(調解書)、裁定書、仲裁裁決書;
(3)單方申請登記的提交協助執行通知書(原件);
(4)房屋登記表、房產(分戶)平面圖二份(原件);
(5)契稅完稅或減免稅憑證;
(6)國有土地使用證(整宗房地產);
(7)劃撥土地轉讓批准文件(整宗劃撥土地)。
13、夫妻離婚涉及房屋轉移
(1)原房屋所有權證;
(2)離婚證;
(3)離婚財產歸屬協議(協議離婚)或生效的法院判決書(法院判決離婚;權利人一方申請的)或經公證的離
婚財產歸屬協議(權利人一方申請的);
(4)原房屋所有權證所附房屋登記表、房產(分戶)平面圖二份(房屋所有權人欄空白;原房屋所有權中沒有
附圖、表的,可不提交);
(5)契稅完稅或減免稅憑證。
注 意 事 項
★申請人應當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 所有復印件需用A4紙復印,同時加蓋單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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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轉移登記時限
符合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條件的,應當自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完成登記工作。登記部門認為需要公告的,公告時間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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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申請書及相關表格
1、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申請書 及 填寫說明
2、授權委託書
3、房屋狀況附表 及 填寫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