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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国土资源局负责什么

发布时间: 2022-06-15 21:08:45

A. 国土局是干什么的

国土资源局就是简称的国土局。简单说来就是是主管国家的土地、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县政府组成部门。国土局也有下属事业单位,而且本身也配置工勤人员。

国土局的主要职责: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

组织拟订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参与国家宏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并拟订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和措施。

编制并组织实施国土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

拓展资料

承担起草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并监督实施,制定地质环境保护的政策、规章,制定国土资源调查评价技术规程,拟订国土资源开发利用标准。指导地方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调查处理国土资源重大违法案件。

B. 国土资源局是做什么的

国土资源局是对土地使用状况进行普查登记以及如何拍卖土地、使土地发挥更大的效益,国土资源局就是简称的国土局。简单说来就是主管国家的土地、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县政府组成部门。

国土资源局的主要职责

土资源局,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承担全国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国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

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

依法征收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拟订土地、矿产资源参与经济调控的政策措施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C. 国土局的具体工作是什么

其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草拟并组织实施有关土地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和地质环境管理的地方性行政措施;拟定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和地质环境的有关政策;组织制订全市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和地质环境管理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
2、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参与审核城市总体规划;指导、审核县(区)、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全市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地质环境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指导、审核县(区)、乡(镇)矿产资源规划、地质环境规划及专项规划。
3、监督检查全市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行政执法和土地、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承办并组织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查处重大违法案件。
4、拟定并实施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实施农地用途管制,组织基本农田保护,组织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监督耕地开垦、负责耕地占补平衡工作。
5、制定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实施土地确权、定级、土地登记、发证工作。
6、依法管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工作,组织土地进入市场的招投标工作,负责政府收购土地及国有土地储备工作;管理土地市场,
承担土地资源实行资产化管理的有关工作;依法指导乡(镇)村用地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承担报省政府、国务院审批的农地转用、征(使)用地的材料审查报批工作。
7、指导和组织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负责评估机构从事土地评估的资格初审、土地使用权价格确认工作。
8、依法负责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和探矿权、采矿权出让、转让审批与监督管理,制定矿业权出让、转让实施办法;组织发布地矿开发利用信息;培育与管理全市矿业权市场;负责对外合作区块审核;依法征收管理矿产资源补偿费和探矿权、
采矿权使用费及价款。
9、统一管理全市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地质资料汇交,负责矿产储量登记统计管理;负责认矿产储量评审结果;负责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的审批;参与矿山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审查;制定地质勘查计划;依法实施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审查确认地质勘查单位的资格;管理地勘成果。
10、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和合理利用进行监督管理;对矿产品运销环节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过程中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拟定矿山生存环境治理政策;指导矿山生态环境治理。
11、组织实施地质灾害勘查、监测和防治,保护地质环境;指导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指导地下水动态监测、评价和预报;保护地质遗迹,认定具有重要价值的古生物化石产地、标准地质剖面等地质遗迹保护区。
12、根据国家有关测绘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制订全市测绘工作的行政、措施,强化全市测绘宏观管理,加强执法监督,负责全市测绘市场和行业标准化管理工作,根据授权管理市测绘计量工作。
13、执行有关财经法规,编报并落实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对直属单位的财务和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完成规定的国土资源税费的征收、协收任务
14、提出全市国土资源利用制度改革方案,不断完善各项改革措施。
15、组织开展土地、地质矿产的科技工作和对外交流与合作。

国土资源局(国土局)设办公室、组织人事处、财务审计处、政策法规处、执法监察处、建设用地处、地政地籍处、地质矿产处、资源规划处、测绘管理处,按照纪检监察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有关规定设置纪检组和监察室。

D. 国土局是干什么的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

3、监督检查全市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行政执法和土地、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

4、拟定并实施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

5、制定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实施土地确权、定级、土地登记、发证工作。

6、依法管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工作,组织土地进入市场的招投标工作,负责政府收购土地及国有土地储备工作;

7、指导和组织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负责评估机构从事土地评估的资格初审、土地使用权价格确认工作。

8、依法负责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和探矿权、采矿权出让、转让审批与监督管理,制定矿业权出让、转让实施办法;组织发布地矿开发利用信息;

9、统一管理全市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地质资料汇交,负责矿产储量登记统计管理;负责确认矿产储量评审结果;

10、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和合理利用进行监督管理;


E. 国土局的职能职责

国土局一般指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一)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

组织拟订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参与国家宏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并拟订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和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国土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

(二)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

起草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并监督实施,制定地质环境保护的政策、规章,制定国土资源调查评价技术规程,拟订国土资源开发利用标准。指导地方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调查处理国土资源重大违法案件。

(三)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

编制和组织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指导和审核地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组织编制矿产资源、海洋资源、地质勘查和地质环境等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等其他有关的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规划执行情况。

参与报国务院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的相关规划的审核。

(四)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

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承办和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指导土地确权,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五)承担全国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

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的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报国务院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

(六)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国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

制定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国家重大土地调查专项,指导地方地籍调查、登记和土地分等定级工作。

(七)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

拟订并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标准,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拟订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等管理办法,建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会同农业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制定禁止和限制供地目录、划拨用地目录等,承担报国务院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的处置。

(八)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

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九)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依法管理矿业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负责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的管理,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

(十)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组织实施全国地质调查评价、矿产资源勘查,管理中央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国家重大地质勘查专项,管理地质勘查资质、地质资料、地质勘查成果,统一管理中央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

(十一)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承担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的勘查、评价工作。

(十二)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指导应急处置,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十三)依法征收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拟订土地、矿产资源参与经济调控的政策措施。

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收益分配制度,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全国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收取和使用。参与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参与管理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业权权益,负责有关资金、基金的预算和财务、资产管理与监督。

(十四)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组织制定、实施国土资源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十五)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拟订对外合作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境外矿产资源勘查,参与开发工作,依法审批矿产资源对外合作区块,监督对外合作勘查开采行为。

(十六)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拓展资料

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国土资源部,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F. 国土局是做什么的

国土局的工作职责如下:
1、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
2、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
3、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
4、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
5、承担全国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等。
6、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国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制定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国家重大土地调查专项,指导地方地籍调查、登记和土地分等定级工作;
7、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拟订并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标准,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拟订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等管理办法,建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会同农业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制定禁止和限制供地目录、划拨用地目录等,承担报国务院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的处置;
8、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由国务院规定。

G. 国土资源局是干什么的

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政府土地、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拟定本市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矿产资源的政策和规章;监督检查土地、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
二、组织编制、修订和实施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其他管理、保护、利用土地、矿产资源的专项规划;编制各项规划实施的年度计划。
三、依法实施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查处土地、矿产资源方面违法案件;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承办并组织调处土地、矿产资源权属争议。
四、贯彻执行耕地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基本农田保护;组织实施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并负责指导监督工作。
五、统一管理全市土地和城乡地政、地籍工作;负责土地划界、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组织实施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定级、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
六、主管全市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土地占用管理工作,承担各级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项目的审查、报批工作,参与建设项目用地初步设计审查;按规定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和租赁,对各种土地使用权交易行为进行管理和监督;组织测评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土地年租金标准,确认土地使用权价格。
七、负责矿产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依法管理探矿权、采矿权的审批登记的报请工作;依法管理和保护地质环境,组织监测、防治地质灾害和保护地质遗迹;组织实施废矿区的改造、恢复利用工作。
八、依法征收土地有偿使用费、矿产资源补偿费和其他有关规费。
九、负责管理下属事业单位。

H. 信阳市国土资源局

信阳市位于河南省南部,地处淮河上游、大别山北麓,是南北经济文化交流的重要通道,素有“豫南明珠”、“三省通衢”之称。全市总面积18915平方公里,辖8县2区6个管理区,人口803万人。信阳地处亚热带向暖温带过渡地带,在中国地理南北分界线上,全市森林覆盖率达32%,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0多个百分点。信阳季节气候明显,又兼有山地气候特点,光照充足,雨量丰沛,气候温暖湿润,能满足多种植物培育和生长的需要,因而农副产品丰富,着名地方农产品信阳毛尖茶是全国十大名茶之一。信阳既有绵延重叠的崇山峻岭,也有冈峦起伏的低山丘陵,既有坦荡无垠的平原,也有群山环绕的盆地,旅游和矿产资源都非常丰富。境内革命遗址、古迹和文物众多。全市现有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6处,省及省以下级文物保护单位400多处,重要革命纪念地和革命旧址400多处。

董元成 党组成员、调研员(主持工作)

胡敏 党组副书记(女)

曹晓林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积光 党组成员、副局长

熊伟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富山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于海忠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董元成简介:汉族,中共党员,全日制大专学历。1977年7月参加工作,1982~2001年,历任原信阳地区工业局人事科副科长、原信阳地区经贸委政治部副主任、主任,息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信阳农业机械化学校校长,信阳地区地质矿产局局长;2001年12月~2008年6月,任信阳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08年6月,任信阳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调研员;2008年11月20日起主持局全面工作。

【机构设置】局机关设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地籍科、规划科、用地科、耕保科、矿管科、地质科、利用科、测绘科、法规科、机关党委、纪检监察室、信访办、老干科16个科室。设国土储备中心、国土执法监察支队、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土地规划勘测队、地价评估所6个直属事业单位。设浉河一分局、浉河二分局、平桥分局、明港分局、羊山分局、南湾分局、工业城分局、鸡公山分局8个分局。

【土地资源】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全市土地总面积189156.35公顷。其中耕地838563.47公顷;园地67345.14公顷;林地43714.58公顷;草地58775.36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15540.01公顷;交通运输用地39476.62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19142.92公顷;其他土地21003.25公顷。

【耕地保护】2010年,严格实施耕地占补平衡,按照“先补后占”和“占一补一”,建立“三库”,即耕地后备资源库、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库和补充耕地储备库。2010年,经验收补充耕地储备库11个批次,入储备库补充耕地指标793.09公顷,申报建设用地占用耕地808.3222公顷,使用补充耕地储备指标808.3222公顷,耕地保有量稳定在79.29万公顷,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

层层签订耕地保护目标管理责任书,开展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落实2008年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的整改工作,迎接河南省政府对信阳市2009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检查。严格落实基本农田补划制度,确保全市基本农田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稳定在68.64万公顷。辖区罗山县被国土资源部和农业部联合通报表彰为“全国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先进单位”。

【国土资源规划管理】2010年,信阳市乡镇级规划修编圆满完成,按照规划土地全覆盖的原则,本轮规划修编信阳市共需审批199个乡镇级规划,其中建制镇64个,乡111个,办事处11个,管理区5个,其他8个。全市199个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于2011年5月经市政府审批通过并实施。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2010年,组织编制了16批《2010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实施规划》,共规划建新区项目95个,总用地规模742.407公顷。2010年底,全市16批增减挂钩项目区实施规划已经省厅批准8批,面积297.5577公顷,新增耕地272.7264公顷。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实施规划所设新区均已落实到具体项目,并纳入新一轮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新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拆旧区中使用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整治”指标已按要求备案,先建后拆和已拆待验收的拆旧区已落实到具体地块,全部为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区设置合理,安置方案可行,拆旧区总规模及增加耕地面积,均大于建新区规模。

【土地利用管理】加强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从2010年1月1日起在主干网上全面运行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全面实现了从土地来源到土地供应和市场交易等过程的动态跟踪监管。持续开展批而未用地及建设用地审批和批后核实清查工作,有效地推动了全市的土地征收及供应速度,对146.02公顷“批而未用”土地进行了清理整改,完成征地并移交91.11公顷,完成供地36.54公顷。积极认真开展房地产用地专项整治,并依据省厅要求,对闲置的房地产用地进行了处置。

2010年,全市共计供应各类建设用地面积459.86公顷,其中以出让方式供应429.5696公顷,土地成交价款32.7258亿元。在出让土地中,以“招拍挂”方式供应394.5797公顷,占总出让面积的86%,土地成交价款32.016亿元,占总成交额的98%。同时,全市共计办理划拨土地补办出让手续34.9899公顷,补交出让金0.7098亿元。

【地籍管理】2010年,第二次土地调查全面结束。信阳市国土资源局充分利用调查成果,进一步扩大农村集体土地登记发证覆盖面,完成了3429宗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登记率达95%以上。核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129.4万宗,发证率达85.01%。继续实行土地登记窗口办公“首问负责”、窗口办件“一站式”受理、“一条龙”服务。市本级共通过窗口受理申请核发国有土地登记报件495宗,其中审批国有土地使用证392宗(已办结390宗,退件2宗)。受理审批城镇住房用地分割登记53宗,发放城镇住房用地分割土地证2566本。受理审批土地抵押登记50宗,涉及土地抵押面积535.74公顷,涉及抵押金额233554.5万元。

【建设用地管理】2010年,扎实开展“双保工程”活动,全力为稳增长、转方式、调结构提供资源保障。认真做好建设用地报批工作,突出一个“快”字,积极主动服务,快分配、快组卷、快报批。截至2010年底,经省政府批准批次建设用地6个,面积188.3068公顷,上报省厅审查的批次建设用地49个,面积1400.7934公顷,以上共计1589.1002公顷。报经市政府批准农用地转用不再征收项目9个,面积99.0666公顷。全力服务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积极组织兰州—郑州—长沙成品油管道工程、西气东输淮武支线管道工程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建设用地材料申报。同时开展京九铁路电气化改造、淮息高速公路、淮固高速公路的征地报批工作,2010年重点项目的先行用地报件已经组织完毕并上报国土资源部,正式用地报件材料也已经组织完毕,并上报省国土资源厅,石武铁路“四电”用地报批工作也已经全面启动。

【农村土地整治】2010年,信阳市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迈出了新步伐。信阳市政府下发了《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信阳市土地复垦整理和新农村建设项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信政文〔2010〕211号)。信阳市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在实践中摸索出了新路子,积累了新经验。在整治过程中采取“以点带面,试点先行,亮点出效”的方法,选择适宜的项目区进行集中连片整理,在严格执行上级下达的各项控制指标的前提下,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典型示范区,以此推动全市土地综合整治工作顺利展开。制定了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月报制度”、“通报制度”、“工作交流制度”和“督查制度”。全面开展各类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的技术评审工作,解决了项目历史遗留问题。本着尊重历史、注重现实的原则,对2010年前部分项目程序以及内业资料进行了完善,在此基础上,全面完成了2010年的技术评审工作。2010年,共对54个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论证。对52个项目的设计报告进行了评审,其中2007年、2008年新增费项目6个,2010年新增费项目17个,占补平衡项目29个。完成了2个项目设计报告变更的技术评审,对16个项目的招投标方案、招标文件进行了审核。

【测绘监管】2010年,巩固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成果工作,引入约谈机制,加强全市测绘统一监管工作。通过对发现的测绘违法苗头进行调查核实和约谈,对持证测绘单位违规行为进行提醒和预警,明确违法行为的成本和后果,避免直接进入法律处罚程序,以促进全市测绘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做好2010年各项测绘管理暨服务保障工作,加强测绘标准推广应用、测绘任务备案和成果管理、测绘资质复审换证。全市县域D级GPS三维空间大地控制网全部建成并通过了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站的质量验收。“数字信阳”、“数字县域”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信阳市被列入2010年全国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计划。

【矿产资源】信阳市大地构造位置处于华北地台与秦岭造山带结合部位。北部为华北地台南缘,南部为秦岭造山带东延的桐柏—大别造山带。两大地质单元在长期的地质历史时期,营造了有利的成矿地质条件,形成了丰富的矿产资源,是河南省重要的成矿区带之一。全市共发现各类矿产51种:能源矿产3种,金属矿产17种,非金属矿产31种。发现大、中、小型固体矿产矿床161处,其中大型矿床16处,中型矿床24处,小型矿床121处;地热水1处。区内还发现大批矿点、矿化点和物、化探异常。信阳市优势矿产主要为钼矿和建材类非金属矿。近年来新发现和探明的汤家坪钼矿、千鹅冲钼矿,储量规模达大型和特大型矿床规模。建材类非金属矿主要有珍珠岩、膨润土、沸石、水泥用大理岩(石灰岩)、白云岩、建筑石材和建筑用砂等。信阳市主要矿产中,珍珠岩、膨润土、沸石和化肥用蛇纹岩资源储量位居全省第一位(其中珍珠岩位居全国第一位),钼矿资源储量位居全省第三位。

【矿产资源管理】2010年,按照豫政办〔2010〕34号文的要求进一步开展矿产资源整合工作。为确保整合工作的全面完成,市政府调整充实了市整合领导小组,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整合工作的通知》、《信阳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整合方案》及《信阳市省定重点矿区整合工作实施方案》,保证了全市整合工作有序开展。全市三个重点矿区整合工作已全面完成,七个重点勘查区整装勘查工作已在省政府的统一安排下开始启动,各县区整合工作均在有序进行,上天梯非金属矿区采矿权由原来的55家矿山企业整合为现在的四个采矿权。在搞好省定三个重点矿区资源整合工作的同时,市、县两级制定出符合信阳实际的矿产资源整合实施方案。对探矿权清理工作,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做到100%实地核实,市国土资源部门按不低于30%的比例进行实地抽查。

全面开展萤石矿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开采总量控制,与萤石开采企业逐个签订控制指标责任书,将全市2010年12万吨的萤石矿石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到各矿山企业。

多措并举维护矿山企业有序开发。一是突出重点,严查严办。加大对萤石矿、铁矿、建筑石料等矿山企业的无证开采、越层越界采矿等非法矿山企业的打击力度,该关停整改的坚决关停整改,该取缔的坚决依法取缔。二是严格执法,建立长效执法监察机制。坚持集中抽查与长期监控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细化矿山企业生产监控巡查和落实矿管员包矿责任制。三是坚持24小时巡查督查制度。始终把矿业违法行为处置在萌芽状态。四是对执法难点,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联合出击,确保执法到位。通过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整顿、规范“回头看”、深入开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勘查开采专项整治及遥感卫片执法等专项工作,全市无证勘查和开采、乱采滥挖、浪费或破坏矿产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等违法行为得到全面遏制;超层越界开采、非法转让探矿权和采矿权等违法行为得到全面清理,违法案件得到及时查处。矿山安全事故及破坏生态环境现象明显减少。

2010年,全市新增10个省财政资金勘查项目,勘查资金3500万元。75个商业性勘查项目投入勘查资金超过1.5亿元。新发现钼、铁、金矿产地16处并达到详查勘探程度。探明了资源储量,其中已探明光山县千鹅冲钼矿资源储量60万吨,达特大型矿床规模。罗山县山店金矿探明储量达4000公斤,实现了大别山找金的重大突破。对全市采矿权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全面更新,实现了与国土资源部统一系统配号对接。对全市矿业权进行了实地核查,在摸清矿业权分布现状的基础上,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更新了采矿权登记数据库,全面提升了矿业权科学管理水平。到2010年底,全市共有采矿权400个,其中:省级发证28个,市级发证3个,县级发证369个。

【地灾防治】2010年7月,信阳市普降大到暴雨,局部出现特大暴雨,全市多处出现险情。面对严峻的汛情灾情,信阳市国土资源局下发了《信阳市国土资源局汛期地质灾害隐患紧急排查工作方案》、《信阳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文件。同时结合实际,认真开展了国土资源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即评估、巡查、预案、宣传和人员五个到位)宣传培训活动,全市培训人数达1000人次。对178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点,安排专人监测,设立警示标志,制定预案,出动排查抢险人员336人次,发放明白卡1500余份。成功组织两起地质灾害避让,避免了330余人伤亡,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地质灾害防治“十有县”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商城县被国土资源部批准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积极争取到国家专项资金的大力支持,其中,“两权”价款项目资金3194万元,地质遗迹保护项目资金979万元,资金合计达4000多万元,为全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转方式调结构】2010年,信阳市国土资源局在转方式调结构,破解难题改革创新方面取得了新突破。将改革创新贯穿于整个工作的始终,超前谋划,提出了“提高素质、完善体制、规范管理、破解难题、再上水平”的总体工作思路。工作更为具体、方向更加明确,信阳市国土资源局围绕总体思路,突出抓好“八件实事”及“破解五个难题”,将这些实事及难题分解到各相关单位,各单位进行了认真研究探索。

首先,深入开展了各项工作调研。一是进行产业集聚区用地情况调研,更有针对性地为产业集聚区建设发展提供了更有效的服务,极大地满足了产业集聚区建设用地需求。二是进行了建设用地审批制度改革调研。围绕建设用地审批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及近年来建设用地审批工作的实际情况,认真开展了建设用地审批制度改革调研。在调研的基础上,积极推行了用地审批制度改革,狠抓报件质量和报批速度,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三是对2010年用地形势科学预测进行调研。制定了“主动沟通,提前介入,积极谋划,全力服务,尽早报批”的建设用地申报策略,确保了各类建设项目的用地需求。其次,实行了项目预报“控”地。及时掌握建设项目用地信息是科学合理安排用地总量、布局和时序的关键。为确保重点工程能够及时开工建设,信阳市国土资源局制定了建设用地预报制度。2010年初,在征求辖区政府意见的基础上,根据社会经济发展计划、产业政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城市规划和土地市场状况,会同城市规划部门编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报经信阳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未列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的,原则上不予供地,从而使80%以上的用地指标用于重点工程,为信阳市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了用地保障。

其次,以土地利用结构的调整和土地利用方式的转变促进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发展方式的转变。2010年,河南省下达信阳市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367公顷,这些指标同信阳市预测的年度用地计划相比缺口较大,指标十分有限。为了确保指标的合理利用,信阳市国土资源局对用地计划指标进行了合理安排。优先保障省确定的产业集聚区用地,全市15个产业集聚区用地计划共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300公顷。与此同时,加大了保障性住房、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等民生领域、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等的建设用地保障。为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在全市预留的67公顷用地计划中,专门对农村建设用地安排了计划指标18.35公顷。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扎实有效,成立组织,制定方案,确定试点,坚持内涵挖潜,盘活存量331.6124公顷。

截至2010年底,“五项难题”(即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进度慢的难题、土地闲置浪费的难题、粘土砖瓦窑厂反弹的难题、国土资源执法矛盾突出的难题、办事效率低的难题)基本得以解决,为顺利开展工作找到了突破口。“八件实事”也基本得以落实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其中服务山店水库、明港机场等重点项目建设,完成土地综合整治35万亩,新增耕地1.5万亩、盘活存量土地280公顷,完成全市401个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推进信阳市“数字城市”地理空间建设,全市75%以上的基层国土资源所达到标准化建设标准六项工作均顺利完成。国土地质博物馆室内布展、争创市级精神文明单位和市级平安建设先进单位两项工作也正在积极办理中。

【基层国土所建设】2010年,信阳市国土资源局推进群众满意的基层国土资源所创建做到“三到位”。一是动员到位。召开全市国土系统创建群众满意的基层站所动员会,确保各所每位同志都对创建工作有明确认识,制定创建方案,对创建工作作了具体安排,明确创建标准、方法、步骤和考核办法。做到人人参与其中、人人身上有责任。二是措施到位。各所都建立了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责任追究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在本乡镇人流集中区,及时公开办事流程、收费标准等方面信息,接受群众监督。三是督查到位。局成立监察室和行风办组成的督查组,分别到各所对群众满意的基层国土资源所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定期或不定期督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国土资源所标准化建设,全市达标国土所167个,占全市国土资源所总数的83.5%,超额完成省厅规定的75%的达标率,其中受表彰的39个。

【执法监察】2010年,信阳市违法用地大幅度降低。全市共发现土地违法案件93件,涉及土地面积22.65公顷(其中耕地9.31公顷)。立案查处48件,结案38件,动态巡查制止45件,涉及土地面积10.7公顷(其中耕地4.3公顷),挽回经济损失3万元,收缴罚没款345.14万元。充分发挥12336举报电话功能,共收到上级部门12336转办、交办案件103件,已完成上报95件;受理全市12336违法举报案件57件,已完成53件。同时,认真开展了行政复议听证工作,妥善解决和化解行政复议争议2起,受理听证4起。第十次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展顺利。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中,信阳市共立案88件。拆除建筑物面积3.961万平方米,没收面积18.11万平方米,申请法院执行64宗,落实39宗,行政处分28人,落实24人,移送1人,收缴罚没款753.082万元,违法用地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耕地总面积的比例为4.2%,顺利通过了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和省国土资源厅的检查验收。

【信访工作】2010年,全市涉土到部访30起、92人次,与去年同期30起、101人相比,起数与去年持平,人次下降11.2%;涉土赴省访26起、60人次,与去年同期22起、74人次相比,起数上升18%,人次下降19%;涉土来市访91起、231人次,与去年同期102起、324人相比,起数下降13.7%,人次下降28.7%。办理群众来信44件,办理复查复核12件。

I. 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任务

县级国土资源局的主要任务职责:
(一)组织实施国家有关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照规定负责有关行政复议。

(二)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等综合规划和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等其他专项规划;负责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导、审核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县矿产资源规划等专项规划,进行建设用地预审;参与各类建设项目用地方案、选址的论证工作;组织全县矿产资源的调查、监测和评价。

(三)依法保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保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益和探矿权人、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监督检查乡(镇)国土资源部门行政执法和土地、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承办并组织调处土地、矿产资源的权属纠纷;依法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和测绘违法案件。

(四)严格保护耕地,组织实施国家、省、市耕地保护政策和土地开发整理政策,实施土地用途管制,组织基本农田保护,主管全县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工作,确保耕地总量占补平衡。

(五)负责全县农用地转用、征收、征用集体土地,拆迁集体土地上房屋及其附着物工作;对全县征地拆迁事务性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审核、汇总上报的征地报批材料;承办由上级审批的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

(六)管理土地市场,组织制定和实施土地供应年度计划,负责全县土地的划拨、出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土地市场管理的规章制度,规范土地市场;对土地市场地价进行监测,提出土地市场调控措施;指导和负责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组织全县基准地价的评估,协助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开展土地估价行业管理,备案土地使用权评估价格。

(七)负责全县地籍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全县地籍管理确权、登记、发证的审核工作;组织全县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工作,建立健全与更新土地统计台帐及薄册;负责土地使用权转让、租赁、抵押的权属管理。

(八)负责全县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地籍测绘规划、基础测绘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制与实施;组织管理全县基础测绘成果和地籍测绘工作,监督测绘成果质量;依法监督管理测绘市场,监督全县地图的编制、出版、展示、登载;负责组织县城区内永久性测量标志的检查维护。

(九)依法管理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及矿业权市场,主管全市采矿权出让及登记发证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组织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的征收使用;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

(十)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依法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预报预警和地质灾害防治,负责矿山地质环境监督管理和恢复治理;负责地质遗迹保护、矿产资源管理;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指导地下水动态监制、评价和预报工作。

(十一)管理、监督国家和地方财政拨给国土资源部门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矿产资源补偿费、探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使用费等专项经费和其他资金;对国土资源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财务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局机关和二级单位的人事教育等工作,主管国土资源管理法规政策宣传教育、国土资源信息系统建设和利用工作,组织全县国土资源干部培训。

(十三)指导各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的业务工作。

(十四)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