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销售折扣与销售折让有什么区别怎么核算请举例子说明一下!
您好,会计学堂李老师为您解答
(1)销售折让是指企业的商品发运后,由于商品的品种、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或因其他原因应退而未退的商品,对购买方在价格上给予的额外折让。销售折让会使企业销售收入相应减少,所以应对销售收入进行调整。理论上,企业应当按月计算收入、结转成本、计算盈亏,发生的销售折让应冲减销售产品当月的销售收入,但在实际工作中却难以操作。实际做法是:一般不管属于本年销售的产品还是以前年度销售的产品,都应冲减给予购买者销售折让当月的销售收入。
(2)现金折扣是指企业为了鼓励客户在一定期限内早日偿还货款而给予客户的折扣优惠。
现金折扣对于销售企业来说,称为销货折扣;
对于购货企业来说,称为购货折扣。
现金折扣一般表示为“2/10,1/20,n/30”等。2/10表示如果客户在10天内偿付货款,给予2%的折扣;
1/20表示如果客户在20天内偿付货款,给予1%的折扣;n/30表示如果客户在30天内付款,则无折扣。
(3)商业折扣是指对商品价目单中所列的商品价格,根据批发、零售、特约经销等不同销售对象,给予一定的折扣优惠。商业折扣通常用百分数来表示,如5%、10%、15%等。扣减商业折扣后的价格才是商品的实际销售价格。商业折扣通常作为促销的手段,目的是扩大销路,增加销量。一般情况下,商业折扣都直接从商品价目单价格中扣减,购买单位应付的货款和销售单位所应收的货款,都根据直接扣减商业折扣后的价格来计算。因此,商业折扣对企业的会计记录没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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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销售折让如何记账
销售折让是指由于商品的质量、规格等不符合要求,销售单位同意在商品价格上给予的减让。在核算时,由于销售折让不具备费用的属性,因此,应当将其作为收入的抵减数处理。
【例】甲公司2007年7月18日销售一批商品,增值税发票注明的售价为40000元,增值税为6800元,该批产品的成本为35000元。货到后买方发现商品质量与合同要求不一致,要求给予价款5%的折让,甲公司同意折让。为此甲公司所做的会计分录为:
7月18日销售实现时:
借:应收账款46800
贷:主营业务收入4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6800
借:主营业务成本35000
贷:库存商品35000
发生销售折让时:
借:主营业务收入2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0
贷:应收账款2340
实际收款时:
借:银行存款44460
贷:应收账款44460
3. 销售折让如何账务处理
一、分两种情况进行处理(不考虑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销售折让如果发生在确认销售收入之前,则应在确认销售收入时直接按扣除销售折让后的金额确认。
基本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扣除折让后的净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提示】商品已发出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应当将库存商品结转至“发出商品”科目中。
(2)企业已经确认销售商品收入发生销售折让,且不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应在发生时冲减当期的销售商品收入,如按规定允许扣减增值税税额的,还应冲减已确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基本账务处理:
借: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二、国税发[2004]136号文件规定,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不征收营业税。会计上应按销售折让处理。
销售返利如采用在销售发票直接扣减方式,性质上类同销售折让,其会计处理与一般商品折让购销的会计处理一样。支付销售返利方收入按照扣减销售返利后的净额计入销售收入;收到销售返利方成本按照扣减销售返利后净额计入采购成本。
如果将返利额另开发票,对于直接冲抵货款的形式来兑现的返利,在开具发票后发生的返还费用,或者需要在期后才能明确返利额,销售方据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开出红字发票冲销收入,并相应冲减销项税额。
(3)发生销售折让之前的成本怎么算扩展阅读:
退货与销售折让的账务处理方法:
退货与销售折让是企业经常性的经营行为,若不正确处理这些业务,将会在会计核算上带来很多不便。
1、购买方未付货款并且未作账务处理的
购买方须将原增值税专用发票第二联(税款抵扣联)和第三联(发票联)及产品(商品)销货单主动退还给销售方,销售方则应视不同情况作下述处理:
(1)销售方在会计上未入账时,应将所有专用发票联次注明作废,并将发票联和抵扣联粘贴于存根联后面。
(2)销售方已入账时,开具一张相同金额的红字(负数)发票,将记账联撕下入账,作为冲减当期销售收入和销项税额的依据,将退回的蓝字发票联和抵扣税粘于红字(负数)发票的发票联后,并注明蓝字发票记账联的原有凭证号,便于备查。
另一种情况,产品(商品)销售单价发生了变化,例如销售方与买方商量一致同意将上月发出产品价格调高或调低(当上月已按原价开票,并已作账务处理和报税),购买方应将上月开的发票联和抵扣联退回后,
销售方本月重新按现价开一张蓝字发票,将新开的蓝字发票联和抵扣联撕下,邮寄给买方,记账联在本月补记上月少记(冲回多记)的账款,将变更后的合同或协议附于其后。
并注明上月原记账联的出处(凭证号)。退回的蓝字发票联和抵扣联粘贴于本月重开蓝字发票存根联后。未收到购买方退还的专用发票前,销售方不得扣减当期销售收入和销项税额。
2、购买方已付货款或者货款未付但已作账务处理,发票联及抵扣联无法退还的情况:
购买方必须取得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递交销售方,作为销售方开具红字(负数)专用发票的合法依据。
销售方在未收到证明单以前,不得开具红字(负数)专用发票;收到证据单后,根据退回货物的数量、价款或折让金额向购买方开具红字(负数)专用发票。
红字(负数)专用发票的存根联、记账联作为销售方扣减当期销售收入和销项税额的凭证,其发票联、税款抵扣联作为购买方扣减库存商品和进项税额的凭证。
例如:该公司销售一批货物给乙公司(两公司均属于一般纳税人),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货款)金额20万元,税额3.4万元,该批货物成本为15万元,
乙公司收到货物、发票及产品(商品)销售单后,经有关化验部门化验该批货时,发现货物存在质量问题,要求全部退货,经协商该公司同意。
如果此时乙公司(购货方)未付款,并且未作账务处理,则须主动将发票联和税款抵扣联退还该公司,该公司应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处理:
(1)若该公司未入账,应将该发票所有联次注明作废,并将发票联和抵扣联粘贴于存根联后面。
(2)若该公司已入账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乙公司234000
贷:产品销售收入2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34000
则应按以下方法调整:
①另开具一张相同金额的红字发票,将红字发票记账联撕下入账,冲减当期销售收入和销项税额,作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乙公司234000(红字)
贷:产品销售收入200000(红字)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金)34000(红字)
4. 发生销售折让时,销售方冲减主营业务收入的同时,需要冲减主营业务成本吗 谢谢
销售方的不冲减成本。
企业将商品销售给买方后,如买方发现商品在质量、规格等方面不符合要求,可能要求卖方在价格上给予一定的减让。 销售折让如发生在确认销售收入之前,则应在确认销售收入时直接按扣除销售折让后的金额确认。
已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且不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应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如按规定允许扣减增值税税额的,还应冲减已确认的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发生销售折让之前的成本怎么算扩展阅读:
由于商品的质量、规格等不符合要求,销售单位同意在商品价格上给予的减让。在核算时,由于销售折让不具备费用的属性,因此,应当将其作为收入的抵减数处理。
购买方必须取得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递交销售方,作为销售方开具红字(负数)专用发票的合法依据。
销售方在未收到证明单以前,不得开具红字(负数)专用发票;收到证据单后,根据退回货物的数量、价款或折让金额向购买方开具红字(负数)专用发票。
红字(负数)专用发票的存根联、记账联作为销售方扣减当期销售收入和销项税额的凭证,其发票联、税款抵扣联作为购买方扣减库存商品和进项税额的凭证。
5. 销售发生折让,如何记账
销售发生折让,会计记账方式:
1、销售实现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2、发生销售折让时:
借: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收账款
3、实际收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5)发生销售折让之前的成本怎么算扩展阅读:
销售折让是指企业因售出商品质量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予的减让。企业将商品销售给买方后,如买方发现商品在质量、规格等方面不符合要求,可能要求卖方在价格上给予一定的减让。 销售折让如发生在确认销售收入之前,则应在确认销售收入时直接按扣除销售折让后的金额确认; 已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且不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应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如按规定允许扣减增值税税额的,还应冲减已确认的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账务处理
退货与销售折让的账务处理方法:
退货与销售折让是企业经常性的经营行为,若不正确处理这些业务,将会在会计核算上带来很多不便。
1、购买方未付货款并且未作账务处理的
购买方须将原增值税专用发票第二联(税款抵扣联)和第三联(发票联)及产品(商品)销货单主动退还给销售方,销售方则应视不同情况作下述处理:
⑴销售方在会计上未入账时,应将所有专用发票联次注明作废,并将发票联和抵扣联粘贴于存根联后面。
⑵销售方已入账时,开具一张相同金额的红字(负数)发票,将记账联撕下入账,作为冲减当期销售收入和销项税额的依据,将退回的蓝字发票联和抵扣税粘于红字(负数)发票的发票联后,并注明蓝字发票记账联的原有凭证号,便于备查。
另一种情况,产品(商品)销售单价发生了变化,例如销售方与买方商量一致同意将上月发出产品价格调高或调低(当上月已按原价开票,并已作账务处理和报税),购买方应将上月开的发票联和抵扣联退回后,销售方本月重新按现价开一张蓝字发票,将新开的蓝字发票联和抵扣联撕下,邮寄给买方,记账联在本月补记上月少记(冲回多记)的账款,将变更后的合同或协议附于其后。并注明上月原记账联的出处(凭证号)。
退回的蓝字发票联和抵扣联粘贴于本月重开蓝字发票存根联后。未收到购买方退还的专用发票前,销售方不得扣减当期销售收入和销项税额。
2、购买方已付货款或者货款未付但已作账务处理,发票联及抵扣联无法退还的情况:
购买方必须取得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递交销售方,作为销售方开具红字(负数)专用发票的合法依据。销售方在未收到证明单以前,不得开具红字(负数)专用发票;收到证据单后,根据退回货物的数量、价款或折让金额向购买方开具红字(负数)专用发票。红字(负数)专用发票的存根联、记账联作为销售方扣减当期销售收入和销项税额的凭证,其发票联、税款抵扣联作为购买方扣减库存商品和进项税额的凭证。
6. 发生销售折让是应当冲减当期销售收入和成本吗
发生销售折让应当冲减当期销售收入,但是不冲减成本。
1、销售折让如发生在确认销售收入之前,则应在确认销售收入时直接按扣除销售折让后的金额确认; 已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且不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应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如按规定允许扣减增值税税额的,还应冲减已确认的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在核算时,由于销售折让不具备费用的属性,因此,应当将其作为收入的抵减数处理。但实际上并不冲减成本。
(6)发生销售折让之前的成本怎么算扩展阅读
销售折让的核算:
1、购买方未付货款并且未作账务处理的
购买方须将原增值税专用发票第二联(税款抵扣联)和第三联(发票联)及产品(商品)销货单主动退还给销售方,销售方则应视不同情况作下述处理:
(1)销售方在会计上未入账时,应将所有专用发票联次注明作废,并将发票联和抵扣联粘贴于存根联后面。
(2)销售方已入账时,开具一张相同金额的红字(负数)发票,将记账联撕下入账,作为冲减当期销售收入和销项税额的依据,将退回的蓝字发票联和抵扣税粘于红字(负数)发票的发票联后,并注明蓝字发票记账联的原有凭证号,便于备查。
2、购买方已付货款或者货款未付但已作账务处理,发票联及抵扣联无法退还的情况:
购买方必须取得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递交销售方,作为销售方开具红字(负数)专用发票的合法依据。销售方在未收到证明单以前,不得开具红字(负数)专用发票;收到证据单后,根据退回货物的数量、价款或折让金额向购买方开具红字(负数)专用发票。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销售折让
7. 销售折扣或折让的公式
折让是在价格上的折让,按实际价格入账就行了.不要特别处理.
折扣是指给客户一个还款期,在规定的天数内还款.给予一定比率的折扣.这个在销售是按全价入账.到实际还款是如发生折扣.作为财务费用处理.
拓展:销售折扣是商品销售折扣是指企业在赊销和商业信用的情况下,为了推销商品和及早收回销售货款,而给予购货方的一种价格优惠。销售折扣分商业折扣和现金折扣。商业折扣是指企业按照标明商品零售价格开出发票,然后在此基础上给流通领域中批发、零售环节一定的折扣。根据商业习惯,商业折扣都是从价目单价格中直接扣算,购买者所应付的和销售方所应收的货款,均以按扣减商业折扣后的售价来计算,即销售方的销售收入是按商业折扣后的价格来计算反映的,因此,商业折扣不存在调整营业收入问题。现金折扣是指企业采用赊销方式销售商品时,为了鼓励购货方在一定期限内(信用期)早日偿付货款,往往规定一个短于信用期限的折扣期限,如果购货方在折扣期限内付款,就能得到一定的现金折扣,即从应支付的货款总额中扣除一定比例的金额。对销货方而言,销售折扣就是现金折扣。销售折扣不表示提供物品或劳务所需的耗费。如果客户获得这种折扣,则其净值才代表该项销售物品和劳务的真实价格。所以,销售折扣应作为收入的折扣项目而不是为获得收入的资产耗用。现金折扣的核算有两种方法:一是全价法,即营业收入按全价反映,实际发生的现金折扣则冲减营业收入;二是净额法,即营业收入按实际发生的现金折扣后的净额反映。新的企业会计制度采用了前一种方法。
8. 购进已发生销售折让的商品成本该怎么核
销售折让对于购买方来说要冲减购进的成本和进项税金,发生销售折让的进入成本: 也就是冲减财务费用(前提是企业采用总价法入账),因为这样的现金折扣相当于企业与企业之间的一种有息贷款,也可以说是一种融资的手段: 借:应付账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库存商品
9. 购买方取得销售折让怎么冲减成本
摘要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以下称一般纳税人)因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而退还给购买方的增值税额,应从发生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扣减;因购进货物退出或者折让而收回的增值税额,应从发生购进货物退出或者折让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