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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制度注重成本 2025-07-13 02:58:43

自然資源開發利用職能是什麼

發布時間: 2025-07-13 00:20:02

1. 自然資源局是干什麼的

自然資源局有十個職能,包含了:1、負責自然資源的調查、監測和評價;2、負責自然資源的登記工作;3、負責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工作;4、負責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5、建立空間規劃體系並監督實施;6、統籌國土空間的生態修復;7、組織實施耕地保護制度;8、管理地質勘查行業和全國地質工作;9、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的相關要求,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准並指導實施;10、負責礦產資源管理工作;11、監督實施海洋戰略規劃,並發展海洋經濟。

《自然資源部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第三條自然資源部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自然資源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自然資源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2. 國土資源局用地科主要是干什麼的

國土資源局已經更名為自然資源部,原用地科是土地利用科,現在已經更名為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司。

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司職責:

1、擬訂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制度並監督實施,建立自然資源市場交易規則和交易平台,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市場調控。

2、負責自然資源市場監督管理和動態監測,建立自然資源市場信用體系。

3、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資源價格體系,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分等定級價格評估。

4、擬訂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標准,開展評價考核,指導節約集約利用。

(2)自然資源開發利用職能是什麼擴展閱讀

自然資源部的主要職責: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礦產、森林、草原、濕地、水、海洋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和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擬訂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極地、深海等法律法規草案,制定部門規章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二)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制定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的指標體系和統計標准,建立統一規范的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制度。實施自然資源基礎調查、專項調查和監測。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成果的監督管理和信息發布。指導地方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工作。

(三)負責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制定各類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權籍調查、不動產測繪、爭議調處、成果應用的制度、標准、規范。

建立健全全國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負責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資料收集、整理、共享、匯交管理等。指導監督全國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確權登記工作。

(四)負責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統計制度,負責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核算。編制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擬訂考核標准。制定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和土地儲備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

負責自然資源資產價值評估管理,依法收繳相關資產收益。

(五)負責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組織擬訂自然資源發展規劃和戰略,制定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標准並組織實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資源價格體系,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分等定級價格評估,開展自然資源利用評價考核,指導節約集約利用。

負責自然資源市場監管。組織研究自然資源管理涉及宏觀調控、區域協調和城鄉統籌的政策措施。

(六)負責建立空間規劃體系並監督實施。推進主體功能區戰略和制度,組織編制並監督實施國土空間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開展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建立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和預警體系。

組織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控制線,構建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布局。建立健全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擬訂城鄉規劃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擬訂並實施土地、海洋等自然資源年度利用計劃。

負責土地、海域、海島等國土空間用途轉用工作。負責土地徵收徵用管理。

(七)負責統籌國土空間生態修復。牽頭組織編制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並實施有關生態修復重大工程。負責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整理復墾、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海洋生態、海域海岸線和海島修復等工作。

牽頭建立和實施生態保護補償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會資金進行生態修復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備選項目。

(八)負責組織實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牽頭擬訂並實施耕地保護政策,負責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保護。組織實施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和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完善耕地佔補平衡制度,監督佔用耕地補償制度執行情況。

(九)負責管理地質勘查行業和全族缺國地質工作。編制地質勘查規汪手劃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管理中央級地質勘查項目。組織實施國家重大地質礦產勘查專項。負責地質災害預防和治理,監督管理地下水過量開采及引發的地面沉降等地質問題。負責古生物化石的監督管理。

(十)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准並指導實施。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

(十一)負責礦產資源管理工作。負責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及壓覆礦產資源審批。負責礦業權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承擔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優勢礦產的調控及相關管理工作。監督指導礦產資源合理利用和保護。

(十二)負責監督實施海洋戰略規劃和發展海洋經濟。研究提出海洋強國建設重大戰略建議。組織制定海洋發展、深海、極地等戰略並困穗嫌監督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海洋經濟發展、海岸帶綜合保護利用等規劃和政策並監督實施。負責海洋經濟運行監測評估工作。

(十三)負責海洋開發利用和保護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海域使用和海島保護利用管理。制定海域海島保護利用規劃並監督實施。

負責無居民海島、海域、海底地形地名管理工作,制定領海基點等特殊用途海島保護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負責海洋觀測預報、預警監測和減災工作,參與重大海洋災害應急處置。

(十四)負責測繪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負責基礎測繪和測繪行業管理。負責測繪資質資格與信用管理,監督管理國家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場秩序。負責地理信息公共服務管理。負責測量標志保護。

(十五)推動自然資源領域科技發展。制定並實施自然資源領域科技創新發展和人才培養戰略、規劃和計劃。組織制定技術標准、規程規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創新能力建設,推進自然資源信息化和信息資料的公共服務。

(十六)開展自然資源國際合作。組織開展自然資源領域對外交流合作,組織履行有關國際公約、條約和協定。配合開展維護國家海洋權益工作,參與相關談判與磋商。負責極地、公海和國際海底相關事務。

(十七)根據中央授權,對地方政府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的重大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及法律法規執行情況進行督察。查處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和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重大違法案件。指導地方有關行政執法工作。

(十八)管理國家林業和草原局。

(十九)管理中國地質調查局。

(二十)完成黨中央、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一)職能轉變。

3. 自然資源局是干什麼的

1. 機構職責:自然資源局履行的職責包括管理全民所有的土地、礦產、森林、草原、濕地、水和海洋等自然資源,以及監管國土空間用途的管制。此外,該機構負責擬定相關法律法規,並監督執行。
2. 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自然資源局負責制定自然資源調查的標准和制度,實施基礎調查和專項監測,並監督管理調查成果的發布,指導地方調查工作。
3. 自然資源確權登記:該局制定統一的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確權登記規范,建立登記信息平台,管理登記資料,並指導全國確權登記工作。
4. 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自然資源局負責自然資源資產的統計和核算,制定配置政策和收益管理規則,確保資產合理利用並收取收益。
5. 自然資源開發利用:該局擬定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標准,建立價格體系,評估自然資源價值,並指導節約和高效利用自然資源。
6. 空間規劃體系:自然資源局負責推動國土空間規劃的制定和實施,指導功能區戰略,組織編制專項規劃和監測預警體系,確定控制線,並管制土地等用途。
7. 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自然資源局牽頭編制生態修復規劃並實施重大工程,整治土地和海洋生態,建立生態保護補償制度,並指導社會資金的利用。
8. 耕地保護:該局擬定耕地保護政策,考核耕地數量和質量,實施特殊保護措施,完善占補平衡制度,並監管耕地保護執行情況。
9. 地質勘查管理:自然資源局管理地質勘查行業,制定勘查規劃,管理中央級勘查項目,並監督地質災害預防和治理工作。
10. 海洋開發保護:自然資源局負責海洋發展戰略的制定和實施,監管海域和海島利用,管理海洋觀測和預警工作,並保護海洋環境。
11. 測繪地理信息管理:該局管理基礎測繪和行業,監管國家地理信息安全,提供地理信息服務,並維護測量標志。
12. 科技發展:自然資源局推動科技創新和人才培養,制定技術標准和監管市場秩序,實施科技工程,並推進信息化建設。
13. 國際合作:自然資源局開展國際合作,履行國際公約,維護海洋權益,並管理極地和國際海底事務。
14. 督察和執法:該局對地方政府執行自然資源政策情況進行督察,查處重大違法案件,指導地方執法工作。
15. 管理職責:自然資源局管理國家林業和草原局,中國地質調查局,並完成黨中央、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任務。
16. 職能轉變:自然資源部要統一管理自然資源資產和國土空間用途,強化規劃和管控作用,保護和合理利用自然資源,精簡行政審批,強化監管,發揮市場作用,並提高確權和評估的效率。

4. 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職責范圍

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的工作職責是:
1、履行全民所有各類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和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
2、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
3、負責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
4、負責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工作;
5、負責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
6、負責建立空間規劃體系;
7、負責地質災害、森林火災防治相關工作。
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的招聘條件是: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專業或技能;
5、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這個就是以前的規劃局和國土局合並而來的,主要任務就是做以前規劃局的活和國土局的活。這裡面具體有規劃設計室(國有土地規劃設計,農村集體用地規劃設計,還有就是測繪),然後還有地礦科等,國土就是土整中心,不動產登記中心(包括下轄的合鄉鎮所)
1、自然資源局,主要整合了原市國土資源局和市規劃局的主要職能,同時劃轉了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主體功能區規劃職責、市水利局的水資源調查和確權登記管理職責、市農業委員會的林業管理職責以及原市環境保護局、原市城鄉建設局、原市園林局的風景名勝區等管理職責。
原市國土資源局的農田整治項目管理職責、地質災害防治相關職責、監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職責分別劃轉至市農業農村局、市應急管理局、市生態環境局。此外,市自然資源局對外保留市林業局牌子。
2、自然資源局也管理國家林業和草原局。管理中國地質調查局。
法律依據:根據《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和省委、省政府批準的《永嘉縣機構改革方案》,制定本規定。
第三條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和縣委關於自然資源和規劃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自然資源和規劃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礦產、森林、濕地、水、海洋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和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和縣有關自然資源管理、國土空間規劃和測繪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