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聯通公司資源清查經驗介紹
摘要 據了解,此次清查工作計劃為期半年時間。為此,東營聯通成立了通信管線資源清查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清查工作辦公室,由公司運行維護部負責清查工作的組織協調、進度跟蹤、匯總落實,以及清查情況定期上報等工作。整個清查工作分為三個階段:准備階段(1個月),主要工作包括:普查准備、全員發動、異網反查等三部分。普查階段(4個月),要求各線路基層管理單位組織現場綜合維護代維單位,按照進度表實施,工作組定期調度,確保資源清查全過程真實有效。追償階段(1個月),由市公司組織,根據普查情況,結合自身實際,制訂違規侵佔管線資源追償工作實施細則,開展分批或集中追償。
② 礦業權實地核查工作流程劃分
按照科學實用、便於操作、快捷高效的原則,將礦業權實地核查技術流程劃分為4個階段9個環節(圖2-1)。
(一)准備工作
核查承擔單位接收任務後,首先應做好充分的准備工作,以確保實地核查工作順利進行、核查成果質量符合要求。准備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幾項。
1.組織准備
組建核查隊伍,核查人員應包括礦產地質、測量等專業技術人員。同時成立核查質量管理小組,對核查工作進行檢查、復核、審查。
2.資料收集
在國土資源部門收集核查范圍內的室內核實整理後的采礦權基本數據;收集礦區地質礦產圖、地形圖、開采工程現狀圖等資料;收集礦區測繪資料,包括礦區控制點分布及坐標、高程值等。測繪資料要弄清坐標系統、高程系統及採用的投影參數。
圖2-1 礦業權實地核查工作流程
3.制定核查技術方案
在充分收集資料和明確核查任務後要編寫實地核查技術方案。內容包括:核查區域基本情況、數據項核查辦法、野外實測內容及要求、人員及設備、進度安排、預期提交的成果資料等。技術方案需經委託單位審批後方可實施。
4.通知采礦權人
采礦權實地核查需要采礦權人密切配合。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應及時通知采礦權人,告知實地核查相關事宜,要求其協助核查承擔單位做好實地核查工作。
(二)基礎控制測量
基礎控制測量的目的是在測區建立測量控制點,為實地測量勘查工程或開拓工程奠定基礎。基礎控制測量包括地面控制測量和地面高程式控制制測量。
1.建立測量控制點
礦區已有控制點的,應進行聯測,檢驗其精度。礦區沒有控制點或控制點不符合要求的,應從國家D級GPS點以上控制點聯測。
2.計算不同坐標系轉換參數
收集到的國家大地控制點、礦區圖件和已有的測繪成果可能採用不同的大地坐標系,為了在同一坐標系下表示測量成果,需要計算不同坐標系轉換參數。
(三)礦業權野外實測
以引入的測量控制點為基準,實地測量地理要素和礦業權人勘查開采活動范圍。
1.地理要素實測
對勘查區或礦區內及附近的主要居民地、公路、鐵路、水系等進行實測。
2.勘查工程與開拓採掘工程實測
對探礦權的鑽孔、探坑、淺井等勘查工程進行實測,對采礦權主井、副井、運輸大巷、採掘工作面等開拓採掘工程進行實測。
3.其他數據項核查
通過詢問采礦權人、現場查看資料等方式,對礦業權其他數據項進行逐一核查。
(四)數據整理對比分析
對實地測量獲得的數據進行整理和對比分析,得出初步核查結論。
1.編制工程分布圖
根據野外實測數據,編制探礦權勘查工程實際材料圖或采礦權開拓採掘工程平面圖,查看工程分布與法定礦業權邊界之間的關系。
2.其他數據項對比分析
將其他數據項的實地核查數據與登記數據進行對比分析,查看其一致性。
(五)問題分析與處理
對數據整理後發現的問題進行分析,提交國土資源主管部門進行處理。
1.問題分析
根據數據整理對比分析結果,確定礦業權是否存在問題。對礦業權存在問題進行分類,分析產生問題的原因,提出問題處理建議。
2.問題處理
國土資源主管部門針對實地核查發現的問題與處理建議,按照相關的法律法規對問題進行處理。
(六)單礦業權成果編制
匯總單個探礦權和單個采礦權野外實測數據和現場核查數據,編制單礦業權實地核查成果。
(七)成果綜合與資料庫建設
核查承擔單位匯總單礦業權實地核查成果,按照礦業權實地核查資料庫要求整理規范礦業權屬性數據和空間數據。
匯總核查承擔單位和各地礦業權實地核查成果,形成省級礦業權實地核查成果,建設礦業權實地核查資料庫。
(八)成果報告編制
編制礦業權分布相關圖件,編寫實地核查工作總結報告。
(九)成果驗收
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對實地核查成果進行分級驗收。
③ 什麼是礦產資源儲量核查
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對礦山企業和地質測量機構所做的礦產資源儲量檢測工作進行監督,對檢測結果和上報的礦產資源儲量及其變動情況進行必要的審查和核實的一項工作。
④ 多資源清查是什麼
(multi-resources inventories)
(沙琢)
對森林中的全部資源,包括林木、草地、野生動物、林特產品、魚、水,以及各類土地等進行的全面清查。是美國20世紀70年代以來在全國森林資源清查中推行的一種清查體系。類似中國的專業調查。它把樣地測定值、環境特徵與現有資源信息進行綜合分析,以評價資源現狀,預報生產潛力和資源間利用的相互作用。
多資源清查與可更新資源有密切關系。美國的可更新資源是利用量不超過更新能力的情況下,可以長期利用的那些資源。林務局負責調查的資源有:林木、野生動物、魚、水,以及牧地、遊憩地和荒地等。在南卡羅來納的多資源清查中,主要調查內容有:森林植被的生態結構調查,生物量清查,野生動物棲息地調查,遊憩地調查,土壤和水文調查。在收集多資源數據之後,還要分若干資源專題進行評價。
多資源清查是美國全國范圍的清查,涉及到幾個部門數個聯邦機構的立法權和代表權。林務局在多資源清查中被授權起領導作用。對於公共土地、非聯邦機構的農田和牧區的多資源清查主要由土地管理局和土壤保護局負責,土地和資源管理的其他部門也參加。
⑤ 礦業權實地核查的總體思路
《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規定,探礦權、采礦權作為礦產資源所有權人依法設置的用益物權,礦產資源的用益物權人,即探礦權人和采礦權人,在規定期限內和范圍內,依法對國家所有的礦產資源享有佔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從這一法律規定可以看出,礦業權的時間范圍和空間范圍是礦業權最基本的屬性。依此,礦業權登記數據大致可劃分為3類:與時間屬性相關的數據,如發證時間、有效期限等;與空間屬性相關的數據,如拐點坐標、開采標高、礦區面積等;其他數據,如礦業權人、開采方式、開采礦種等。
根據礦業權室內數據核實整理和實地調研結果,在實際生產中有相當一部分礦業權實際位置與許可范圍不一致,時間屬性的數據和其他數據也不同程度存在不一致問題。通過深入分析和反復對比,發現礦業權人反映突出的、事關礦業權人合法權益的焦點問題是:礦業權實際位置與許可范圍不一致,即礦業權空間屬性數據存在問題。這一判斷得到了各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和專家學者的一致認可。基於此,確定本次礦業權實地核查的重點是實地核實礦業權的實際位置與法定許可范圍的一致性。本次礦業權實地核查的目的具體明確為:核實礦業權實際位置與法定許可范圍的一致性,同時在實地核查過程中對礦業權登記證書上的其他數據項給予現場調查,夯實礦業權管理的基本數據,為礦業權管理提供全面、准確、可靠的基礎數據。
本次礦業權實地核查的總體思路是:
核查對象:2009年6月30日前設置並有效的礦業權。
礦種:涵蓋全國范圍所有礦種(不包括石油、天然氣和煤層氣)。
發證機關:四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
基本方式:實地測量與實地調查。
成果目標:獲得一套實測數據,保證礦業權實際位置與法定許可范圍一致。
基本流程:①通過實地測量界定礦業權實際位置;②比較礦業權實際位置與法定許可范圍一致性,確認礦業權實際位置是否在登記證許可的范圍之內;③在實地核查過程中對礦業權登記證書上的其他數據項給予現場調查,核實數據的真實性;④對礦業權實地核查數據建庫並進行分析,為礦業權管理提供基礎數據支撐。
⑥ 人口普查和森林資源清查都屬於什麼調查了解學生近視情況採用什麼調查
摘要 親您好,調查是科學探究常用的方法之一,對森林資源進行清查、人口普查等都是調查;調查時先要明確調查的目的和調查對象,制定合理的調查方案,有時因為調查的范圍很大,不可能逐個調查,就要選取一部分調查對象作為樣本;調查過程中要如實記錄,調查時不要損傷植物植物和傷害動物動物,不要破壞生物的生活環境生物的生活環境。對調查的結果要進行整理和分析,有時要用數學方法進行統計。
⑦ 礦業權實地核查的主要工作內容
根據礦業權實地核查總體思路,礦業權實地核查的主要工作內容應包括核查准備、野外實測、問題分析與處理、成果編制與驗收等內容。
(一)核查准備
礦業權室內數據核實整理是礦業權實地核查的基礎,已先於實地核查開展完成。根據礦業權核查工作室內數據核實整理的成果,確定礦業權實地核查的基礎數據。做好礦業權野外實測的資料、人員、設備、工作方案等准備工作。
(二)野外實測
以探礦權、采礦權登記資料庫為依據,以礦業權為基本單元,通過實測探礦權勘查工程空間分布和采礦權開采工程空間分布,獲取礦業權人勘查開采活動的二維或三維坐標,與勘查許可證、采礦許可證上的坐標進行對比,確定礦業權的實際范圍是否在法定許可范圍內。同時,對礦業權其他相關數據一並核查,獲得全面、真實、可靠的礦業權基本數據。
按照重要程度,礦業權基本數據可分為重點核查內容和一般核查內容。探礦權的區塊范圍和采礦權的礦區范圍、開采標高、主采礦種應列入重點核查內容(表2-1)。重點核查內容要通過現場實測進行核實。一般核查內容可通過現場查閱資料或詢問發證機關、礦業權人進行核查。
表2-1 礦業權實地核查內容與方法
以探礦權為基本單元,實地測量探礦權勘查工程空間分布,將實測的分布范圍投影到平面圖上,與勘查許可證上標定的范圍進行套合,繪制形成探礦權勘查工程實際材料圖,分析確定探礦權人的實際活動范圍是否在法定許可范圍一致。
以采礦權為基本單元,實地測量采礦權開采工程空間分布,將實測的分布范圍投影到平面圖上,與采礦許可證上標定的范圍進行套合,繪制形成采礦權開采工程平面圖;實地測量采礦權開采工程特徵點的上、下標高,與采礦許可證上標定的開采標高上、下界進行對比。在此基礎上,分析確定采礦權人的實際活動范圍是否在法定許可范圍一致。
礦業權實地核查確定的礦業權人實際活動范圍,是核准礦業權范圍和處理交叉、重疊等問題的基本依據。
(三)問題分析與處理
經過野外實地核查,礦業權實際數據可能會出現與勘查許可證、采礦許可證上的數據不一致的情況。核查承擔單位應在專門調查的基礎上,對問題進行分析、整理和分類,提出解決建議,統一提交給任務委託的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由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按照法律規定進行處理。
(四)成果編制與驗收
根據實地核查成果和問題處理結果,編制形成單個礦業權實地核查成果,包括探礦權勘查工程實際材料圖、采礦權開采工程平面圖等。
對於經過實地核查的礦業權內容,應按照探礦權、采礦權登記資料庫的格式建立探礦權、采礦權實地核查資料庫,並對有問題的內容、處理結果進行標注。
各省對本省礦業權實地核查成果進行匯總與總結。全國對各省礦業權實地核查成果進行匯總與總結。以各省提交的探礦權、采礦權實地核查資料庫為基礎,形成全國探礦權、采礦權實地核查資料庫。以各省提交的探礦權勘查工程實際材料圖和采礦權開拓採掘工程平面圖等空間數據為基礎,形成全國礦業權空間資料庫。
按照全國礦業權實地核查技術要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對礦業權實地核查成果進行驗收。對於核查無爭議的露天采礦權,應按照法律規定設樁標界。對經過依法變更的礦業權內容,應及時更新探礦權、采礦權登記資料庫。
⑧ 中國聯通網路維護怎麼做資源核查
主要是對基站的檢查和維修,以及網路升級等,還有就是對網路的覆蓋面積的檢查,查看網路的信號等
地級就是維護該地的網路,如果有網路問題就要去維修
⑨ 全國礦產資源開發整合和礦業權實地核查總結通報
汪 民
(二○一一年十一月一日)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礦產開發快速發展,為經濟社會建設做出了重要貢獻。但是,由於多方面歷史性原因,礦產開發一度呈現「多、小、散、亂」的局面,不少地方大礦周邊是小礦,小礦「礦挨礦」,礦下還有礦,嚴重影響安全生產、環境保護和資源合理開發利用。同時,礦產資源管理基礎薄弱,部分礦業權交叉重疊、實際情況與登記數據不一致,存在界線不清,底數不準等問題,嚴重影響礦業權市場建設和礦產開發持續健康發展。為了從根本上扭轉這種被動局面,2005年8月,國務院下發《關於全面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的通知》(國發〔2005〕28號),決定從治亂、治散、治本三個方面對全國礦產資源開發活動進行全面整頓規范,資源開發整合成為整頓規范工作的三大重要任務之一。考慮到整合工作的復雜性和艱巨性,2006年12月,國務院辦公廳又轉發了國土資源部等部門對礦產資源開發進行整合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6〕108號),對礦產資源開發整合工作作出專門部署;2009年10月,經國務院同意,國土資源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公安部、監察部、財政部、商務部、環境保護部、工商總局、安全監管總局、國家能源局、煤礦安監局等12部門聯合印發通知,召開全國電視電話會議,進一步推進礦產資源開發整合工作。針對基礎薄弱問題,國土資源部於2007年啟動了全國礦業權實地核查工作。在各地、各部門共同努力下,全國礦產資源開發整合和礦業權實地核查工作完成了預定的目標任務,取得了明顯成效。
一、礦產資源開發整合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升級,規模化、集約化水平不斷提高
礦產資源開發整合工作啟動以來,國土資源部等12部門聯合行動,精心組織實施,在煤礦企業兼並重組整合,煤炭、鋼鐵等行業淘汰落後產能,爆炸物品監管和打擊非法采礦犯罪,礦業權出讓審批行為專項清理,稀土等礦產出口配額管理,礦山整頓關閉、整合礦山技改、環評審查、企業設立及相關證照換發等方面互相配合,形成推進整合工作的合力。各省(區、市)積極行動,按照要求,科學編制工作方案,扎實有效推進,通過調查摸底、科學規劃、制定優惠政策、創新整合方式、營造良好氛圍等措施,形成了「政府引導、企業跟進、政策激勵、社會支持」的生動局面。全國礦產資源開發整合階段性任務於2010年底基本完成,2011年初通過國土資源部等12部門組織的檢查驗收,取得明顯的資源、經濟、環境和社會效益。
一是礦產開發結構和布局明顯優化。在多年持續整頓開發秩序的基礎上,河南、內蒙古、遼寧、山西、陝西、雲南等省區先後探索通過對布局不合理礦業權的調整整合,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各省(區、市)結合本地實際,積極推進。2005年以來,全國共完成鐵、銅、鋁等重要礦種6574個礦區的整合,涉及礦業權58809個,佔全國礦業權總數的40%,整合礦區礦業權減少了44%。全國礦山數量從2005年的12.7萬座減少到2010年的11.3萬座,凈減少11.2%。在礦山總數大幅下降的同時,2010年,全國固體礦山產量達到90億噸,比2005年增加38億噸。其中,全國煤炭礦山總數從2005年的1.8萬座減少到2010年的1.3萬座,原煤產量從22.4億噸增長到32.4億噸。5年來,全國煤炭礦山數量減少27.8%,產量增加44.6%;大型礦山從3331座增加到4684座,凈增長40.6%,大中型礦山產量佔全國總產量的75%左右,大型礦業集團為主體,大中小型礦山協調發展的礦產開發格局初步形成。
二是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水平不斷提高。整合推動礦產資源向開采技術先進、開發利用水平高的優勢企業集聚。釋放了一批礦區的呆滯資源,有效提升了資源開發規模化和集約化水平。一大批礦山採用科學的采礦方法和選礦工藝,開採回採率、選礦回收率和綜合利用率明顯提高。2010年,全國礦產資源綜合利用產值超過千億,比2005年增長了209%。內蒙古煤炭最低開采規模標准提高到90萬噸/年,回採率總體提高了30%以上;山西省煤礦總數壓減60%以上,煤礦平均單井規模由33萬噸/年提高到100萬噸/年。江西省德興銅礦整合後保有資源儲量增加一倍,采選能力達到13萬噸/日,成為亞洲產能規模最大的銅礦;山東省大中型礦山企業佔全部礦山企業比例由9%提高到34%。國土資源部遴選出遼寧省鞍山胡家廟子鐵礦、雲南省安寧縣街磷礦、西藏自治區墨竹工卡甲瑪銅礦等47個整合先進礦山,樹立了一批先進整合的典型。
三是整合礦山安全發展、綠色發展能力明顯增強。通過科學編制整合實施方案,合理調整礦區范圍,一大批歷史上形成的大礦小開,一礦多開,「樓上樓」、「礦中礦」礦業權重疊造成的安全生產隱患問題得到有效解決。遼寧省葫蘆島連山鉬礦區、甘肅省廠壩鉛鋅礦區等一批礦區「多、小、散、亂」的局面發生了明顯轉變。整合礦山落實安全生產和環境治理恢復責任,不斷提高安全裝備水平,安全生產條件明顯改善,廢石廢渣得到妥善處置並集中治理,地質災害防治措施明顯加強。「十一五」期間,全國煤炭百萬噸死亡率由2005年的2.81下降到2010年的0.75,非煤礦山死亡人數下降了45.6%。廣西平果鋁土礦、雲南昆陽磷礦等一批礦山整合後按照「邊開采、邊治理、邊恢復」的方式,積極推進礦山復墾和生態恢復,被評為全國綠色礦山。
四是礦區和諧發展理念初步形成。各地在推進整合工作過程中,綜合運用經濟、法律、技術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協調各方利益,積極穩妥推進整合工作,確保礦區社會穩定;積極探索完善礦產開發收益分配製度,建立健全以工哺農、礦村共建機制,確保當地群眾在礦產資源開發利用過程中長期受益。多數整合主體在礦山自身不斷發展壯大的同時,積極承擔社會責任,採用多種形式幫助礦區所在地經濟社會發展。山西省部分整合煤礦積極承擔社會責任,投資解決荒山綠化、公路修建、電網改造升級、冬季用煤供暖等問題。雲南省曲靖市全面推行礦村共建,實現了礦區秩序穩定與礦區群眾受益的雙贏。貴州省黔西南州、六盤水市一些礦山設立和諧礦區促進會、基金會,在安排村民就業、基礎設施建設、推動村組經濟發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創造了明顯的社會效益。
五是整合長效機制逐步完善。在整合過程中,國土資源部等12部門進一步加強和完善了共同責任機制,密切協調配合,加強監督檢查,狠抓任務落實,形成了工作推動的合力。各地層層簽訂目標責任書、將掛牌督辦責任分解落實到有關部門,建實了政府牽頭引導、部門協調聯動的整合工作機制。全國稀土礦主產區建立政府聯席會議制度,加強區域聯合監管,初步形成「輕重並舉、南北呼應、政府主導、區域聯動」的新局面。各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全面落實礦產資源規劃,推行礦業權設置方案制度,根據資源賦存狀況、地質控礦因素、開發條件和市場需求,合理設置和投放礦業權,保障新設礦業權合理布局,已設礦業權不斷調整優化,從源頭上解決布局不合理問題,完善了整合長效機制;建立礦業權准入標准和退出機制,完善探礦權、采礦權全程管理;規范礦業權市場行為,推進礦業權有形市場建設,促進礦業權出讓轉讓公開公平公正,初步形成保障礦產資源合理開發利用的制度體系。
二、礦業權實地核查夯實礦產資源管理基礎,提升管理能力
三年來,全國礦業權實地核查累計投入人員2.8萬人,野外實測累計投入測量設備1.2萬台套,中央、地方和企業累計投入經費22.6億元,於2010年底全面完成了各項礦業權實地核查工作任務,有效地促進了礦業權管理水平的提升。
一是獲得全面系統、真實可靠的礦業權基礎數據。通過核查,核實了近3.7萬個探礦權和11萬多個采礦權的登記數據,全面取得了全國14.9萬個礦業權的拐點坐標數據,並實現了在1980西安坐標系、1985國家高程基準內的統一。實測編制了1.8萬張重要探礦權勘查工程實際材料圖和11萬張采礦權開拓採掘工程分布圖,編制了全國31個省(區、市)礦業權分布圖。所有成果均數字化採集和處理,建成全國礦業權空間資料庫,為科學管理礦業權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二是建立了覆蓋我國所有礦山的地質測量基礎設施,為加強管理和提高服務水平奠定了重要基礎。通過礦業權實地核查,全國共建立測量加密控制點4萬多個,向礦區引入測量控制點16.5萬個,露天采礦權埋設界樁24.3萬個,建立了我國所有礦山的地質控制測量點體系,積累了一批重要基礎地質測繪信息數據,實現了礦業權分布范圍的准確清晰和數字化管理。以本次核查建立的控制點為基準,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和礦業權人可以根據監管和生產要求,方便完成全國統一管理所需要的基礎測繪工作,對全國礦山建設特別是基礎測量薄弱地區的礦山建設和管理具有重要意義。
三是系統清理和糾正了礦業權發現的問題,維護了礦業權人的合法權益。由於不同時期管理要求不一、技術手段受限,礦業權基礎數據歷史欠賬較多。相當數量的礦業權實際位置與發證位置不一致,產權關系不清,大量超層越界,引發礦業權糾紛。在礦業權實地核查過程中,對每一個礦業權邊界范圍逐一進行實地測量、清查核實;逐一核查礦業權人相關登記信息,查缺補漏,糾正錯誤。經過實地核查,共發現問題10.8萬個,其中屬於礦界位置方面的問題6.6萬個。各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依據核查成果,對發現的問題進行系統梳理分類,依法依規清理糾正,有效減少了礦業權權屬糾紛,進一步規范了礦業權權屬管理,維護了礦產資源國家所有權和礦業權人的合法權益。
四是成果及時轉化,完善了礦業權綜合監管平台。核查成果全部數據「上圖入庫」,為礦業權有形市場「五公開」(申請在先、招拍掛、協議出讓、探轉采、轉讓)和礦業權登記信息公開查詢提供了可靠的基礎支撐。全國礦業權市場網今年4月開通以來,全國各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發布礦業權出讓轉讓公告、公示和公開項目1.1萬項次,礦業權審批登記結果網上自動公告5.4萬項,接受社會查詢2.8萬次。在湖北、重慶、四川等一些地方開展的成果應用試點中,以核查成果為基礎,依靠信息化手段,破解了礦業權管理部省市縣互聯互通、礦山儲量實時網上動態監管等一系列難題。雲南、甘肅等省結合核查工作,清理注銷了一批過期失效礦業權,解決了大量歷史遺留問題,為整裝勘查區礦業權的准確界定和地質找礦規劃的合理編制奠定了基礎。目前全國探礦權采礦權管理已確立先由縣級主管部門實地核查,而後登記發證的四級聯動機制,並通過礦業權空間資料庫與礦業權配號系統互聯互通,充實改進了全國礦業權統一配號系統和綜合監管平台,推動了「一張圖管礦」建設,促進了礦業權由粗放式管理向精細化管理的轉變。
三、強化礦產資源管理,健全完善長效機制
礦產資源開發整合和礦業權實地核查兩個專項工作共同的特點是工作難度大,任務十分艱巨,地方各級黨委、政府,各有關部門給予了高度重視和大力支持,有關技術支撐單位做了大量艱苦的工作,付出了辛勤的努力。下一步,我們將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對國土資源管理工作的新要求,進一步完善制度,認真組織推進整合常態化管理,推廣應用核查成果,加強礦產資源管理,加快實施找礦突破戰略行動,大力推進礦產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健康發展。
(一)實施整合常態化管理,推動礦產開發結構持續調整優化
要鞏固和擴大整合成果,進一步完善整合長效機制。一是繼續加強部門溝通協調,完善共同責任機制,促進礦產開發可持續健康發展。二是全面實施礦業權設置方案制度,持續優化勘查開采布局,進一步完善整合常態化管理機制,探索建立新立礦業權與深化整合減少礦業權等相互聯動的新機制,在合理管控礦業權數量的同時,有效增加礦產資源供給,持續推動礦業結構調整和發展方式轉變。三是認真落實優勢礦產開采總量控制、分類調控和高污染礦產嚴格管控的政策,推動磷礦等地方優勢礦產開發監管區域聯動。四是探索推進礦業權人整合的新模式,深入推進稀土等礦產開發整合,做好整合常態化管理與煤礦企業兼並重組整合、重點領域淘汰落後產能等工作的銜接,促進礦業持續健康發展。
(二)做好礦業權實地核查成果轉化運用,進一步夯實礦產資源管理的基礎
以礦業權實地核查成果為基礎,建立礦業權實地核查成果動態更新機制,實現礦業權基礎數據及時更新,管理系統及時完善。向基層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和礦業權人移交成果數據,實現成果數據共享。做好基礎控制點和界樁保護維護工作,充分發揮這些基礎設施在礦山生產和日常監管中的作用。以礦業權實地核查成果為基礎,推進「礦政管理一張圖」建設,進一步完善綜合監管平台。充分運用礦業權實地核查成果做好宏觀分析和戰略研究,調整優化礦業權布局,保障找礦突破戰略行動順利推進。
(三)強化監管調控能力,集中統一從嚴管礦
要進一步增強中央對礦產開發的調控能力,強化秩序監管,依法有序治礦。一是要會同有關部門,全面清理各地出台的礦產資源管理政策,強化集中統一管理。二是科學界定風險高低,規范礦業權分類出讓,嚴格准入退出,遏制礦業權炒作。三是從礦業權設置、出讓、轉讓、延續、變更、注銷等方面,持續強化礦業權配號系統的監控作用,不斷提升「制度+科技」的監管能力。四是實行全國礦產資源衛片執法全覆蓋,構建「天上看、地上查、群眾報、網上管」的立體監管網路。對勘查開采熱點地區,加強監控;對秩序混亂、管理鬆弛的地區,實行礦業權區域限批。
(四)實施找礦突破戰略行動和「礦山復綠」行動,進一步增強資源開發對經濟社會發展的保障能力
10月19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找礦突破戰略行動綱要(2011—2020年)》。下一步,我部將會同有關部門加快實施找礦突破戰略行動,著力推進地質找礦新機制,打造以市場為導向的制度平台,調動全社會找礦力量,力爭三年有重大進展、五年有重大突破、八到十年重塑礦產勘查開發格局。同時,部署開展全國「礦山復綠」行動,對重點地區開展專項整治,徹底扭轉礦山地質環境問題頻發的被動局面。全面落實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保證金和土地復墾制度,大力發展綠色礦山。力爭到2020年,大中型礦山企業基本達到綠色礦山標准,小型礦山企業按照綠色礦山條件嚴格規范管理。
(五)積極開展試點探索,不斷健全完善礦產資源管理長效機制
當前,我國礦產資源勘查開采管理中存在的一個主要問題就是經濟調節和利益分配機制不合理。下一步,我們將商請相關部委,開展三項試點。一是開展經濟調節手段綜合改革試點。選擇部分礦產資源豐富的地區,開展資源補償費、礦業權使用費、最低勘查投入等經濟調節手段綜合改革試點和示範基地建設。改進資源收益分配機制,將收益進一步向地方和基層傾斜。二是開展和諧礦區綜合改革試點。構建礦產開發社會風險評估和聽證制度,探索建立礦區群眾共享資源開發利益新機制,強化礦山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意識。三是開展礦產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試點。發展礦產資源循環經濟,完善綜合利用經濟調節手段,構建礦產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監管長效機制。
同志們,當前礦產資源管理正面臨難得的發展機遇和前所未有的挑戰,保障發展,保護資源,責任重大,任務繁重,使命光榮。我們要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的要求上來,堅定信心,銳意進取,乘勢而上,主動作為,以持續創新不斷推動礦產資源管理水平邁上新台階,為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做出應有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