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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資源徵收的自然資源指什麼

發布時間: 2022-08-08 23:53:01

A. 資源稅包括哪些項目

資源稅的稅目:資源稅的征稅范圍主要分為礦產品和鹽兩大類,具體分為原油、天然氣、鹽、黑色金屬礦原礦、有色金屬礦原礦、煤炭、其他非金屬礦原礦共七個稅目。
根據《資源稅暫行條例》,資源稅的征稅范圍主要包括礦產品和鹽。資源稅稅目反映了資源稅徵收的具體范圍,是資源稅徵收對象的具體體現。資源稅暫行條例》主要規定了七大稅項:
1. 原油。指已開採的天然原油,不包括人造石油。
2. 天然氣。指與原油單獨開采或者同時開採的天然氣,暫時不包括煤礦生產的天然氣。
3.鹽。指原鹽、湖鹽、原鹽和井礦鹽。液鹽是指鹵水。
4. 黑色金屬礦石,包括鐵礦、錳礦、鋁礦。
5. 有色金屬礦石。包括銅礦、鉛鋅礦、鋁土礦、鎢礦、錫礦、銻礦和鉬礦。鎳礦和其他有色金屬礦石9個子標題。
6. 煤炭。指原煤,不包括洗煤、選煤等煤炭產品。
7. 其他非金屬礦產的原油。
拓展資料
資源稅是對我國開采應稅礦產品、生產鹽的單位和個人,按應納稅資源稅的數額徵收的一種稅。《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規定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開采礦產品、制鹽的單位和個人,為資源稅的納稅人,應當繳納資源稅。
資源稅是對自然資源徵收的稅的總稱。
差別資源稅是國家對開發利用自然資源的單位和個人由於資源條件的差異而產生的差別收入徵收的一種稅。
一般資源稅是國家徵收的一種稅在國有資源,如城市土地、礦產資源,水流,森林,高山,草原,荒地,海灘,等,按照國家的需要,在使用某些自然資源獲取的單位和個人,有權使用應稅資源。1984年,為了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國資源稅制度,我國開始徵收資源稅。由於當時的一些客觀原因,資源稅項目只有煤炭、石油和天然氣三種,後來擴展到對鐵礦石征稅。

B. 自然資源分為哪六種

自然資源主要包括:水資源、土地資源、礦產資源、氣候資源、生物資源、海洋資源等,又可分為可再生資源、非可再生資源.
故答案為:水資源、土地資源、礦產資源、氣候資源、生物資源、海洋資源等都屬於自然資源,自然資源又可分為可再生資源、非可再生資源.

C. 自然資源名詞解釋

自然資源是指自然界中人類可以直接獲得用於生產和生活的物質。

自然資源可分為可再生資源、可更新自然資源和不可再生資源。自然資源具有可用性、整體性、變化性、空間分布不均勻性和區域性等特點。自然資源可劃分為:生物資源、農業資源、森林資源、國土資源、礦產資源、海洋資源、氣候氣象、水資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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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徵:

(1)、數量的有限性。指資源的數量,與人類社會不斷增長的需求相矛盾,故必須強調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與保護。

(2)、分布的不平衡性。指存在數量或質量上的顯著地域差異;某些可再生資源的分布具有明顯的地域分異規律;不可再生的礦產資源分布具有地質規律。

(3)、資源間的聯系性。每個地區的自然資源要素彼此有生態上的聯系,形成一個整體,故必須強調綜合研究與綜合開發利用。

(4)、利用的發展性。指人類對自然資源的利用范圍和利用途徑將進一步拓展或對自然資源的利用率不斷提高。

D. 資源稅征稅范圍

一、資源稅定義

資源稅是以各種應稅自然資源為課稅對象、為了調節資源級差收入並體現國有資源有償使用而徵收的一種稅。資源稅在理論上可區分為對絕對礦租課征的一般資源稅和對級差礦租課征的級差資源稅,體現在稅收政策上就叫做「普遍徵收,級差調節」,即:所有開采者開採的所有應稅資源都應繳納資源稅;同時,開采中、優等資源的納稅人還要相應多繳納一部分資源稅。

資源稅是對在我國境內開采應稅礦產品和生產鹽的單位和個人, 就其應稅數量徵收的一種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開采《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規定的礦產品或者生產鹽的單位和個人,為資源稅的納稅義務人,應繳納資源稅。

資源稅是對自然資源征稅的稅種的總稱。

級差資源稅是國家對開發和利用自然資源的單位和個人, 由於資源條件的差別所取得的級差收入課征的一種稅。

一般資源稅就是國家對國有資源,如法律規定的城市土地、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塗等,根據國家的需要,對使用一種自然資源的單位和個人,為取得應稅資源的使用權而徵收的一種稅。

二、資源稅徵收范圍

自然資源是生產資料或生活資料的天然來源,它包括的范圍很廣,如礦產資源、土地資源、水資源、動植物資源等。目前我國的資源稅征稅范圍較窄,僅選擇了部分級差收入差異較大,資源較為普遍,易於徵收管理的礦產品和鹽列為征稅范圍。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對自然資源的合理利用和有效保護將越來越重要,因此,資源稅的征稅范圍應逐步擴大。中國資源稅征稅范圍包括礦產品和鹽兩大類。

實行差別稅額從價徵收,2016年7月1日我國實行資源稅改革,資源稅徵收方式由從量徵收改為從價徵收。

實行源泉課征,不論採掘或生產單位是否屬於獨立核算,資源稅均規定在採掘或生產地源泉控制徵收,這樣既照顧了採掘地的利益,又避免了稅款的流失。這與其他稅種由獨立核算的單位統一繳納不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條 條例所附《資源稅稅目稅額幅度表》中所列部分稅目的征稅范圍限定如下:

(一)原油,是指開採的天然原油,不包括人造石油。

(二)天然氣,是指專門開采或與原油同時開採的天然氣,暫不包括煤礦生產的天然氣。

(三)煤炭,是指原煤,不包括洗煤、選煤及其他煤炭製品。

(四)其他非金屬礦原礦,是指上列產品和井礦鹽以外的非金屬礦原礦。

(五)固體鹽,是指海鹽原鹽、湖鹽原鹽和井礦鹽。

液體鹽,是指鹵水。

E. 什麼叫資源 什麼叫自然資源

一、資源
何謂資源?《辭海》對資源的解釋是:"資財的來源,一般指天然的財源。"聯合國環境規劃署對資源的定義是:"所謂資源,特別是自然資源是指在一定時期、地點條件下能夠產生經濟價值,以提高人類當前和將來福利的自然因素和條件。"上述兩種定義只限於對自然資源的解釋。馬克思在《資本論》中說:"勞動和土地,是財富兩個原始的形成要素。"恩格斯的定義是:"其實,勞動和自然界在一起它才是一切財富的源泉,自然界為勞動提供材料,勞動把材料轉變為財富。"(《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四卷,第373頁,1995年6月第2版。)馬克思、恩格斯的定義,既指出了自然資源的客觀存在,又把人(包括勞動力和技術)的因素視為財富的另一不可或缺的來源。可見,資源的來源及組成,不僅是自然資源,而且還包括人類勞動的社會、經濟、技術等因素,還包括人力、人才、智力(信息、知識)等資源。據此,所謂資源指的是一切可被人類開發和利用的物質、能量和信息的總稱,它廣泛地存在於自然界和人類社會中,是一種自然存在物或能夠給人類帶來財富的財富。或者說,資源就是指自然界和人類社會中一種可以用以創造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的具有一定量的積累的客觀存在形態,如土地資源、礦產資源、森林資源、海洋資源、石油資源、人力資源、信息資源等。
資源是一切可被人類開發和利用的客觀存在。資源一般可分為經濟資源與非經濟資源兩大類。經濟學研究的資源是不同於地理資源(非經濟資源)的經濟資源,它具有使用價值,可以為人類開發和利用。
《經濟學解說》(經濟科學出版社,2000)將"資源"定義為"生產過程中所使用的投入",這一定義很好地反映了"資源"一詞的經濟學內涵,資源從本質上講就是生產要素的代名詞。"按照常見的劃分方法,資源被劃分為自然資源、人力資源和加工資源。"(《經濟學解說》,經濟科學出版社,2000)
二、人類對資源的認識
對自然資源的看法,歷來都是以對人與自然關系的認識為基礎的。從技術進步和生產力發展的角度來看,經濟發展可以分為三個階段:勞力經濟階段、自然經濟階段和知識經濟階段。
(一)勞力經濟階段
勞力經濟是指經濟發展主要取決於勞力資源的佔有和配置。由於科學技術不發達,人類開發自然資源的能力很低。對多數資源來說,短缺問題並不突出生產的分配主要是按勞力資源的佔有來進行,勞動生產率主要取決於勞動者的體力。相對於農業經濟時期。

(二)自然經濟階段
傳統經濟學往往把農業經濟叫做自然經濟。從資源學的角度,所謂自然經濟就是指工業經濟,即經濟發展主要取決於自然資源的佔有和配置。由於科學技術不斷發展,人類開發自然資源的能力不斷增強,使得大多數可認識資源都成為短缺資源。盡管19世紀以來工業革命的完成使生產效率大大提高,但鐵礦石和煤、石油等發展機器生產的主要資源很快成為短缺資源,開始制約經濟發展,因此,這一階段的經濟發展主要取決於自然資源的佔有,生產的分配主要按自然資源的佔有來進行。
(三)知識經濟階段
知識經濟是以知識產業為基礎產業的經濟,其經濟發展主要取決於智力資源的佔有和配置。隨著科學技術的高速發展,科學成果轉化為產品的速度大大加快,形成知識形態生產力的物化,人類認識資源的能力、開發富有資源替代短缺資源的能力大大增強。因此,自然資源的作用退居次要地位,科學技術成為經濟發展的決定因素。
在經濟社會發展的這三個階段中,人與自然的關系經歷了天命論、決定論、或然論、征服論等多種認識階段與相應的處理方式,才進入到協調論的現代,即人、自然和技術這個大系統應該處於動態平衡狀態。在工業時代,人類對資源採取耗竭式的佔有和使用方式,不斷使人與自然這個大系統產生強大震動。人與自然不能協調發展,使得經濟不能持續發展,不斷出現能源危機,導致人類生活不能穩步提高,時常出現巨幅漲落。進入到現代,人們逐漸悟出,人類只不過是人與自然這個大系統中的一個要素,必須和其它要素協調發展,力爭在發展過程中始終處於動態平衡狀態,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關鍵在於協調人與自然的關系。
三、新的資源觀
在知識經濟條件下對某種資源利用的時候,必須充分利用科學技術知識來考慮利用資源的層次問題,在對不同種類的資源進行不同層次的利用的時候,又必須考慮地區配置和綜合利用問題。這就是"新資源觀",是在知識經濟條件下解決資源問題的認識基礎。

自然資源是指在其原始狀態下就有價值的貨物。一般來說假如獲取這個貨物的主要工程是收集和純化,而不是生產的話,那麼這個貨物是一種自然資源。采礦、採油、漁業和林業因此一般被看作獲取自然資源的工業,而農業則不是。自然資源是成為貨物的自然財富。自然環境中與人類社會發展有關的、能被利用來產生使用價值並影響勞動生產率的自然諸要素,通常稱為自然資源。

自然資源的分類:

自然資源可分為有形自然資源(如土地、水體、動植物、礦產等)和無形的自然資源(如光資源、熱資源等)。自然資源具有可用性、整體性、變化性、空間分布不均勻性和區域性等特點,是人類生存和發展的物質基礎和社會物質財富的源泉,是可持續發展的重要依據之一。自然資源可劃分為:生物資源、農業資源、森林資源、國土資源、礦產資源、海洋資源、氣候氣象、水資源等。

環境資源,如太陽光,地熱,空氣和天然水等。這類資源比較穩定,的利用而明顯減少。如能合理開采發展,精心保護,就能水續為人類利用。

生物資源,如動物、森林、草場等。這類資源人類使用之後可以通過本身的生產繁殖再生產出來,如能合理開發利用,科學經營管理,也能為人類水續利用。

土地資源,包括農用土地、城市土地等。它是人類賴以生存的勞動對象和勞動資料。

礦藏資源,包括能源、各種礦物等。它是經過漫長的地質年代形成的,其儲量有限,開發利用之後不能再生,利用一部分就少一部分,直至估竭。

從自然資源數量變化的角度分類:

1.耗竭性自然資源。它以一定量蘊藏在一定的地點,並且隨著人們的使用漸減少,直至最後消耗殆盡。礦藏資源就是一種典型的耗竭性自然資源。

2.穩定性自然資源。它具有固定性和數量穩定性的特徵。如土地資源。

3.流動性自然資源,也稱再生性資源。這種資源總是以一定的速率不斷再生,同時又以 一定的速率不斷消失,如陽光、水(水域資源除外)、森林等。

流動性自然資源又可以分為兩小類:一是恆定的流動性自然資源。它們在萊一時點的資源總員總是保持不變,如陽光資源和 水能資源等。二是變動的流動性自然資源。它們在某一時點的資源總星會由於人們的開發使 用而發生變化,如森林資源和水體資源等。

F. 自然資源都有哪些

(1)自然資源分布的不平衡性和規律性
以淡水資源為例,一些地方十分豐富(如江南水鄉),可以發展淡水養殖(但在一些時段會發生水災),在某些地方就比較缺少(如西北乾旱地帶)。在新疆庫爾勒市,一年的降雨低於200毫米,蒸發量卻達2500~3000毫米;而在江漢平原的四湖流域地帶,地下水位很高,水災是當地需要注意的一個重要問題。在長江三峽大壩建成以前,每到汛期,人們為了不受水災危害,往往要耗去很多人力、財力和物力。
(2)自然資源的有限性和無限性
自然資源的有限性說明現實的自然資源是很有限的,但是開發利用及其轉化是無限的,這與科技水平關系很大。比如能源,如果只用石油或者煤炭作為能源,其儲藏量比較有限,消耗一噸就減少一噸,再生的時間很長。如果用水能、風能、太陽能、潮汐能、地熱能、生物能等作能源,不僅來源廣闊,也比較經濟。如太陽能,人們可以用作熱源、發電或作動力等多種用途,也可以借用科技支撐將有限的資源開發出無窮的效益。
(3)自然資源的多功能性
自然資源的多功能性表現在自然資源可以有多種用途。如玉米的秸稈,既可以作為養殖業的飼料喂養牲口,用做肥田的肥料,還可以用作沼氣的生產原料,也可以用作工業原料。
(4)自然資源的系統性
這里主要指的是各種自然資源彼此相互聯系、相互制約,形成一個整體系統,改變其中一種自然資源或生態系統某種成分,都會形成連鎖反應,從而影響整個自然資源系統的變化。如地表植被破壞→地表徑流增加→水土流失→土地資源損毀→地面蒸發增強→土壤水分減少→地表乾旱→地面空氣乾燥→氣候資源改變。

G. 什麼是自然資源它是如何分類的

自然資源是指自然界中人類可以直接獲得用於生產和生活的物質。自然資源可分為可再生資源、可更新自然資源和不可再生資源。

1、不可再生資源

如各種金屬和非金洲礦物、化石燃料等,需要經過漫長的地質年代才能形成。

2、可再生資源

指生物、水、土地資源等,能在較短時間內再生產出來或循環再現。

3、可更新自然資源

如風力、太陽能等,被利用後不會導致貯存量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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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資源的特徵

1、數量有限

資源的數量,與人類社會不斷增長的需求相矛盾,要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與保護。

2、分布不均衡

存在數量或質量上的顯著地域差異;某些可再生資源的分布具有明顯的地域分異規律;不可再生的礦產資源分布具有地質規律。

3、相互聯系性

每個地區的自然資源要素彼此有生態上的聯系,形成一個整體,要綜合研究與綜合開發利用。

4、利用率增加

人類對自然資源的利用范圍和利用途徑將進一步拓展或對自然資源的利用率不斷提高。

H. 資源稅的征稅對象和計稅依據分別是什麼

一、資源稅的征稅對象

1、資源稅的各稅目的征稅對象包括原礦、精礦(或原礦加工品)、金錠、氯化鈉初級產品,具體按照《改革通知》所附《資源稅稅目稅率幅度表》相關規定執行。對未列舉名稱的其他礦產品,省級人民政府可對本地區主要礦產品按礦種設定稅目,對其餘礦產品按類別設定稅目,並按其銷售的主要形態(如原礦、精礦)確定征稅對象。

2、資源稅是以各種應稅自然資源為課稅對象、為了調節資源級差收入並體現國有資源有償使用而徵收的一種稅。資源稅在理論上可區分為對絕對礦租課征的一般資源稅和對級差礦租課征的級差資源稅,體現在稅收政策上就叫做「普遍徵收,級差調節」.

二、資源稅計稅依據為應稅產品的課稅數量

(8)自然資源徵收的自然資源指什麼擴展閱讀:

資源稅的作用

1、調節資源級差收入,有利於企業在同一水平上競爭。

2、加強資源管理,有利於促進企業合理開發、利用。

3、與其它稅種配合,有利於發揮稅收杠桿的整體功能。

4、以國家礦產資源的開采和利用為對象所課征的稅。開征資源稅,旨在使自然資源條件優越的級差收入歸國家所有,排除因資源優劣造成企業利潤分配上的不合理狀況。

參考資料:資源稅-網路

I. 什麼是自然資源

自然資源是自然環境中與人類社會發展有關的,能被利用來產生使用價值並影響勞動生產率的自然諸要素。它包括有形的土地、水體、動植物、礦產和無形的光、熱等資源。自然資源是社會物質財富的源泉,是社會生產過程中不可缺少的物質要素,是人類生存的自然基礎。自然資源類型,有多種劃分方法:(1)按其在地球上存在的層位,可劃分為地表資源和地下資源。前者指分布於地球表面及空間的土地、地表、水生物和氣候等資源,後者指埋藏在地下的礦產、地熱和地下水等資源。(2)按其在人類生產和生活中的用途,可分為勞動資料性自然資源和生活資料性自然資源。前者指作為勞動對象或用於生產的礦藏、樹木、土地、水力、風力等資源,後者指作為人們直接生活資料的魚類、野生動物、天然植物性食物等資源。(3)按其利用限度,可分為再生資源和非再生資源。前者指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循環利用且可以更新的水體、氣候、生物等資源,亦稱為「非耗竭性資源」,後者指儲量有限且不可更新的礦產等資源,亦稱為「耗竭性資源」。(4)按其數量及質量的穩定程度,可分為恆定資源和亞恆定資源。前者指數量和質量在較長時期內基本穩定的氣候等資源,後者指數量和質量經常變化的土地、礦產等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