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公司領導口頭承諾不兌現,怎麼辦
在適當的時機,以適當的方式跟領導溝通,或者爭取讓領導兌現承諾,或者爭取從其他方面挽回損失。
至於具體如何做,那就要因地制宜因時制宜因人制宜了。
如果這件事涉及到的不止你一個人,那就約上能言善辯的同事一起去找領導吧
『貳』 公司承諾的不兌現,現在我要怎麼做才能為自己爭取更多利益
首先這個時候應該和公司進行協商,然後調解實在沒有辦法的話,依法向法院提起訴訟,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叄』 招商引資時政府承諾不兌現怎麼辦
如果有協議,按協議辦,沒有協議,建議協商處理。現實中,也有企業狀告政府的事情,只要有理有據,也是可以這么做的。
『肆』 政府承諾不兌現應該怎麼辦
法律分析:對於書面承諾,例如拆遷補償,已經寫進白紙黑字的,可以起訴或向上級行政主管部門投訴或申請行政復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 第二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向行政機關提出行政復議申請,行政機關受理行政復議申請、作出行政復議決定,適用本法。
『伍』 公司承諾不兌現的時候,如何維權
有證據證明的話,先向公司討要,如果賴帳只能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陸』 因物流公司承諾未兌現發生糾紛如何維權
可以向法院起訴解除合同並請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第五百六十五條 當事人一方依法主張解除合同的,應當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通知載明債務人在一定期限內不履行債務則合同自動解除,債務人在該期限內未履行債務的,合同自通知載明的期限屆滿時解除。對方對解除合同有異議的,任何一方當事人均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行為的效力。
當事人一方未通知對方,直接以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張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該主張的,合同自起訴狀副本或者仲裁申請書副本送達對方時解除。
第五百六十六條 合同解除後,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請求恢復原狀或者採取其他補救措施,並有權請求賠償損失。
合同因違約解除的,解除權人可以請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後,擔保人對債務人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仍應當承擔擔保責任,但是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五百六十七條 合同的權利義務關系終止,不影響合同中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第五百八十四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
『柒』 開發商承諾不兌現怎麼辦
你好,尊敬的網路知道用戶朋友,很高興為你解答問題!
要是有證據的話,可以去找他,罷工。
一般情況下,都很難實現的。
如有不足,可以繼續追問,如果滿意請採納,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