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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存材料和實際成本有什麼區別

發布時間: 2025-06-27 17:01:01

⑴ 發出材料的實際成本和結存材料的實際成本怎麼算

一、企業發出的材料可以按實際成本核算,也可以按計劃成本核算。如採用計劃成本核算,會計期末應調整為實際成本。

1、按實際成本核算時,企業可以採用個別計價法、先進先出法、月末一次加權平均法和移動加權平均法等計算發出材料的實際成本。

2、按計劃成本核算時。

(1)企業根據領料單等編制「發料憑證匯總表」結轉發出材料的計劃成本,根據所發出材料的用途,按計劃成本分別記入「生產成本」、「製造費用」、「銷售費用」、 「管理費用」等科目;

(2)計算材料成本差異率=(期初結存材料的成本差異+本期入庫材料的成本差異)/(期初結存材料的計劃成本+本期入庫材料的計劃成本)*100%(正數表示超支差,負數表示節約差)

(3)發出材料應負擔的成本差異=發出材料的計劃成本*材料成本差異率。

(4)通過「材料成本差異」科目結轉發出材料應負擔的成本差異,按照所發出材料的用途,超支差分別借記「生產成本」「製造費用」「銷售費用」、「管理費用」等科目。

貸記「材料成本差異」(節約差作相反的分錄),將發出的材料成本由計劃成本調整為實際成本。

二、結存材料的實際成本的計算。

1、按實際成本核算時,結存材料的實際成本=各原材料明細賬期初余額+本期借方發生額(入庫材料實際成本)-本期貸方發生額(發出材料實際成本)。

2、按計劃成本核算時,結存材料的實際成本=各原材料明細賬的期末借方余額(結存材料的計劃成本)*(1+成本差異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