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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項目的成本有哪些內容的是什麼意思

發布時間: 2023-03-23 01:21:40

1. 房地產開發企業成本核算項目及其內容都有哪些

一、土地取得成本
土地取得成本,是指為取得土地開發使用權(或開發權)而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土地買價或出讓金、大市政配套費、契稅、耕地佔用稅、土地使用費、土地閑置費、農作物補償費、危房補償費、土地變更用途和超面積補交的地價及相關稅費、拆遷補償費用、安置及動遷費用、回遷房建造費用等.
在實務中,通常可以根據管理要求進一步分為政府地價及市政配套費、合作款項、紅線外市政設施費、拆遷補償費.
1、政府地價及市政配套費:支付的土地出讓金、土地開發費,向政府部門交納的大市政配套費、交納的契稅、土地使用費、耕地佔用稅,土地變更用途和超面積補交的地價等.
2、合作款項:補償合作方地價、合作項目建房轉入分給合作方的房屋成本和相應稅金等.
3、紅線外市政設施費:紅線外道路、水、電、氣、通訊等建造費、管線鋪設費、介面補償費.
4、拆遷補償費:有關地上、地下建築物或附著物的拆遷補償凈支出,安置及動遷支出,農作物補償費,危房補償費等.
二、前期工程費
前期工程費,是指項目開發前期發生的政府許可費、招標代理費、臨時設施費以及水文地質勘察、測繪、規劃、設計、可行性研究、咨詢論證費、籌建、場地通平等前期費用.
在實務中,通常可以根據管理要求進一步分為勘察設計費、報批報建增容費、"三通一平"費、臨時設施費.
1、勘察設計費
包括勘測丈量費、規劃設計費、建築研究用房費、其他.勘測丈量費:包括初勘、詳勘等.主要有:水文、地質、文物和地基勘察費,沉降觀測費,日照測試費、撥地釘樁驗線費、復線費、定線費、施工放線費、建築面積丈量費等.規劃設計費:規劃費:方案招標費、規劃設計模型製作費、方案評審費、效果圖設計費、總體規劃設計費.設計費:施工圖設計費、修改設計費、環境景觀設計費等.其他:可行性研究費、制圖、曬圖、趕圖費、樣品製作費等.建築研究用房費:包括材料及施工費.
2、報批報建增容費
報批報建增容費包括報批報建費、項目整體性報批報建費、增容費.報批報建費:包括安檢費、質檢費、標底編制費、交易中心手續費、人防報建費、消防配套設施費、散裝水泥集資費、白蟻防治費、牆改基金、建築面積丈量費、路口開設費等、規劃管理費、新材料基金(或牆改專項基金)、教師住宅基金(或中小學教師住宅補貼費)、拆遷管理費、招投標管理費等.項目整體性報批報建費:項目報建時按規定向政府有關部門交納的報批費.增容費:包括水、電、煤氣增容費.
3、"三通一平"費:
三通一平費主要包括臨時通水、通電、通路,場地平整.臨時道路:接通紅線外施工用臨時道路的設計、建造費用.臨時用電:接通紅線外施工用臨時用電規劃設計費、臨時管線鋪設、改造、遷移、臨時變壓器安裝及拆除費用.臨時用水:接通紅線外施工用臨時給排水設施的設計、建造、管線鋪設、改造、遷移等費用.場地平整:基礎開挖前的場地平整、場地清運、舊房拆除等費用.
4、臨時設施費
臨時設施費包括臨時圍牆、臨時辦公室、臨時場地佔用費、臨時圍擋.臨時圍牆:包括圍牆、圍欄設計、建造、裝飾費用.臨時辦公室:租金、建造及裝飾費用.臨時場地佔用費:含施工用臨時佔道費、臨時借用空地租費.臨時圍板:包括設計、建造、裝飾費用.
四、建安工程費
建築安裝工程費,是指開發項目開發過程中發生的各項主體建築的建築工程費、安裝工程費及精裝修費等.
1、建築工程費
建築工程費指項目開發過程中發生的主體內列入土建預算內的各項費用.主要包括基礎造價、結構及粗裝修造價、門窗工程、公共部位精裝修費、戶內精裝修費.基礎造價:包括土石方、樁基、護壁(坡)工程費,基礎處理費、樁基咨詢及檢測費、降水.結構及粗裝修造價:主要包括砼框架(含獨立柱基和條基等淺基礎)、砌體、找平及抹灰、防水、垂直運輸、腳手架、超高補貼、散水、沉降縫、伸縮縫、底層花園砌體(高層建築的裙樓有架空層,原則上架空層結構列入裙樓、有轉換層結構並入塔樓).門窗工程:主要包括單元門、入戶門、戶內門、外牆門窗、防火門的費用.公共部位精裝修費:主要包括大堂、電梯廳、樓梯間、屋面、外立面及雨蓬的精裝修費用.戶內精裝修費:主要包括廚房、衛生間、廳房、陽台、露台的精裝修費用.
2、安裝工程費
安裝工程費包括室內水暖氣電管線設備費、室內設備及其安裝費、弱電系統費.室內水暖氣電管線設備費主要包括:室內給排水系統費(自來水、排水、直飲水、熱水);室內採暖系統費(地板熱、電熱膜、分戶燃氣爐、管道系統、暖氣片);室內燃氣系統費;室內電氣工程費:包括樓棟及單元配電箱、電表箱、戶配電箱、管線敷設、燈具、開關插座、含弱電工程管盒預埋.室內設備及其安裝費:通風空調系統費:包括空調設備及安裝費用、空調管道、通風系統費用;電梯及其安裝費;發電機及其安裝費:包括發電機供貨、安裝、機房降噪費;消防系統費:包括水消防、電消防、氣體滅火、防排煙工程費;人防設備及安裝費:包括密閉門、氣體過濾裝置等.弱電系統費:居家防盜系統費用:包括陽台及室內紅外探測防盜、門磁、緊急按扭等;對講系統費用:包括可視及非可視對講系統費用;三表遠傳系統費用:包括水、電、氣遠程抄表系統費用;有線電視費用:包括有線電視、衛星電視主體內外布線及終端插座費用;電話系統費用:包括主體內外布線及終端插座費用;寬頻網:包括主體內外布線及終端插座費用等.
四、基礎設施費
基礎設施建設費,是指開發項目在開發過程中發生的道路、供水、供電、供氣、供暖、排污、排洪、消防、通訊、照明、有線電視、寬頻網路、智能化等社區管網工程費和環境衛生、園林綠化等園林、景觀環境工程費用等.
主要包括:室外給排水系統費、室外採暖系統費、室外燃氣系統費、室外電氣及高低壓設備費、室外智能化系統費、園林環境工程費、環境衛生費.
1、室外給排水系統費
室外給水系統費:主要包括小區內給水管道、檢查井、水泵房設備、及外接的消火栓等費用;雨污水系統費用.
2、室外採暖系統費:主要包括管道系統、熱交換站、鍋爐房費用.
3、室外燃氣系統費:主要包括管道系統、調壓站
4、室外電氣及高低壓設備費
高低壓配電設備及安裝:包括紅線到配電房的高壓線、高壓櫃、變壓器、低壓櫃及箱式變壓設備費用;室外強電管道及電纜敷設:室外強電總平線路部分費用;室外弱電管道埋設:包括用於電視、電話、寬頻網、智能化布線的管道預埋、檢查井等費用.
5、室外智能化系統費
停車管理系統費用:包括露天停車場管理系統、地下室或架空層停車場管理系統的費用;小區閉路監控系統費用:包括攝像頭、顯示屏及電氣系統安裝等費用;周界紅外防越系統費用:紅外對掃等;小區門禁系統費用;電子巡更系統費用;電子公告屏費用等.
6、園林環境工程費
園林環境工程費指項目所發生的園林環境造價,主要包括綠化建設費、建築小品、道路、廣場建造費、圍牆建造費、室外照明、室外背景音樂、室外零星設施.綠化建設費:包括公共綠化、組團宅間綠化、一樓私家花園、小區周邊綠化支出;建築小品:雕塑、水景、環廊、假山等;道路、廣場建造費:道路廣場鋪設、開設路口工程及補償費等;圍牆建造費:包括永久性圍牆、圍欄及大門;室外照明:室外照明電氣工程,如路燈、草坪燈;室外背景音樂;室外零星設施:兒童游樂設施、各種指示牌、標識牌、示意圖、垃圾桶、座椅、陽傘等.
五、配套設施費
公共配套設施費,是指開發項目內發生的、獨立的、非營利性的且產權屬於全體業主的,或無償贈與地方政府、政府公共事業單位的公共配套設施費用等.
配套設施費指房屋開發過程中,根據有關法規,產權及收益權不屬於開發商,開發商不能有償轉讓也不能轉作自留固定資產的公共配套設施支出.主要包括以下幾類:
1、在開發小區內發生的不會產生經營收入的不可經營性公共配套設施支出,包括居委會、派出所、崗亭、兒童樂園、自行車棚等;
2、在開發小區內發生的根據法規或經營慣例,其經營收入歸於經營者或業委會的可經營性公共配套設施的支出,如建造幼托、郵局、圖書館、閱覽室、健身房、游泳池、球場等設施的支出;
3、開發小區內城市規劃中規定的大配套設施項目不能有償轉讓和取得經營收益權時,發生的沒有投資來源的費用;
4、對於產權、收入歸屬情況較為復雜的地下室、車位等設施,應根據當地政府法規、開發商的銷售承諾等具體情況確定是否攤入本成本項目.如開發商通過補交地價或人防工程費等措施,得到政府部門認可,取得了該配套設施的產權,則應作為經營性項目獨立核算.
該成本項目下按各項配套設施設立明細科目進行核算,如:游泳池:土建、設備、設施;業主會所:設計、裝修費、資產購置、單體會所結構;幼兒園:建造成本及配套資產購置;學校:建造成本及配套資產購置;球場;設備用房:配電房、水泵房土建及裝修費;車站建造費:土建、設備、各項設施.
六、開發間接費
開發間接費,指企業為直接組織和管理開發項目所發生的,且不能將其直接歸屬於成本核算對象的工程監理費、造價審核費、結算審核費、工程保險費等.為業主代扣代繳的公共維修基金等不得計入產品成本.
在實務中,通常可以根據管理要求進一步分為工程管理費、項目營銷設施建造費、物業管理完善費.
1、工程管理費
主要包括工程監理費、預結算編審費、行政管理費、施工合同外獎金、工程質量監督費、安全監督費、工程保險費.工程監理費:支付給聘請的項目或工程監理單位的費用;預結算編審費:支付給造價咨詢公司的預結算的編制、審核費用;行政管理費:直接從事項目開發的部門的人員的工資、獎金、補貼等人工費以及直接從事項目開發的部門的行政費;施工合同外獎金:趕工獎、進度獎;工程質量監督費:建設主管部門的質監費;安全監督費:建設主管部門的安監費;工程保險費.
2、營銷設施建造費
廣告設施及發布費、銷售環境改造費、售樓處裝修、裝飾費、其他.廣告設施及發布費:車站廣告、路牌廣告;銷售環境改造費:會所、推出銷售樓盤(含示範單位)周圍等銷售區域銷售期間的現場設計、工程、裝飾費;臨時銷售通道的設計、工程、裝飾等費用;售樓處裝修、裝飾費:設計、工程、裝飾等;樣板間:包括樣板間設計、裝修、傢具、飾品以及保潔、保安、維修費.主體外搭設的樣板間還包括建造費用;主體內樣板間銷售後回收的設計、裝修、傢具、家私等費用,在主營業務收入中單列或單獨記錄,考核時從總費用中扣除;其他.
3、物業管理完善費
包括按規定應由開發商承擔的由物業管理公司代管的物業管理基金、公建維修基金或其他專項基金;以及小區入住前投入的物業管理費用.
七、借款費用
借款費用,是指符合資本化條件的借款費用.資本化借款費用包括直接用於項目開發所借入資金的利息支出、折價或溢價攤銷和輔助費用,以及因外幣借款而發生匯兌差額.因借款而發生的輔助費用包括手續費等.

2. 開發土地的成本、費用具體包括哪些內容

房地產開發企業土地開發成本包括五方面的內容,具體內容及其核算如下:
1、土地費用
指直接與購置土地有關的費用,包括受讓費用、拆遷費用、填海造地費及其他有關手續費和稅費支出等.這些費用直接計入本科目.
2、基礎設施費
一般情況下,是指達到預期使用功能的熟地狀態所投入的線性建設費用,主要包括通電、通路、供水、通訊、排水(上下)和土地平整費用等,此類費用屬直接費用,直接計入本科目.
3、配套設施費
一般指水、電、大市政和公建配套的建築物建設費用,如學校、郵電、銀行、供電的開閉所、公廁等.配套設施的
其一,經有權機關批准建設且房地產企業不能有償轉讓的公共配套設施,房地產開發企業可按照建築面積或投資比例採取預提辦法從開發成本中計提公共配套設施費.即借記本科日,貸記"預提費用",預提的公共配套設施費只能用於相關的工程建設,不得挪作他用,預提數與實際支出數的差額,待工程完工後再調整有關科目.
其二,單獨立項且已落實投資來源、能夠有償轉讓的公共配套設施,不得從開發成本中預提公共配套設施費.
4、籌資費用
房地產開發企業為開發土地而借入的資金所發生的利息等借款費用,在土地開發完工之前,計入本科目,土地開發完工之後而發生的利息等借款費用,計入財務費用.
5、應由開發土地負擔的間接費用
包括土地使用權取得費及土地開發費,應與建築費提取折舊費,而不能將土地使用權作為無形資產攤入管理費用。這樣,在土地使用到期時,產權人才能夠重新購置同等效用的房地產進行再生產。
按項目研究詳細程度的不同,可行性研究可分為投資機會研究 、初步可行性研究和詳細可行性研究三個階段,各階段的內容是一致的,只是指標的詳細程度存在差別。
當然,房地產項目可行性研究的具體內容因項目的復雜程度、環境狀況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但一般包括項目的必要性分析、實施的可能性分析和技術經濟評價。
為了既有利於土地開發支出的歸集,又有利於土地開發成本的結轉,對需要單獨核算土地開發成本的開發項目,可按下列原則確定土地開發成本的核算對象:對開發面積不大、開發工期較短的土地,可以每一塊獨立的開發項目為成本核算對象。對開發面積較大、開發工期較長、分區域開發的土地,可以一定區域作為土地開發成本核算對象。成本核算對象應在開工之前確定,一經確定就不能隨意改變,更不能相互混淆。是指企業所屬單位直接組織、管理開發項目所發生的費用,主要包括工資、福利費、勞動保護費、辦公費等.如某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地產分公司所發生的間接費用應計入土地開發成本.應由開發土地負擔的間接費用,應在"開發間接費用"科目進行歸集,月末再按一定的分配標准分配計入本科目.企業行政管理部門(總部)為組織和管理生產經營活動而發生的管理費用,應作為期間費用,不在本科目核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條國務院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統一負責全國土地的管理和監督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的設置及其職責,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國務院有關規定確定。

3. 土地前期開發成本包括哪些

一般是兩大部分,具體有以下幾項: 1、土地取得費。分三種情況:1)徵用農村集體土地時,土地取得費就是征地費用;2)城鎮國有土地的土地取得費按拆遷安置費計算;拆遷安置費主要包括拆除房屋及構築物的補償費、拆遷安置補助費及相關稅費;3)從市場取得土地使用權時,土地取得費就是土地使用權的取得價格。 2、土地開發費。土地開發費有三種:1)基礎設施配套費;2)公共事業建設配套費;3)小區開發配套費。
拓展資料:
1.土地開發成本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土地(即建設場地)所發生的各種費用支出。一級開發監管主要依靠有關法規和合同約定來約束,監管主要目的是控製成本、控制開發進度以及開發質量。
2.為了既有利於土地開發支出的歸集,又有利於土地開發成本的結轉,對需要單獨核算土地開發成本的開發項目,可按下列原則確定土地開發成本的核算對象:對開發面積不大、開發工期較短的土地,可以每一塊獨立的開發項目為成本核算對象;對開發面積較大、開發工期較長、分區域開發的土地,可以一定區域作為土地開發成本核算對象。成本核算對象應在開工之前確定,一經確定就不能隨意改變,更不能相互混淆。企業開發的土地,因其設計要求不同,開發的層次、程度和內容都不相同,有的只是進行場地的清理平整,如原有建築物、障礙物的拆除和土地的平整;有的除了場地平整外,還要進行地下各種管線的鋪設、地面道路的建設等。因此,就各個具體的土地開發項目來說,它的開發支出內容是不完全相同的。企業要根據所開發土地的具體情況和會計制度規定的成本項目,設置土地開發項目的成本項目。對於會計制度規定的、企業沒有發生支出內容的成本項目,如建築安裝工程費,配套設施費,可不必設置。

4. 土地一級開發成本包括哪些

土地一級開發成本是指在政府規劃的土地一級開發區域紅線內實施土地一級開
發全過程的費用。由項目前期費用、征地拆遷補償費用、公共區域市政基礎設施
建設費用、公共配套設施建設費用、工程建設其他費用、管理費、財務費用、土
地招拍掛中的交易費用、公共市政配套設施移交前的管理費用等構成。
和土地拍賣價格比起來,就是毛毛雨了。

5. 土地整治成本包括哪些

土地整治成本包括土地補償及人員安置補助 、地面附屬物、拆遷安置涉及的其它補償、相關稅費與工作經費等。

6. 土地成本主要包含哪些方面

包括土地使用權取得費及土地開發費,應與建築費提取折舊費,而不能將土地使用權作為無形資產攤入管理費用。這樣,在土地使用到期時,產權人才能夠重新購置同等效用的房地產進行再生產。

按項目研究詳細程度的不同,可行性研究可分為投資機會研究 、初步可行性研究和詳細可行性研究三個階段,各階段的內容是一致的,只是指標的詳細程度存在差別。當然,房地產項目可行性研究的具體內容因項目的復雜程度、環境狀況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但一般包括項目的必要性分析、實施的可能性分析和技術經濟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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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既有利於土地開發支出的歸集,又有利於土地開發成本的結轉,對需要單獨核算土地開發成本的開發項目,可按下列原則確定土地開發成本的核算對象:

1、對開發面積不大、開發工期較短的土地,可以每一塊獨立的開發項目為成本核算對象;

2、對開發面積較大、開發工期較長、分區域開發的土地,可以一定區域作為土地開發成本核算對象。成本核算對象應在開工之前確定,一經確定就不能隨意改變,更不能相互混淆。

7. 房地產開發成本構成項目有哪些

房地產開發成本構成項目有以下方面:
一、開發成本
1、土地成本 土地費用=土地出讓金+拆遷安置補償費(城鎮土地)或征地費用(農業用地)
2、建安工程費 主要指建造建築物所發生的建築工程費用,設備采購費用及安裝工程費用等。一般按樓層和結構進行估算。
3、前期工程費 項目前期規劃、設計、可研費用可按總投資的一定百分比進行估算,水文地質勘察可根據工程量估算,三通一平的費用可根據實際工程量計算。一般前期工程費占建安工程費的3.5%—6。
4、基礎設施建設費 建築物2米以外和項目用地規劃紅線以內的各種管線和道路工程。一般按實際工程量估算,通常占建安費的15%左右。
5、公共設施配套建設費 居住小區內為居民服務配套建設的各種非營利性的公共配套設施的建設費
用。一般按規劃指標和實際工程量計算,也可按配套項目的建築面積和單價來計算,也可按建安費的3%—5%估算。
6、開發期間稅費 各地區不同,繳納的稅費也不同。一般按建安費的8%—15%估算。 7、其他費用 按當地有關部門的費率估算,約占建安費的3%。也可以把此項直接並入開發期間稅費進行估算。
8、不可預見費 一般取1—7項之和的1%—3%,或建安費的2%-5%。
二、開發費用
9、管理費用 開發成本的2%-3%。
10、財務費用 為了計算簡便,一般假定借款當期均在期中支出,其後各期按全期計算,還款當期按期末還款,按全期計息。
11、銷售費用 一般取銷售收入的3%—5%。

8. 房地產開發成本組成內容


為了加強開發成本的管理,降低開發過程耗費的活勞動和物化勞動,提高企業經濟效益,必須正確核算開發產品的成本,在各個開發環節控制各項費用支出。其中,房地產開發成本是由哪些內容組成的?下面是中達咨詢帶來的關於房地產開發成本組成內容的主要內容介紹以供參考。
要核算開發成本,必須明確開發成本的種類和內容。開發成本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開發過程中所發生的各項費用支出。開發成本按其用途,可分為如下四類:
1、土地開發成本:指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土地(即建設場地)所發生的各項費用支出。
2、房屋開發成本:指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各種房屋(包括商品房、出租房、周轉房、代建房等)所發生的各項費用支出。
3、配套設施開發成本:指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能有償轉讓的大配套設施及不能有償轉讓、不能直接計入開發產品成本的公共配套設施所發生的各項費用支出。
4、代建工程開發成本:指房地產開發企業接受委託單位的委託,代為開發除土地、房屋以外其他工程如市政工程等所發生的各項費用支出。
以上四類開發產品成本,在核算上將其費用分為如下六個成本項目:
1、土地徵用及拆遷補償費或批租地價:指因開發房地產而徵用土地所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征地費、安置費以及原有建築物的拆遷補償費,或採用批租方式取得土地的批租地價。
2、前期工程費:指土地、房屋開發前發生的規劃、設計、可行性研究以及水文地質勘察、測繪、場地平整等費用。
3、基礎設施費指:土地、房屋開發過程中發生的供水、供電、供氣、排污、排洪、通訊、照明、綠化、環衛設施以及道路等基礎設施費用。
4、建築安裝工程費:指土地房屋開發項目在開發過程中按建築安裝工程施工圖施工所發生的各項建築安裝工程費和設備費。
5、配套設施費:指在開發小區內發生,可計入土地、房屋開發成本的不能有償轉讓的公共配套設施費用,如鋼爐房、水塔、居委會、派出所、幼托、消防、自行車棚、公廁等設施支出。
6、開發間接費: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內部獨立核算單位及開發現場為開發房地產而發生的各項間接費用,包括現場管理機構人員工資、福利費、折舊費、修理費、辦公費、水電費、勞動保護費、周轉房攤銷等。
從上可以看出:構成房地產開發企業產品的開發成本,相當於工業產品的製造成本和建築安裝工程的施工成本。如要計算房地產開發企業產品的完全成本,還要計算開發企業(公司本部)行政管理部門為組織和管理開發經營活動而發生的管理費用、財務費用,以及為銷售、出租、轉讓開發產品而發生的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和銷售費用,也叫期間費用。它們絕大部分都是經營期間的費用開支,與開發工程量的關系並不十分密切,如果將期間費用計入開發產品成本,在開發產品開發和銷售、出租、轉讓不同步的情況下,就會增加開發產品的成本,特別是在開發房地產滯銷時期,將滯銷期間發生的管理費用、財務費用和銷售費用計入當期開發產品成本,就會使企業造成大量的潛虧,不能及時反映企業的經營狀況。同時,將期間費用計入開發產品成本,不但要增加核算的工作量,也不利於正確考核企業開發單位的成本水平和成本管理責任。因此,現行會計制度中規定將期間費用計入當期損益,不再計入開發產品成本,也就是說,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產品只計算開發成本,不計算完全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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