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股權轉讓收入怎麼計算
個人股權轉讓所得為轉讓股權收入扣除為取得該股權所發生的成本。企業在計算股權轉讓所得時,不得扣除被投資企業未分配利潤等股東留存收益中按該項股權所可能分配的金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B. 股權轉讓所得稅要怎麼計算
根據國稅函(2021)79號第三條規定:「企業轉讓股權收入,應於轉讓協議生效且完成 股權變更 手續時,確認收入的實現。轉讓股權收入扣除為取得該股權所發生的成本後,為 股權轉讓 所得。企業在計算股權轉讓所得時,不得扣除被投資企業未分配利潤等股東留存收益中按該項股權所可能分配的金額。」 上述文件明確了納稅義務發生時間以及如何計算股權轉讓所得,股權轉讓所得=轉讓股權收入—取得該股權所發生的成本。 轉讓股權收入包括貨幣和非貨幣形式的收入,對於非貨幣形式的收入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三條之規定,應按照公允價值確定收入金額,公允價值,是指按照市場價格確定的價值,實務虧團吵中在沒有可供參考的市場價格的情況下,可依據評估價格確定。 對於取得股權所發生的成本的理解,應結合企業所得法實施條例第71條中關於投資資產計稅基礎的規定:通過支付現金方式取得的投資資產,以購買價款為成本;通過支付現金以外的方式取得的投資資產,以該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支付的相關稅費為成本。而根據財稅(2021)116號文件之規定,若該非貨幣性資產的轉讓所得存在遞延的情況,則相應股權成本也應該進行調整而非一次性將該非貨幣性資產的公允價值全額計入股權成本。 如果我們能夠很好地理解投資資產計稅基礎的規定,則能很好地理解為什麼在計算股權轉讓所得稅時不得扣除被投資企業未分配利潤等股東留存收益中按該項股權所可能分配的金額,以及國稅函(2021)79號文件中第4條的規定:「被投資企業將股或野權(票)溢價所形成的資本公積轉為股本的,不作為投資方企業的股銷侍息、紅利收入,投資方企業也不得增加該項長期投資的計稅基礎。」而對於以未配利潤轉增股本的情況,是否可以相應增加計稅基礎,文件並未規定,但實務中各地稅務機關大部分均認為未分配利潤轉增股本應劃分為兩步理解:1)分配未分配利潤;2)股東用分配所得的利潤增加投資,由於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所得免稅,因此在這個環節法人股東無需繳納企業所得稅,同時可以相應增加 股權投資 成本。 因此,在存在較大的可供分配利潤的情況下,先分配後轉讓股權可以節省較大的稅收。
C. 股權轉讓要交什麼稅如何扣除
股權轉讓要交什麼稅以及如何扣除的確定方式:
1、股權轉讓給個人。按照轉讓成交價減去當初出資價和費用差額的20%交納個人所得稅;
2、股權轉讓給企業。企業股權投資轉讓所得應並入企業的應納稅所得,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雙方按照產權轉移就股權轉讓書據計貼春巧橋印花稅,適用稅率為書據所載金額5%。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三條
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一)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二)經營所寬仔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三)利息、扒猛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D. 股權轉讓要交什麼稅如何扣除
轉讓股權就是公司的股東把自己的股份給另外一個人,這個是有償的,要是無償的也是要繳納稅費的,印花稅是肯定有的,要是轉讓方還是自然人股東的就會繳納個人所得稅。首先是股權轉讓方和受讓方都要按照萬分之五繳納印花稅,屬於產權轉移書據。其次,對於股權轉讓方,如果是自然人股東,需要按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屬於平價和低價轉讓的,不繳納個人所得稅,但是需要主管稅務機關確認,具體參看《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巧祥稅管理辦法(試行)》(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67號 )。如果股權轉讓方是法人企業的,需要按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其中居民企業在轉讓時按規定預交企業所得稅;對於未在境內設立機構的非居民企業,需要按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稅率為10%。
法律依據:
《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 第四條 個人轉讓股權,以股權轉讓收入減除股權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按「財產孝氏搏轉讓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合理費用是指股權轉讓時按照規定支付的有關稅費。 第五條 個人股權核茄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以股權轉讓方為納稅人,以受讓方為扣繳義務人。
E. 股權轉讓可以稅前扣除嗎
可以的。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下列支出不得扣除:向投資者支付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款項;企業所得稅稅款;稅收滯納金;罰金、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本法第九條規定以外的捐贈支出;贊助支出;未經核定的准備祥纖差金支出;與取得收入無關的其他支出。
(5)股權轉讓成本怎麼扣除擴展閱讀:
公司入賬的相關要求規定:
1、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乘以適用稅率,減除依照本法關於稅收優惠的規定減免和抵免的稅額後的余額,為應納稅額。
2、民族豎亮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對本民族自治地方的企業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中屬於地方分享的部分,可以決定減征或者免徵。自治州、自治謹皮縣決定減征或者免徵的,須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3、對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取得工程作業和勞務所得應繳納的所得稅,稅務機關可以指定工程價款或者勞務費的支付人為扣繳義務人。
F. 股權轉讓如何計算所得
企業在一般的股權(包括轉讓股票或股份)買賣中,應該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股權轉讓 人需要分享被投資方所累計的還未分配利潤或累計的盈餘 公積金 應確認為股權轉讓所得,不得確認為股息性質的所得。 根據《國稅函(2010)79號關於貫徹落實企業所得稅法若干稅收問題的通知》第三條規定: 三、關於股權轉讓所得確認洞殲和計算問題企業轉讓股權收入,應於轉讓協議生效、且完成 股權變更 手續時,確認收入的實現。 轉讓股權收入扣除為取得該股權所發生的成本後,為股權轉讓所得。 企業在計算股權轉讓所得時,不得扣除被投資企業未分配利潤等股東留存收益中按該項股權所可能分配的金額。 《 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 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 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轎讓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 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 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納帆沖先購買權。 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 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 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G. 股權轉讓成本如何確定
股權轉讓 成本如何確定 一、個人股東轉讓股權 《股權轉讓所得 個人所得稅 管理辦法》第四條明確規定,個人轉讓股權,以股權轉讓收入減除股權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按「財產轉讓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第十五條 對於股權的原值依照以下方法確認: (一)以現金出資方式取得的股權,按照實際支付的價款與取得股權直接相關的合理稅費之和確認股權原值; (二)以非貨幣性資產出資方式取得的股權,按照稅務機關認可或核定的投資入股時非貨幣性資產價格與取得股權直接相關的合理稅費之和確認股權原值; (三)通過無償讓渡方式取得股權,具備本辦法第十三條第二項所列情形的,按取得股權發生的合理稅費與原持有人的股權原值之和確認股權原值; (四)被投資企業以資本公積、盈餘公積、未分配利潤轉增股本,個人股東已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將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有關稅收試點政策推廣到全國范圍實施的通知》、《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股權獎勵和轉增股本個人所得稅征管問題的公告》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的,以轉增額和相關稅費之和確認其新轉增股本的股權原值; (五)除以上情形外,由主管稅務機關按照避免重復徵收個人所得稅的原則合理確認股權原值。 對於個人多次取得同一被投資企業股權的,轉讓部分股權時,採用「加權平均法」確定其股權原值。 當然,按照上述方法確定股權原值需要個人股東提供完整、准確的股權原值憑證,未提供完整、准確的股權原值憑證,不能正確計算股權原值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其股權原值。 對於股權轉讓人滿足相關條件,被主管稅務機關核定股權轉讓收入並依法徵收個人所得稅的,該股權受讓人再次轉讓股權時的股權原值以取得股權時發生的合理稅費與股權轉讓人被主管稅務機關核定的股權轉讓收入之和確認。 二、居民企業股東轉讓股權 《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企業對外投資期間,投資資產的成本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不得扣除。企業轉讓資產,該項資產的凈值,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企業對外進行權益性投資,形成投資資產,投資資產以歷史成本為計稅基礎。歷史成本,是指企業取得該項資產時實際發生的支出。企業持有資產期間資產增值或者減值,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可以確認損益外,不得調整該資產的計稅基礎。 投資資產按照以下方法確定歷史成本: 通過支付現金方式取得的投資資產,以購買價款為成本; 通過支付現金以外的方式取得的投資資產,以該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支付的相關稅費為成本。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貫徹落實坦罩衫企業所得稅法若干稅收問題的通知》第三條「關於股權轉讓所得確認和計算問題」規定,企業轉讓股權收入,應於轉讓協議生效、且完成 股權變更 手續時,確認收入的實現。轉讓股權收入扣除為取得該股權所發生的成本後,為股權轉讓所得。企業在計算股權轉讓所得時,不得扣除被投資企業未分配利潤等股東留存收益中按該項股權所可能分配的金額。 三、非居民企業股東轉讓股權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非居民企業股權轉讓所得企業所得稅管理的通知》明確規定,非居民企業轉讓中國居民企業的股權所取得的所得要在中國繳納企業所得稅,股權轉讓所得是指股權轉讓價減除股權成本價後的差額。股權成本價是指股權轉讓人投資入股時向中國居民企業實際交付的出資金額,或購買該項股權時向該股權的原轉讓人實際支付的股權轉讓金額。 (一)計算股權成本的幣種 非讓腔居民企業股東轉讓中國居民企業的股權時,以非居民企業向被轉讓股權的中國居民企業投資時或向原投資方購買該股權時的幣種計算股權成本價。如果同一非居民企業存在多次投資的,以首次投入資本時的幣種計算股權成本價。 (二)非居民企業存在多次投資情形,如何確定股權成本 如果同一非居民企業存在多次投資的,以首次投入資本時的幣種計算股權成本價,以加權平均法計算股權成本價;多次投資時幣種不一致的,則應按照每次投入資本當日的匯率換算成首次投資時的幣種。 由此可見,計算股權轉讓成本首先要區分被轉讓股權的性質,是個人股東、居民企業悶槐股東還是非居民企業股東股權,再分別按照法律規定的辦法確定何為有效成本,以何種幣種估值,最後計算出具體的股權轉讓成本。需要說明的是,對於在實踐中可能出現的一些復雜情況下如何確定股權成本的問題,稅 法規 定並不完善,為了防範風險,企業在拿捏不定 股權轉讓成本如何確定 時,可以咨詢專業人士。
H. 股權轉讓損失是否可以稅前扣除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股權投資損失所得稅處理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0年第6號)規定,自2010年1月1日起,企業對外進行權益性(以下簡稱股權)投資所發生的損失,在經確認的損失發生年度,作為企業損失在計算企業應納稅所得額時一次性扣除。對於企業以前發生的尚未處理的股權投資損失,按照規定準予在2010年度一次性扣除。
同時根據國稅發〔2009〕88號規定,除企業按照有關規定通過證券交易場所買賣股票發生的損失以外,其他股權投資損失必須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批同意後,方可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企業報批時需提供如下資料:
(一)能證明股權轉讓損失的轉讓協議或合同;
(二)原始投資協議或合同;
(三)原始投資(股權正枯大轉讓成本)的驗資報告;
(四)具有合法資質的中國資產評估機構出具的被轉讓企業的資產評估報告;
(五)相應的收款和付款憑證、敗塵成交及入賬證明;
(六)企業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和財務負責人簽章證實損失的書面聲明;
(七)主管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材料。
股權性投資損失可以稅前扣除嗎?
根據稅法的相關規定,可以進行一次性稅前扣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股權投資損失所得稅處理的公告》(2010年第6號),企業對外進行股權投資發生的損失,在確認損失發生年度計算企業應納稅所得額時,一次性作為企業損舉豎失扣除。
法律依據:《公司法》第141條規定,對於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持有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
I. 股權投資成本扣除管理辦法
股權投資成本扣除管理辦法
一、以貨幣性資金出資方式取得咐升的股權,按照實際支付的價款與取得股權直接相關的合理稅費之和確認股權原值。以貨幣性資金出資方式取得股權最為常見,包括以貨幣性資金投資入股或貨幣性資金受讓的股權,均應當按照實際支付的價款和取得股權時繳納的合理稅費作為股權原值進行扣除。二、以非貨幣性資產出資方式的股權原值扣除應當區分情況。一般來說,個人以非貨幣性資產投資(不包括符合遞延納稅條件的技術成果投資)的,其「投資額」按照投資時非貨幣性資產經評估後的公允價值確認。這是因為《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非貨幣性資產投資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41號)
規定:個人以非貨幣性資產投資,屬於個人轉讓非貨幣性資產和投資同時發生。對個人轉讓非貨幣性資產的所得,應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項目,依法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以非貨幣性資產投資,在投資環節繳納個人所得稅,相應轉讓股權時,應當
按照投資時非貨幣性資產經評估的公允價值確認「投資額」 。
但財稅〔2015〕41號
出台之前,個人以非貨幣性資產投資行為相關個人所得稅政策也經歷了一系列演變。如《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非貨幣性資產評估增值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的批復》(國稅函〔2005〕319號
)規定,對個人將非貨幣性資產進行評估後投資於企業,其評估增值取得的所得在投資取得企業股權時,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在投資收回、轉讓或清算股權時如有所得,再按規定徵收個人所得稅,其財產原值為資產評估前的價值。該文件現已作廢。因此,在投資時未按照規定計征個人所得稅的,股權原值按照非貨幣性資產原值以及在非貨幣性資產投資過程中發生的與資產轉移相關的稅金及合理稅費確認。
個人以技術投資入股選擇遞延納稅的,股權原值扣除有所區別。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完善股權激勵和技術入股有關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16〕101號)規定,個人以技術成果投資入股到境內居民企業,被投資企業支付的對價全部為股票(權)
,選擇適用遞延納稅優惠政策。選擇技術成果投資入股遞延納稅政策的,經向主管稅務機關備案,投資衡虛老入股當期可暫不納稅,允許遞延至轉讓股權時,按股權轉讓收入減去技術成果原值和合理稅費後的差額計算繳納所得稅。
三、通過無償讓渡方式取得股權,區分兩種情形分別確認股權原值:一是無償讓渡給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對轉讓人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轉讓股權時,按取得股權發生的合理稅費與原持有人的股權原值之和確認股權原值。之所以要追索到原持有人股權原值,這是因為在股權無償讓渡時,贈與人並未繳納個人所得稅,該所得是在本次轉讓時實現,並且該所得是由轉讓人取得,所以,扣除股權原值應當按照原持有人股權原值確認。二是不屬於上述關系無償讓渡的股權再轉讓,按照無償讓渡時股權的公允價值和取得股權時繳納的合理稅費作為股權原值進行扣除。
雖然同屬於無償讓渡,雖然贈與人並未取得任何收入,但不屬於上述關系無償讓渡屬於價格明顯偏低而無正當理由的情形,因為,在無償讓渡時,稅務機關將以無償讓渡時股權的公允價值確認股權轉讓收入,計算贈與人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所以,受贈人再轉讓該股權時,應當按照無償讓渡時股權的公允價值和取得股權時繳納的合理稅費作為股權原值進行扣除。
四、被投資企業以資本公積、盈餘公積、未分配利潤轉增股本,個人股東已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的,以轉增額和相關稅費之和確認其新轉增股本的股權原值。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原城市信用社在轉制為城市合作銀行過程中個人股增值所得應納個人所得稅的批復》(國稅函〔1998〕289號)第二條規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股份制企業轉增股本和派發紅股征免個人所得稅的通知》(國稅發〔1997〕198號)中所表述的『資本公積金』是指股份制企業股票溢價發行收入所形成的資本公積金。將此轉增股本由個人取得的數額,不作為應稅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
而與此不相符合的其他資本公積金分配個人所得部分,應當依法徵收個人所得稅。」資本公積轉增資本,除由上市公司股票上市時形的股票溢價,無需交個稅外,其他以資本公積、盈餘公積、未分配利潤轉增股本,在轉增環節視同分配、再投資,需要交納稅個人所得稅。所以,資本公積、盈餘譽扮公積、未分配利潤轉增股本,個人股東已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的,以轉增額和相關稅費之和確認其新轉增股本的股權原值,反之沒有繳納個人所得稅的,應當相應從股權原值中扣除。
五、量化資產給個人的股份。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9〕125號)的規定,科研機構、高等學校轉化職務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資比例等股權形式給予科技人員個人獎勵,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後,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獲獎人轉讓股權、出資比例,對其所得按「財產轉讓所得」應稅項目徵收個人所得稅,財產原值為零。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改組改制過程中個人取得的量化資產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0〕60號)的規定,對職工個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僅作為分紅依據、不擁有所有權的企業量化資產,不徵收個人所得稅;對職工個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擁有所有權的企業量化資產,暫緩徵收個人所得稅;待個人將股份轉讓時,就其轉讓收入額,減除個人取得該股份時實際支付的費用支出和合理轉讓費用後的余額,按「財產轉讓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
六、股權激勵方式取得股權成本的確認。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完善股權激勵和技術入股有關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16〕101號)的規定,遞延納稅政策的非上市公司股票期權、股權期權、限制性股票和股權獎勵,股票(權)期權取得成本按行權價確定,限制性股票取得成本按實際出資額確定,股權獎勵取得成本為零。
七、除以上情形外,由主管稅務機關按照避免重復徵收個人所得稅的原則合理確認股權原值。按照上述方法確定股權原值需要個人股東提供完整、准確的股權原值憑證,未提供完整、准確的股權原值憑證,不能正確計算股權原值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其股權原值。對於股權轉讓人已被主管稅務機關核定股權轉讓收入並依法徵收個人所得稅的,該股權受讓人的股權原值以取得股權時發生的合理稅費與股權轉讓人被主管稅務機關核定的股權原值確定。
J. 公司股份轉讓稅收怎麼算
企業所得稅:正常稅率為25%,優惠稅率為15%。企業所得稅是企業轉讓自己持有的股權,包括轉讓給企業和轉讓給個人,都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企業所得稅是一個綜合計算的稅種,就是如果企業繳納所得稅時所得額為虧損的當然就不用繳納了,相反所得額為盈利,就需要繳納。一、公司股份轉讓所得稅如何計算
企業所得稅:正常稅率為25%,優惠稅率為15%。企業轉讓股權收入,應於轉讓協議生效、且完成股權變更手續時,確認收入的實現。轉讓股權收入扣除為取得該股權所發生的成本後,為股喚帆權轉讓所得。企業在計算股權轉讓所得時,不得扣除被投資企業未分配利潤等股東留存收益中按該項股權所可能分配的金額。 企業取得財產(包括各類資產、股權、債權等)轉讓收入不論是以貨幣形式、還是非貨幣形式體現,除另有規定外,均應氏陵一次性計入確認收入的年度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二、什麼情況涉到股權轉讓企業所得稅問題
目前無論是《企業所得稅法》還是其他法規均未定義「股權轉讓」,只是在《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的第十六條中明確指出股權轉讓收入屬於《企業所得稅法》中規定的財產轉讓收入。根據企業所得稅法中第六條對收入的定義:「企業的收入總額包括以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從各種來源取得的收入」。
另外,根據《企業所得稅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企業發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以及將貨物、財產、勞務用於捐贈、償債、贊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或者利潤分配等用途的,應當視同銷售貨物、轉讓財產或者提供勞務,但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因此我們可以合理推斷,只要一個企業通過轉讓其持有的股權取得任何貨幣或非貨幣形式的收入,均會涉及到股權轉讓企業所得稅問題。
三、如何計算股權轉讓所得?
根據國稅函(2010)79號第三條規定:「企業轉讓股權收入,應於轉讓協議生效且完成股權變更手續時,確認收入的實現。轉讓股權收入扣除為取得該股權所發生的成本後,為股權轉讓所得。企業在計算股權轉讓所得時,不得扣除被投資企業未分配利潤等股東留存收益中按該項股權所可能分配的金額。」
在我國相關的企業在進行股權轉讓時,需要按照我國的法律規定繳納相關的企業所得稅。按照相關的企業在轉讓股份的成本進行計算,計算後按照我國的相應法律規定進行繳納。符合我和核雹國的法律規定和相應的經濟市場的合法經營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