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合同履約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區別
合同履約成本是核算企業為履行當前合同或者預期取得合同所發生的應當確認為一項資產的成本,具體包括與合同直接相關的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製造費用等。合同取得成本是指企業為取得合同發生的增量成本預期能夠收回的,應當作為合同取得成本確認為一項資產。但是資產的攤銷期限不超過一年的,可以在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增量成本,是指企業不取得合同就不會發生的成本。
通俗的說,合同取得成本是合同簽訂前為簽訂合同發生的費用支出,而合同履約成本則是執行合同發生的成本費用。合同履約成本是資產類科目,類似庫存商品,會發生減值,並且減值可以轉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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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合同履約成本怎麼處理
1、「合同履約成本」核算企業為履行當前或預期取得的合同所發生的、不屬於其他企業會計准則規范范圍且按照本准則應當確認為一項資產的成本。企業因履行合同而產生的毛利不在本科目核算。本科目可按合同,分別「服務成本」「工程施工」等進行明細核算。
企業發生上述合同履約成本時,
借:本科目,
貸:「銀行存款」「應付職工薪酬」「原材料」等科目;對合同履約成本進行攤銷時,
借:「主營業務成本」「其他業務成本」等科目,
貸:本科目。涉及增值稅的,還應進行相應的處理。本科目期末
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結轉的合同履約成本。
2、「主營業務成本」核算企業確認銷售商品、提供服務等主營業務收入時應結轉的成本。
期末,企業應根據本期銷售各種商品、提供各種服務等實際成本,計算應結轉的主營業務成本,
借:本科目,
貸:「庫存商品」「合同履約成本」等科目。
綜上,可以理解為合同履約成本是個過渡性科目,最後還是會轉入主營成本等。
確認為合同履約成本的條件:該成本與一份當前或預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關;該成本增加了企業未來用於履行(或持續履行)履約義務的資源;該成本預期能夠收回。
Ⅲ 合同履約成本是什麼
履約成本是當交易雙方的交易合同達成後,由於交易的達成與交易的執行往往存在著時空上的分離,因此,如何保證交易雙方忠實地履行已達成的交易合同是保證交易達成的又一重要因素。為了做好這一點,同樣又需要社會付出一定的資源。
履約成本的會計處理
履約成本種類很多,對於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的改良支出、技術咨詢和服務費、人員培訓費等應予遞增延分攤記入各期費用,借記"長期待攤費用"、"預提費用"、"製造費用"、"管理費用"等科目,對於固定資產的經常性修理費、保險費等可直接計入當期費用,借記"製造費用"、"營業費用"等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到科目。
合同履約成本的核算
①該成本與一份當前或預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關,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製造費用(或類似費用)、明確由客戶承擔的成本以及僅因該合同而發生的其他成本;
②該成本增加了企業未來用於履行履約義務的資源;
③該成本預期能夠收回。
企業應當在下列支出發生時,將其計入當期損益:
①管理費用。
②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製造費用(或類似費用),這些支出為履行合同發生,但未反映在合同價格中。
③與履約義務中已履行部分相關的支出。
④無法在尚未履行的與已履行的履約義務之間區分的相關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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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合同履約成本是什麼意思
合同履約成本是核算企業為履行當前或預期取得的合同所發生的、不屬於其他企業會計准則規范范圍且按照本准則應當確認為一項資產的成本。
合同履行是當事人的履約行為。由於合同的類型不同,履行的表現形式也不盡一致。
但任何合同的履行,都必須有當事人的履約行為,這是合同債權得以實現的一般條件,也是債權與所有權在實現方式上的基本區別。
合同履約指的是合同規定義務的執行。任何合同規定義務的執行,都是合同的履行行為;相應地,凡是不執行合同規定義務的行為,都是合同的不履行。
Ⅳ 合同取得成本和合同履約成本的區別
合同取得成本是指企業為取得合同發生的增量成本預期能夠收回的,應當作為合同取得成本確認為一項資產。如:銷售傭金。
合同履約成本是核算企業為履行當前合同或者預期取得合同所發生的應當確認為一項資產的成本,具體包括與合同直接相關的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製造費用等。
合同取得成本是指企業為取得合同發生的增量成本預期能夠收回的,應當作為合同取得成本確認為一項資產。合同履約成本是核算企業為履行當前合同或者預期取得合同所發生的應當確認為一項資產的成本,具體包括與合同直接相關的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製造費用等。
合同取得成本是指企業為取得合同而增加的成本。預計能夠收回的,作為資產確認為合同取得成本。合同履行成本是指企業為履行當前合同或預期合同而發生的應確認為資產的成本,包括與合同直接相關的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製造費用等。
預計能夠收回的,作為資產確認為合同取得成本。合同履行成本是指企業為履行當前合同或預期合同而發生的應確認為資產的成本,包括與合同直接相關的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製造費用等,合同取得成本為合同簽訂前簽訂合同所發生的費用,合同履行成本為合同執行所發生的費用。
企業為取得合同而發生的增量成本預計能夠收回的,作為資產確認為合同取得成本。確認為資產的合同履行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按照與該資產相關的商品收入的確認相同的基礎攤銷,計入當期損益。企業應當按照與資產有關的貨物預計轉移給客戶的時間,對資產攤銷進行復核和更新,並作為會計估計變更處理。
如果合同履行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的賬面價值高於企業因轉移與資產相關的貨物而預計取得的剩餘對價與轉移相關貨物預計發生的成本之間的差額,超出部分計提減值准備。企業在確定合同履行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的減值損失時,應當先確定其他資產的減值損失,然後確認合同履行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的減值損失。合同取得成本,企業為取得合同而發生的增量成本預計能夠收回的,作為資產確認為合同取得成本。增量成本是指企業在未取得合同的情況下不會發生的成本。 法律依據:
(財政部關於修訂印發《企業會計准則第14號——收入》的通知)第二十六條企業為履行合同發生的成本,不屬於其他企業會計准則規范范圍且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應當作為合同履約成本確認為一項資產:
(一)該成本與一份當前或預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關,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製造費用(或類似費用)、明確由客戶承擔的成本以及僅因該合同而發生的其他成本;
(二)該成本增加了企業未來用於履行履約義務的資源;
(三)該成本預期能夠收回。
Ⅵ 合同履約成本通俗理解舉例子
合同履約成本是當交易雙方的交易合同達成後,由於交易的達成與交易的執行往往存在著時空上的分離,因此,如何保證交易雙方忠實地履行已達成的交易合同是保證交易達成的又一重要因素。為了做好這一點,同樣又需要社會付出一定的資源。除了交易雙方為了這一目的而花費的費用以外,從社會整體上來看,需要抽調大量的人力、物力服務於該方面。
舉例如下:
1、包子鋪逐漸做大做強,其組建了一個創意工坊,專門對接有特殊需求的大客戶,對外輸出各種美食創意方案。
2、包子鋪與吃貨公司簽訂合同,為吃貨公司持續輸出創意設計方案,並進行相關的市場推廣測試,合同期限為3年。
3、包子鋪為吃貨公司提供創意設計服務與市場測試發生了一定的成本,並且專門指派兩名員工,為吃貨公司提供技術支持。
結論:
①、創意設計服務與市場推廣測試成本,屬於合同履約成本
②、兩名負責該項目員工的工資費用,不屬於合同履約成本
Ⅶ 合同履約成本通俗理解
履約成本是指交易雙方的交易契約訂立後,交易達成與交易執行之間的時空分離。因此,如何保證交易雙方忠實履行已訂立的交易合同,是保證交易達成的另一個重要因素。為了做好這件事,社會也需要付出一定的資源。
績效成本的會計處理
績效成本有很多種。改進費、技術咨詢和服務費、人員培訓費等。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應增加和遞延,計入各期費用,借記「長期待攤費用」、「預提費用」、「製造費用」、「管理費用」等科目。對於固定資產,定期修理費用和保險費可直接計入當期費用,借記「製造費用」和「營業外支出」等科目。
合同履行成本的核算
①該成本與一項當前或預期的合同直接相關,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製造費用(或類似費用)、明確由客戶承擔的成本以及僅因該合同而發生的其他成本;
(2)該成本增加了企業未來履行義務所要使用的資源;
③成本有望收回。
企業應當將下列支出於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
①管理費用。
②為履行合同而發生的,但未反映在合同價格中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製造費用(或類似費用)的非正常消耗。
③與已履行部分履約義務相關的支出。
④無法區分未履行和已履行履行義務的相關支出。
Ⅷ 合同履約成本是存貨嗎
1、合同的履約成本一般是可以這樣理解的是當交易雙方的交易合同達成後,由於交易的達成與交易的執行往往存在著時空上的分離,因此,如何保證交易雙方忠實地履行已達成的交易合同是保證交易達成的又一重要因素。為了做好這一點,同樣又需要社會付出一定的資源。除了交易雙方為了這一目的而花費的費用以外,從社會整體上來看,需要抽調大量的人力、物力服務於該方面。
2、企業為履行合同可能會發生各種成本,應當對這些進行分析,屬於其他企業會計准則(例如,《企業會計准則第1號——存貨》《企業會計准則第4號一固定資產》以及《企業會計准則第6號——無形資產》等規范范圍的,應當按照相關企業會計准則進行處理;不屬於其他企業會計准則規范圍且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應當作為合同履約成本確認一項資產。
拓展資料:
一、合同履約成本是資產。
1、該成本與一份當前或預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關。預期取得的合同應當是企業能夠明確識別的合同。與合同直接相關的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製造費用、明確由客戶承擔的成本以及僅因該合同而發生的其他成本。
2、該成本增加了企業未來用於履行(包括持續履行)履約義務的資源。
3、該成本預期能夠收回。
二、與合同履約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有關的資產的攤銷和減值攤銷:對於確認為資產的合同履約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企業應當採用與該資產相關的商品收入確認相同的基礎(即,在履約義務履行的時點或按照履約義務的履約進度)進行攤銷,計人當期損益。
減值:合同履約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的賬面價值高於下列兩項的差額的,超出部分應當計提減值准備,並確認為資產減值損失:
1、企業因轉讓與該資產相關的商品預期能夠取得的剩餘對價;
2、為轉讓該相關商品估計將要發生的成本。
Ⅸ 合同履約成本和主營業務成本區別
合同履約成本和主營業務成本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