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小規模納稅沒有成本發票,企業所得稅怎麼交
稅收籌劃,合理避稅方案 頭像!
小規模納稅人,平時采購的過程中,沒有取得成本費用發票,那我的企業所得稅該如何交呢?
其實在實際中,小規模納稅人沒有取得成本發票的情況,也是挺常見的。因為小規模納稅人的很多供應商可能也都是小規模,在財稅的管理上也並不健全,有些開具發票的意願也並不強烈。而小規模納稅人自己也是同樣的情況,於是要票還是不要票,企業所得稅如何交,就成了現實的問題。以下,我們來對這樣的情況進行一個探討。
一、采購中的情形
1. 要票加點
最常見的情形,應該是供應商可以開票,只不過需要開票的話,額外要加點。這時候老闆往往都會覺得,既然開票要加點,那麼別開了,省錢了。
2. 就是不開票
有些小規模企業由於業務的特殊性可能會出現就地取材,或者有一些零星的支出。這時候可能就是賣方市場,如果就是不給開票,可能基本沒有什麼協商的餘地。
2. 注冊個人獨資企業並申請核定徵收
個人獨資企業的優勢
資金安全,風險較低
申請「核定徵收」,後整體稅負極低
個人獨資企業所涉各項稅種完稅後可直接公轉私
無企業所得稅,按個體生產經營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個人獨資企業一般可以用業務分流的方式,將業務外包給「工作室」,負責人在稅收窪地成立個人獨資企業,即可合法開票結算費用。完稅後就可以自由提現,自由分配。個人獨資企業核定徵收綜合稅率低至:1.54%。
3. 計算好缺票的成本
面對那些開票要加價的供應商,如果也不能替換,那麼需要測算好成本。倘若不開票多交的稅比便宜的價格大,那麼就是不劃算的。在這個當中,也要考慮到利用小型微利企業的優惠條件。在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的情況下,實際的稅率只有5%。在這個基礎上,再進行成本的測算,在價格上也可以有更大的空間。
⑵ 小規模沒有成本票咋辦
法律分析:小規模沒有成本票如果是核定徵收,可以根據收據做賬務處理,根據核定的徵收率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如果是查賬徵收,沒有成本票的話,只能先做賬務處理,不能所得稅前扣除,匯算清繳的時候納稅調增。
根據我國現行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小規模的納稅人要交納的稅有:1、增值稅;2、城建稅;3、教育附加費;4、地方教育費附加;5、水利建設基金;6、企業所得稅;不同的稅種需要繳納的稅率是不一樣的,納稅人應該了解我國的相關稅收政策,根據具體的法律法規及時、准確地進行繳納。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徵收率為3%,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城市維護建設稅稅率如下:納稅人所在地在市區的,稅率為7%;納稅人所在地在縣城、鎮的,稅率為5%;納稅人所在地不在市區、縣城或鎮的,稅率為1%。企業所得稅的稅率為25%,非居民企業取得本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的所得,適用稅率為20%.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一條 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一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滿一百八十三天的個人,為居民個人。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或者無住所而一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不滿一百八十三天的個人,為非居民個人。非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內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納稅年度,自公歷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⑶ 租金收入沒有成本怎麼預繳企業所得稅
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九條規定,發生應稅銷售行為的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收訖銷售款項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項憑據的當天;先開具發票的,為開具發票的當天。《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1:《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四十五條規定,納稅人提供租賃服務採取預收款方式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收到預收款的當天。另外,財稅〔2016〕36號文件附件2:《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第九條規定,一般納稅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動產,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的徵收率計算應納稅額。
該企業應繳納的增值稅:3150000÷(1+5%)×5%=150000(元)。
會計處理如下:
借:銀行存款 3150000
貸:預收賬款 3000000
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150000
⑷ 個體沒有成本發票怎麼辦
個體沒有成本發票可以進行核定徵收。沒有收入和成本發票是很普遍的現象,屬於典型的核定徵收的對象。個體戶的個人所得稅一般是實行雙定(定期定額),如果實行查賬徵收的話,根據個稅規定,用每一年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及損失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稅率為5%—35%的超額累進稅率。如果是核定徵收,則由稅收管理員根據同一行業、地段、規模等來具體核定。但一般規模小的個體戶個人所得稅查賬的不多,因為個體戶建帳的不多。按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核算交納。基本上都是按稅局核定的營業收入定額應納稅所得率交的,如果賬務健全的也可以申請按查賬。核定徵收是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情況,在正常生產經營條件下,對其生產的應稅產品查實核定產量和銷售額,然後依照稅法規定的稅率徵收稅款的徵收方式。
法律依據
《《企業所得稅核定徵收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居民企業納稅人。 第三條 納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定徵收企業所得稅:(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可以不設置賬簿的;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應當設置但未設置賬簿的;(三)擅自銷毀賬簿或者拒不提供納稅資料的;(四)雖設置賬簿,但賬目混亂或者成本資料、收入憑證、費用憑證殘缺不全,難以查賬的;(五)發生納稅義務,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申報,逾期仍不申報的;(六)申報的計稅依據明顯偏低,又無正當理由的。特殊行業、特殊類型的納稅人和一定規模以上的納稅人不適用本辦法。上述特定納稅人由國家稅務總局另行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