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委託代銷商品會計分錄如何做
委託代銷商品的會計分錄需要分為委託代銷商品且協議表明與委託方無關時、委託代銷商品且協議表明受託方未售出的商品可以退還委託方時兩種情況記錄。
委託代銷商品會計分錄具體如下:
1)委託代銷商品且協議表明與委託方無關時:
借:應收賬款——公司名稱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收到受託方的款項並結轉成本: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公司名稱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2)委託代銷商品且協議表明受託方未售出的商品可以退還委託方時: 借:發出商品
貸:庫存商品 商品銷售並結轉成本:
借:應收賬款——公司名稱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發出商品。委託代銷商品指企業以支付手續費等經濟利益為條件委託他人代銷商品,然後將自身的商品交付於受託人的行為。
拓展資料:
1.委託代銷商品屬於資產類科目。委託代銷商品簡稱「托售商品」。委託其他單位代為銷售自己所經營的商品。包括企業委託其他單位代銷、寄銷和提前移庫下放的商品。代銷商品仍屬委託單位庫存商品的一部分,在「庫存商品」賬戶下設「委託代銷商品」專戶進行明細分類核算。
2.委託代銷商品簡稱「托售商品」。委託其他單位代為銷售自己所經營的商品。包括企業委託其他單位代銷、寄銷和提前移庫下放的商品。企業委託代銷商品時,應與受託單位簽訂合同或協議,規定代銷品種、價格、手續費標准、供貨結算期限等,作為雙方共同執行的依據。商品發給其他單位代銷時,委託單位不作商品銷售,不進行貨款結算,不轉移商品所有權。
㈡ 受託代銷商品核算,會計分錄
⒈收取手續費方式的代銷是受託方根據所代銷的商品數量向委託方收取手續費的銷售方式。對受託方來說,收取的手續費實際上是一種勞務收入。
⒉在收取手續費代銷方式下,委託方應在受託方已將商品售出,並向委託方開代銷清單時,確認收入;受託方在商品銷售後,按應收取的手續費確認收入。
⒊收取手續費代銷方式的會計處理實例
[例]A企業委託B企業銷售甲商品100件,該商品成本60元/件。假定代銷合同規定,B企業應按每件100元售給顧客,A企業按售價的10%支付B企業手續費。B企業實際銷售時,即向買方開一張增值稅專用發票,發票上註明甲商品售價10 000元,增值稅額1 700元。A企業在收到B企業交來的代銷清單時,向B企業開具一張相同金額的增值稅發票。
⑴A企業應作如下會計分錄:
①A企業將甲商品交付B企業時:
借:委託代銷商品6 000
貸:庫存商品6 000
②A企業收到代銷清單時:
借:應收賬款──B企業11 7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10 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1 700
借:銷售費用──代銷手續費1 000
貸:應收賬款──B企業 1 000
③收到B企業匯來的貨款凈額10700(11700-1000)元時:
借:銀行存款10 700
貸:應收賬款──B企業10 700
⑵B企業應作如下會計分錄:
①收到甲商品時:
借:受託代銷商品10 000
貸:代銷商品款 10 000
②實際銷售時:
借:銀行存款11 700
貸:應付賬款──A企業10 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1 700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1 700
貸:應付賬款──A企業 1 700
借:代銷商品款10 000
貸:受託代銷商品 10 000
③歸還A企業貸款並計算代銷手續費時:
借:應付賬款──A企業11 700
貸:銀行存款 10 700
主營業務收入1 000
二、代銷方式銷售(視同買斷)會計處理
⒈視同買斷方式的代銷指由委託方和受託方簽訂協議,委託方按協議價收取所代銷的貨款,實際售價可由受託方自定,實際售價與協議價之間的差額歸受託方所有的銷售方式。
⒉如果委託方和受託方之間的協議明確標明,受託方在取得代銷商品後,無論是否能夠賣出、是否獲利,均與委託方無關,那麼委託方和受託方之間的代銷商品交易,與委託方直接銷售商品給受託方沒有實質區別,在符合銷售商品收入確認條件時,委託方應確認相關銷售商品收入。
⒊視同買斷的代銷方式的會計處理實例
[例]A企業委託B企業銷售甲商品100件,協議價為100元/件,該商品成本60元/件,增值稅率17%.A企業收到B企業開來的代銷清單時開具增值稅發票,發票上註明:售價10000元,增值稅1700元。B企業實際銷售時開具的增值稅發票上註明:售價12000元,增值稅為2040元。
⑴A企業應作如下會計分錄:
①企業將甲商品交付B企業時:
借:應收賬款──B企業117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1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1700
借:主營業務成本6 000
貸:庫存商品 6 000
②收到B企業匯來的貨款11 700元時:
借:銀行存款11 700
貸:應收賬款──B企業11 70
㈢ 如何結轉商品銷售成本
1.商貿企業的會計核算,實際就是庫存商品:進,銷,存的成本核算;
企業使用或者銷售的存貨的成本計算方法,可以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個別計價法中選用一種。計價方法一經選用,不得隨意變更;其他方法,稅法是不會認可得。
2. 大多商貿企業結轉商品銷售成本是按照加權平均法來核算的;
結轉存貨發出的加權平均法舉例:
3.某企業6月份賬面上,庫存商品A的期初余額100件,單價10元/件,金額1000元;6月10號購進200件,單價13元/件,金額2600元;6月20號又購進200件,單價12元/件,金額2400元;則在6月底,該商品的加權平均價=(1000+2600+2400)/(100+200+200)=12元/件;
假設當月銷售了300件,則本月應結轉的該商品銷售成本=300*12=3600元;
4.如果你單位是一般納稅人,主營業務成本 就是 你單位購買的庫存商品發票上面的不含稅價格;
反之你單位如果是小規模,商品發票的總金額就是你公司的商品購入成本價格。
㈣ 代銷商品的會計分錄
1、委託方和受託方之間的協議明確標明,受託方在取得代銷商品後,無論是否能夠賣出、是否獲利,均與委託方無關的,發出商品時:
借: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結轉成本時: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2、委託方和受託方之間的協議明確標明,將來受託方未售出的商品可以退回給委託方,或受託方因代銷商品出現虧損時可以要求委託方補償的,企業發出商品時:
借:發出商品
貸:庫存商品
收到代銷清單時:
借: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同時: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發出商品
拓展資料
一、委託代銷商品會計分錄
委託代銷商品庫存商品主營業務收入
1、委託方和受託方之間的協議明確標明,受託方在取得代銷商品後,無論是否能夠賣出、是否獲利,均與委託方無關的,發出商品時:
借: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結轉成本時: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2、委託方和受託方之間的協議明確標明,將來受託方未售出的商品可以退回給委託方,或受託方因代銷商品出現虧損時可以要求委託方補償的,企業發出商品時:
借:發出商品
貸:庫存商品
收到代銷清單時:
借: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同時: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發出商品
二、代銷方式銷售(收取手續費方式)會計處理
⒈收取手續費方式的代銷是受託方根據所代銷的商品數量向委託方收取手續費的銷售方式。對受託方來說,收取的手續費實際上是一種勞務收入。
⒉在收取手續費代銷方式下,委託方應在受託方已將商品售出,並向委託方開代銷清單時,確認收入;受託方在商品銷售後,按應收取的手續費確認收入。
⒊收取手續費代銷方式的會計處理實例
[例]A企業委託B企業銷售甲商品100件,該商品成本60元/件。假定代銷合同規定,B企業應按每件100元售給顧客,A企業按售價的10%支付B企業手續費。B企業實際銷售時,即向買方開一張增值稅專用發票,發票上註明甲商品售價10 000元,增值稅額1 700元。A企業在收到B企業交來的代銷清單時,向B企業開具一張相同金額的增值稅發票。
A企業應作如下會計分錄:
①A企業將甲商品交付B企業時:
借:委託代銷商品6 000
貸:庫存商品6 000
②A企業收到代銷清單時:
借:應收賬款──B企業11 7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10 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1 700
借:銷售費用──代銷手續費1 000
貸:應收賬款──B企業 1 000
③收到B企業匯來的貨款凈額10700(11700-1000)元時:
借:銀行存款10 700
貸:應收賬款──B企業10 700
㈤ 結轉已銷商品成本
已銷售的產品按照買價結轉成本,會計工作中重要的具體業務,通常它是把一個會計科目的發生額和余額轉移到該科目或另一個會計科目的做法,這個做法叫結轉。結轉的目的大體有四個:其一是為了結出本會計科目的余額;
其二是為了計算本報告期的成本;三是為了計算當期的損益和利潤的實現情況;其四是為了保持會計工作的連續性,一定要把本會計年度末的余額轉到下個會計年度。
(5)代賣商品如何結轉成本擴展閱讀
一般來說,批發銷售的商品應按商品進貨原價記賬,結轉銷售成本時,則可以選擇採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加權平均法、個別計價法、後進先出法、毛利率法等方法。
在實際工作中,商品銷售成本的結轉時間有逐日結轉和定期結轉兩種方式。一般來說,委託代銷業務、直運商品銷售業務應採用逐日結轉方式,除此之外的其他銷售業務都採用定期(按月或按季)結轉方式。
對於零售商品,在實際工作中一般採用售價金額核算方式。
本年利潤賬戶的余額表示年度內累計實現的凈利潤或凈虧損,該賬戶平時不結轉,年終一次性地轉至利潤分配一未分配利潤賬戶,借:本年利潤,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如為虧損則作相反分錄。年終利潤分配各明細賬只有未分配利潤有餘額,需將其他明細賬轉平,借:利潤分配一未分配利潤,貸:利潤分配— 提取盈餘公積、向投資者分配利潤等。
㈥ 商品銷售時,同時結轉成本,怎麼寫分錄
一般納稅人商品銷售時,同時結轉成本,會計分錄如下:
借:應收賬款(或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㈦ 已銷售的產品成本如何結轉
已銷售的產品按照買價結轉成本,會計工作中重要的具體業務,通常它是把一個會計科目的發生額和余額轉移到該科目或另一個會計科目的做法,這個做法叫結轉。結轉的目的大體有四個:其一是為了結出本會計科目的余額;
其二是為了計算本報告期的成本;三是為了計算當期的損益和利潤的實現情況;其四是為了保持會計工作的連續性,一定要把本會計年度末的余額轉到下個會計年度。
(7)代賣商品如何結轉成本擴展閱讀
本年利潤賬戶的余額表示年度內累計實現的凈利潤或凈虧損,該賬戶平時不結轉,年終一次性地轉至利潤分配一未分配利潤賬戶,借:本年利潤,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如為虧損則作相反分錄。年終利潤分配各明細賬只有未分配利潤有餘額,需將其他明細賬轉平,借:利潤分配一未分配利潤,貸:利潤分配— 提取盈餘公積、向投資者分配利潤等。
㈧ 委託代銷商品裡麵包含進銷差價,到月底怎麼結轉銷售成本
你發票開出了,就要交稅。增值稅先結轉到未交增值稅如下「應繳稅金-應交增值稅」如果月末貸方余額的帳務處理借:應繳稅金-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貸:應繳稅金-未交增值稅次月初繳納時:借:應繳稅金-未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增值稅屬於價外稅,什麼叫價外稅,就是你收款不全是你的收入,包括你代國家向你的下家(客戶)收到的增值稅款,你收到這筆款項後,應該交給稅務,所以形成了對稅務的負債,所以貸記應交稅費抵扣的增值稅,你采購支出(貨物或勞務),你的支出不全是你的成本費用,其中增值稅借方,表示你交了增值稅,雖然不是交給稅務局,但稅務局認可你交了這筆增值稅,所以允許從你欠稅務局的稅款中抵扣 最後,在應交稅費這個負債類科目里,你代稅務局收了一筆(貸方)增值稅,然後你支付給你的上家(供應商)一筆增值稅視同已經交了(借方),那麼余額如果在貸方,表示你還欠稅務局的,需要交稅款,如果余額在借方,表示你已經多交了增值稅,那麼允許你下月抵扣 這樣分析來看,應交增值稅科目純是核算你與稅務局的往來關系,所以不需要往本年利潤中結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