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人工費怎麼暫估入賬
暫估成本的賬務處理:
借:生產成本 不含可抵扣進項稅額,下面一樣,
借:勞務成本,
借:工程施工,
借:研發支出等,
貸:應付賬款—暫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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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暫估處理方式有哪些有何區別
材料暫估入賬的財稅處理
劉章娣老師教你暫估入賬的財務處理
(一)原材料和發票都已到,但貨款尚未支付
(二) 這種情況屬於佔用了供貨單位的資金,形成了應付而未付供應單位的款項,構成購貨企業的一項流動負債,應通過「應付賬款」賬戶核算。
【例1】2010年8月5日A企業從B企業購入甲材料2 000千克,買價5 000元,增值稅發票上的增值稅額為850元,供應單位代墊運雜費600元。材料已到達並驗收入庫,但貨款尚未支付。應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原材料—甲材料5 558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892
貸:應付賬款—B企業6 450
(二)原材料已到,發票未到,貨款尚未支付。
在此情況下,為做到原材料賬實相符,應先按雙方合同約定的價格或計劃價格暫估入賬,借記「原材料」科目,貸記「應付賬款」科目。下月初作相反的會計分錄予以沖回,以便下月正式付款或開出承兌匯票時按正常程序借記「原材料」、「應繳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或「應付票據」等科目。如果發票連續數月未到,但存貨已經領用或者銷售,倉儲部門和財務部門仍作暫估入賬處理,領用原材料時,倉庫部門可按暫估價開具出庫清單,財務部門憑此清單進行會計處理:借記「生產成本」等賬戶,貸記「原材料」等賬戶。
【例2】假設例1中購入材料的業務,材料已經運到並驗收入庫,但發票尚未到達或貨款尚未支付,則2010年8月31日按暫估價入賬,假設其暫估價為6 000元,有關會計處理如下:
借:原材料—甲材料6 000
貸:應付賬款—暫估應付賬款6 000
9月1日再作相反的會計分錄予以沖回:
借:應付賬款—暫估應付賬款6 000
貸:原材料—甲材料6 000
(三)原材料已到,只支付了部分貨款,收到部分貨款的發票 實務中可能會存在一筆貨款分批開具發票的情形。對於已經開具發票的部分原材料可憑發票入賬,期末只暫估尚未開具發票的那部分原材料的價格。
【例3】2010年8月5日A企業從B企業購入甲材料2 000千克,合同約定的不含稅單價為2.5元。8月18日車間領用甲材料100千克,經計算的加權平均單價為2.6元。9月5日,按合同約定,A企業支付80%的貨款,用銀行存款支付4 680元,B企業開具同等金額的發票。A企業發出存貨採用加權平均法計價。
按合同約定的價格暫估入賬,倉儲部門和財務部門都按暫估價登記材料明細賬:
借:原材料—甲材料5 000
貸:應付賬款—暫估應付賬款5 000
8月18日,車間領用甲材料,發出材料按計算的加權平均單價:
借:生產成本260
貸:原材料—甲材料260
9月1日,沖暫估價:
借:應付賬款—暫估應付賬款5 000
貸:原材料5 000
9月5日,支付部分貨款,收到發票:
借:原材料—甲材料4 000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680
貸:銀行存款4 680
9月30日,暫估剩餘20%的原材料:
借:原材料—甲材料1 000
貸:應付賬款—暫估應付賬款1 000
暫估入賬的納稅調整
如果發票跨年度仍未到達,但存貨已經領用並銷售,匯算清繳時是否調整按暫估價列支的成本,目前沒有統一的規定。 根據稅法規定,稅前扣除必須符合以下原則:
(1)配比原則,納稅人發生的費用應在費用應配比或應分配的當期申報扣除。納稅人某_納稅年度申報的可扣除費用不得提前或滯後申報扣除。
(2)權責發生制原則,納稅人應在費用發生時而不是實際支付時確認扣除。
(3)相關性原則,即納稅人可扣除的費用從陛質上和根源上必須與取得應稅收入相關。
所以,對暫估人賬發生的成本,如果遵守以上原則,且納稅人不存在濫用暫估入賬少繳或不繳所得稅的情形,原則上可在稅前扣除。
實務中稅務較多運用的原則是:在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前發票已到達的或能提供能充分證明暫估入賬真實性的其他原始憑證如合同等就不必做納稅調整,否則應做納稅調整。
3. 老師,一般暫估成本,具體分錄怎麼做呢
一、對於工程物資的暫估
借:工程物資
貸:應付賬款——暫估應付賬款
二、對於營業成本暫估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開發成本
三、對於工程物資結轉開發成本
借:開發成本
貸:工程物資
4. 暫估成本,怎麼估會計分錄
具體分錄如下:
1、購進商品(有發票)
借:庫存商品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應付賬款
附件:後附發票、入庫單、驗收單
2、購進商品(無發票)
借:庫存商品
貸:應付賬款
附件:後入庫單、驗收單(按不含稅采購金額進行暫估)
3、結轉銷售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附件:後出庫單或發貨單、成本結轉明細表。
4、下月收回發票
借:庫存商品 (紅字)
貸:應付賬款 (紅字)
附件:後入庫單(紅字)
5、同時:
借:庫存商品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應付賬款
附件:後附發票、入庫單
(4)工傷成本怎麼暫估擴展閱讀:
貨到單未到的情況,因為實物已經驗收入庫,但是發票還沒收到就不知道價款和稅金是多少,一般這種情況是不做帳的,等發票到了一起做;但是如果等到月底單還沒到就需要暫估入庫來保持賬實相符(有些單位月末盤存)。
5. 工傷成本定義,什麼叫工傷成本
一、工傷認定的程序是什麼
1、工傷認定
勞動者在工作或視同工作過程中因操作不當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對人身的侵害,為了鑒定該侵害的主體而對過程進行的定性的行為。根據我國的相關規定,一般由勞動行政部門來確認。
2、申請時間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1)工傷認定申請表
(2)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3)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後,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二、工傷認定的費用應該由誰來承擔
勞動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前的工傷待遇的費用,應當由用人單位支付。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認定了職工的所有費用都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第四款還規定「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的,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6. 如何確定暫估金額
有五種方法:
1、經驗值法
經驗值法是指以近期已完成且暫估價工程內容結算金額與暫估金額差異不大的同類工程為參照,並按照同類工程暫估價單方造價直接估算本工程暫估金額的方法。對於最終結算金額與相應暫估價差異較大的,可在分析差異原因並適當修正後,直接確定本項目暫估價。該方法適用於例如專業內容一致、建設規模相似、建造工藝與難度相當的工程,相似度越高則估算準確性越高。
2、指標值法
指標值法是一種通過以一定數量相同或相似類別項目作為樣本基礎,在對暫估價內容單方造價數據進行綜合,形成指標數據後再估算確定本工程暫估金額的方法。相比經驗值法,一定數量相同或相似項目單方造價指標數據集中反映了宏觀造價水平,具有一定的普適性。同類項目指標測算與積累工作十分重要,一方面為確保指標准確性須盡量選擇相似度較高的項目進行測算,另一方面須重點關注樣本項目結算金額與暫估金額平均差異水平,通過測算,反映出不同類型暫估價工程內容造價指標變化情況與浮動區間,結合差異原因進行分類,有針對性地選定參照指標。
3、反推法
反推法是以造價控制「紅線」即「經批準的初步設計概算」為基礎,在確定項目造價控制目標值前提下,結合項目環境與條件,在對暫估價工程內容的可能變化做出估量並預留一定比例暫列金額後,最終確定暫估金額的做法。
4、成本法
成本法是從對暫估價工程內容所涉及成本費用組成角度確定暫估金額的方法,該方法著重考量了費用組成的完整性。暫估價包含了實施並完成該項工程內容全部費用,包括分部分項工程費用、措施項目清單費用,還包括規費、稅金費用等。
5、詢價法
詢價法是針對暫估價材料、設備或其比重較大的專業工程,通過面向市場詢價的方法,該方法找出不同市場條件下,材料與設備及安裝費用真實價格水平,並進一步結合市場價格波動對未來時點材料、設備及安裝價格進行預測,還可能結合市場信譽和佔有率等評價指標對材料設備價格的影響,從而提出暫估金額,但須注意較大工程規模或批量采購條件下對單價的影響。與上述方法相比,詢價法從市場規律出發,體現出了材料、設備價格的時效性特徵。
7. 什麼是暫估成本暫估成本應該怎麼做賬請詳解,我是新手,謝謝!!!!
按照現行會計准則實質重於形式、重要性以及謹慎性的質量要求,在具體的會計業務處理中,一種與預計負債不完全相同的業務即暫估行為出現了。這樣的業務主要是由於相關的經濟業務已經發生,但原始票據沒有及時收到或者相關結算滯後,產生了資產的增加或者經濟利益的流出。在現實工作當中,還表現為管理的脫節,比如采購部門、工程管理部門及其他相關部門沒有及時取得會計所要求的原始票據,導致一種不確定行為的發生,或者一些供應商或者客戶有著自己特別的處理要求,不開具發票。對於暫估業務,一般的會計處理就是在當月進行暫估核算。簡稱暫估。
根據現行財務會計制度以及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與要求,固定資產已實際投入使用的,可按暫估價值計提折舊並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待辦理竣工決算確定實際價值後,再進行相應的調整處理。分錄一般如下: 暫估固定資產入賬分錄: 借:固定資產-暫估固定資產 貸:在建工程-暫估轉入固定資產 財務決算批復入賬分錄: 先沖紅原有暫估分錄: 借:固定資產-暫估固定資產(紅) 貸:在建工程-暫估轉入固定資產(紅) 在做以下分錄: 借:固定資產-在用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或者長期待攤費用) 貸:在建工程-各明細科目
8. 服務業沒有成本,成本可以暫估嗎
服務業沒有成本就直接按照費用結算即可,沒必要暫估成本,因為暫估金額不能做稅前扣除的,只有真實合法的取得的發票才可以做稅前列支的依據。
9. 怎樣算暫估,具體一點,我對這有點懵。謝謝
暫估,通常為月末發票沒有開進來,而本月銷售發票已開,發票次月能開進來!暫估一般是 市場購進價格,或者是上次購入的價格進行暫估,
摘要:暫估入庫 借:庫存商品 貸:應付賬款 (月末根據暫估的價值結轉成本)
次月發票到時: 把上月暫估沖掉 紅字!
再做一筆 正確的 借:庫存商品 應繳稅費 貸:銀行/應付賬款 成本有差異的進行成本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