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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好国土资源工作

发布时间: 2022-05-04 23:23:54

㈠ 如何做好国土资源管理工作

这个范围就很大了,基础工作可以是专业基础,也可以是
管理基础
,如果是专业基础,那么国土资源所涉及的各种
工作职能
都要兼顾到,这个就和你这个人的能力有联系了。

㈡ 如何抓好当前国土资源管理工作

1、加强国土资源管理,要强化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管理,严格实施土地规划,强化土地用途管制,严禁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地用地;深化用地计划差别化管理,科学合理安排年度用地计划,完善省重大项目调度制度,省预留年度用地计划主要保障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和民生项目等用地。要推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严格执行土地供应政策,凡不符合目录要求、用地标准、产业和供地政策的,不得办理用地手续;加强土地市场建设,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权网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逐步扩大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加强土地利用监测监管,建立健全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对已供土地实施全程监管;完善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机制;建立完善节约集约用地考核评价机制;推进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2、要增强矿产资源保障能力,深入实施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完善矿产资源市场配置机制,建立完善地质找矿激励机制。要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除线性工程和城市规划区内用地外,其他非农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得占用耕地,特别是不占水田;严格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科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㈢ 聚精会神抓管理 一心一意干事业 努力提高国土资源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

(2004年1月15日)

一、2003年自治区国土资源工作取得的主要进展

(一)加强耕地保护和经济发展用地保障,积极为促进经济发展服务

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积极推进土地开发整理,耕地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到2003年末,全区耕地面积为6055.8l万亩,年内耕地增加49.05万亩。全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面积稳定在5070万亩(338万公顷,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达到耕地总面积的85%。实现了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并略有增加的目标。

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的规模,努力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和有效供给能力。全年共审批各类建设用地项目l 80件,总用地面积9.25万亩,保障了国家和自治区重点项日用地、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和经济发展用地需要。

积极为吉林台水电站、恰布其海水利工程、塔里木河综合治理、西气东输、奎一赛高等级公路等国家和自治区重点建设提供用地调查、审查报批、勘界等服务,保证了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狠抓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有所好转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开展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并取得阶段性成果,受到了国务院联合督查组的好评。

大力清理整顿违法违规用地,初步遏制了违法乱批滥占耕地的势头。截至目前,共清理查出违法违规用地10756件,制止、查处和整改964 l件,正在查处1115件。清理各类园区33个,其中国务院批准的8个,自治区批准的8个,地(州、市)、县(市)越权违规批准的17个。针对清查出来的问题,各地正在进行整改。

开展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全面促进了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工作。目前全区绝大部分市、县(市)开展了经营性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有51个市、县(市)成立了土地储备机构,42个市、县(市)设立了,土地交易大厅,实现了窗口服务、信息化自动查询、“一站式”服务办公。

2003年全区土地收益预计17.2亿元,同比2002年的10.4亿元净增加6.8亿元,增长69.9%。市场配置国土资源的机制基本形成。

(三)矿产资源管理进一步加强,矿业权市场不断健全和完善

地质矿产勘查工作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对外开放与合作范围进一步扩大,社会各方面投资探矿的积极性明显增强。2003年,全区实施非油气地质勘查项目681项,投入资金2.95亿元,新发现了有进一步工作价值的矿产地19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工作进展顺利,塔里木盆地地下水勘查取得重大成果。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进一步加强。2003年,全区共有各类矿山企业2922个,开发利用矿产86种(包括石油、天然气)。生产原油2140万吨,天然气50亿立方米,固体矿产矿石产量6727.82万吨。实现矿业总产值350亿元(石油、天然气305亿元,固体矿产45亿元),矿业产值占到自治区工业总产值的28%。民间资本开发矿产的积极性得到提高,非公有制经济投资的矿山企业数占65%以上。招商引资力度进一步加大,已签订与外商、港商合作勘查开发矿产资源项目6个,合同和协议吸引资金人民币2.35亿元。与区外合作勘查开发矿产资源项目7个,合同与协议吸引资金人民币15.84亿元。

矿业权市场开始启动并逐步完善。全区有13个地(州、市)不同程度地开展了采矿权有偿使用工作。截至目前,全区有偿出让采矿权267个,收取采矿权价款2491.55万元。

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力度加大。全年征收入库矿产资源补偿费2.5亿元,超额完成了全年的征收任务。

(四)加强地质环境管理工作,防灾减灾取得新成效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成效显着。建立和实施了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编制、险情巡查、灾害应急调查和灾情速报制度,地质灾害预防工作初见成效。去年全区共发生有一定规模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50起,直接经济损失2252.13万元,较2002年减少8522.87万元。

认真组织、指导和协调地质灾害防治。完成对伊犁等区域地质灾害调查面积195956.86平方千米,调查路线66624千米,调查235个乡(镇、场)、2910个行政村,发现地质灾害隐患点1794个,建立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点924个,制定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1009份,为开展减灾防灾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

矿山环境恢复治理项目进展顺利。目前已从国家争取到矿山地质治理、地质灾害预警工程和地质遗迹保护项目10个,资金到位1915万元。

地质遗迹保护取得了重要进展。完成了奇台县硅化木—恐龙国家地质公园和布尔津县喀纳斯湖国家地质公园前期地质调查和申报工作,可填补我区国家地质公园的空白,促进地质遗迹资源的开发与保护,提升旅游资源的品牌和知名度,促进旅游业的发展。

(五)测绘服务领域不断拓展,基础测绘工作取得新成果

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积极推进测绘管理职能到位。基础测绘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在天山北坡与重要经济区带开展了1∶1万地形图基础测绘工作;“数字新疆”建设和新疆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开始启动;“西部大开发新疆省级政府地理信息系统试点项目”(9202项目)和省级基础测绘设施建设项目(新疆单位工程)取得阶段性成果;围绕国家和自治区基础设施建设主战场,组织实施了前期测绘、勘界工作;完成1∶1万地形图基础测绘1000多幅,面积2.5万多平方千米。测绘市场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地图市场得到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科技兴测、数字化测绘建设有了新的发展,“新疆国土资源环境信息系统”、“西部县市挂图工程”(新疆部分)分别通过国家和自治区验收。其中“新疆国土资源环境信息系统”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测绘工作对自治区经济的服务保障水平有了新的提高。

二、2004年自治区国土资源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不断增强国土资源对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坚持把严格保护耕地、促进集约用地,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来抓,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约束和用途管制,坚决保护基本农田,全面落实基本农田“五个不准”。进一步稳定我区粮食生产能力,确保粮食安全。大力支持农业结构调整,实现从耕地数量的保护向质量和生态管护的转变,提高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严把征地和土地转用审批关,从严控制征地规模,坚决落实对非农建设用地“六个不报批”的规定。加强地籍管理,完善供地政策和标准,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保障国家和自治区重点项目用地、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和经济发展用地需要。严格按法律和政策规定落实征地补偿和安置措施,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加大土地整理复垦补充耕地力度,落实占补平衡,提高补充耕地质量。开展对基本农田保护大检查,全面调查城市建设用地使用和供应情况。正确处理发展与保护的关系。

(二)继续抓紧治理整顿,大力规范国土资源市场

认真落实国务院联合督查组2003年对我区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的意见,加大整改工作力度。继续深化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全面落实经营性用地(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进一步规范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行为,严禁低价协议出让土地。要充分发挥土地登记对土地市场的监管作用,严把土地登记关口,严禁通过土地登记使非法用地合法化。

深入开展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专项治理,加大对矿产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监督管理力度。重点整顿布局不合理的小矿,严厉打击非法勘查开采的行为。

(三)积极推进矿业招商引资,扩大对外开放与合作的力度

大力实施优势资源转换战略,对自治区重点开发建设的吐屋铜矿、大南湖煤矿等重要开发项目,提供支持,做好服务。在准噶尔盆地南缘地区先期开展煤层气的潜力评价工作,并适时筹资勘查。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合理利用国内国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鼓励各类资金投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进一步向国内外开放探矿权采矿权市场,积极支持矿产资源风险勘查工作,对投资勘查发现可开发的矿产地,保障其优先依法申请获得的采矿权;投资勘查工作所获取的探矿权、采矿权可依法转让。

(四)认真做好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的工作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进程的加快,土地征用和转用中的矛盾和问题越来越突出。我们一定要依法加强管理,督促及时落实安置政策措施,及时按规定的补偿标准给予农民合理补偿,建立征地价格听证制度。注意认真调处各类土地、矿权纠纷,处理好利益关系,加大查处违法案件工作力度。妥善处理国土资源方面的群众信访问题,重点抓好集体访、重复访的问题,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五)坚持严格管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加强国土资源工作,必须有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公务员队伍作保障。一是始终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国土资源各项工作。经常性的认真组织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二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接受群众、社会和舆论媒体的监督,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三是切实转变作风,增强服务意识,落实执政为民措施。四是认真贯彻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人才战略和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进一步增强队伍的管理和服务水平。五是按照中央关于省级以下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实行垂直管理体制改革的决定,坚决按照中央、自治区的决定和部署,积极稳妥地做好协调衔接工作,确保全区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职能、编制、经费、人员和装备落实到位。六是对干部队伍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七是深入开展创建自治区文明系统活动。在全系统倡导刻苦学习、认真思考、用心做事、务实廉洁、开拓进取的风尚,树立为民、务实、廉洁的形象,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各种不正之风,为国土资源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在自治区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的发言摘要原载《新疆国土资源》2004年第1期)

㈣ 如何做好国土管理工作

我国目前土地管理现状仍在着很多不足,土地资源现状也不容乐观。出现了土地的管理过于细化,产权分配较为混乱,违法土地征用等现象。由此可见,土地管理职责越来越重,为了加强土地的管理工作,这就要求做到保护好耕地,保障好发展,化解好矛盾。并能够掌握当前经济发展趋势和用地形势,妥善解决土地管理问题。使土地管理工作有效地开展,土地资源得到合理利用。
1.做好土地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土地具有十分特殊的空间性,这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资源的有限性。也就是说,长久时间内,土地的数量和面积不会发生什么变化。土地资源的总量有限,在现有科技条件下,人们不可能创造出土地资源。土地资源供给的稀缺性,主要是由于土地自然供给的数量绝对有限性"位置的固定性"质量的区域差异性及土地报酬的递减性等因素造成的。土地是人们生存的必要条件,是人们进行日常生活的基本 场所,它为人们提供基本的资源。人类生存和生活的一切件都依赖于土地,土地作为人们的生产空间具有不可替代性,创造出更多的资源,人类应该尊重土地的自然力。地是一种生产资源,具有生产性,其本身的自然属性和人类的生产技术决定了其生产力的高低,而人类的生产技术对土地生产力具有很大影响。
2.土地管理工作中出现问题
2.1公民意识不强,法律体系不完善
公民土地忧患意识薄弱,对土地的紧张趋势认识不足,法制观念不强,没有形成依法用地的良好社会风尚。同时,土地法律法规不健全,相关规定过于原则化、可操作性差;而且地方土地管理部门隶属于同级地方政府,地位不超脱,依法行政障碍多难度大,执法水平不高,监管不力,导致非法占用、转让、出租、买卖土地,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超标用地、越权审批、闲置撂荒等违法现象严重。
2.2土地产权主体不明确
城市土地产权不清,没有明确的财产法人代表,国家土地所有权得不到实现,造成了事实上的土地地方或部门所有制。加之现行的土地收益分配政策是大部分甚至全部归地方,小部分上缴中央,从而刺激了地方政府“多卖地、多受益”的短期行为。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权主体“虚置”,淡化了土地的公有制意识,集体所有权弱化,对土地的利用开发缺少统一的规划和必要的管理,使土地的管理利用存在盲目滥用和掠夺式经营等短期行为。
2.3土地使用制度过于狭隘
农村土地实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按人口分配土地,土地经营权不能出卖,排斥了土地资源的流转、集中,土地经营规模狭小破碎,阻碍了农业机械化大生产和规模经营,阻碍了农业的专业化和商品化。我国城市土地使用权确立了有偿出让原则,但由于历史原因,行政划拨无偿使用土地的情况依然存在,导致城市土地使用制度“双轨”并存闭,引发了征而不用、多征少用、好地劣用等现象,土地利用率低下,浪费严重。
2.4农业用地利用率低,土地退化严重
农村毁林开荒、过度开发等掠夺性经营,导致土地质量下降,出现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盐渍化等问题。城镇建设用地扩张过快,耕地大量流失。大量农村劳动力迁移,“空心村”现象日渐突出。农村非农建设用地严重超标,居民点与乡镇企业占用大量耕地。乡镇企业布局分散,争相圈占大院,造成大量土地浪费。
3.做好土地管理工作的办法
3.1加强保护意识
土地资源的保护需要人们的共同努力,为了更好地落实好土地资源的保护政策,群众和政府之间应该更好的沟通交流, 应该加强群众的保护土地的意识。目前大众对于土地资源的保护意识还不是特别强,因此政府应该加大宣传的力度, 以多种形式,生动和深入地开展对土地科学知识的宣传。利用网络群众信箱和领导热线等多种形式展开与公众有效且相互信任的沟通,以弥补动态监测系统尚未全面建立的不足。通过宣传,加强政府和群众之间的交流,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地位。彻底打破旧的思想观念,树立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可持续发展观念。培养公民尤其是领导干部的土地危机意识,提高法律意识,形成依法用地的良好风气。
3.2改善城乡规划体系
坚持规划统揽全局,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布点规划"功能区规划和城镇体系规划。着眼全局,牢牢把握规划权,真正发挥规划在空间管制"资源配置"引导建设上的作用。使土地规划和城乡规划体制结合起来,进而更好地利用土地资源。土地规划在土地资源的利用上起非常重要的作用,可以促进城乡经济的快速发展。理顺农村产权关系,强化集体统一管理职能,避免土地利用的无政府状态,促进土地合理利用。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度放开土地使用权流转,试行土地合理流动,适当规模经营,促进土地的集约利用和机械化、专业化程度,减少土地的撂荒闲置现象,提高土地的经济效益。
3.3农村土地资源市场化
市场作为一只无形的手,具有调节生产要素在各部分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功能,在社会主义市场的背景下,农村土地对于农业规模指标,适度放宽相应的建筑密度、容积率限制,减免相应的的经济发展和农业的生产十分重要,应该将其纳入市场化的范围。所以政府应该改变传统的行政干预手段,逐步采用市场指导的方式,为了使土地资源得到更加合理的优化,应该加强政府的职能,完善相应的机制,健全市场体系。作为农业生产和农业经济发展重要资源的农村土地,其使用权也必然要划入市场化的范围。对此,政府应当转变职能和观念,将土地资源的配置模式由行政主导转变为市场指导。建立健全相关的价格机制,竞争机制和中介机制。让农村土地在法制化的市场下,实现合理顺畅的流转和优化的配置。
3.4合理利用土地
进一步完善城市土地使用制度,规范土地交易行为,依法公开供应土地,提高城市经营水平。大力推行公开拍卖和招标出让方式,促进城市国有土地出让方式的科学化、合理化、合法化;引人市场竞争机制,促进土地资源合理配置,优化城市用地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坚持完善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规范农业用地,因地制宜,搞好退耕还林还牧工作,用养结合,防止耕地质量下降和水土流失。充分挖掘土地潜力,促进土地集约经营,确保土地财政收人盈余和土地利用结构合理,以最终实现经济、社会、生态效益三者的有机统一。
4.结语
面对我国土地资源的现状,我们必须要加强土地资源的管理工作。土地管理工程是长久和艰巨的。在进行土地管理改革的同时会出现一些新的矛盾和新的问题。为了解决我国土地管理的问题,加强土地管理。我们应该在土地管理改革方面更深入的研究。虽然土地管理工作是一项漫长又艰巨的工程,但我们一定要有耐心,有信心去做好它。

㈤ 扎实做好国土资源工作 努力促进新农村建设

(2006年4月29日)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是现代化建设顺利推进的必然要求,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部署,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点任务,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如何支持、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艰巨的任务。我们要立足本职,尽职尽责,提前介入,主动参与,切实把支持新农村建设提上重要日程,加快新农村建设的步伐。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促进新农村建设

我国早在20世纪50年代就提出过“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概念。80年代初,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从历史背景看,扶持力度更大。现在要建设的,是“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这既是一个全面的目标,也是一项长期的任务。

“十五”期间,我国经济调整增长,无论是GDP、政府的财政收入,还是整个社会的投资规模,都在5年内提高了1倍以上。然而,在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广大农民落后于现代化进程,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这对全面小康社会和和谐社会建设是一个相当不利的。我国农业基础薄弱的状况也亟待改变。2005年,全国粮食产量虽比上年增加了5000多万吨,但仍比历史上最高的年份少2800多万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已成为关系我国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的一项迫切任务。

新的背景。新农村建设是在我国总体上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新阶段后提出的课题。目前,我国国民经济的主导产业已由农业转变为非农产业,经济增长的动力主要来自非农产业。根据国际经验,我国现在已经到了工业反哺农业的阶段。工业反哺农业的政策重点,不是直接对农民进行收入补贴或对农产品价格进行补贴,而是指从用农业积累支持工业转向加强对农业的扶持和保护,加大公共财政的支农力度,让公共服务更多地深入农村、惠及农民,让公共财政更多地覆盖农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个提法,与党的十六大第一次正式提出的解决城乡二元结构矛盾、统筹城乡发展的指导思想,以及随后连续重申的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的说法以一贯之,是统筹城乡发展和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具体化,是遏制城乡差距拉大趋势、扩大农村市场需求的根本出路,是解决“三农”问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战略举措。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既为解决“三农”问题提出了更明确的要求,也为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后做好“三农”工作提供了难得的机遇。

更全面的目标。新农村建设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涵盖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用“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20个字描绘出一幅新农村的美好蓝图。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总体目标应该是:在未来15年左右的时间,使农村的整体面貌大为改观,城乡之间的差距明显缩小。具体目标应该是:努力发展农村生产力,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大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显着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加快发展农村教育、医疗卫生和文化等社会事业,形成家庭和睦、民风淳朴、互助合作、稳定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明显改变村容村貌;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不断提高农民的民主法治意识。

更完整的思路。在指导思想上,明确了一个基本认识,即新农村建设的中心任务是发展农村生产力,不能把新农村建设简单地理解为新村庄建设;强调必须坚持统筹城乡发展这个根本指导方针,在符合农民意愿、带给农民实惠、得到农民拥护的基础上扎实稳步地推进。在具体工作思路上,不仅注重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居住环境,改变村容村貌,而且注重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不仅重视在经济上保障农民的物质利益,而且重视在政治上尊重农民的民主权利,强调继续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不仅强调立足于促进农业和农村自身的改革与发展,而且重视工业支持农业、城市带动农村;不仅强调政府的支持和引导,而且注重调动农民的积极性,提倡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不仅立足于解决当前的突出问题,而且谋划长远,提出了保障新农村建设持续进行的政策框架。对广袤的农村来讲,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将带来前所未有的变化,为整个农村的发展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

我国大部分国土资源分布在农村,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许多政策,直接关系到农村社会的发展和稳定。国土资源工作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关。说到底,建设新农村就是要发展经济,增加收入,机制要民主,精神要文明,社会要稳定,要改革调动各方面尤其是农民的积极性,这些都对国土资源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一定要在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的基础上,立足本职、积极行动,切实有效地做好相关工作,通过扎扎实实的工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二、分析现状、因势利导,促进新农村建设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能一蹴而就,决定了农村全面小康建设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是一个政治口号,更不是一个政绩工程。它同建设农村全面小康社会一样,是一项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相互促动的系统工程,前途广阔,任重而道远。因此,我们要结合新疆的实际,根据现状,实事求是地开展工作。

新疆土地面积166.49万平方千米,约占全国土地总面积的1/6。至2004年末,新疆农用地6304.58万公顷(其中,耕地402.55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7.89%;建设用地121.05万公顷,占0.72%;未利用地10223.35万公顷,占61.39%。土地利用呈现垂直地带性和流域性特点和绿洲灌溉农业特征,具有发展特色农业的优势。

但是,新疆地处亚欧大陆腹地的温带大陆性干旱、半干旱气候区,降水少而蒸发强烈,森林草原植被主要分布在山区,广大平原多为沙漠,植被稀疏,呈绿洲镶嵌分布在盆地边缘沙漠之中的格局,生态环境脆弱,荒漠化威胁严重。由于干旱少雨,土壤淋溶作用弱,过量灌溉及渠系输水渗漏严重,又使地下水位升高,在强烈的蒸发作用下,土壤盐渍化严重。特殊的地理位置和地貌,造成自治区土地污染的自净能力低。

在土地利用方面也存在着土地利用率低;投入不足,基础设施配套差;水利工程建设滞后,水资源的调控能力差;土地利用结构不合理,利用效益差;不合理的利用导致土地质量下降,生态环境恶化;架设步伐加快人,建设用地增速快,建设占用耕地量呈快速增长趋势,耕地保护与建设占用的矛盾日趋突出;建设用地利用,节约和集约利用程度低等问题。

看到问题和不足,就是为了寻找差距,更好地、更有效地开展工作。在研究、实践、探索中,我们捕捉到了发展的巨大潜力。自治区有丰富的耕地后备资源,且耕地中夹荒地、弃耕地多,土地开发整理的潜力巨大。

在农用地开发利用潜力方面,自治区耕地有很大的整理潜力。自治区耕地待整理区面积226.42万公顷,通过整理可增加农用地43.56万公顷,其中,可增耕地37.03万公顷。耕地整理既可以促进农区生态环境的改善,提高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还可减轻劳动强度,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的质量,增加就业和农牧民收入,是促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途径之一。

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新疆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395.26平方米,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农村居民点中庭院经济用地较大。农村居民点待整理区面积1.55万公顷,可补充耕地0.69万公顷。通过农村居民点整理,可挖掘农村居民点用地潜力,提高用地效益,改善人环境,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全面推动新农村建设进程。

土地复垦潜力。新疆待复垦土地面积4.01万公顷,可增加农用地2.96万公顷,其中可增加耕地2.23万公顷。通过土地复垦,可以改善生态环境,增加农用地和建设用地面积,缓解用地矛盾。

土地开发潜力。新疆后备土地资源总量1486.67万公顷。2030年以前有水源保证的、集中连片大于200万公顷的可开垦的耕地后备资源量331.73万公顷,是我国耕地后备资源的集中分布区。水资源开发利用的程度决定着土地开发利用的水平。在新建水利工程设施的条件下,水资源调蓄能力进一步增强,将对土地开发整理工作极大地推动作用,使土地开发潜力得到进一步挖掘。通过土地开发,能够提高土地利用率,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是实现新疆及至全国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确保新疆粮食安全的重要途径之一,将有力地促进新农村建设。

三、履行职责、维护权益,促进新农村建设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全党全社会当前的重点工作,也是今后的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历史任务。我认为,依法做好国土资源特别是土地管理工作,保护土地资源(特别是耕地),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整顿土地市场秩序,主动研究政策措施,积极促进发展稳定,是我们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真正的最大的支持,这也是一项艰巨而长期的任务。

我们既要积极主动地支持社会主义新建设,又要在支持新农村建设过程中贯彻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和严格保护、合理利用资源的方针,落实严格的管理制度。按照这样的想法,我们感到,国土资源工作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充分发挥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的统筹协调作用,为新农村建设中合理用地提供科学依据。要切实发挥规划在新农村建设中的统筹作用。按照新农村建设的战略部署和总体要求,以严格保护耕地为前提,以控制建设用地为重点,以节约集约用地为核心,抓紧开展新疆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工作。新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工作争取年底前基本完成,并为规划数据库和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做好准备。做好地(州、市)、县(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期工作重大问题研究,加快开展“四清查”,“四对照”工作,年底前全部完成。完善(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优化农用地、建设用地的结构和布局,统筹安排城乡各项用地。对新农村建设示范点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要优先安排,先期介入,争取主动,保持同步。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增强规划的公开性和透明性。

二是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以建设促保护。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坚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用地,要进一步提高审查报批效率和服务水平,重点项目要加以重点保障。按照新农村建设的总体目标要求,依照土地整理规划,进一步部署土地整理工作。坚持土地整理向粮食主产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土地整理重大项目工程区倾斜。

加强对基本农田特别是自治区粮食主产区基本农田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做好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支持粮食主产区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落实以保护基本农田为重点的耕地保护责任制,开展对全区耕地占补平衡的核查工作,监督建立耕地占补平衡台账;研究制定自治区耕地开垦费收取使用管理办法、区内易地补充耕地办法和重点工程占用集体土地补偿办法,落实占用耕地补偿制度,确保实现全区耕地占补平衡。按照国土资源部的安排部署,做好补充耕地等级折算实施方案的编制等工作。

根据《全国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编制技术要求》,进一步完善《伊犁河谷地土地开发重大工程实施方案》;启动伊犁河谷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重点抓好示范区项目和伊犁河谷南岸干渠灌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组织实施。抓紧编制准噶尔盆地北部绿洲区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实施方案和天山山麓南部绿洲区盐碱化耕地整理工程实施方案,2006年8月底前完成,争取年底前通过专家的论证评审。根据国土资源部的要求,编制《自治区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建立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巡查机制,强化对项目的实施管理。

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合理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数量,鼓励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促进土地集约利用机制的形成。进一步规范和发展土地市场,提高国土资源市场化配置程度。认真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充分利用国有未利用土地加快推进自治区工业化建设的意见》,鼓励区内外有实力的企业利用非耕地进行项目建设。大力支持特色鲜明、产业关联度强、辐射带动能力大的园区建设,为构建自治区特色经济产业集群做好用地服务,提供用地保障。对已确定的国家、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要提前介入,做好征地工作,确保工程按时开工。

三是加强村镇建设用地管理,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目前新疆城镇用地总量8.23万公顷,全区城镇用地中各种类型的闲置土地0.47万公顷,随着城镇化发展以及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政策的深入贯彻,充分利用闲置土地,具有较大的潜力可挖掘。在新农村建设中,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立足现有基础进行房屋和基础设施改造,充分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等存量建设用地,充分利用低缓坡和“四荒”地,尽是不占或少占耕地。有条件的地方,要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在依法依规的基础上,引导农民住房向中心村镇集中,乡村工业向工业用地区集中,农业向许诺规模经营集中,以集中促进节约集约,提高村镇建设用地利用率。

要适应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稳步推进城镇建设用地增加和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试点,不断总结试点经验,及时加以规范完善。严防盲目大拆大建,侵占耕地,损害农民利益。坚持建新拆旧。腾出的土地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宜耕则耕,宜建则建。村庄整理节省出来的土地优先用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四是严格征地管理,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按照缩小征地范围、完善补偿办法、拓展安置途径、规范征地程序的要求,稳步推进征地制度改革。以转变职能为重点,推进土地审批制度改革。在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的审查报批中,要严格控制征地数量和范围。加强对征地补偿标准、被征地农民安置措施的审核。对征地补偿标准不合法、安置措施不落实、不能有效保证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没保障的,不得报批用地。进一步规范征地程序,维护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申述权。进一步落实征地补偿安置的改革措施,重点建立征地补偿安置争议的协调和裁决机制、群众利益诉求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大力推广征地补偿费预存制度,研究建立征地纠纷协调机制,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权益。

五是大力加强农村地质灾害监测预防,保护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好汛期地质灾害巡查检查、汛期值班、应急调查、灾情速报、群测群防和气象预报预警等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避免群众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开展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及地质灾害应急调查与治理工作,积极推进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试点建设,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能力。全面实行村镇建设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在地质灾害点多面广、造成人员财产损失较大的农牧区,根据农牧民自愿的原则,在科学调查、合理规划的基础上,有步骤、分阶段实施地质灾害防灾避让搬迁工作。

认真组织实施国家出资安排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中国——荷兰政府合作开展的乌鲁木齐河流域地下水信息中心能力建设项目以及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示范项目的组织实施。尽快建立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投入机制,有条件的地方要抓紧建立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备用金制度。加强农村地区矿山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加快农村小矿山的整顿和整合。继续加强缺水地区农村地下水调查评价和供水水文地质勘查。

新农村建设是一项综合工程,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们要从实际出发,要善于总结经验,研究政策,及时解决新农村建设中出现的新问题,保证新农村建设健康发展,国土资源管理有序推进。要深入开展“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活动,它是进一步做好国土资源工作、支持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保障。要重点加强乡镇国土资源所的建设。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为新农村建设服务的能力。

㈥ 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谈谈本国土资源所工作重点如何落实

而自身的实际情况等过过的资源,所工作重点的话,一定一定要按照领导的部署。

㈦ 新目标 新高度 新思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促国土资源事业发展

(2003年10月20日)

国土资源是经济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在自治区经济发展处于持续高速增长时期,必须把国土资源对于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保障程度放在全国乃至世界的大局中认识和研究。我们要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掌握其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抓住时机,乘势而上,以新的眼光、新的目标、新的要求确定国土资源发展新思路,积极推动优势资源转换战略实施,保持国土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生机活力,促进自治区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一、把思想和行动进一步统一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上来,做到实践“三个代表”取得新的成效

(一)解放思想,深化改革

土地工作,要坚持“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要坚持“一要吃饭、二要建设、兼顾生态”的原则,进一步增强可持续发展观念,既要严格保护耕地,又要促进经济发展。在耕地总量不减少并有增加的前提下,要实现“六个确保”,即:确保国家和自治区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确保农业结构调整用地;确保城镇化建设用地;确保高新技术产业和工业化建设用地;确保生态建设、退耕还林还草用地;确保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和外来投资者项目用地。要进一步制定“六项优惠政策”,即:荒山、荒地利用优惠政策;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用地优惠政策;企业改制用地优惠政策;畜牧业发展用地优惠政策;招商引资项目利用国有未利用土地优惠政策;退耕还林还草用地优惠政策。

矿产资源工作,要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勘查、合理开发,综合利用”的方针,为实施自治区优势资源转换战略,实现自治区工业化发展目标,提供矿产资源保障。要突出一个重点,即为把自治区建成全国重要的石油天然气、石油化工、有色金属工业和特色非金属加工工业基地,提供足够的资源储量和发现矿产地。为此,要加快7个方面改革:一是加大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力度,拉动商业性矿产勘查投入,探索建立政府管理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地质矿产风险勘查新机制;二是积极培育建立探矿权、采矿权市场建设,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市场与资本市场有机结合,尽快使新疆矿业与世界矿业接轨;三是加大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的力度,吸引国内外各类资金投资新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积极支持参与周边国家矿产的勘探开发;四是依靠科技进步与创新,提高地质勘查质量和资源开发利用水平;五是加快推进地勘单位改革进程,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技术队伍和管理队伍建设,注重人才培养;六是建立健全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恢复机制,保护矿山生态环境;七是建立地质矿产成果资料管理信息系统,向国内外矿业投资者开放,提供服务,信息共享。

(二)紧紧把握发展的方向

新疆有着丰富的土地资源。土地总面积为166.49万平方千米,约占全国国土总面积的1/6。到2002年末,耕地面积总数为411.6万公顷(6173.9万亩),人均耕地面积3.24亩。全区后备耕地资源总量为1486.67万公顷(2.23亿亩),2030年以前有水源保障可开发的为331.91万公顷(4978.59万亩),居全国首位,是国家最重要的后备耕地资源省区。耕地利用在确保粮食高产量、高质量和粮食安全的前提下,要支持优势特色农产品的发展。要支持农业的适度规模经营,大力支持家庭农场、家庭牧场的发展。土地和草场的改良利用要支持现代畜牧业的发展。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要支持把自治区建成全国重要的纺织工业、食品工业、农牧产品加工工业基地等重大经济建设战略规划布局。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重点是:保证“西气东输”可采30年以上的天然气气源区;加强原油勘查开采,加工及建设新疆至兰州的成品油输油管道;建设哈密、昌吉等富煤地区大型坑口电站及大型煤炭液化企业;建设大型可地浸砂岩型铀矿矿山企业;建设铜、镍矿的开采矿山及铜材深加工企业;建设铍矿开采及氧化铍加工和铍铜合金加工企业;建设罗布泊钾盐开采钾肥生产基地;进行大型铁矿山的建设及八钢特种钢材的加工;壮大膨润土,蛭石、饰面石材等开采矿山及加工企业。

(三)坚持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在推进经济调整,加强经济增长发式转变的过程中,我们要坚持把可持续发展战略放在重要位置,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生态经济、绿色经济,使国土资源管理完成“五个转变”:在国土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上,由重开发、轻保护,向加大保护力度,把保护放在首位,适度合理开发和集约利用转变;在国土资源管理方式上,由单纯管理型向管理服务型、由单纯数量管理向质量管理和生态管理、由松散管理向严格集约管理转变;在国土资源管理手段上,由主要运用行政手段、业务手段,向综合运用法律、经济、科技、社会人文等手段转变;在国土资源执法监督上,由重视对管理对象的监督,向同时重视对内部的制约监督转变;由单独执法向联合人大有关部门、监察、公安等方面力量综合执法转变,提高国土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水平和集约利用效率,实现经济、生态、社会效益相统一。

二、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更好地服从于经济建设,服务于经济发展

(一)制定和完善国土资源的优惠政策,不断促进先进生产力的发展

要用足用活用好土地资源优惠政策,一是要大力推广乌鲁木齐市、库尔勒市鼓励开发利用国有荒山、荒地进行造林种草和生态建设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完善荒山荒地优惠政策。二是完善农业产业调整优惠政策,积极引导农民优先利用闲置土地。充分开发利用非耕地资源和未利用地,促进农业生产结构调整。三是完善畜牧业发展优惠政策,对农村的畜禽养殖和畜产品加工项目占用国有未利用地,或占用非基本农田耕地的,采取免缴土地补偿费等优惠政策,促进畜牧业发展。四是完善退耕还林还草优惠政策,实行谁退耕谁造林种草,谁经营谁就拥有土地使用权和林草所有权,鼓励农牧民承包荒漠性天然草场。五是完善企业改制优惠政策,从有利于搞活企业,有利于安置职工就业的角度出发,对企业实行优惠。六是完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对招商引资项目利用国有未利用地的,要通过依法减免缴土地租金、土地使用费等方式,吸收外资,促进经济发展。七是要严格执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优惠政策,实实在在地减轻单位和企业用地负担。八是完善征地补偿优惠政策,积极支持国家和自治区重点扶持项目。

要用足用活用好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和合理利用的优惠政策。要进一步扩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打破地域、行业和所有制界线,引进国内外、区内外企业勘查队伍、矿业集团和其他企业来疆投资和勘查开发矿产资源,坚决做到“谁投资、谁受益”。要显化矿业权的资产属性,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市场与资本市场有机结合,为社会投资自由地进退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领域提供一条畅通的渠道,促使探矿权人、采矿权人更加有效地保护和合理利用资源,使探矿权人、采矿权人依法实现其合法权益。

(二)正确处理资源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增加国土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正确处理好土地开发利用与保护之间的关系。一要切实加强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二要处理好管理与服务的关系,把管理和服务有机的结合起来,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做到主动服务,超前服务,优质服务;三要处理好依法行政的原则性与运用政策当中的灵活性的关系,既要按法律法规政策办事,又要实事求是地从自治区的实际情况出发,避免强调加强管理就搞得很死,强调放宽放活又搞得很乱的现象出现。

加快土地资源向土地资本转变,大力推进城镇化进程。对经营性用地要彻底改变过去“批地”的做法,实现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努力提高级差收益,将经营性土地的收入用于城市建设。对城市建设和企业发展用地,要鼓励引导多利用荒地搞开发建设,节约使用耕地资源。要以科学规划为龙头,以经营城市资产为支点,以经营土地为核心,精心培育经营城市的市场主体,走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社会参与的城镇化之路。

(三)加强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力度

要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矿产勘查开发的优惠政策,规范完善矿业权市场,调动各方面在新疆勘查开发矿产资源的积极性;在矿业发展中,要发挥国有企业在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的优势,同时还应该让多种所有制企业参与进来。要按照“企业自筹为主,专项补助费为辅”的原则,大力实施矿产资源保护项目,优化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清除乱采滥挖、破坏性开发矿产资源的现象,提高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水平,延长矿山服务年限,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基本实现集约化、规模化、合理化。

(四)深化国土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努力建立健康有序的国土资源市场秩序和管理秩序

第一,要深化国土资源使用制度改革,合理利用国土资源。一是要进一步推动土地有形市场建设,加快建立各地土地固定交易场所和土地收购储备机构步伐,实现土地使用权入场交易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积极探索和推行多种有偿使用方式,进一步扩大土地有偿使用范围,规范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和土地出让金收缴管理;二是要积极推进矿业权市场建设,对全区现有普通建筑石料和煤矿采矿权推行有偿使用,同时,要积极开展金属等其他矿产资源采矿权有偿使用试点,探索建立矿产资源储备制度;三是要足额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加强土地有偿使用费及土地管理费的征收和上缴,切实维护国家的利益;四是要全面推行矿产开发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五是要大力规范中介组织,完善中介服务规则,推行市场信息发布与公开查阅制度。

第二,要继续整顿和规范土地市场秩序。要认真清理违规设立的各类开发区问题,该撤销的要坚决撤销,该核减面积的要坚决核减,该缩小范围的要坚决缩小,该扣回用地指标的要坚决扣回。要通过治理整顿,使严重扰乱土地市场秩序的非法占地、未批先用、越权批地、非法转让土地等行为得到查处,违规设立的各类园区得到清理,各项制度得到贯彻落实,土地工作中的错误做法得到纠正。

第三,要做好矿业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巩固工作成果。对限采区内乱采滥挖,破坏浪费资源、破坏环境、破坏自然景观,危害铁路、公路桥梁和河道安全的采矿企业,要限期停产整顿,对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等相关证照的采矿企业,一律予以关闭;对没有经过正规设计和不按开发利用方案进行采矿活动、破坏环境、存在安全隐患的矿山,责令限期整改,到期未通过检查验收的矿山企业要予以关闭,同时,要继续整治矿业秩序,禁止无证采矿、越权发证、无地质资料取证等行为,为商业性勘查提供需求的前提条件。

三、全面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国土资源管理干部队伍

(一)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抓好国土资源各项工作任务,必须从抓好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入手,把国土资源系统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同各项业务工作有机的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国土资源队伍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把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关心群众、心系群众、深入群众、造福群众。要始终注意国土资源发展新变化和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新特点,善于从群众的实践汲取经验,善于从群众的意见中汲取智慧。

(二)加强干部培训,重视人才管理,全面提高干部素质

国土资源管理政策性强,与国家宏观经济联系相当密切,很多新情况、新问题需要及时研究解决,这就要求我们要切实加强学习,加大对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各类工作人员培训的力度,努力做到学以致学,用以促学,学用相长,不断提高干部素质。要建立有利于吸引各类人才、调动各类人才积极性的用人机制,改革和创新人才管理制度,不断地发现人才,培养人才,使用人才,为做好新时期的国土资源工作提供人才支持。

(三)依法行政,推进廉政建设

国土资产关系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也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依法行政十分关键,与土地资产有关的违法腐败案件,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没有依法行政。国土资源部门掌握着一定的审批权力,容易产生腐败行为,廉政建设的任务十分繁重。我们一方面要抓好对干部的教育,提高反腐倡廉的自觉性,另一方面要加强法制建设,从源头上治理腐败。

(四)以加强执政能力建设为重点,全面加强各级国土资源部门领导班子建设

要进一步发挥领导班子的整体功能,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以提高素质、优化结构、改进作风,增强团结为重点,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坚持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坚强领导集体、建设成学习型班子、创新型团队、实干型集体,建设成能够充分发挥整体功能的组织,成为政治可靠、有本事的班子,成为组织和群众信任,有号召力、有凝聚力、有战斗力的班子,成为能驾驭全局、把握大局,能应对困难局面,会处理复杂问题的班子。

(五)转变作风,树立国土资源部门良好形象

我们要结合国土资源工作的实际,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化为具体制度,营造“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工作氛围。要通过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建制度、抓监督、树形象,建设一流队伍,培育一流作风,创造一流业绩,推动国土资源事业不断发展。

(原载《新疆日报》)

㈧ 如何做好国土资源档案管理工作

一、领导需重视,制度要健全。
首先,领导在抓好土地管理业务工作的同时,统筹兼顾,要把档案管理工作纳入整个土地管理工作体系并作为一项基础工作来抓,把档案工作列入日常工作管理目标;其次是建立健全土地档案管理工作的一系列相应管理制度,将职责分解、落实到人;三是不断加强土地档案管理的业务培训和学习,提高档案管理人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学习先进经验,熟练掌握档案管理专业知识,使土地档案管理工作日渐完善;四是开展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和年检工作,使档案管理工作进一步系统化、规范化。
二、要扎实做好档案管理基础工作。
1、档案资料的收集和完善
土地档案资料是在土地管理工作中不断产生,无时不在,无处不在,因此每一个土地管理工作人员都是土地档案资源的形成者,应注重平时文件、材料、图片等的收集和整理。由于日常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是零碎的,无系统的,加之大家日常工作都较忙,就很容易造成文件的堆积、散失和遗漏,这为我们土地管理工作日后的查找、利用、立卷、归档等工作带来麻烦,影响工作效率。因此要求各个业务口把日常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图片等材料及时收集、及时存档,并按照要求进行规范完善。待资料齐全后,及时移交档案管理人员,实行档案的集中管理,为文件的年终归档创造良好的条件。
2、档案资料的整理、分类和归档。
当第一手资料齐全后,应按照相关要求把初步形成的档案资料进行初步预装,有规律的进行整理。档案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土地档案分类方案和档案归档范围、土地管理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将移交的文件材料进行整理并确定类别,该补充的补充,该完善的完善,按编号进行立卷,做到立卷准确,内容真实。对难以把握的要向经验丰富的同行请教,确保土地档案资料的完整、准确和真实。同时要总结经验,吸取教训,虚心请教,取长补短。
3、档案资料的存放和保管。
土地档案资料在整理立卷时,要按规格装订,符合要求。
在放置上把土地档案按门别类有序排放在档案室档案柜中。然后对已存档的土地档案资料还要进行定期检查,做到防火、防水、防虫、防盗的要求。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补救。
三、发挥土地档案的利用和服务功能。
档案工作人员要恪尽职守,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做好档案利用借阅登记和利用效果登记工作,要善于总结分析研究档案利用规律,掌握利用效果,为今后土地管理工作提供良好支持。同时主动热情又不失保密原则的尽可能地服务社会、服务大众,做到提供利用和保密两不误,提高档案利用效率。
总之,土地管理档案工作任重道远,只有充分认识档案工作、热爱档案工作、不断加强和改进档案管理工作;档案管理人员做到责任心强,一丝不苟,虚心好学,熟练掌握,土地管理档案才能更好地为团场经济建设服务

㈨ 总结经验 查找不足 确保年度国土资源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2006年7月10日)

一、2006年上半年主要工作进展

(一)加强规划修编,国土资源规划体系进一步完善

组织完成了自治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中的“四查清、四对照”和规划实施评价,与规划修编相配套的10个专题研究成果已通过验收。进一步修改完善了自治区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国土资源科技发展、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基础测绘等各项专项规划;《自治区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已报国土资源部审查。

(二)认真组织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土地开发整理工作进展顺利

编制完成了《伊犁河谷地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实施方案》,已报国土资源部审查。伊犁河谷地南岸干渠灌区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项目示范区先行启动9个项目的可研报告,国土资源部已备案,项目初步设计和预算书已上报审查;《天山山麓南部绿洲区1000万亩盐碱化耕地整理实施方案》和《准噶尔盆地北部绿洲区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实施方案》正在编制。2006年年初,国土资源部和自治区对28个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下达了计划,其中22个为新建项目,建设规模9042.40公顷,可新增耕地1946.04公顷,下达预算总额1.26亿元;续建项目8个,下达资金5616万元。2006年有41个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入国家库,其中24个项目国土资源部已备案;27个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入自治区库,项目初步设计、预算书已编制完成。

(三)大力推行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积极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是制定了《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措施》。按照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积极安排对田、渠、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二是严格控制农村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充分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等存量建设用地和“四荒地”进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国土资源部初步确定我区阜康市、阿勒泰市、叶城县为全国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县(市),目前,3个县(市)的《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方案》已编制完成并报国土资源部审查。开展了补充耕地数量质量实行按等级折算工作,研究成果已经国土资源部审查通过。三是组织开展了全区86个县(市)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测算和乌鲁木齐、伊宁、昌吉、库尔勒4个城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工作。目前,86个县(市)和乌鲁木齐市、伊宁市均已完成测算工作四是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今年春汛前,专门组织工作组赴伊犁、昌吉、阿克苏、克孜勒苏州4地(州)的12个县(市),对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巡查检查,共发现排查地质灾害隐患点87处,保护了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编制完成了《自治区200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自治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分别于4月28日、5月11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实施。上半年,共向社会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信息52次,进一步提高了全区地质灾害气象预警能力。我厅与教育厅联合开展了全区中小学校校区(舍)受地质灾害威胁情况的摸底调查,目前,对受威胁最严重的6所中小学校已开展地质灾害专项勘查。加强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开展了新源县、巩留县1∶5万地质灾害详查与预警示范项目,2006年自治区出资安排的12个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项目已开展野外工作,计划投资240万元;国家、自治区出资安排的8个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招标工作已结束,计划投资2150万元。

(四)积极参与宏观调控,为自治区新型工业化建设提供服务保障

一是做好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服务。上半年,先后为乌鲁木齐西至精河铁路复线等6个国家、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提供了用地服务。为了加快铁路征地拆迁工作,5月13日,我们在奎屯市专门召开了乌鲁木齐西至精河铁路复线征地拆迁工作会议,对征地拆迁工作作了进一步安排部署。目前,上述项目的征地调查工作已经完成,建设用地报批正在进行。为保证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顺利进行,还建立了用地报批“绿色通道”。二是严格建设用地审批管理。上半年,全区通过建设用地预审27宗,预审总面积1.02万公顷;审批建设用地68件,批准面积5765.06公顷;收缴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1.16亿元。三是严格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开展了自治区2005年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检查。根据国土资源部下达的2006年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编制了自治区土地利用分解方案。四是加强国有土地出让管理。上半年,共出让国有土地1584宗,面积607.59公顷,出让合同价款5.14亿元。

(五)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努力实现地质找矿新突破

拟订了《自治区关于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的意见》,现正在广泛深入调研。积极实施“引进来,走出去”战略,2006年安排200万元资金,继续支持自治区地勘单位到周边国家开展地质找矿工作。我厅现正在研究制定《自治区地质勘查项目贴息办法》,吸引内地省区的地勘队伍和国内外大企业集团在我区进行矿产勘查开发。组织开展了自治区全国危机矿山接替资源调查报告和2006年度找矿项目监审计划的编写工作,调查报告已上报国土资源部。

(六)加强矿产资源管理,矿业秩序进一步规范

一是下大力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3月13日至4月2日,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胡吉汉·哈克莫夫副主任和自治区努尔兰·阿不都满金副主席带领专项督查组,对全区14个地(州、市)、48个县(市)、51个矿山及准东煤田7家单位12个煤矿勘查区整顿和规范工作进行了全面督查。在第一阶段工作中,各地共摸底排查矿山3052个,查处无证采矿9起、侵权越界开采矿山19个、吊销采矿许可证15个,取缔非法采矿点30个,注销采矿许可证61个,追征矿产资源补偿费779.38万元,罚没款29.56万元,没收矿石6万吨,对存在安全隐患的100个矿山已责令停产整顿,全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二是认真开展矿山年检和煤炭资源回采率专项检查。上半年,我厅与自治区发改委联合下发了《关于抓紧完成煤炭资源回采率不合格矿山企业整改工作的通知》,对采用落后采煤方式、回采率低的矿山及时提出了整改措施。三是切实加强探矿权采矿权管理。上半年,共审批探矿权602个,批准勘查面积1.45万平方千米,预计投入资金1.2亿元;审批采矿权282个;审查通过采矿权评估报告65份,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38份,合同价款1.27亿元。为科学合理设置矿业权,根据自治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目前我厅正在研究起草全区矿业权设置方案。

(七)全面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

一是认真落实自治区纪委八次全会、自治区人民政府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我厅于4月21日召开了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2006年的工作进行了部署,在会议上,厅党组书记田建荣同志与厅机关各处室、部门、直属单位及各地州市国土资源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了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明确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印发了《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党组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把任务分解到每个厅领导和机关各职能处室,做到任务明确,责任落实。二是扎实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及时成立了领导机构,制定下发了工作方案,并按职责进行了任务分解。为提高矿业权审批透明度,防止商业贿赂的发生,自2005年以来,我厅已组织6次以“摇珠”方式确定采矿权委托评估单位活动,共委托评估项目345个。同时,连续两年在《中国国土资源报》、《新疆日报》等媒体发布公告,对16个矿产资源补偿费地质勘查项目面向全国公开招标,项目资金约2504 万元。三是加强警示教育和财务审计监督,组织厅机关及直属单位200余名干部旁听了我厅原地质勘查处处长李春明经济腐败案件的公开审理。为强化对厅直属各单位会计人员的管理,制定了会计人员统一管理办法,对直属单位的会计人员实行统一委派和轮岗交流制度。同时,开展了内部审计工作,对6个直属事业单位原任领导进行了任期经济责任(离任)审计。四是深入开展学习贯彻《党章》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强化党员干部党章意识,增强组织纪律观念,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和荣辱观,坚定理想信念,加强道德修养。

(八)扎实推进“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活动,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高

一是加强国土资源法制建设。制定下发了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规范化管理标准编制方案、2006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起草完成了自治区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划、自治区国土资源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在自治区“法制新疆”网站“百姓与法”栏目公告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政策信息200余条。积极参加新疆广播电台“行风热线”节目,现场解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二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制定了《自治区国土资源厅2006年干部培训计划》,编制完成了《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十一五”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2006~2010年选派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干部到内地经济相对发达地区国土资源部门挂职锻炼的工作规划》。对12个地(州、市)国土资源局领导班子、厅机关和直属单位部分领导干部进行了调整,优化了领导班子结构。2006年3月1日,自治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总队正式揭牌成立,各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机构组建工作全面完成。积极推进全区乡(镇)国土资源所执法能力建设,根据乡(镇)国土资源所执法能力建设规划,我厅已选择3个县(市)进行了试点,争取“十一五”期间全部完成。三是积极维护被征地农牧民的合法权益。认真落实听证和公告制度,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的,均实行了听证;对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或调整补划基本农田的,均进行了公告。上半年共受理群众来信145件、来访435人次,处理各类土地草场纠纷7件,对重大、突出信访问题,加大督查督办力度,使大部分信访案件得到妥善解决。

(九)基础业务建设不断强化,国土资源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是地籍管理工作取得进展。完成了自治区新一轮土地调查各县市基础图件的调查、30条公路重点工程项目土地权属审查以及16个开发区四至范围的确定和勘界工作。二是做好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登记统计工作。上半年,共评审备案储量报告163份,评审批复压覆储量评估报告13份,完成储量检测核查报告209份、储量登记190件。三是测绘管理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图管理办法》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施行,哈萨克文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图集》已出版发行。完成了自治区第二期11个地(州、市)测量标志普查验收工作,参与了国家西部1∶5万地形图空白区测图工程有关工作,已在和田、喀什等9个地(州、市)安排实施了1∶1万基础测绘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重审批、轻管理,重微观、轻宏观,工作监督和落实不到位、推诿扯皮、办事拖拉、被动应付、效率低,文电质量不高、处室领导把关不严的问题仍然存在。

二是重事务性工作、轻业务学习的现象普遍存在,尤其对国土资源政策法规的学习不够深入,依法行政的观念不强。

三是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深入思考和研究,解决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的办法不多。

四是个别单位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重视不够,对建立依法行政、廉洁高效机关的认识还不到位。

三、2006年下半年主要工作安排

(一)召开4个现场会

即:园区用地管理工作现场会、土地收购储备工作现场会、乡镇国土资源所建设工作现场会、全区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现场会。

(二)做好国土资源规划工作

完成自治区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地质勘查、矿产勘查开发、科技发展、信息化建设、测绘、依法行政、普法教育、干部教育培训等国土资源各项专项规划的审批和发布实施工作。年底前完成自治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各地(州、市)、县(市)级规划修编“四查清”、“四对照”、规划实施评价以及土地利用重大问题研究等前期工作。

(三)推进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实施

组织对国家、自治区投资的2005年底前竣工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进行验收。编制完成《新疆天山山麓南部绿洲区1000万亩盐碱化耕地整理实施方案》和《准噶尔盆地北部绿洲区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实施方案》,争取年底前通过专家评审。制定自治区耕地开垦费收取使用管理办法、区内易地补充耕地办法和重点工程占用集体土地补偿办法。做好2007年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申报等工作。积极争取已报国土资源部备案的伊犁河谷地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示范区9个项目通过审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四)加大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支持力度

认真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耕地占补平衡考核办法》(国土资源部第33号令),研究制定《自治区耕地占补平衡考核办法》。对2005年国家、自治区批准的新增建设用地利用状况、征地补偿安置和耕地占补平衡的落实情况进行批后核查。进一步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研究建立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机制。加大对小城镇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所需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供应的倾斜,做好新农村建设用地服务保障。

(五)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按照国土资源部《2006年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方案》要求,加快推进小矿整合工作。9月至10月,再次组织联合检查工作组,对整顿和规范第二阶段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加强采矿权出让管理,制定出台《矿业权有形市场交易管理办法》、《采矿权出让价款收缴管理办法》、《矿产资源补偿费分级分类征收办法》和《委托招标拍卖挂牌出让采矿权工作制度》等制度。

(六)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

组织开展贯彻《决定》的调研工作,修改完善自治区贯彻落实《决定》的实施意见,争取10月底前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完成《中亚五国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指南》编制前期准备工作,争取2007年立项。加强地质勘查动态管理,组织开展探矿权年度检查工作。

(七)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做好新源县、巩留县1∶5万地质灾害详查与预警示范项目的实施工作,以此为基础,进一步推进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试点建设和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做好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项目的检查、验收和评审。加强对中国—荷兰合作的“乌鲁木齐地下水信息中心能力建设”等重点项目的实施和质量管理。

(八)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

推行阳光行政,建立厅机关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体系。按照国土资源部要求,研究制定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制度。

(九)加强财务监督管理

按照自治区审计厅今年对我厅进行财务收支、专项资金、经济责任审计后作出的审计决定和提出的问题,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认真督促整改。制定和完善厅本级及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进一步加强财务监管。

(十)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和电子政务建设

完成与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文无纸化传输应用及自治区国土资源公众信息网改版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的统一部署,编制完成《自治区“金土工程”第一期建设总体方案》。

(十一)进一步加强执政能力建设

狠抓《党章》的学习和贯彻,积极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年”和机关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争创“自治区文明单位”称号。完善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体系及纪检监察工作体制和机制,重点抓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和党风廉政责任制等各项制度的落实。

(十二)继续深入开展“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活动

认真做好“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活动开展情况的检查、验收、总结、上报工作。制定并实施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干部赴内地挂职工作具体方案。年底前组织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文艺调演,制作印发自治区国土资源宣传品。

四、几点要求

(一)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2006年的时间已经过半,虽然上半年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目前,绝大多数工作正在进行之中,所以下半年的工作任务依然十分艰巨。除了年初确定的重点工作外,还有许多突发性的工作需要我们去做,不能有丝毫的懈怠。要有超前意识,各项工作都要主动往前赶。会后,各单位要把这次会议精神传达到全体干部职工,同时要认真总结上半年的工作,查找存在的问题,对下半年的工作要逐项进行梳理,明确重点,并制定出切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的具体措施,很抓落实,确保2006年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努力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好服务。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一把手”的责任,要亲自抓、负总责,对重点、难点问题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促检查,不能只停留在文件和口头上,要多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真实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要落实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制,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措施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要注意督促检查、跟踪问效,对布置的工作,要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要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建立完善的内部工作制度和协调机制,相互支持、积极配合,努力做好工作。要结合工作实际,按照急事先办的原则,合理安排好工作进度,确保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要把工作任务落实和完成情况作为考核一个单位工作成绩和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要奖优罚劣、奖勤罚懒。

(三)转变作风,依法行政

作风建设是我们国土资源系统必须抓紧抓好的一项重要工作。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国土资源管理各项工作任务十分繁重,新的形势和任务要求我们必须更加深入、持续、扎实地推进作风建设。国土资源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在转变作风上下真功夫,多学习少应酬,多实干少空谈。要学会立足大局看问题,站在高处看问题,深入实际看问题,不断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科学性。要结合正在开展的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和第八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坚持施教于先,加大预防腐败的力度,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国土资源领域治理商业贿赂的重点,就是土地出让、探矿权采矿权出让、土地和矿业权评估、项目发包4个方面,这也是我们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要抓好的一项重要任务。要大力推行“阳光行政”,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规范行政行为,不断消除可能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

(四)努力学习,勤于思考

广大干部职工要养成终身学习的习惯,结合正在开展的“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活动,认真学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政策和业务知识,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人人争做国土资源工作的行家里手,积极适应新形势下国土资源工作的需要。要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来观察和解决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要把学到的知识很好地运用到工作上,切实把各项工作做细、做实、做精、做出成效。要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积极思考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深层次问题,紧紧抓住国土资源重大工程实施、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耕地占补平衡、整顿和规范开发秩序、地质找矿突破、征地补偿安置等关键点,加强调查研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形成高水平、高质量的成果,及时转化应用,指导推进工作,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服务水平。

(五)加强团结,重视安全

团结出战斗力、团结有凝聚力。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团结,是完成各项工作的基础。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到班子团结、队伍团结的重要性,在工作中,同事之间要互相关心,互相支持,积极营造相互信任、轻松和谐的工作氛围,团结协作、齐心协力做好工作。要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目前,厅各项工作已进入全面实施阶段,直属单位的项目施工和野外作业也已全面展开,不安全因素增多;旅游旺季即将到来,接待任务也在不断增加,各单位一定要坚决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健全安全责任体系,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全年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同时要注意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加强安全巡查检查,及时将事故苗头和安全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

(在自治区国土资源厅2006年第二次厅务会议上的讲话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