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中标人质疑中标价低于成本怎么办
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第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 ... (五)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中标人投标价格低于成本,应当否决其中标资格。选择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标,或者重新招标。
参考资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专业词典”和“政策法规”
❷ 合肥市招投标最低价中标不够成本怎么处理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成本。《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标人的投标应符合下列条件的规定
1、能够满足扫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2、《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7部委第12号令)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
❸ 什么是最低价中标评标法
最低价中标,顾名思义就是“价低者得”,对应的评标方式是最低投标价法。
这类项目的招标过程通常是“定义-资审-最低价中标”:
1、定义:在招标前将设计文件、招标文件等项目定义文件做到精细化;
2、资审:投标前组织资格预审,确保投标企业符合项目要求;
3、最低价中标:选择通过资格审查且价格最低的投标人,以“报价最低”为唯一的定标因素。
由于最低价中标导致了恶性竞争、工程质量不足、“低价中标,高价索赔”等问题,实践中,低价中标存在极大的争议。
从理论上来说,最低投标价法也不完全符合法律中对评标方式的规定。法定的评标依据是在投标价基础上加上或减去了其他可以用货币量化的投标条件后得到的价格,而不仅仅是投标报价。
基于这些情况,越来越多地区积极进行了制度的改进和探索,目前,纯粹考虑报价的“低价中标”项目已经大大减少,价格也远不再是唯一的评判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