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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國土資源有哪些

發布時間: 2022-04-12 14:03:32

A. 天津國土資源和房屋職業學院的具體介紹

天津國土資源和房屋職業學院是一所經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國家教育部備案,由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舉辦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是全國房地產行業培訓中心、天津濱海新區幹部培訓基地、天津全行濱海會議中心、天津市奧林匹克教育示範校和首批大學生就業服務工作站,為全國建設類一級資質培訓機構,並被評為「中國驕傲·第8屆中國時代十大誠信示範單位」。

學院建有教學樓、會議中心、文體館、圖書館、報告廳、大禮堂、食堂和學生公寓;其中「建築技術綜合實訓基地」為天津市重點建設實訓基地項目,包括模擬的「樓宇智能化實訓室」及「建築設備綜合實訓室」,並建有固定的校外實訓基地。校園網路系統覆蓋了各辦公部門、圖書館及實驗、實訓室等。

學院內實訓基地「天津全行濱海會議中心」,是按照星級標准建設的集實訓、住宿、餐飲、會議培訓、休閑健身於一體的現代化會議型酒店,為黨政機關出差和會議定點飯店,內設大中小型會議室、多功能廳、客房及宴會廳;文體館配有8×50m國際標准室內溫泉游泳館及籃球館、網球館、乒乓球館等,功能齊全,設施先進,可舉辦各種培訓及國內外會議活動。

學院師資力量雄厚,擁有一支以「雙師型」教師為主體、資深教授為核心、行業管理者及知名專家為骨乾的專兼職相結合的教師隊伍。設有房地產經濟管理系、建築工程系、國際經濟貿易系、工商管理系、藝術設計系、計算機系、基礎課部和體育教學部等教學實體。開辦國土資源、城市建築、房地產、藝術設計、經濟、管理類等20餘個專業,面向全國招生,在校生6000餘人。

學院具有長期依託行業開展職業教育的辦學歷史,堅持「以服務為宗旨,以就業為導向,以質量求生存,以特色求發展」的辦學方針,按照「以改革創新促發展,以內涵建設求生存,以特色教育創品牌」的發展思路和「適應社會需求,置身時代發展,發揮行業優勢,成為國土房管行業和濱海新區高技能人才培養基地」辦學定位,秉承「德能兼備、師從百工」的校訓,努力形成「學歷教育與職業培訓並重,專兼教師結合,培養具有綜合素質高、職業能力強的人才」的辦學特色,在全國及天津市首創或率先開辦「房地產經濟與管理」、「房地產開發」、「物業管理」、「國土資源管理」等專業。30餘年來,先後輸送大、中專學歷教育畢業生數萬人,面向全國3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300多個城市開展各級各類培訓近20萬人次,一大批優秀人才走上了各級領導和管理崗位,創出了一條「依法治校、質量立校、服務強校、管理興校」的特色鮮明的高職教育科學發展之路。

B. 天津國土資源和房屋職業學院怎麼樣

天津國土資源和房屋職業學院還是不錯的。

天津國土資源和房屋職業學院(原天津工商職業技術學院)是經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2007年5月天津工商職業技術學院正式更名天津國土資源和房屋職業學院。

師資力量

天津國土資源和房屋職業學院師資力量雄厚,擁有一支以「雙師型」教師為主體、資深教授為核心的專兼職相結合的教師隊伍。設有房不動產管理學院、建築工程學院、建築設備與信息工程學院、建築藝術學院、經濟管理學院。

面向全國招生,開辦國土資源、城市建築、房地產、藝術設計、經濟、管理類等30餘個專業。教師中,副教授以上職稱者佔80%以上。院領導是由從事高等教育幾十年,經驗豐富的老領導,老專家組成。各部門、各系主任是本市各高校知名度高、資質深、有造詣的專家、教授擔任。

以上內容參考 網路-天津國土資源和房屋職業學院

C. 天津市年國土資源綜合統計分析報告

2005年,按照天津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部署,新組建了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標志著天津市國土資源管理進入了一個新階段。全局系統深入貫徹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精神和市委八屆九次全會精神,初步彰顯國土資源與房屋統一管理的體制優勢,進一步發揮國土資源的綜合保障作用,為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和城鄉建設發展作出了應有貢獻。

按照「保障重點、促進發展、保護耕地」的思想,保障全市經濟發展。2005年共審批農用地轉用3 080公頃,其中耕地2 250公頃。同時開墾耕地3 600公頃,實現了全年耕地佔補平衡,儲備耕地1 350公頃,為今後天津市土地利用預留了空間。

通過加強土地市場建設,形成土地交易活動統一、規范管理的新局面。嚴格實施經營性土地招標、拍賣或者掛牌制度,提高土地供應的市場化程度,進一步發揮市場對土地資源配置的基礎性作用,嚴格控制土地無償劃撥范圍,逐步改變了以往協議為主的多頭供地方式,推行經營性土地通過招標、拍賣或者掛牌方式,不斷提高土地供應的市場化程度。

一、土地資源

(一)土地資源狀況

按照2005年地籍管理調查統計,天津市年末土地總面積為119.17萬公頃(1 787.60萬畝)。其中:農用地70.73萬公頃(1 061.00萬畝),佔59.3%;建設用地34.63萬公頃(519.40萬畝),佔29.1%;未利用地13.81萬公頃(207.2萬畝),佔11.6%。

(1)2005年度耕地減少量為1 748.42公頃(26 226.3 畝),其中:建設佔用耕地1 615.57公頃(24 233.5畝),農業結構調整佔用耕地126.99公頃(1 904.9畝),其他原因耕地減少 5.86公頃(87.9 畝)。同期土地整理復墾開發補充耕地 1 621.43公頃(24 321.4畝),耕地實現占補平衡。

(2)2005年度建設用地變化量為:新增建設用地2 794.11公頃(41 911.7畝);存量建設用地329.43公頃(4 941.4畝);建設用地復墾整理為耕地82.67公頃(1 240.1畝)。在新增建設用地中,佔用農用地2 322.37公頃(34 835.5畝)、佔用未利用地471.75公頃(7 076.2畝)。

(3)未利用地較2004年減少1 979.67公頃(29 695.0畝),開發為耕地的1 476.61公頃(22 149.1畝),變為其他農用地31.31公頃(469.7 畝),建設佔用471.75公頃(7 076.2畝)。

(二)土地利用情況

1.農用地

2005年末,全市農用地707 330.33公頃。其中,耕地445 502.90公頃,占農用地的62.98%;園地37 101.02公頃,占農用地的5.24%;林地36 631.41公頃,占農用地的5.18%;牧草地604.4公頃,占農用地的0.09%;其他農用地187 490.6公頃,占農用地的26.51%(圖1)。

表1 天津市2005年底礦產資源儲量統計表

註:石油、天然氣儲量數據為2004年底數據。

2005年,勘查新增查明金礦資源量364.7千克、水泥用灰岩資源量544.86萬噸、磚瓦用頁岩資源量10 319萬立方米、建築用白雲岩資源量2 209.51萬立方米、建築用花崗岩資源量 34.22萬立方米、磚瓦用粘土資源量 702.28萬立方米、礦泉水儲量 432立方米/日,地熱可采儲量3 494.48萬立方米/年。2005年礦山開采非金屬礦產357.8萬噸、377.442萬立方米,石油1 452.17萬噸、天然氣8.85億立方米、地熱2 500萬立方米,礦泉水31.12萬立方米。

(二)地質勘查投入與勘查成果

1.地質勘查投入、主要投向及勘查資金來源構成

2005年地勘工作以服務於經濟和社會發展為目標,緊緊圍繞天津市經濟發展和城市建設的需要,地質勘查投資133 704.00萬元,其中中央財政撥款1 151.00萬元,地方財政撥款1 343.00萬元,企事業單位投資131 210.00萬元(其中外商投資額為33 759.00萬元);完成機械鑽探岩心工作量124 854米,坑探工作量1 506米。屬地化單位地質勘查經費主要投向基礎性、公益性項目2 042萬元,商業性項目2 125萬元,科研項目235萬元。主要資金來源為中央財政951萬元、地方財政1 383萬元、自籌資金2 068萬元,與2004年同比分別增長188%、23%、12%。

2.新發現的重要礦產地及資源情況,新查明重要礦產資源儲量

(1)2005年度新發現礦產地4處,其中水源地1處,預測資源量1 866萬立方米/年;磚瓦用頁岩1處,預測資源量7 984.55萬立方米;地熱2處,控制的資源量1 841 190萬立方米。

(2)2005年度新查明礦產資源水泥用灰岩605.33萬噸、磚瓦用頁岩13 027.07萬立方米、金礦2 307千克、礦泉水432立方米/日、地熱3 290.8萬立方米/年。

(三)礦產資源勘查和開發利用情況

1.頒發勘查許可證和采礦許可證情況

2005年底,有效地質勘查許可證共11個,其中新立2個、延續6個、變更3個。

截至2005年底,全市持有效采礦許可證礦山企業429個,其中非能源礦產205個。在非能源礦山企業中:國有企業10個、集體企業69個、私營企業5個、聯營企業4個、有限責任公司1個、股份有限公司2個、股份合作企業1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2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1個、其他企業110個。按登記類別分為:新立13個、變更8個、延續138個、其他46個。

2.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基本情況

截至2005年底,全市共開發利用的礦種有14種,礦山從業人數19 879人,產值348.3億元,利潤總額168.1億元。與2004年相比,礦山總數基本持平,從業人數增加了906人,礦業總產值增加了125.5億元,利潤總額增加了61.1億元。從業人數、礦業總產值和利潤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隨著天津市房地產市場和基礎工程的建設投入,建築市場正在逐漸升溫,建築材料價格不斷上漲,刺激了建築石料的開發及石油價格上漲所致。

2005年全市徵收礦產資源補償費入庫數額首次突破6 000萬元,達到6 450萬元,同比增長了59.30%。

三、國土資源市場

(一)土地市場

1.土地市場建設

2005年,在天津市土地資產管理委員會的領導下,發揮土地資源的基礎性配置作用,積極參與宏觀調控,不斷提高土地資產管理能力和運行質量,為加快全市發展提供了有效保障。為進一步規范土地出讓市場,結合貫徹國務院第四次廉政工作會議關於「重點治理工程建設、土地出讓、產權交易等領域」的要求,實行全市經營性開發用地到天津土地交易中心集中交易,做到「統一交易場所、統一發布土地出讓公告和成交結果,統一評標、決標標准和出讓合同文本」。

(1)按照資金收取渠道不變,區縣收益不減的原則,區縣經營性開發用地集中到市土地交易中心公開出讓。區縣經營性開發用地公開出讓前,須將區縣政府批準的土地出讓方案向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備案,由市土地交易中心統一發布出讓公告,組織公開出讓,並對社會公布交易結果。未經備案的,不得實施出讓。

(2)開展土地隱形市場治理。近年來,一些用地單位擅自改變土地規劃用途和非法轉讓、出租劃撥土地使用權等問題比較突出,不僅沖擊正常的土地市場秩序,還導致政府土地收益的流失。經對中心城區范圍內180多條主、次幹道兩側調查,發現5 823宗土地涉及隱形交易,土地面積653.2萬平方米,房屋建築面積706.6萬平方米。

按照市政府《關於清理中心城區土地隱形市場的通知》,2005年集中開展市內六區土地隱形市場專項治理。對和平區南京路、河西區大沽南路、河東區津塘公路、河北區中山路、南開區長江道、紅橋區咸陽北路兩側等六個重點地區的341宗、45.4公頃土地隱形市場開展治理。

(3)建立土地、房屋證書查驗制度。在房地產轉讓、出租、抵押、繼承及變更登記等環節,通過土地、房屋證書的查驗,掌握每宗土地的實際用途。對與原批准用途不符的,要求土地使用者按規定補辦土地有償使用手續後,再予辦理土地、房屋轉讓等手續。

2.土地一級市場

2005年經營性土地供應的主要特點:①著眼調控房地產市場需要,調整土地供應結構,控制高檔住宅用地供應,加大普通住宅供地比例。按照建設部和天津市普通住宅標准,為普通住宅(包括經濟適用房)建設供地248公頃,佔中心城區供地總量的81%,比2004年上升了12個百分點;②認真落實《天津市國有土地有償使用辦法》,中心城區土地全部實現「凈地」公開出讓,土地交易市場進一步規范,促進了投資環境的改善,2005年,全市房地產投資額227.5億元,同比增長24%;③加大土地出讓金管理力度,對1991年以來拖欠土地出讓金的46 家企業、9.72億元拖欠款,通過公告催繳、司法程序、停止辦理相關審批手續、建立監管賬戶等多項措施進行了追繳,共追繳出讓金6.93億元,連同當年收取的出讓金共計實現政府收益33.04億元,保證了還貸需要;④土地資產價值進一步顯現。

2005年底,全市土地出讓830宗,4 449.33公頃,土地成交價款128.45億元,政府收益55.88億元。其中:招標土地出讓11宗,46.84公頃,成交價款13.94億元,政府收益5.14億元。拍賣出讓土地26宗,121.38公頃,成交價款7.52億元,政府收益3.33億元。掛牌出讓土地139宗,904.58公頃,成交價款79.51億元,政府收益20.65億元。

全市土地劃撥130宗,面積788.43公頃;租賃3宗,面積0.92公頃,租金45.45萬元。

3.土地二級市場

2005年,全市土地轉讓147宗,面積309.59公頃,轉讓金8.48億元。土地抵押共2 845宗,面積6 473.83公頃,抵押價款379.61億元,貸款金額265.73億元。

(二)探礦權采礦權市場

1.探礦權采礦權市場建設

按照國土資源部《探礦權采礦權招標拍賣掛牌管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天津市已於2003年開始了探礦權的有償出讓工作。在勘查登記的13個項目中,多以市地勘單位為主,只是在變更和轉讓中有民營企業,但均為無償轉讓。主要是寶坻區珠江溫泉城的開發,區政府與珠江實業(後為合生創展)之間有協議。說明市地勘投入仍以國家投入為主,集體及個體其他經濟類型少,地勘籌資渠道不多。

2.探礦權采礦權一級市場

天津市於2003年對薊縣陳家園水泥灰岩礦區進行了探礦權掛牌出讓,並以63萬元成交,實現了首次掛牌的成功。2004年又初次對地下流體探礦權有償出讓獲得成功,出讓漢沽區八卦灘地區1平方千米探礦權,獲探礦權價款16萬元,為今後地下流體探礦權有償出讓取得了經驗。2005年探礦權一級市場,未進行。全市以掛牌方式出讓采礦權3宗,比去年同期增長50%,出讓礦種為建築用花崗岩,出讓價款159.45萬元。

3.探礦權采礦權二級市場

2005年共辦理探礦權轉讓2宗,天津市薊縣氣鼓山地下水普查(0.66平方千米)轉讓,由天津開發區鑫世達置業有限公司無償轉讓給天津市津京洪旅遊有限公司;天津市寶坻縣周良庄地熱田地熱資源普查(0.66平方千米)轉讓,由天津市仁誠創業有限公司無償轉讓給天津市合生珠江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四、國土資源違法案件查處情況

(一)土地違法案件查處情況

2005年,天津市各級國土資源執法監察部門按照《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以及《國土資源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工作的通知》精神,認真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各項法律法規,落實耕地保護制度,健全執法監察各項工作制度,不斷加強專業執法隊伍建設,改善執法條件並積極創造良好的執法環境,完善動態巡查與快速反應機制,堅持預防為主、防查並重的原則,充分利用衛星遙感監測成果開展土地執法監察工作,按照「四公開」原則,加大了對國土資源違法案件的查處力度,取得了顯著成績。

1.土地違法案件查處情況

2005年全市共立案查處違法案件166件(其中歷年隱漏案件14件、本年發生152件),共涉及土地188.43公頃(其中耕地130.11公頃),立案數與2004年的184件相比減少了10.84%,涉及土地面積與2004年相比減少了56.43%,佔用耕地面積與2004年相比減少了 64.01%。在本年立案中涉及個人違法用地的案件 113件,占立案總數的68.07%,涉及土地面積34.01公頃,占總涉及土地面積的18.05%;企事業單位違法佔地案件33件,占發案總數的19.88%,涉及土地面積85.82公頃,占總涉及土地面積的45.54%;村集體違法佔地案件19件,占發案總數的11.45%,涉及土地面積63.8公頃,占總涉及土地面積的33.86%;鄉級機關違法佔地案件1件,占發案總數的0.60%,涉及土地面積4.8公頃,占總涉及土地面積的2.55%。

截至2005年底,2004年未結的22個案件全部結案,本年新立的166件案件中結案146件,結案率達87.95%,共拆除構建物2.70萬平方米,收回土地36.21公頃(其中耕地19.96公頃),罰沒款總額1 506.29萬元。在本年立案中,尚有20件未辦結,涉及土地面積8.66公頃,均已提出處理方案,現正在落實之中。

2005年全市對1人提出黨紀處分建議,對7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土地違法案件的特點

從各區縣的情況看違法主體出現多元化,當前土地違法的主體既有自然人又有法人,既有村組集體又有鄉鎮機關。

從發案數量和涉及土地面積來看,個人違法用地案件的數量和比例都顯著升高;而企事業單位、村組集體和鄉鎮機關違法用地案件在數量和比例上全面回落,說明法人和集體經濟組織的守法意識有了顯著的提高,土地市場秩序治理整頓工作及對鄉鎮領導幹部的土地法律法規培訓初見成效。但個人違法用地案件則呈現反彈趨勢,應繼續保持治理整頓期間對土地違法案件的高壓態勢,遏制個人土地違法案件的發生。全年未發生縣級以上機關違法用地案件。

在違法案件總數緩步減少的前提下,涉及土地的總面積比2004年銳減了56.43%,大案的發生率繼續保持明顯減少的勢頭,各級政府機關違法用地案件基本杜絕。

從違法佔地的地點來看,主要在交通干線兩側、城郊結合部、村莊繁華地段和經濟發達地區。邊遠經濟落後地區發案率雖在低位徘徊,但已初顯增多徵兆。

從違法佔地行為發生的時間看,個人違法用地案件在春夏建房高峰季節比較突出;此外,節假日違法用地發生率也較高。

各級地方政府對規范土地市場管理工作高度重視,通過對全市范圍的園區(開發區)各類違法佔地行為進行的集中查處,將園區(開發區)用地全部納入市、區縣統一管理,使管理更加規范,土地集約利用的效果進一步顯現。

全年土地違法案件總數較之2004年平穩回落,在利用衛星遙感成果開展土地執法監察工作中堅持一季一查的制度。通過大密度的遙感監測並輔以對案件的快速反應與快速查處,以及加大對違法行為人進行黨紀政紀處分或刑事處罰的處理力度,對違法行為人起到了強烈的震懾作用。

3.土地違法案件發生的原因及對策

(1)個別基層領導幹部法律意識淡薄,應加強法律法規培訓。個別幹部明知在土地管理方面有各項法律、法規的約束,卻認為自己的行為與土地犯罪差之甚遠,最多不過是罰款、批評了事;個別人認為集體組織是集體土地的管理者,可以自由支配、處置土地;有些人認為土地的農用經濟產出效益不高,存在「犧牲土地換取發展」的錯誤思想。少數政府部門急功近利、企事業單位盲目追求經濟效益,造成各類違法用地現象屢禁不止。為此,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在全市范圍內舉辦了鄉鎮長土地法律法規的業務培訓工作,鄉鎮長們反應強烈,在實際工作中也起到了一定的效果。

(2)土地違法案件調查難、處理難、制止難、執行難的問題依然沒有從根本上得到解決,必須加強執法隊伍建設。目前,土地監察體制滯後,交通與通訊等基礎設施雖在不斷改善,但距離工作需求尚有很大差距,土地執法專項資金缺乏,很難在最短時間內發現、制止土地違法案件的發生。大部分基層土地管理人員編制在鄉鎮政府,當觸及本級政府利益時,土地執法人員在執法中經常受到各方面的干預,給依法行政帶來很大困難。由於部分區縣基層土地監察人員變動頻繁,造成三級土地監察管理網路不穩定。當前,亟須推進土地監察體制改革,提高執法監察規格,加速省級以下國土資源的垂直管理進程,以扭轉目前的被動局面。

為加強國土資源執法監察職能,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壯大了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執法監察總隊,並要求各區縣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在執法監察科的基礎上成立專職執法隊伍,並保證區縣局執法監察機構和專業隊伍的相對穩定。

(3)土地執法監察人員素質不高,執法不力,執法標准不一,亟須提高人員素質和統一辦案流程和查處標准。

(二)地礦違法案件查處情況

2005年,市全面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12個區(縣)進行了全面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工作督查。薊縣關停了4 家污染嚴重的礦山企業,查處了13起盜采頁岩和采砂的違法行為,處罰了越界開採的2個石料廠,責令51個非法采砂點停止生產,拆除生產設備,遣散人員;寶坻區把群眾反映強烈的陶粒粘土作為整頓和規范的重點。聯合執法採取停電、吊證等措施,關閉了41 家陶粒生產廠,遏制了亂挖土的現象;武清區關閉了5家高速公路兩側的磚瓦廠;大港區關閉了4家無資源的磚瓦廠;靜海縣和東麗區等也將要逐步關閉不符合發證條件的磚瓦廠。

全年新立案17件,其中,16件是無證開采,1件是不按規定交納礦產資源補償費。本年結案12件(含2004年未結案件),未結案件6件。

地礦違法案件存在的主要問題如下:①少部分管理人員學習28 號和104 號文件精神不夠,積極主動性差,存在畏難情緒;②基層的礦管機構編制不足,大部分區(縣)的礦管部門是合署辦公,無專職管理人員,造成礦管工作不到位;③基層對地熱管理的職能和許可權不明確,積極性不高,監管不力;④基層經費不足,特別是塘沽區由於用車制度改革,無交通工具,不能實行對地熱井的有效監督管理,「三查」工作進展緩慢;⑤各區(縣)普遍反映取土無管理部門的問題,尤其在新四區和塘沽區的矛盾比較突出,亂取土、亂賣土的現象非常嚴重。近年來全市的建設速度加快,濱海新區、高速公路等大型工程和重點工程的建設,需要大量的土資源,目前耕地取土由土地部門管理,在非耕地中取土沒有明確的管理部門,也沒有管理依據,造成了資源的嚴重破壞,管理嚴重失控,也成為農民上訪的焦點問題。

五、國土資源行政復議情況

2005年受理行政復議申請並審結12件,其中4件為2004年結轉2005年審結的案件。2005年受理新申請並審結行政復議8件,主要涉及對破壞耕地、非法佔地行為處罰、土地登記等具體行政行為,當事人要求行政機關履行職責,依法實施行政處罰或者撤銷第三人的土地使用證等。經審理,因被申請人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程序合法,適用依據正確,內容適當,均作出維持原具體行政行為的復議決定。

六、國土資源管理機構和人員培訓情況

2005年末天津市各級國土資源管理機構有15個(1個省級,14個地市級),年末從業人員494人(全部為行政編制),其中研究生學歷以上19人,大本和大專學歷439人,高中及中專學歷 34人。全年經費總額 2 672.49萬元,管理經費來源中:地方財政2 477.16萬元;其他收入195.33萬元。擁有直屬單位36個,職工610人。

全市各級國土資源管理機構2005年參加兩周以上培訓班的有10人次;完成學歷教育的有19人次。

D.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文件津國土房物(2013)384號

摘要 你好,看到你的提問了,海華永泰律師為你解答,正在查找相關資料。

E. 天津國土和房屋管理局改革後叫什麼局

國土和房管分開,各自與規劃 建設合並,合並後叫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F. 天津國土資源和房屋職業學院有什麼專業

一、天津國土資源和房屋職業學院專業有:
二、天津國土資源和房屋職業學院,由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舉辦,是全國房地產行業培訓中心、國土資源部幹部教育培訓中心天津基地、天津濱海新區幹部培訓基地、天津全行濱海會議中心、天津市奧林匹克教育示範校和首批大學生就業服務工作站,為全國建設類一級資質培訓機構。

G. 天津國土資源和房屋職業學院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為了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法招生,結合天津國土資源和房屋職業學院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是社會了解天津國土資源和房屋職業學院有關招生政策、規定及相關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國土資源和房屋職業學院開展招生咨詢和錄取工作的主要依據。

第三條 學校概況

一、學校名稱:天津國土資源和房屋職業學院

二、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三、辦學層次:高職

四、學校代碼:12803

五、學校地址:天津市濱海新區大港學苑路600號

六、學校基本概況

學院簡介:天津國土資源和房屋職業學院是一所經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備案,由天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舉辦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招生納入全國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計劃。現開辦國土資源、建築工程、城市建設、房地產管理、藝術設計、經濟管理類等34個專業及專業招考方向。建校40餘年來,學院依託行業開展職業教育,在全國及天津市首創或率先開辦了房地產經濟與管理、房地產開發、物業管理、國土資源管理、電梯工程等專業,先後輸送畢業生數萬人。學院秉承「德能兼備、師從百工」的校訓,堅持「依法治校、質量立校、服務強校、管理興校」的辦學理念,現兼有住建部全國房地產行業培訓中心、國土部幹部教育培訓中心天津基地、國家海洋局全國海洋意識教育基地等職能,為全國建設類一級資質培訓機構、天津市奧林匹克教育示範校和天津市高等職業教育示範性院校。

教學機構設置:學院教學機構設有5個二級分院和3個教育教學部:不動產管理學院、建築工程學院、建築設備與信息工程學院、建築藝術學院、經濟管理學院、基礎課程教學部、體衛藝教育教學部、思政教育教學部。

就業優勢:學院充分利用京津冀整體區位優勢,與百餘家單位簽訂了《訂單培養就業協議》,用人單位信息庫已達2638家。我院「璣瑛青年創新公社百工眾創空間」被認定為天津市眾創空間,依靠專業優勢和優質教育教學資源,為學生創新創業實踐搭建了平台。

教學模式:學院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適應國家教育發展戰略和區域經濟為根本,以「校企合作、工學結合」為基礎,採取「2.5+0.5」「2+1」「現代學徒制」「旺入淡出」多種模式並存的人才培養模式。

高職升本:升本的途徑有3種:一是普通類高職升本;二是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三是網路教育。

學生工作:學院各級黨團組織健全,院黨委注重學生思想品德教育,每年培養和吸收優秀青年加入中國共產黨,形成了學生思想上進、刻苦學習、積極參加各類比賽和社會實踐活動的良好氛圍。

青年志願者團隊:學院團委本著「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志願者精神,從各二級學院選拔出優秀的團員青年成立志願者先鋒隊,先後參與了「中國國際礦業大會」「天津夏季達沃斯論壇」「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運動會」「第九屆全國大學生運動會」「中國共產黨天津市第十一次黨代會」和「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的志願服務保障工作,受到各級領導和國內外參會嘉賓的高度贊譽。

學院濱海文化藝術團組織各二級分院學生開展豐富多彩的文藝活動,給全院愛好文藝並有一定藝術專長的學生提供了展示自己的平台和發展空間。

第二章 招生機構與監督機制

第四條 學院成立招生委員會, 負責討論有關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五條 學院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招生辦公室,負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條 學院設有紀檢監察室,負責監督學院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收費標准

第七條 學院根據發展規劃、辦學條件、專業發展、生源狀況和社會需求,制定2020年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並按照教育部核准下達的具體招生專業、招生人數,在規定時間內通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向社會公布,同時學院將通過學院招生網向社會公布。在招生錄取過程中,經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同意,並報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對生源好、志願足、錄取分數高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計劃作適當調整。分省招生計劃詳見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2020年高考報考指南。

第八條 收費標准。學費:普通類專業5000元/生ž年,特殊類專業5500元/生ž年;藝術類專業8000元/生ž年。住宿費: 4人間,1200元/生ž年;5-6人間,1000元/生ž年。各專業收費標准詳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公布招生計劃表或學院下發的2020年新生報到須知。如政府對當年學費標准進行調整,以政府規定的標准為准。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九條 學院錄取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開選拔、公開程序的原則;執行國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制定的錄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關規定;以考生填報的志願和高考文化課成績(藝術專業考生須有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美術類聯考、統考合格成績)為主要錄取依據,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擇優錄取。錄取過程中,自覺接受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十條 實行順序志願省份,錄取以志願優先為原則,即按考生填報的院校志願順序,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第一志願報考天津國土資源和房屋職業學院的考生,只有當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線上第一志願報考天津國土資源和房屋職業學院的人數少於招生計劃時,才錄取第二志願報考我院的考生,依此類推。實行平行志願省份,錄取以所在地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錄取規則為准。

第十一條 專業志願錄取以分數優先為原則,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隊,依次按照考生填報的專業志願順序錄取。如考生分數未達到第一專業志願錄取分數,即看是否達到第二專業志願錄取分數,依次類推,直至最後一個專業志願。在考生所報專業志願均未被錄取情況下,對服從專業調劑者,可調整到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專業志願不設分數級差。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專業志願清」的錄取原則。

第十二條 對政策加分考生的錄取,按照教育部規定的原則執行。

第十三條 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獲得省(市)級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幹部、三好學生等榮譽稱號的考生;其次文史類依次比較語文、外語、數學;理工類依次比較數學、外語、語文單科分數排序,較高者優先(如考生省份有相關規定,執行該省份要求)。江蘇考生如投檔分數相同,優先錄取學業水平測試選測科目等級排序較高者。甘肅省「對口升學批次」錄取總分相同時,依次比較「文化綜合素質測試」成績、「專業基礎知識測試」成績、「專業技能水平測試」成績,擇優錄取。如考生所屬省招辦有相關規定,按該省招辦要求執行。

第十四條 藝術(美術)類錄取規則。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要求,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高考藝術類專業專科控制線且專業聯考或統考成績合格的基礎上,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藝術(美術)類專業投檔錄取原則規定進行錄取。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藝術(美術)類專業錄取無明確要求,則按照投檔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和專業聯考或統考成績總和錄取。如出現同分考生,則優先錄取專業課成績較高者,如專業課成績仍相同,則依次按照語文、數學、外語的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

第十五條 對於天津市考生,依據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員會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以普通高考語文、數學、外語3門成績為主要錄取依據,參照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如考生投檔成績相同,則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單科成績,成績較高者優先。

第十六條 實行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的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東、海南等省(區、市)的招生錄取工作相關要求:

1.在實行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的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東、海南等省(區、市)的招生錄取工作,按照各省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關辦法執行。

2.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東、海南等高考改革試點省(區、市)考生須滿足我校選考科目要求。投檔成績相同時,按各省(區、市)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專業錄取。

第十七條 依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審查和復查。對不符合標準的,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學院非英語專業的公共外語課程均為英語,本校公共外語課及相關專業課不具備非英語語種開設條件,小語種考生慎重填報。

第十九條 已被錄取的考生,經有關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批准後寄發《錄取通知書》,《錄取通知書》依據考生《報名登記表》上的郵寄地址以郵政特快專遞的方式寄出。

第五章 後續管理

第二十條 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應征入伍的新生按國家政策,在學校規定時間內辦理保留入學資格。因故不能按時報到的新生,應向學院提出請假並發書面傳真確認,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具體報到要求見《天津國土資源和房屋職業學院2020年新生報到須知》。

第二十一條 新生報到入學時,經初步審查通過即可獲得學籍,復查中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應當取消學籍。

第二十二條 學院根據《天津國土資源和房屋職業學院學生管理細則》《天津國土資源和房屋職業學院學籍管理規定》等規章制度進行管理;按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對學生進行培養。

第二十三條 學院設有國家獎學金、人民政府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和學院每學年一、二、三等獎學金,鼓勵幫助優秀學生和困難學生不斷進步。

第二十四條 學生完成規定學業經審查達到畢業標準的,頒發天津國土資源和房屋職業學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專科畢業證書。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僅適用於2020年天津國土資源和房屋職業學院高職招生工作。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經天津國土資源和房屋職業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查通過,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自公布起開始執行。凡以前天津國土資源和房屋職業學院有關高職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廢止,均以本章程規定為准。

第二十八條 在招生咨詢過程中天津國土資源和房屋職業學院咨詢人員的意見、建議僅作為考生填報志願的參考,不屬學院錄取承諾。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由天津國土資源和房屋職業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 錄取結果查詢及咨詢方式

網址:http://www.tjgfxy.com.cn

微信公眾號:tjgfxy

QQ咨詢:102131918(天津國土房屋學院-秋季招生)

E-mail:[email protected]

咨詢電話:(022)63303817、63303848

紀檢監察室電話:(022)63303800

傳真:(022)63303873

地址:天津市濱海新區大港學苑路600號

郵編:300270

天津國土資源和房屋職業學院

招生辦公室

2020年4月21日

H.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的領導分工

局長、黨委書記:劉子利
負責局黨政全面工作。分管辦公室、綜合業務處,黨委辦公室(窗口辦)、組織部、老幹部處、人事處。
黨委副書記:馬根英
負責宣傳、工會、團委和機關黨委及政務信息公開、保密工作。分管宣傳部、機關黨委、工會、團委。
副局長:路紅
負責科技教育和外事、歷史風貌建築保護和房屋安全使用工作。分管科技教育處、房屋管理處(歷史風貌建築保護處)、天津市公房公用管理處、天津市房產總公司、天津市風貌建築管理辦公室、天津市國土房屋職業學院、天津市房屋安全鑒定檢測中心、天津市風貌建築整理公司、全國房地產行業培訓中心。
紀檢組長:張慶星
負責紀檢監察和糾風工作。分管紀檢監察室。
副局長:許 南
負責住房保障、住房制度改革和拆遷安置工作。分管住房保障處、拆遷安置辦公室、天津市住房保障辦公室(公共租賃房屋中心)、天津市保障住房建設投融資公司、天津市公積金管委員會辦公室。聯系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副局長:王莙
負責房地產市場管理、土地測繪和房屋測量工作。分管房地產市場處、天津市房地產市場管理中心、天津市房屋交易資金監管中心、天津市國土資源測繪和房屋測量中心。聯系天津市房地產業協會、天津市房地產估價協會。
副局長: 張鳳和
負責土地規劃管理、土地資源、地籍管理和執法監察工作。分管規劃管理處、土地資源管理處、房地權籍管理處、執法監察處(裁決處)、天津市開墾征地事務中心、天津市地籍管理中心、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研究中心、執法監察總隊、天津市房地產權登記發證中心。聯系天津市土地學會。
總經濟師:張志升
負責土地利用管理、土地交易、土地收購整理儲備和信息化建設工作。分管土地利用處、天津市土地交易中心、天津市土地整理中心、天津市土地結構收購中心、天津市成本審核中心、信息中心。聯系天津市土地估價師協會。
副巡視員:周國忠
負責政策法規、督查、信訪、財務、審計及綜治、應急管理、防汛抗旱和機關安全保衛、後勤管理等工作。分管政策法規處、督查室、信訪處、財務處、審計處、機關服務中心。分管辦公室日常工作。
副巡視員:王德銘
負責地質礦產管理工作。分管地質礦產環境管理處、地質勘查管理處、地熱資源管理處、天津市地質事務中心、天津市地質資料館。聯系天津華北地質勘查局、天津市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天津市礦業協會。
副巡視員:陳恆斌
負責物業管理工作。分管物業管理處、房屋維修資金管理中心、物業事務服務中心、物業管理招投標中心。聯系天津市物業管理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