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修改後的《安全生產法》共多少章多少條
摘要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是為了加強安全生產工作,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制定本法。 [1]
② 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森林管護管理辦法的介紹
為加強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森林管護工作,根據《長江上游、黃河上中游地區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二期實施方案》《東北、內蒙古等重點國有林區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二期實施方案》和國家有關規定,制定《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森林管護管理辦法》。該《辦法》於2012年2月21日由國家林業局以林天發〔2012〕33號印發。《辦法》分總則、組織管理、管護責任、監督管理、附 則5章28條,自印發之日起執行。國家林業局印發的原《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森林管護管理辦法》(林天發〔2004〕149號)予以廢止。
③ 修改後的《安全生產法》共多少章多少條
本法共計七章一百一十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是為了加強安全生產工作,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制定本法。
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於2002年6月29日通過公布,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決定,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
(3)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管理辦法共多少章多少條擴展閱讀
本法變遷史: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02年6月29日發布、2002年11月1日實施)
2.本法規已被《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部分法律的決定》(2009年8月27日發布、2009年8月27日實施)修改
3.本法規已被《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決定》(2014年8月31日發布、2014年12月1日實施)修改。
④ 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森林管護管理辦法的第四章 監督管理
第二十二條 各級林業主管部門應當對天保工程區的森林管護工作進行監督檢查。監督檢查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森林管護責任落實情況。
(二)森林管護任務完成情況和成效。
(三)森林管護設施建設情況。
(四)森林管護檔案建立和管理情況。
(五)森林管護費使用及管理情況。
(六)獎懲措施兌現情況。
第二十三條 國家林業局對天保工程實施單位森林管護工作進行抽查,抽查結果納入國家級工程核查和「四到省」責任制實施情況統一考核。
第二十四條 天保工程實施單位應當對森林管護責任協議書執行情況定期進行考核評價,考核結果作為支付管護費的主要依據。
第二十五條 天保工程實施單位應當認真總結森林管護的經驗和教訓,不斷完善管護措施和辦法。
第二十六條 對違反規定使用天保工程森林管護資金的,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⑤ 天保工程的建設目標是什麼
《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管理辦法》(林天發〔2001〕180號)(以下簡稱《天保工程管理辦法》)第一章第三條規定,天保工程的建設目標是,停伐或調減木材產量,保護好現有天然林,加快宜林荒山荒地造林種草,加強森林管護,妥善安置富餘人員,緩解企業社會負擔,為林區發展和改善生態環境創造條件。
⑥ 急需國家林業局《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營造林管理辦法》的全文,謝謝!!!
你可以到貴州天保工程網站下載,有國家林業局的紅頭文件和管理辦法。網址是http://www.gzstbb.com/jsgc/SoftShow.Asp?SoftID=78
或者用迅雷下http://www.gzstbb.com/UpLoadFiles/jsgc/2007-11/2007111610403161543.doc
⑦ 新保密法共有多少章多少條
《保密法》共有6章53條 分別是總則,國家秘密的范圍和密級,保密制度,監督管理,法律責任,附則。
⑧ 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森林管護管理辦法的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以下簡稱「天保工程」)森林管護工作,保障森林資源安全,促進森林資源持續增長,根據《長江上游、黃河上中游地區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二期實施方案》、《東北、內蒙古等重點國有林區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二期實施方案》和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長江上游、黃河上中游地區,以及東北、內蒙古等重點國有林區天保工程二期范圍(以下簡稱「天保工程區」)的森林管護工作,必須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 國家林業局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天保工程森林管護工作。
天保工程區省、自治區、直轄市林業主管部門應當在人民政府領導下,加強森林管護工作的監督管理,分解森林管護指標,建立健全森林管護責任制,嚴格考核和獎懲。
第四條 縣級林業主管部門、國有重點森工企業、國有林場等天保工程實施單位(以下簡稱「天保工程實施單位」)負責組織實施森林管護工作,落實森林管護責任,完善森林管護體系,落實考核和獎懲措施。
第五條 天保工程區森林管護應當堅持有利於生物多樣性保護、有利於促進森林生態系統功能恢復和提高的原則,對重點區域實行重點管護。
第六條 天保工程區森林管護應當堅持責權利相統一的原則,明確管護人員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⑨ 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森林管護管理辦法的附件
森林管護責任協議書(樣書)
編號:
甲方:
乙方:姓名 性別 年齡 身份證號碼:
所在單位:
住址:
為有效保護森林資源,規范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森林管護行為,明確森林管護責任、權利和義務,根據《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森林管護管理辦法》和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森林管護責任協議書。
一、管護范圍
(一)邊界:
甲方將 畝森林資源委託(承包)給乙方管護。四至界限為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管護范圍包括 村(林班) 小班,分別是: 村(林班) 小班 畝, 村(林班) 小班 畝。
(二)管護范圍森林資源本底數據:
本協議簽署前,雙方對其管護范圍內的森林資源狀況進行互認,建立主要林地指標的本底檔案,對已發生破壞的情況要詳細拍照並加文字說明,建立詳細檔案資料。雙方簽字確認,以備年終核查兌現。本底指標包括:
1.林分郁閉度:
2.主要樹種:
3.立木蓄積量: 立方米
(三)管護范圍示意圖:
二、管護期限
乙方自 年 月 日起履行森林管護責任,至 年 月 日終止,管護期為 個月。
三、甲方權利和義務
(一)向乙方指明管護范圍、面積、四至界限,提供實施管護前的林地狀況,明確管護要求。
(二)及時向乙方傳達有關保護森林的政策法規。
(三)組織乙方進行林業政策和法律法規等業務培訓。
(四)及時掌握林業有害生物、森林火災等毀害森林的情況,並及時組織預防和防治、及時組織撲滅火災。對乙方管護范圍內的林業行政、刑事案件及時進行查處。
(五)為乙方提供森林管護方面的技術支持。
(六)定期或不定期對乙方的工作進行考核、監督和檢查,對不盡責或者不能勝任森林管護工作的,有權扣減管護費直至解除森林管護責任協議。
(七)在管護期內,向乙方支付管護費為 元/月。
(八)對乙方合理利用森林資源,開發經濟發展項目給予政策、技術、市場方面的支持,條件成熟的地方建議成立社區發展基金,給予資金扶持。
四、乙方責任與權利
(一)管護責任
1.巡護:對管護范圍內的森林資源和設施進行日常巡護。
2.記錄:將巡護結果記錄在案,發現問題及時向甲方報告。
3.負責對管護范圍內的車輛、行人進行安全防火宣傳,及時發現和報告森林火情及林業有害生物發生情況。
4.及時發現並制止濫伐盜伐森林和林木、毀林開墾、侵佔林地、亂捕濫獵野生野生動物等違法行為。
5.配合、協助甲方和森林公安、林業行政執法人員查處破壞森林資源的案件。
6.接受有關部門依法實施的管理和監督,配合甲方完成對管護范圍內的各項檢查、驗收、考核工作。
(二)權利
1.經甲方同意,在不違反森林法和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相關規定的前提下,在管護范圍內進行非林非木的採集、種植、養殖、森林旅遊服務等開發利用活動。
2.依據本協議獲得管護費。
五、乙方在管護范圍內不得從事下列活動
(一)盜伐濫伐森林和林木。
(二)在幼林地和特種用途林內砍柴、放牧。
(三)毀林開墾和毀林採石、采砂、采土以及其他毀林行為。
(四)擅自修建房舍和其他永久性建築。
(五)違法獵捕野生保護動物和採挖重點野生保護植物。
六、管護費標准及發放方式
甲方依照有關規定應當支付乙方管護經費為 元。每月按照管護費的 %向乙方定期支付,其他部分在年底前,經甲方檢查驗收合格後全部付清。
七、違約責任
(一)甲方在檢查乙方管護范圍時,發現乙方一次不在崗扣減當月管護費5%,兩次不在崗扣減當月管護費10%,三次不在崗可立即終止本協議;因乙方巡山護林不到位或管護不力造成森林火災、亂砍濫伐、人畜踐踏等林木損失,甲方可扣發管護費。
(二)因乙方管護不力、報告不及時造成較大森林火災(15畝以上),或盜伐濫伐林木達到立案標准以上的事件,甲方不但扣除當月的管護費,還要追究乙方應負的責任,並立即終止協議。
(三)任何單位和個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的規定,在管護區域內有擅自改變林地用途,盜伐和濫伐林木、捕獵野生動物、亂采亂挖野生保護植物、擅自移植珍稀植物等行為,乙方不予制止和不及時報告造成森林資源損失的,由甲方扣除當月管護費,追究乙方責任,並視情況終止本協議。
(四)在管護范圍內發生林業有害生物災害,乙方未及時發現和上報造成森林資源重大損失的,甲方除扣發乙方管護費,還要追究相應的賠償責任。
(五)乙方必須堅持對管護區域的巡山檢查,及時發現和處置可能引起毀壞森林資源的隱患。對無故脫崗,造成森林資源重大損失的,甲方不但要扣除乙方管護費,還要追究相應的賠償責任,並視情況終止協議。
(六)乙方認真履行協議,甲方不按時發放管護費的,乙方有權向甲方上級主管部門反映或控告。
(七)協議的轉讓:未經甲方批准,乙方不得擅自將協議管護區轉讓、轉租、轉包、抵押給他人。否則按違約處理,乙方應承擔相應的法律和經濟責任。
八、其他
(一)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縣級林業主管部門天保辦和管護站(林業工作站)各存一份。
(二)本協議未盡事宜,以及在履行協議中發生的爭議問題,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執行。
備註: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增減協議條款,自行印製協議。
⑩ 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森林管護管理辦法的第三章 管護責任
第十八條 天保工程區森林管護實行森林管護責任協議書制度。森林管護責任協議書應當明確管護范圍、責任、期限、措施和質量要求、管護費支付、獎懲等內容。
森林管護責任協議書式樣由國家林業局規定(見附)。
森林管護責任協議書每年度簽訂一次。
第十九條 森林管護人員的主要職責是:
(一)宣傳天然林資源保護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
(二)制止盜伐濫伐森林和林木、毀林開墾和侵佔林地的行為,並及時報告有關情況。
(三)負責森林防火巡查,制止違章用火,發現火情及時採取有效控制措施並報告有關情況。
(四)及時發現和報告森林有害生物發生情況。
(五)制止亂捕亂獵野生動物和破壞野生植物的違法行為,並及時報告有關情況。
(六)阻止牲畜進入管護責任區毀壞林木及幼林。
(七)及時報告山體滑坡、泥石流、冰雪災害等對森林資源的危害情況。
第二十條 森林管護人員應當按照森林管護責任協議書的要求,認真履行職責,做好巡山日誌等記錄,有關森林管護資料應當及時歸檔管理。
第二十一條 森林管護人員應當認真履行森林管護責任協議,完成任務並達到質量要求的,天保工程實施單位應當及時兌現管護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