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資源稅征稅范圍的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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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目前資源稅的征稅范圍僅涉及礦產品和鹽兩大類,具體包括:原油、天然氣、煤炭、其他非金屬礦(包括:石墨、硅藻土、高嶺土、螢石、石灰石、硫鐵礦、磷礦、氯化鉀、硫酸鉀、井礦鹽、湖鹽、提取地下鹵水曬制的鹽、煤層(成)氣、金屬礦(包括:鐵礦、金礦、銅礦、鋁土礦、鉛鋅礦、鎳礦、錫礦、稀土、鎢、鉬及其他金屬礦產品等)和海鹽。
『貳』 一般稅種分為哪幾大類
一般稅種共七大類:
1、流轉稅類: 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關稅。
2、所得稅類: 企業所得稅、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
3、資源稅類: 資源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4、特定目的稅類: 城市維護建設稅、耕地佔用稅、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目前暫停徵收)、土地增值稅。
5、財產稅類: 房產稅、城市房地產稅、遺產稅(目前沒有立法開征)。
6、行為稅類: 車船使用稅、車船使用牌照稅、印花稅、契稅、證券交易稅(目前沒有立法開征)、屠宰稅、筵席稅。
7、農牧業稅類: 農業稅(含農業特產稅)、牧業稅。
另一種分類形式:
一、按課稅對象
1、流轉稅。流轉稅是以商品生產流轉額和非生產流轉額為課稅對象徵收的一類稅。
流轉稅是我國稅制結構中的主體稅類,稅種。
2、所得稅。所得稅亦稱收益稅,是指以各種所得額為課稅對象的一類稅。
所得稅也是我國稅制結構中的主體稅類,包括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等稅種。內外資企業所得稅率統一為25%。(《企業所得稅法》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1991年4月9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和1993年12月13日國務院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同時廢止)。
另外,國家給予了兩檔優惠稅率:一是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徵收;二是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
3、財產稅。財產稅是指以納稅人所擁有或支配的財產為課稅對象的一類稅。
4、行為稅。行為稅是指以納稅人的某些特定行為為課稅對象的一類稅。
我國現行稅制中的城市維護建設稅、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印花稅、屠宰稅和筵席稅都屬於行為稅。
5、資源稅。資源稅是指對在我國境內從事資源開發的單位和個人徵收的一類稅。我國現行稅制中資源稅、土地增值稅、耕地佔用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都屬於資源稅。
二、計算依據
1、從量稅。從量稅是指以課稅對象的數量(重量、面積、件數)為依據,按固定稅額計征的一類稅。
從量稅實行定額稅率,具有計算簡便等優點。如我國現行的資源稅、車船使用稅和土地使用稅等。
2、從價稅。從價稅是指以課稅對象的價格為依據,按一定比例計征的一類稅。
從價稅實行比例稅率和累進稅率,稅收負擔比較合理。如我國現行的增值稅、營業稅、關稅和各種所得稅等稅種。
三、與價格的關系
1、價內稅。價內稅是指稅款在應稅商品價格內,作為商品價格一個組成部分的一類稅。如我國現行的消費稅、營業稅和關稅等稅種。
2、價外稅。價外稅是指稅款不在商品價格之內,不作為商品價格的一個組成部分的一類稅。如我國現行的增值稅(商品的價稅合一並不能否認增值稅的價外稅性質)。
四、課稅對象
1、正稅。指與其他稅種沒有連帶關系,有特定的課稅對象,並按照規定稅率獨立徵收的稅。徵收附加稅或地方附加,要以正稅為依據。我國現行各個稅種,如增值稅、營業稅、農業稅等都是正稅。
2、附加稅。是指隨某種稅收按一定比例加征的稅。例如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規定,企業在按照規定的企業所得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的同時,應當另按應納稅所得額的3%繳納地方所得稅。該項繳納的地方所得稅,就是附加稅。
五、管理和使用
1、中央稅。中央稅是指由中央政府徵收和管理使用或由地方政府徵收後全部劃解中央政府所有並支配使用的一類稅。如我國現行的關稅和消費稅等。這類稅一般收入較大,徵收范圍廣泛。
2、地方稅。地方稅是指由地方政府徵收和管理使用的一類稅。如我國現行的個人所得稅、屠宰稅和筵席稅等(嚴格來講,我國的地方稅只有屠宰稅和筵席稅)。這類稅一般收入穩定,並與地方經濟利益關系密切。
3、中央與地方共享稅。中央與地方共享稅是指稅收的管理權和使用權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共同擁有的一類稅。如我國現行的增值稅和資源稅等。這類稅直接涉及到中央與地方的共同利益。
這種分類方法是實行分稅制財政體制的基礎。
六、徵收形態
1、實物稅。實物稅是指納稅人以各種實物充當稅款繳納的一類稅。如農業稅。
2、貨幣稅。貨幣稅是指納稅人以貨幣形式繳納的一類稅。在現代社會里,幾乎所有的稅種都是貨幣稅。
七、管轄對象
1、國內稅收。是對本國經濟單位和公民個人徵收的各稅。
2、涉外稅收。是具有。
八、稅率形式
1、比例稅。即對同一課稅對象,不論數額多少,均按同一比例征稅的稅種。
2、累進稅。是隨著課稅對象數額的增加而逐級提高稅率的稅種。包括全額累進稅率、超額累進稅率、超率累進稅率。
3、定額稅。是對每一單位的課稅對象按固定稅額征稅的稅種。
八、按課稅目的為標准分類
1、財政稅。凡側重於以取得財政收入為目的而課征的稅,為財政稅。
2、調控稅。凡側重於以實現經濟和社會政策、加強宏觀調控為目的而課征的稅,為調控稅。這種分類體現了稅收的主要職能。
九、按稅收的側重點或著眼點為標准分類
1、對人稅。凡主要著眼於人身因素而課征的稅為對人稅。早期的對人稅一般按人口或按戶徵收,如人頭稅、人丁稅、戶捐等。在現代國家,由於人已成為稅收主體而非客體,因而人頭稅等多被廢除。
2、對物稅。凡著眼於物的因素而課征的稅為對物稅,如對商品、財產的征稅。這是西方國家對稅收的最早分類。
十、按稅收負擔能否轉嫁為標准分類
1、直接稅。直接稅是指納稅人本身承擔稅負,不發生稅負轉嫁關系的一類稅。如所得稅和財產稅等。
2、間接稅。間接稅是指納稅人本身不是負稅人,可將稅負轉嫁與他人的一類稅。如流轉稅和資源稅等。
十一、其他
1、以徵收的延續時間為標准: 可以分為經常稅和臨時稅。
2、根據稅收是否具有特定用途為標准: 可分為一般稅和目的稅。
3、根據稅制的總體設計類型 :可分為單一稅和復合稅。
4、根據應納稅額的確定方法: 可分為定率稅和配賦稅。
5、根據征稅是否構成獨立稅種: 可分為正稅和附加稅。
『叄』 資源稅類包括哪些稅
《資源稅稅目稅額幅度表》中所列部分稅目的征稅范圍限定如下:
(一)原油,是指開採的天然原油,不包括人造石油。
(二)天然氣,是指專門開采或與原油同時開採的天然氣,暫不包括煤礦生產的天然氣。
(三)煤炭,是指原煤,不包括洗煤、選煤及其他煤炭製品。
(四)其他非金屬礦原礦,是指上列產品和井礦鹽以外的非金屬礦原礦。
(五)固體鹽,是指海鹽原鹽、湖鹽原鹽和井礦鹽。
(六)液體鹽,是指鹵水。
『肆』 資源稅徵收范圍是什麼
法律分析:我國資源稅的征稅范圍主要有:礦產品和鹽兩大類。資源稅是對在我國境內開采應稅礦產品和生產鹽的單位和個人,就其應稅數量徵收的一種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第二條 條例所附《資源稅稅目稅率表》中所列部分稅目的征稅范圍限定如下:
(一)原油,是指開採的天然原油,不包括人造石油。
(二)天然氣,是指專門開采或者與原油同時開採的天然氣。
(三)煤炭,是指原煤,不包括洗煤、選煤及其他煤炭製品。
(四)其他非金屬礦原礦,是指上列產品和井礦鹽以外的非金屬礦原礦。
(五)固體鹽,是指海鹽原鹽、湖鹽原鹽和井礦鹽。 液體鹽,是指鹵水。
『伍』 資源稅包括哪些稅種
【法律分析】:資源稅的征稅范圍主要有:礦產品和鹽兩大類。資源稅的稅目反映徵收資源稅的具體范圍,是資源稅課征對象的具體表現形式。資源稅暫行條例共設置7個大稅目:1.原油。是指開採的天然原油,不包括人造石油。2.天然氣。是指專門開采或與原油同時開採的天然氣,暫不包括煤礦生產的天然氣。3.鹽。是指原鹽、湖鹽原鹽和井礦鹽。液體鹽,是指鹵水。4.黑色金屬礦原礦。具體包括鐵礦石、錳礦石、鋁礦石3個子目。5.有色金屬礦原礦。具體包括銅礦石、鉛鋅礦石、鋁土礦、鎢礦石、錫礦石、銻礦石、鉬礦石。鎳礦石及其他有色金屬礦9個子目。6.煤炭。是指原煤,不包括洗煤、選煤及其他煤炭製品。7.其他非金屬礦原礦原油。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
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開采本條例規定的礦產品或者生產鹽(以下簡稱開采或者生產應稅產品)的單位和個人,為資源稅的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資源稅。
第二條 資源稅的稅目、稅額,依照本條例所附的《資源稅稅目稅額幅度表》及財政部的有關規定執行。稅目、稅額幅度的調整,由國務院決定。
『陸』 資源稅的七大稅目(征稅范圍)是什麼
資源稅的征稅范圍分為原油、天然氣、鹽、黑色金屬礦原礦、有色金屬礦原礦、煤炭、其他非金屬礦原礦共七大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