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早期石油的用途有哪些
我國是最早使用石油的國家,早在漢代,人們便發現鉛戚了石油的可燃性。開始時,人們只是用石油點燈,認識到用石油「燃燈極明」。在實際應用中,進而了解到石油的其他特性,把它用作潤滑劑、黏合劑、防腐劑等,槐耐陵甚至將它入葯。
石油的主要用途,最初還是作為質地優良的燃料。由於它性能優良,人們考慮將它用於戰爭。而火焰噴射器所使用的優質燃料,正是石油及石油產品。
據史書記載,石油產品在我國第一次用於火焰噴射器,是在904年。北宋史學家路振的《九國志》中描述了在一次交戰中,一方放出「飛火機」,最後燒毀了對方的城門。
1044年,火焰噴射器在宋代的軍隊中已形成標准化。宋代軍事家曾公亮在所著的一部當時的軍事網路全書《武經總要》中提到,如果敵人來攻城,這些武器就放在防禦土牆上,或放在簡易外圍工事里,這樣,大批的攻城者就攻不進來。
書中有關於火焰噴射器的設計細節的插圖。這具火焰畝宏噴射器的主體油箱由黃銅製成,有4條支撐腿,它以汽油為燃料。
在它的上面有4支豎管和水平的圓柱體相連,而且它們均連在主體上。圓柱體的頭部和尾部較大,中間的直徑較小,在尾端有一個其大小如小米粒的孔。在頭部有個直徑約5厘米的孔,在機體側面有一個配有蓋子的小注油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