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畫插畫電腦用什麼工具 2024-04-24 09:25:34

如何巧立名目報銷費用

發布時間: 2022-08-12 02:16:48

① 我是行政單位的,發現去年報銷的招待費有問題

招待費是行政事業單位在日常工作中為執行公務或開展業務活動需要合理開支的一些接待費用。當前行政事業單位招待費支出嚴重超支已成為一個比較普遍的違規現象,盡管各級都三令五申,要壓縮支出,減少不必要的接待應酬,但招待費超支的問題仍未得到有效控制。據筆者近期對有關鎮、街道辦事處辦財政財務檢查發現,全都存在程度不同地招待費超支現象,部分單位超標嚴重,年超支少則10多萬元,有的甚至高達數十萬元。這與國家提倡的建設節約型政府和節約型社會的要求格格不入。如何加強行政事業單位招待費的管理,有效控制行政事業單位業務招待費嚴重超支問題已勢在必然。一、當前招待費開支中存在的問題筆者在財政監督檢查實踐中發現,行政事業單位在招待費支出方面存在以下幾方面的問題:(一)大多數行政事業單位招待費超支。當前,我國行政事業單位執行的業務招待費標准,仍是財政部1998年制定的《行政事業單位業務招待費列支管理規定》。其第三條第一款規定:「地方各級行政事業單位的業務招待費的開支標准,由各地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確定,但不得超過當年單位預算中公務費的2%」。檢查發現,大多數行政事業單位的招待費占公務費比例在10%-25%,一些單位經費雖然極其緊張,但據實列支的業務招待費卻遠遠超過規定的比例和標准。(二)報銷手續不嚴,發票附件不全。很多單位在招待費報銷時只有經手人和主管領導簽字,許多大筆的招待費僅以一張和幾張大額發票報銷,無任何相關附件說明。何時招待?招待誰?為何事由?由誰陪同?一概不知,支出事由不明確。報支的時間沒有具體的限制,有的發票隔幾個月才報銷,有的在飯店簽單,到年底才統一結算報賬。由於各單位對公用業務費開支的監督不嚴,造成許多不合理的開支矇混過關。(三)巧立名目,隱匿招待費開支數額。一些單位為了「控制」招待費開支比例,不在節儉上下功夫,反而在賬務上做手腳,刻意掩蓋業務招待費超支的事實,將業務招待費以其他形式進行報銷。如有的將實際發生的業務招待費以會議費名義報銷甚至轉到下屬單位去報銷;有的將業務招待費以購買辦公用品的形式「巧妙」報銷;有的將本單位發生的業務招待費拿到職工食堂處理,有的還將業務招待費在單位出租房租金收入中直接坐支。(四)違規結算,大額現金支付。一些招待費支出明顯超過現金支付限額,卻仍用現金支付,不通過銀行轉賬結算。這些問題的存在極易產生以單位的招待費套取現金為私人服務或者起超標准發放獎金補貼等違紀違規行為。

② 原始憑證有哪些基本要求謝謝!!!

答:憑證的內容應當真實可靠:即原始憑證應如實填列經濟業務的內容,不能弄虛作假及塗改挖補;憑證的內容應當完整:即原始憑證的項目應逐項填寫,不可缺漏;憑證的填制應當及時:即當一項經濟業務發生或完成時都應立即填制原始憑證,避免事項積壓和延誤填制時間;憑證的書寫應當清晰明了:即原始憑證的填寫應字跡端正、易於辨認,並符合會計上的技術要求;憑證應當按所取得的順序進行使用:即原始憑證應按順序或分類編號,然後在填制時按照編號的次序使用。

③ 如何投訴iso9000認證審核員巧立名目要被審公司報銷費用

這個問題,如果被審核公司准備的很充分,有自信能實實在在通過審核,那就反應

④ 淺談如何加強行政事業單位招待費管理

招待費是行政事業單位在日常工作中為執行公務或開展業務活動需要合理開支的一些接待費用。當前行政事業單位招待費支出嚴重超支已成為一個比較普遍的違規現象,盡管各級都三令五申,要壓縮支出,減少不必要的接待應酬,但招待費超支的問題仍未得到有效控制。據筆者近期對有關鎮、街道辦事處辦財政財務檢查發現,全都存在程度不同地招待費超支現象,部分單位超標嚴重,年超支少則10多萬元,有的甚至高達數十萬元。這與國家提倡的建設節約型政府和節約型社會的要求格格不入。如何加強行政事業單位招待費的管理,有效控制行政事業單位業務招待費嚴重超支問題已勢在必然。一、當前招待費開支中存在的問題筆者在財政監督檢查實踐中發現,行政事業單位在招待費支出方面存在以下幾方面的問題:(一)大多數行政事業單位招待費超支。當前,我國行政事業單位執行的業務招待費標准,仍是財政部1998年制定的《行政事業單位業務招待費列支管理規定》。其第三條第一款規定:「地方各級行政事業單位的業務招待費的開支標准,由各地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確定,但不得超過當年單位預算中公務費的2%」。檢查發現,大多數行政事業單位的招待費占公務費比例在10%-25%,一些單位經費雖然極其緊張,但據實列支的業務招待費卻遠遠超過規定的比例和標准。(二)報銷手續不嚴,發票附件不全。很多單位在招待費報銷時只有經手人和主管領導簽字,許多大筆的招待費僅以一張和幾張大額發票報銷,無任何相關附件說明。何時招待?招待誰?為何事由?由誰陪同?一概不知,支出事由不明確。報支的時間沒有具體的限制,有的發票隔幾個月才報銷,有的在飯店簽單,到年底才統一結算報賬。由於各單位對公用業務費開支的監督不嚴,造成許多不合理的開支矇混過關。(三)巧立名目,隱匿招待費開支數額。一些單位為了「控制」招待費開支比例,不在節儉上下功夫,反而在賬務上做手腳,刻意掩蓋業務招待費超支的事實,將業務招待費以其他形式進行報銷。如有的將實際發生的業務招待費以會議費名義報銷甚至轉到下屬單位去報銷;有的將業務招待費以購買辦公用品的形式「巧妙」報銷;有的將本單位發生的業務招待費拿到職工食堂處理,有的還將業務招待費在單位出租房租金收入中直接坐支。(四)違規結算,大額現金支付。一些招待費支出明顯超過現金支付限額,卻仍用現金支付,不通過銀行轉賬結算。這些問題的存在極易產生以單位的招待費套取現金為私人服務或者起超標准發放獎金補貼等違紀違規行為。二、招待費超支的原因分析分析招待費超支的背後原因,有諸多因素,既有政策、體制、環境等客觀方面的因素,更有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規范、制約不到位等主觀因素存在。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一)現行「2%」的比例過低,已不適應現行市場物價水平。行政事業單位目前執行的業務招待費標准仍是財政部下達的《關於印發<行政事業單位業務招待費列支管理規定>的通知》(財預字[1998]159號)文件中的規定。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和市場經濟的發展,地區間、部門間的交往逐漸增多,仍執行十幾年前的2%的比例過低,標准顯然不符合經濟發展的客觀實際。單位在業務招待時,失去了合理有效制度約束,從而也變成了超支的理由。超一萬是超,超十萬也是超,所以接待人或單位領導就以個人的喜好來確定接待的檔次和規模,最終使業務招待費居高不下。另一方面是招待費比率「一刀切」。由於各部門之間業務性質不同,業務招待費的開支差別也較大。一些單位由於接待任務多、會議費開支、招待費開支較大,而另一些單位由於接待任務少,招待費開支也較少。(二)專項招待費用增加。近幾年來,行政事業單位承擔地方發展和專項評比、檢查的招待費用增多,一些單位為招商引資和項目建設而引起招待費用超支。(三)沒有有效的手段和監督機制。在公務接待方面,目前沒有一個有效的控制和管理辦法。財政部制定的《行政事業單位業務招待費列支管理規定》,已經十多年了,對現實的業務招待費並不能起到有效的控制。行政事業單位部門預算編制不夠細致嚴謹, 在基本支出定額制定的科學性、項目支出的細化程度等方面做得還很不夠,招待費支出缺乏剛性約束,人為因素較多,存在一定的隨意性和盲目性,為一些單位挪用資金、鋪張浪費、超支招待費留下了隱患。同時,對業務招待費沒有形成有效的事前監督機制和事後追究機制,有些單位的問題即便在監督檢查中被發現,也常常是單位的「特殊情況」而被網開一面,來個「下不為例」草草收場,從而造成招待費超支現象的屢查屢犯和屢禁不止。(四)財務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規范和技術的落後。現金支付、先開支後報賬的財務制度,在管理上也存在一些漏洞,致使單位業務招待費成了一個「筐」,什麼都可以往裡裝。如以單位的招待費套取現金為私人服務或者超標准發放獎金補貼等,以及我們在財務報銷環節中常見的湊發票報銷,多開、虛開報銷發票現象,就是鑽這一制度漏洞的違紀違規為。而電子消費不發達、發票聯網核查等技術手段落後,也減少了在發票上做假的風險,方便了多開、虛開發票及用假發票報銷等違紀違規行為的發生。(五)認識偏差,依法理財意識不強。有些領導幹部認為只要金錢不往兜里放、吸點煙、喝點酒就無妨,沒有從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視,沒有把接待工作和勤政廉政,端正黨風,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結合起來。因此,混淆公務接待、利用職務之便的假公濟私、過度消費乃至奢侈浪費等現象時有發生,造成單位業務招待費大幅超支。三、規范招待費支出管理的對策建議 本文想從以下幾方面入手,談談加強行政事業單位招待費的管理,有效控制當前行政事業單位招待費不合理超支問題的不成熟的建議:(一)建章立制,有效規范招待費支出1、規范標准。科學合理的標準是保證執行到位的關鍵。建財政部應盡快修改《行政事業單位業務招待費列支管理規定》,或者出台有關指導性意見,指導各級地方財政部門通過調查研究,在財政可承受和社會認可的范圍內,制定一個比較科學、合理、統一的業務招待費標准。接待的范圍、規格、標准,都應細化,要具有可操作性。同時,要建立完善加強招待費支出管理的一系列文件,指導和規范行政事業單位的招待費支出管理。2、規范審批。公務招待一律實行實名登記,由承辦人填寫《單位公務招待審批單》,經本單位財務部門審核後,報單位分管財務的負責人審批。承辦人憑《單位公務招待審批單》、原始菜單、接待飯店餐飲發票(簡稱「三單」)到財務部門辦理結算手續。堅決杜絕弄虛作假現象。3、規范結賬列支。單位發生的公務招待費必須納入本單位財務進行管理,不得轉移支付。招待費應按財政部制定的《政府預算收支科目》,在「招待費」科目中單獨列支。不得將招待經費列入其他費用支出項目,也不得將其他費用支出項目列入「招待費」科目。財務人員要依據本規定嚴格審核把關,凡接待超標准、「三單」不齊全,單位財務部門一律不予報銷。招待費實行月清月結制、各個單位招待費用必須當月結帳,不能及時付清當月招待費用的,要與飯店(食堂、酒店)辦理欠賬手續,所欠費用進入單位往來賬。年內招待費用不得跨年度入賬。(二)加強部門預算管理,嚴格實行招待費支出總量控制實際的招待費支出不但包括單位所在地發生接待費,還包括出差人員外出的招待費用,單從規定接待標准很難有效控制。還必須將公務招待費納入預算管理 , 核定全年總額 , 實行考核制。1、要進一步完善財政管理體制,細化部門預算,增強財政預算的剛性約束,將招待費納入單位年度財政預算,對招待費進行總額控制。每年,同級財政在編制預算單位部門預算時,須明確各單位全年招待費用的控制額或控制指標。招待費控制額或控制指標可根據本單位前三年的招待費支出情況,剔除一些不可比因素,確定招待費支出的合適比例作為控制標准,保證招待費使用的科學性和合理性。2、建立嚴格考核、獎懲機制。凡業務招待費支出嚴重超過控制額或控制指標的,不僅要追究其主要領導人員的責任,而且要對單位給予經濟處罰。對全年招待費支出控製得好且有年終結余的行政事業單位,經同級財政部門審核後可發放一次性或一定比例的增收節支獎,以調動行政事業單位自覺控制招待費支出的積極性。(三)大力推行公務卡制度,減少現金消費比例在目前的招待費支出中,大多使用現金結算,經手人單一,花錢沒有透明度,大量現金結算缺少監管,「少花多報、沒花也報」等違紀違規問題時有發生。公務卡作為一種現代化支付結算工具,不僅攜帶方便,使用便捷,而且透明度高,所有的支付行為都有據可查、有跡可尋,從根本上堵住漏洞,減少虛假發票抵賬等問題存在的制度和技術原因,保證財政資金運行的安全性、規范性和有效性。為此,建議大力推行公務卡制度,規范公務卡刷卡流程,加強對招待費支出的全過程監管,以有效防範借公務接待活動變相消費、揮霍浪費國家資金,借招待之名侵佔、套取現會、公款私分現象。(四)加大公務接待監督力度,確保制度落實首先,要加強財政監督力度。財政部門要加強對行政事業單位招待費的管理和監督,嚴格預算開支。國庫支付中心對各單位招待費要嚴格審核把關,對於違反規定的要拒絕撥付,杜絕報銷一切假公濟私的招待發票。其次,要加強審計監督力度,審計部門要把公務接待經費審計作為財務收支審計,專項經費審計,經濟責任審計以及經濟效益審計等各種審計的必審內容和重點內容,恰當評價公務接待管理的規范性和經濟性,真實地揭示公務接待管理中存在的問題,並根據公務接待管理規定,實施細則以及有關財務管理規定作出審計處理,必要時給予處罰。再次,要加強紀委監督力度。把公務接待管理情況列為黨風廉政建設檢查的必查內容,對於招待費開支過大,嚴重超支的,要通報批評並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第四,要加強群眾監督的力度。實行定期公示制度,將本單位公務招待費支出情況通過政務公開欄進行公示。這樣,在全方位、多角度營造一個齊抓共管公務接待管理的強力氛圍,以保障有關招待費支出管理辦法及意見得以真正落實和執行,使有限的資金用在化解社會矛盾,為民辦實事上。

⑤ 費用報銷過程中常見舞弊手段有哪些

1.集體作弊,騙取資金。主要是鑽政策和改革的空子,集體編造虛假憑證和報表,套取國家財政資金的行為。這類舞弊,主要是從小集團利益出發,鑽政策和管理的空子,違反國家財政紀律,謀取或騙取國家資金。在日常工作中,國家立項的各類預算內外項目資金,是單位舞弊的重點。比如,各類貸款貼息,一般情況上級部門只要求申報單位提供銀行貸款的復印件,這就為單位弄虛作假造成可乘之機。個別單位甚至連續作假騙取。有的單位突擊編造虛假單位,虛擬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和資金支出預算,以達到套取資金的目的。

2.設置障礙,逃避審計。個別單位為逃避審計,千方百計設置障礙,企圖矇混過關。尤其是實行會計電算化的單位,以各種理由為借口,故意不列印會計總賬、明細賬和銀行明細賬,迫使審計人員上電腦查賬,或是在一大堆記賬憑證中海底撈針,以疲勞來麻痹審計人員,增加審計工作量。有時為了獲得必要的會計資料,審計人員需像擠牙膏一樣,反復督促,才能一點一點擠出。個別單位甚至明目張膽地轉移、隱匿會計賬薄、會計檔案,更有甚者故意銷毀應依法予以保存的會計賬簿、會計憑證。2002年,我們在對某下屬單位實施離任審計時,就遇到了單位負責人和會計人員故意設置內障、擅自轉移會計資料的問題,其中一個單位故意銷毀私設會計賬簿,涉案資金40多萬元。審計組曾三番五次責令其提供任職期間的所有會計檔案,但該單位以保管不善檔案丟失為名,遲遲不予提供,最後只得移交紀檢部門依法查處,該單位負責人和會計人員分別受到了黨紀、政紀的處罰。

3.編假造假,謀取私利。單位或個人往往利用發票管理混亂、內部管理鬆懈之機,自製或套開假發票、假收據,虛報冒領,中飽私囊,其中,大頭小尾,陰陽發票是常見的問題。鴛鴦發票,更是一舉多弊。在現金交易中,同一發票,分別套開,發票聯金額大於存根聯和抵扣聯,使供方可以虛增銷售收益,使買方增加成本費用,多抵扣增值稅。主動多付款項給下屬單位或業務往來單位,雙方達成默契,隨後在該單位提取現金,報銷消費品和旅遊費用等。還有的單位或個人用作廢發票、過期發票、或者街頭巷尾買的假發票報銷。如過路過橋費、汽油費、餐飲費等等。

4.投資是假,變相集體消費是真。個別單位為了謀取個人或小集團利益,將國家財政資金以種種借口轉移到本單位下屬的經濟實體或公司,作為長期投資項目,而該項投資又長期不見收益入賬。究其當初投資的真正目的是為了轉移資金,以便將本單位或個人的不當支出,如各項補貼、超支的出國費用等在下屬實體中列支,以逃避檢查。還有的迎合形勢的發展,創辦協會,將預算內資金擅自轉移到協會,致使資金失去監督與控制。

5.虛報冒領,騙吃空額。舞弊者利用內控制度不健全的漏洞,在工資表中虛列員工名額,從中大飽私囊。還有的以物資采購名義,將錢轉到商業企業,實為發購貨券,用於變相消費或拉關系。有的搞假采購真付款,或者假招標真付款,然後再將資金流入單位中,將資金轉回小金庫或中飽私囊。

6.變換手法,調節利稅。主要表現在巧立名目,多計多列、多提多攤成本費用,虛減利潤,或以紅蘭虛調收益少繳所得稅、流轉稅。或者以相反的手法,虛增盈利,撈取團體和個人的名利。核算中真真假假,本來不需要調賬,硬是調賬了。在不斷調賬、沖賬、轉賬中塞進私貨,在偷換會計科目性質,篡改業務內容中作弊。長期掛賬,只提不用。虛列預提費用,多提多攤費用,虛減盈利。或不處理「待處理財產損益」科目的損益,或將不該列入的費用列入,調節損益。1999年,我們在審計某單位時,發現該單位將待攤費用科目35萬元,反復沖減調賬多次。每到年終,便將待攤費用科目按照當年指標完成需要,隨意調整,以調高或調低本年利潤。2000年,發現某單位將上級應撥但實際未到位的補貼收入220萬元,列為本年收入,從而虛增當年利潤220萬元。

7.變換方法,隱匿收入。企業主要是通過變換計價方法和計價數額以及隨意改變固定資產折舊辦法等調節盈利。將銷售商品虛報為虧損,或貪污私分,或設小金庫。多發售商品,少開發票,隱瞞和轉移收入。在事業單位,主要是採取收費不入賬、私設會計賬簿、公款私存等方法,隱匿收入,設置小金庫。2003年,我們曾查處到某事業單位,嚴重違反財經法規,將收取的學費以個人名義存到銀行儲蓄所的違紀問題,存款額100餘萬元,存摺數20餘個,資金賬外循環半年之久。

8.投其所好,逃避稅費。為達到發行債券、股票、審批立項、申請貸款等目的,任意篡改數據,虛列虛報收入、盈利和資產,浮誇欺騙。設立多套會計賬簿、編制多種報表,以應付各種檢查、申請貸款、逃避納稅。特別是應付賬款科目,在日常審計中,發現問題最多。有的單位隨意將應稅收入長期列在應付賬款科目之中,逃避納稅。多集中在對外投資收入、房屋租賃收入、資產轉讓收入等。另外,在日常工作中,還常見於資產外流,賬外經營,借款注冊,虛擬資本,偽造證件,騙取貸款,年末虛開、年初虛沖等多種會計舞弊行為,也值得引起注意。
打字不易,如滿意,望採納。

⑥ 機關事業單位在下屬單位報銷費用違反什麼規定

機關事業單位在下屬單位報銷費用違反規定分為三種情況來分析:

1、是在下屬單位報銷個人費用。

按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72條、《行政公務員處分條例》第23條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第18條的規定,在下屬單位報銷個人費用這種行為,是違反廉潔自律的行為,是明顯違紀違規的。

2、是上級單位在下屬單位報銷單位的正常費用。

如上級單位在下屬單位報銷辦公費、培訓費等。雖然這種行為不合理,但在黨政紀條規中沒有明確規定,按照「法無明文規定即自由」原則,實踐中不宜作為違紀違規行為來處理,但如果發現這種情況,紀檢監察機關應責令其改正,並退還相關費用。

3、是上級單位在下屬單位報銷單位的不正常費用。

如上級單位將走訪送禮、福利開支等不好報銷的費用放在下屬單位報銷。這種變相轉嫁不合理費用讓下屬單位承擔的行為,黨政紀條規中也無明確規定,但實踐中如果不按照違紀違規行為來處理,顯然不能起到維持正常財經秩序的作用,也不利於良好風氣的形成。

上級單位在下屬單位報銷單位的不正常費用,是違反規定變相使用下屬單位財政資金的行為,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第六條之規定:

1、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違反規定使用、騙取財政資金的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調整有關會計賬目,追回有關財政資金,限期退還違法所得。

2、對單位給予警告或者通報批評。

3、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一)以虛報、冒領等手段騙取財政資金;

(二)截留、挪用財政資金;

(三)滯留應當下撥的財政資金;

(四)違反規定擴大開支范圍,提高開支標准;

(五)其他違反規定使用、騙取財政資金的行為,既然「滯留應當下撥的財政資金」的行為都屬於違規行為,那麼顯然主觀惡性更大的將不合理費用放在下屬單位報銷的行為也應屬於違規行為。

(6)如何巧立名目報銷費用擴展閱讀: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第三章紀律處分運用規則

第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分:

(一)主動交代本人應當受到黨紀處分的問題的;

(二)在組織核實、立案審查過程中,能夠配合核實審查工作,如實說明本人違紀違法事實的;

(三)檢舉同案人或者其他人應當受到黨紀處分或者法律追究的問題,經查證屬實的;

(四)主動挽回損失、消除不良影響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結果發生的;

(五)主動上交違紀所得的;

(六)有其他立功表現的。

第十八條根據案件的特殊情況,由中央紀委決定或者經省(部)級紀委(不含副省級市紀委)決定並呈報中央紀委批准,對違紀黨員也可以在本條例規定的處分幅度以外減輕處分。

第十九條對於黨員違犯黨紀應當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但是具有本條例第十七條規定的情形之一或者本條例分則中另有規定的,可以給予批評教育、責令檢查、誡勉或者組織處理,免予黨紀處分。對違紀黨員免予處分,應當作出書面結論。

第二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從重或者加重處分:

(一)強迫、唆使他人違紀的;

(二)拒不上交或者退賠違紀所得的;

(三)違紀受處分後又因故意違紀應當受到黨紀處分的;

(四)違紀受到黨紀處分後,又被發現其受處分前的違紀行為應當受到黨紀處分的;

(五)本條例另有規定的。

第二十一條從輕處分,是指在本條例規定的違紀行為應當受到的處分幅度以內,給予較輕的處分。

從重處分,是指在本條例規定的違紀行為應當受到的處分幅度以內,給予較重的處分。

第二十二條減輕處分,是指在本條例規定的違紀行為應當受到的處分幅度以外,減輕一檔給予處分。

加重處分,是指在本條例規定的違紀行為應當受到的處分幅度以外,加重一檔給予處分。

本條例規定的只有開除黨籍處分一個檔次的違紀行為,不適用第一款減輕處分的規定。

第二十三條一人有本條例規定的兩種以上(含兩種)應當受到黨紀處分的違紀行為,應當合並處理,按其數種違紀行為中應當受到的最高處分加重一檔給予處分;其中一種違紀行為應當受到開除黨籍處分的,應當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第二十四條一個違紀行為同時觸犯本條例兩個以上(含兩個)條款的,依照處分較重的條款定性處理。

一個條款規定的違紀構成要件全部包含在另一個條款規定的違紀構成要件中,特別規定與一般規定不一致的,適用特別規定。

第二十五條二人以上(含二人)共同故意違紀的,對為首者,從重處分,本條例另有規定的除外;對其他成員,按照其在共同違紀中所起的作用和應負的責任,分別給予處分。

對於經濟方面共同違紀的,按照個人所得數額及其所起作用,分別給予處分。對違紀集團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團違紀的總數額處分;對其他共同違紀的為首者,情節嚴重的,按照共同違紀的總數額處分。

教唆他人違紀的,應當按照其在共同違紀中所起的作用追究黨紀責任。

第二十六條黨組織領導機構集體作出違犯黨紀的決定或者實施其他違犯黨紀的行為,對具有共同故意的成員,按共同違紀處理;對過失違紀的成員,按照各自在集體違紀中所起的作用和應負的責任分別給予處分。

第四章對違法犯罪黨員的紀律處分

第二十七條黨組織在紀律審查中發現黨員有貪污賄賂、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權力尋租、利益輸送、徇私舞弊、浪費國家資財等違反法律涉嫌犯罪行為的,應當給予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第二十八條黨組織在紀律審查中發現黨員有刑法規定的行為,雖不構成犯罪但須追究黨紀責任的,或者有其他違法行為,損害黨、國家和人民利益的,應當視具體情節給予警告直至開除黨籍處分。

第二十九條黨組織在紀律審查中發現黨員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犯罪的,原則上先作出黨紀處分決定,並按照規定給予政務處分後,再移送有關國家機關依法處理。

第三十條黨員被依法留置、逮捕的,黨組織應當按照管理許可權中止其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等黨員權利。根據監察機關、司法機關處理結果,可以恢復其黨員權利的,應當及時予以恢復。

第三十一條黨員犯罪情節輕微,人民檢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決並免予刑事處罰的,應當給予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黨員犯罪,被單處罰金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理。

第三十二條黨員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一)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處刑法規定的主刑(含宣告緩刑)的;

(二)被單處或者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

(三)因過失犯罪,被依法判處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

因過失犯罪被判處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處管制、拘役的,一般應當開除黨籍。對於個別可以不開除黨籍的,應當對照處分黨員批准許可權的規定,報請再上一級黨組織批准。

第三十三條黨員依法受到刑事責任追究的,黨組織應當根據司法機關的生效判決、裁定、決定及其認定的事實、性質和情節,依照本條例規定給予黨紀處分,是公職人員的由監察機關給予相應政務處分。

黨員依法受到政務處分、行政處罰,應當追究黨紀責任的,黨組織可以根據生效的政務處分、行政處罰決定認定的事實、性質和情節,經核實後依照規定給予黨紀處分或者組織處理。

黨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違反企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社會組織的規章制度受到其他紀律處分,應當追究黨紀責任的,黨組織在對有關方面認定的事實、性質和情節進行核實後,依照規定給予黨紀處分或者組織處理。

黨組織作出黨紀處分或者組織處理決定後,司法機關、行政機關等依法改變原生效判決、裁定、決定等,對原黨紀處分或者組織處理決定產生影響的,黨組織應當根據改變後的生效判決、裁定、決定等重新作出相應處理。

⑦ 國企員工弄虛作假報銷費用屬於什麼行為

屬於違反財務紀律,可大可小。
有背景的沒事,警告下就算了;
沒背景的有事,直接換人,肥缺大把人盯著

⑧ 公司沒有車但是老闆的私車開的油票抬頭又是公司的,讓我給報銷怎麼辦

加油的票據抬頭是個人,但是公司公務用車,這樣油票必須退回重開!
加油的票據抬頭是個人,但是公司公務用車,這樣油票可報銷用嗎?
答:不能在企業所得稅稅前列支。需要將票據退回重開發票。
政策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強普通發票管理工作的通知》八、加強日常監督,打擊不法活動(二)落實管理和處罰規定。在日常檢查中發現納稅人使用不符合規定發票特別是沒有填開付款方全稱的發票,不得允許納稅人用於稅前扣除、抵扣稅款、出口退稅和財務報銷。
公司沒有車,怎麼可能產生相關費用,所以這些費用的發票當然不能入賬了。但是如果我們確實是為公司業務使用了自己的車輛,那麼我們車輛發生的費用的確可以報銷。這樣我們可以和公司簽訂一份租車協議,那麼所租車輛發生的費用就理所應當成為公司的費用了。

⑨ 如何解決高校科研經費管理存在的問題

高校是國家實施「科教興國」的龐大生力軍,是開展科學研究和技術創新的重要基地。隨著教育體制和科技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高校由原來單一的人才培養功能,逐步向科學研究和服務社會等多項功能轉變,科研實力不斷增強,承擔的科研項目和籌措的科研經費呈大幅度增長,不僅增加高校收入,也提高了高校教學質量、科技水平,提升高校綜合實力和競爭力。高校科研經費管理是科研管理的核心內容之一,是財務管理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貫穿項目管理的全過程,是項目管理的關鍵,做好科研經費管理工作是科研工作正常進行並取得預期效果的有力保障。但在科研經費管理的過程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如經費配置不合理、濫用情況嚴重、核算不規范等。因此,正確認識和加強科研經費管理工作,認真分析科研經費管理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尤其在當前,如何對高校科研經費進行科學有效的管理,確保科研經費安全、合理、高效使用,已經成為高校面臨的一個刻不容緩的課題。

一、高校科研經費管理存在的問題

(一)科研經費配置不合理

近幾年來,我國加大了科研經費投入,目前在科研經費配置上,以行政力量為主導配置資源,一些在高校、科研院所中擔任行政領導職務的,可以方便地獲取課題項目;學術等級思想嚴重,一些有學術頭銜的,在學術資源的配置中處於強勢地位;有的主管部門在科研經費的申請和管理上還存在門戶之見,優先照顧本系統內的高校和申請者。有的人手中擁有幾百萬、上千萬科研經費,日子好過了就不思進取,甚至有些人以錢為目的,科研成了謀生的手段。在科研項目的管理上,重立項輕結果;科研人員申請項目,要填寫大量表格,談科研思路、設計技術路線、構思創新性成果,而一旦經費申請到手,便轉給研究生們操作,或放置一旁,到課題結題時從他處搬來「成果」交差,所謂拿了經費不出活。在具體科研活動中,有重利益輕尊嚴和聲譽的現象存在。

(二)科研經費濫用情況嚴重

科研經費使用的「黑洞」有多大?根據發布的山東省2006年度審計報告披露的數據來看,讓人觸目驚心:一些單位科研經費中直接用於課題研究的開支僅四成,其他的都被用作管理費用、人員經費、招待費,甚至本應由科研人員個人承擔的家庭電話費、交通費、學費、私家車保險費和維修費也從中列支。審計報告披露,山東省自然科學基金安排的一個項目,到審計時開支的經費中,實驗材料費僅佔5.6%,而招待費、管理費、勞務費、辦公用品、電話費等開支竟佔到94.4%。山東大學兩個科研項目分別有14筆和9筆開支是以「計算機耗材」、「辦公用品」等虛假品名的發票報銷。有科研人員透露,只要跟著項目,吃喝拉撒,甚至給孩子買支鉛筆都能巧立名目在科研經費中報銷。

(三)科研項目賬有增無減,結題不結賬現象較為普遍

科研項目已結題不結賬的問題是全國高校的普遍問題。由於高校對科研項目結題後管理工作不夠重視,存在科研項目完成後,財務賬面上一直保留著余額沒有結算,不僅使結余資金得不到充分利用,許多固定資產得不到清理,也給財務部門的會計核算和項目管理增加了難度。經費一直掛在賬上還會造成年終會計報表高校未完成科研項目的經費大量沉澱,使會計報表數據不準確,不能真實地反映學校的實際情況。

(四)科研經費會計核算不規范

有的高校專門設立獨立賬套核算科研經費收支,但很多高校則將科研經費與教育事業費歸在一個賬套核算,將收到的由主管部門通過預算下達的科研經費放在「科研經費撥款」和「科研經費支出」科目核算;其餘的縱向、橫向科研經費不論性質、渠道來源全部放在「代管款項」科目核算,一般採用「三欄式」明細賬,不設置明細科目,費用歸集很籠統,科研項目完成結題時填制的經費使用報表數據隨意性大,科研經費財務信息失真。由於各高校在科研經費核算方面口徑不盡相同,會計數據不可比,也影響相關會計指標的真實性和准確性。

(五)高校評估機制和教師業績評價制度有待改進

目前,高校各類評估、碩士點和博士點的申報,都要以科研項目的級別和科研經費的多少來衡量,科研項目和經費越多,說明學校科研實力越強,學術水平和師資隊伍的素質越高,而且決定著高校的「排名」。高校對教師考核和評價也以科研經費到位額度以及論著或論文的發表數量、成果鑒定數、專利數、獲獎數等作為衡量指標,並成為高校教師提職、提升的重要依據,致使許多教師想盡各種辦法爭取項目,甚至出現「拉關系」、「走後門」和「跑項目」的不正常現象,容易產生「錢權交易」等腐敗問題,敗壞了學術風氣。

二、完善高校科研經費管理的對策與措施

面對當前科研經費管理中存在的問題,筆者認為應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積極探索新的管理體制和監督手段,轉變管理觀念,開拓管理思路,只有做到管理制度健全,管理措施得力,管理行為到位,才能保證科研經費正常而有效運轉,最大限度地提高科研經費的使用效益。

(一)建立、健全科研經費管理制度,加大科研人員財經法規培訓力度,確保科研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1.制定科研經費管理辦法。科研經費管理是一項政策性、科學性很強的工作,要管理好科研經費,就必須制定出一套適應不同性質研究工作要求的經費管理辦法。明確項目經費管理主要內容、工作程序和各部門的工作職責;明確科研經費的開支范圍、開支標准和經費審批許可權,建立審批制度,減少科研人員報賬的盲目性、隨意性;明確項目結題時間和結余經費分配比例和獎勵辦法,避免長期掛賬;對弄虛作假、截留、挪用、擠占科研經費等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罰。通過科研經費管理辦法的制定,使科研、財務管理人員及科研人員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自覺遵守有關財經制度、法規,節約經費開支,提高經費使用效益。

2.完善科研經費資助制度。科研經費資助應按公平、公正、公開原則,體現「平等競爭」、「擇優錄取」的理念,以同行評價占重要地位。專家評審小組成員的選擇應以學術聲望為依據,主要是資深的科學家、教授、學科學術帶頭人。資助的方向更多的放在資助學科和申請人的優勢上,擴大專家評審小組成員行內人士的覆蓋面,選擇優等的申請者給予資助,鼓勵自由競爭。

3.加強對科研人員財經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提高其遵紀守法意識。高校科研人員大多是教學、科研雙肩挑,平時忙於工作,很少去學習財經法律、法規方面的知識,對科研和財務管理的有關規定和法律制度了解不多,使其在科研經費使用方面隨意性大,招待費、通訊費、交通費、復印費、勞務費支出占很大比例。有的人開具與實際不符的票據到財務部門報銷,個別人甚至以協作費、測試費等套取現金,這些違法違規行為嚴重擾亂了科研工作秩序。科研管理部門和財務部門必須加強財經法律、法規宣傳力度,使廣大科研人員充分認識到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重要意義,做到自覺遵守財務制度。可通過舉辦培訓班、講座或互聯網、櫥窗等形式進行宣傳,使科研人員合理、合法使用科研經費,提高科研經費的使用效益。

(二)規范科研經費會計核算,運用現代科學技術,建立科研經費管理信息網路平台

1.規范科研經費會計核算。高校的科研項目根據經費來源不同一般分為縱向科研項目、橫向科研項目和學校科研項目三類。現行的《高校會計制度》對各類科研經費的會計核算規定不明確,使得各高校核算科研經費時使用的會計科目不一致,影響有關部門對高校科研經費的統計及對比。國家或主管部門應制定統一的、可操作性強的科研會計制度,各高校根據制度要求設置會計科目,按收入來源、支出內容不同設置總賬和明細賬,設立獨立賬號,專人負責核算,專款專用。

2.建立科研經費管理信息網路平台。在學校區域網建立科研經費管理信息網路平台,連接科技部門、財務部門、課題負責人以及審計、資產管理等部門。由科技部門將科研課題名稱、下達經費單位、研究期限及經費預算方案等信息錄到課題負責人名下;財務部門負責將收到的每筆收入、發生的每筆支出明細錄到每個課題中;課題負責人通過密碼可在網路上查看自己的科研經費使用情況及結余情況,做到心中有數;各職能部門可通過該網路平台及時快速地獲取准確、完整的科研課題有關信息,達到管理環節的相互協調、相互依託、相互滲透,使科研經費管理更加科學化、透明化和高效化。

(三)加強科研項目結題結賬管理

項目負責人應嚴格按照項目合同規定的時間開展研究工作,項目研究結束或通過驗收後,及時辦理結題手續。學校科研管理部門每年應定期將結題項目的有關信息通知財務部門,財務部門協助項目負責人核對經費收支結余情況,如實填制經費使用報表。對項目結余經費制定出合理的管理辦法,明確項目結賬時間和結余經費的用途,避免應結未結科研項目越來越多,長期掛賬現象。

(四)改變不合理的高校評估機制和教師業績評價制度

對高校的評估指標應是多方面的,包括教學水平、科研實力、師資力量、各項硬體設備的質與量、財源、就業率、歷屆畢業生的成就和聲望、同行評價等,科研項目和科研經費只是其中的一個方面。目前高校的評估是由教育主管部門自己主持的,從長遠和國外經驗來看,應由公眾、社會、學校及政府均認同的權威評估機構來進行,才更能體現公平、公正。

教師業績評價是對教師的整個工作做出總的評價,不僅要考慮科研經費的多少,項目的數量和層次,更重要的是要注重科研成果。如科研項目結束或驗收後,是否能增強學校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是否能提高學校科研參與市場競爭的能力;是否能為學校帶來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評價同時還要考慮到學科、年級、教學風格、學生特點和教學背景等,結合教師的個體素質基礎和可能的、合理的發展路向。這些指標達到一定的標准後,才可以作為教師晉升職務和職稱的條件。

(五)切實加強對科研經費的監管

科研經費被濫用,早已不是新聞,但在一系列規范科研經費使用的辦法出台後,問題還是頻頻發生,這說明,科研經費的監管仍然沒有真正引起有關部門重視。為了確保科研資金安全並合理使用,審計、財政、科技和主管部門應定期或不定期地對高校科研經費的管理規定及經費收支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重點防止科研經費使用違反預算管理規定,以協作費、勞務費等虛假名義外撥科研經費,科研經費形成資產流失等問題。對違反科研管理規定、造成學校經濟損失或損害學校聲譽的,堅決予以懲處,挪用、貪污受賄觸犯刑法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