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法院拍賣二手車需要買交易稅嗎
司法拍賣汽車需要交稅的,按拍賣公告的要求交納拍賣保證金到法院指定帳號,然後到法院領拍賣保證金收據,憑收據到拍賣公司辦理競買登記,最後拍賣會當天領競買號牌參加拍賣。
拍賣無成交的,按法院要求取回所交的拍賣保證金。拍賣成交的,拍賣保證金直接抵扣拍賣成交價款的一部分。成交後,買受人除付拍賣成交價款外,還要按拍賣成交價的5%付拍賣傭金給拍賣公司。
法院執行拍賣的車輛除了交拍賣成交價款外,還需要向拍賣公司繳納拍賣傭金。另外,車輛的過戶費用也由買受人自行承擔。
如果法院未聲明負擔車輛欠費,而該車輛有違章、逾期未年檢等處罰費用,則該費用也是由買受人承擔。價格評估完成後,法院可組織執行雙方當事人協商,按評估價格將被執行人財產抵債給申請執行人。
雙方當事人對以物抵債不能達成一致的,法院應作出強制拍賣被執行人財產的決定。如果被執行人要求自己自行變賣財產的,法院依照《執行條例》第48條的規定,可以准許,但應當監督其按照合理價格在指定的期限內進行,並有效控制變賣的價款。
⑵ 法院拍賣的車除了交拍賣款還用交別的費用嗎
法院拍賣的車除了交拍賣款還用交保證金、傭金及過戶的費用。
在參加機動車拍賣前,一定要了解參與競拍的機動車是否有違章、逾期年檢等情況,如果法院未聲明負擔車輛欠費,而該車輛有違章、逾期未年檢等處罰費用,則該費用也是由買受人承擔。此外,還需了解該車輛是否有欠費,如有欠費由誰來負擔。
在拍賣房屋時則需了解房屋手續是否齊全、能否過戶,有關此類情況,具體如下:
1、如果法院的拍賣公告中明確告知了拍賣的房屋手續不全、不能過戶,則買方過不了戶的,不能找法院退款;
2、如果拍賣公告中沒有告知不能過戶,則這種情況可以找法院退款。
如果該房屋在法院查封之前沒有辦理產權證或初始產權登記,且沒有辦理的原因是原所有權人存在違法行為或不具備產權登記的條件,相關政府主管部門不予登記的,這種情況購買查封的房屋是沒法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書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拍賣、變賣財產的規定》第一條 在執行程序中,被執行人的財產被查封、扣押、凍結後,人民法院應當及時進行拍賣、變賣或者採取其他執行措施。第二條 人民法院對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進行變價處理時,應當首先採取拍賣的方式,但法律、司法解釋另有規定的除外。第十條 拍賣不動產、其他財產權或者價值較高的動產的,競買人應當於拍賣前向人民法院預交保證金。申請執行人參加競買的,可以不預交保證金。保證金的數額由人民法院確定,但不得低於評估價或者市價的百分之五。
應當預交保證金而未交納的,不得參加競買。拍賣成交後,買受人預交的保證金充抵價款,其他競買人預交的保證金應當在三日內退還;拍賣未成交的,保證金應當於三日內退還競買人。第二十六條 不動產、動產或者其他財產權拍賣成交或者抵債後,該不動產、動產的所有權、其他財產權自拍賣成交或者抵債裁定送達買受人或者承受人時起轉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