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製造成本法有什麼概念簡介
製造成本法也稱為製造成本計演算法,是一種傳統的成本計算制度。製造成本法的發明是20世紀早期資本主義公司發展的產物,當時,材料和人工費用是產品成本的主要組成部分,間接費用和維護費用並不重要,且難以計量並直接計入產品成本。在公司標准成本系統建立後,材料、人工費直接歸集於產品,間接費用使用一些本用於其他目的的分配標准,如直接人工費用、工時數或產品數進行分配。經過長時間的實踐,在當今現代經濟條件下,製造成本法系統存在著較為嚴重的信息扭曲現象,這主要由費用的間接分配引起。當資源消耗數量並不能准確地歸於某個成本中心或產品時,扭曲便會發生。
製造成本法仍然從屬於財務會計的范疇,上世紀30年代為了適應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離而建立的財務會計體系,產品成本計量(為了計量出期間利潤與期末存貨價值的目的)仍然是財務會計的一個重要領域。為了保證會計信息的公允性,所有的會計處理事項均應使用會計准則的理念進行指導與制約,而會計准則理念的內核不在於其是否精確,而是在於目前的企業經營環境下,這種理念能否被大家所共同接受(英文上稱之為GAAP,)。製造成本法的理論關鍵在於如何確認產品的成本項目構成,按照企業存在的相關職能部門設置成本項目,應該沒有什麼分歧,但這些成本項目哪些應該作為產品成本的組成項目?哪些應作為期間成本的組成項目?與生產有關的職能部門相關的成本項目是不是將所有成本內容都應進入產品生產成本?還是部分成本內容進入產品生產成本?這些問題也構成了今天製造成本法基本的理論問題。
目前對此理論問題的解釋有兩種不同的觀點:
1、吸收成本觀點
其基本原理是只要該職能部門與生產過程相關,不論是直接與生產過程相關,還是間接與生產過程相關;不論其發生的費用是什麼,都將其吸收到產品成本中去,構成產品的生產成本。
2、動因成本觀點
其基本原理是衡量此項費用能不能進入產品的生產成本,除了該職能部門要與生產過程相關以外(因為與生產過程無關的職能部門所發生的費用根本不可能進入產品成本的),還要進一步確認其所發生的費用性質與產品的製造過程是否相關,只有在同時符合上述兩種條件時,我們才能將其確認為產品的生產成本,否則,即使發生在與生產過程相關的職能部門,我們也不能將其確認為產品的生產成本。
『貳』 製造成本法的基本理論
製造成本法仍然從屬於財務會計的范疇,上世紀30年代為了適應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離而建立的財務會計體系,產品成本計量(為了計量出期間利潤與期末存貨價值的目的)仍然是財務會計的一個重要領域。為了保證會計信息的公允性,所有的會計處理事項均應使用會計准則的理念進行指導與制約,而會計准則理念的內核不在於其是否精確,而是在於目前的企業經營環境下,這種理念能否被大家所共同接受(英文上稱之為GAAP, general accepted accounting principle)。製造成本法的理論關鍵在於如何確認產品的成本項目構成,按照企業存在的相關職能部門設置成本項目,應該沒有什麼分歧,但這些成本項目哪些應該作為產品成本的組成項目?哪些應作為期間成本的組成項目?與生產有關的職能部門相關的成本項目是不是將所有成本內容都應進入產品生產成本?還是部分成本內容進入產品生產成本?這些問題也構成了今天製造成本法基本的理論問題。
『叄』 製造企業怎麼對自己的產品定價
製造企業在做價格決策時應以准確、及時的財務會計記錄為依據。通常製造企業最常用的定價方法是成本加成法。產品價格是由直接材料、直接人工、製造費用和銷售管理費用和預期利潤所組成。
採用成本加成法定價優點是簡單易行。在核算成本之後,計算產品價格就相對較容易,同時將期望利潤加入成本來計算價格可以保證企業不會虧本。採用這種定價方法的缺點是不利於企業有效利用資源。即使企業沒有充分合理的使用資源,仍然能夠獲得預期利潤,這樣就不能激勵企業在生產過程中降低成本。由於製造企業的成本結構各有不同,成本加成法不能有效的將競爭考慮在內。但是盡管存在許多弊病,這種方法在很多行業(如建築和印刷業)還是很通行的。
吸收成本法
製造企業定價策略的成功需要有可靠的會計系統。會計系統能為決策提供及時的原材料成本信息。一種傳統的計算產品成本的方法叫做吸收成本法(absorption costing),就是將所有的製造成本和日用開支都打入最終產品成本之中,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部分固定和可變製造費用。完全成本法可用於年報和納稅報告,也很適合用於財務分析。但完全成本法對進行價格決策和探尋價格變動的影響幫助不大。
變動成本法(或直接成本法)
變動成本法對於製造企業的管理決策來講對企業幫助更大。這種方法只將隨產量變動的那部分成本計入產品的單位成本。產品變動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隨產成品產量而變動的一般管理費用。固定的一般管理費用(如租金、折舊、保險)不包含在單位成本中,而是作為期間費用。
製造商的定價目標是為了發現銷售價格的成本構成,以及銷售額是否超過產品可變成本足夠多,可以用來彌補固定成本並產生一定的利潤。完全成本法將固定成本也包括在單位成本中,由此產生的一個問題是,即掩蓋了價格、銷量和成本3者之間的真實關系。直接成本法不管生產量的高低,單位產品成本固定不變,因此可以清晰顯示價格一銷量一成本三者之間的關系。定價的起點是直接成本收入。通常變動成本法和完全成本法計算出來的凈利潤額是相同的,不同的是計算公式。完全成本法將廣告費、租金和其他花費按照支出原因分配到不同的產品成本中去;變動成本法則將支出分為固定成本和變動成本兩種。固定成本是不隨產品產量而變動的成本,而變動成本隨產量變動而發生變動。
製造企業應根據自身企業的特點來採取適合的定價方式。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