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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離職成本扣款什麼意思

發布時間: 2022-04-14 17:23:53

① 新進離職扣款是什麼意思以前從來沒見過這種扣款啊第一個月上班。正常在職

你好心境離職扣款是什麼意思以前沒有聽見過這種可快第一個月上班正在正常在職有可能是新人如果沒打到他們試用期然後值的

② 新進離職扣款是什麼意思為什麼第一個月上班要扣這個錢

不合理,勞動者無任何過錯主動離職。用人單位沒有權利。你付出的就應該有報酬,你主動辭職能得到工作一年給一個月的補償的情形有: 1、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勞動條件的; 2、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因用人單位原因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 7、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機勞動者人身安全的; 8、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且解除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提出的; 9、用人單位降低勞動合同約定的條件,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如果不存在以上任何一種情形,則單位都沒有必須支付給你經濟補償金的法定義務,除非單位自願支付給你。

③ 員工離職時勞保用品按什麼折舊進行成本核算扣款是年月季度還是日

員工離職時,勞保用品扣員工的工資,是違法的。
企業為員工提供勞動保護,是企業的法定義務,該義務不能推卸或轉嫁。

根據《勞動法》第54條的規定:用人單位必須為勞動者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關於本條的理解,根據《勞動法條文說明》第47條的規定,《勞動法》第54條中的「國家規定」主要指:《工廠安全衛生規程》、《建築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准》及一些國家標准,如《工業企業廠內運輸安全規程》、《生產過程安全衛生要求總則》等。《勞動法》第54條要求企業提供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主要包括工作場所和生產設備。工作場所的光線應當充足,雜訊、有毒有害氣體和粉塵濃度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標准,建築施工、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等危險作業場所應當設置相應的防護設施、報警裝置、通訊裝置、安全標志等。對危險性大的生產設備設施,如鍋爐、壓力容器、起重機械、電梯、企業內機動車輛、客運架空索道等,必須經過安全評價認可。取得勞動部門頒發的安全使用許可證後,方可投入運行。企業提供的勞動防護用品,必須是經過政府勞動部門安全認證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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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保用品是勞動保護用品的簡稱,安全防護,即安防,所謂安全,就是沒有危險、不受侵害、不出事故;所謂防護,就是防備、戒備,保護安全的一種措施。勞動保護的簡稱。

④ 簽訂離職扣款合同合法嗎

首先,按照合同法規定,按照合同法規定,他應該是不能扣工資的,但你也要首先看一下你們簽訂的合同,是不是有賠償的條款?另一個方面,如果你想離職了,要提前一個月寫月初辭職報告,一個月以後就可以離職了,這個應該是不會扣工資的,

⑤ 離職時社保扣款問題

如果公司沒有違規的話,你朋友的情況可能是這樣:每年的社保基數都會按照省平均工資和市平均工資重新制定,也就是說每年的社保基數不一樣。每年省平、市平差不多都會在6、7月份制定出來,每年6、7月份以前的社保標准都是用的去年的標准,所以當今年社保新基數出來後,每年6、7月份之前的社保就會補繳差額。你朋友剛好是那時候離職,就把前半年的補差全部補繳了,所以就多扣了很多的錢。
還有種情況是月底離職,社保局基本上在25號左右就是核算時間,不對外辦理業務。而辦理人員減少是單月辦理下月生效,因為25號以後不辦理業務,所以就相當於單位多繳納了一個月的社保,所以單位就把這個月的社保全部金額算在你朋友的上面。
關於你的情況,只要你們單位不違規離職就不存在你朋友的情況。但是離職最好是月初離職。
如果你離職的時候也發生你朋友類似的情況,要求你公司出示扣款的緣由,然後到社保局列印社保清單,如果發現公司違規操作,可到當地勞動監督大隊投訴

⑥ 勞動法關於員工急辭的扣款規定

沒有明確規定,勞動者應提前三十天申請解除勞動合同,不能直接走人應和用人單位協商,若急辭工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要承擔賠償責任。用人單位也不能以此為由剋扣勞動者的工資。
法律分析
如果勞動者沒有任何依據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但不給經濟補償金,還可依據相關法律的規定,給單位造成損失的要承擔賠償責任。用人單位沒有不符合相關法律規定的情形,勞動者離職應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單位才能解除勞動合同。如果勞動合同沒有特別約定,用人單位也不能無故不允許勞動者離職。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和用人單位協商一致,直接走人違反相關法律規定。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試用期要提前三天通知公司,並把工作交接好,即使公司不讓走,員工也可以離職,公司也應該支付試用期應得的工資。如果在提出離職申請後,公司不讓走,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者是申請勞動仲裁。員工自動離職沒辦離職手續,公司不能不發工資。但因勞動者自離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勞動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如果勞動合同沒有特別約定,相關法律規定用人單位不能以任何理由違法剋扣拖欠勞動者工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十一條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第三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內的;(二)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三)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⑦ 入離職扣款什麼意思。入職也要扣錢嗎

如果勞動合同上寫了入離職扣款,該勞動合同很可能是不合法的。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九條: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因此入職時正規單位是不會向勞動者索要任何財物或要求扣款。
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該條規定離職的,不需用人單位的同意也不需支付賠償金,該種情況離職是不需要扣款的。

⑧ 員工離職成本是多少

No.1
金錢成本
根據業內人士調查:員工離職後,從找新人到新人順利上手,光是替換成本就高達離職員工年薪的150%,如果離開的是管理人員則代價更高。
人員替換成本不只是前後工資差那麼簡單,還包括公司向外發布招聘信息的費用、新員工入職面試和能力素質測評的費用,如果是招聘中高級崗位,還會涉及異地交通費用、食宿費用,錄用後的崗位培訓、安家費用等。

No.2
時間成本
一個員工離職後,並不是招新上崗就能順利填充其留下的坑。
錄用前行政管理的時間成本,比如發布招聘信息和接收簡歷、篩選候選人、電話預約面試……如果再遇上幾位中途放鴿子的候選人,可以說相當浪費時間了。
總的來說:從員工離職到招新,至少有1-2個月的招聘期、3個月的適應期,6個月的融入期;此外,還有相當於4個月工資的招聘費用,超過40%的失敗率。
時間就是金錢的道理,恐怕HR比誰體會都深刻。
然而,你以為事情到這里就結束了嗎?並沒有。
除了金錢、時間成本,還有HR老司機得出過很殘酷的結論:一個員工離職會引起大約3個員工產生離職的想法,照此計算的話,如果員工離職率為10%,則有30%的員工正在找工作。
這時候的HR就像驚弓之鳥,看誰都像要離職的樣子、看誰都可疑,大概就是這種狀態:

No.3
無形成本
員工離職的成本計算,還要考慮那些無法量化的影響,YOYO堵五毛錢,肯定有公司在以下幾個方面,吃過員工離職帶來的「虧」:
1.業務績效降低:員工離職後,會造成的部門階段性人員短缺,一時間難以接續,而新人入職後,在適應階段也會影響工作效率。
2.用戶滿意降低:新人入職後,各方面業務都不熟練,需要一段時間來適應。
這個時候,用戶的滿意度往往會降低,嚴重時還會導致用戶投訴比例飆升。
3.數據泄露:一些員工離職前,會因為個人情緒或下一份工作需要,刪除本職崗位的工作資料或帶走重要資料,造成資料丟失、數據泄密,使公司在市場競爭上的整體優勢降低。
4.引發勞動爭議和法律訴訟:由於對員工離職管理不當,導致公司遭遇勞動仲裁、訴訟中敗訴的風險,這也是HR需要切實面對的問題。

⑨ 離職員工社保扣費計算

摘要 這個要看公司是怎麼統籌交的社保了!

⑩ 跟老闆說離職,老闆說:跟我算成本。這句話是什麼意思

意思 就是 說 他發給你的工資,給你買的社保,跟 你的 業績 不匹配。
就是說 你幫公司掙的錢,不夠他發給你的多。
完。
當然了,意思就是 才剛剛開始 剝削你,你就要 跑,怎麼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