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長期股權投資什麼時候用成本法,什麼時候用權益法
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方法有成本法和權益法
投資單位能夠對被投資單位實施控制,採用成本法
這里說的控制,並不一定是控股50%以上,採用實質重於形式原則,只要實質上是投資單位話語權較大,則屬於控制。
投資單位對被投資單位能夠實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採用權益法。
也可以這樣理解:成本法是用來核算自己家的東西,權益法用來核算不是自己家但是和自己有關聯的東西。
(1)非同控什麼時候用成本法擴展閱讀:
長期股權投資(Long-term investment on stocks)是指通過投資取得被投資單位的股份。企業對其他單位的股權投資,通常視為長期持有,以及通過股權投資達到控制被投資單位,或對被投資單位施加重大影響,或為了與被投資單位建立密切關系,以分散經營風險。
基本特點
長期持有
長期股權投資目的是為長期持有被投資單位的股份,成為被投資單位的股東,並通過所持有的股份,對被投資單位實施控制或施加重大影響,或為了改善和鞏固貿易關系,或持有不易變現的長期股權投資等。
利險並存
獲取經濟利益,並承擔相應的風險。
長期股權投資的最終目標是為了獲得較大的經濟利益,這種經濟利益可以通過分得利潤或股利獲取,也可以通過其他方式取得,如被投資單位生產的產品為投資企業生產所需的原材料,在市場上這種原材料的價格波動較大,且不能保證供應。
在這種情況下,投資企業通過所持股份,達到控制或對被投資單位施加重大影響,使其生產所需的原材料能夠直接從被投資單位取得,而且價格比較穩定,保證其生產經營的順利進行。
但是,如果被投資單位經營狀況不佳,或者進行破產清算時,投資企業作為股東,也需要承擔相應的投資損失。
禁止出售
除股票投資外,長期股權投資通常不能隨時出售。
投資企業一旦成為被投資單位的股東,依所持股份份額享有股東的權利並承擔相應的義務,一般情況下不能隨意抽回投資。
風險較大
長期股權投資相對於長期債權投資而言,投資風險較大
在中國,長期股權投資的取得方式主要有:
企業合並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應區分企業合並的類型,分別同一控制下控股合並和非同一控制下控股合並確定形成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
以支付現金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應當按照實際支付的購買價款作為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包括購買過程中支付的手續費等必要支出。
以發行權益性證券方式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其成本為所發行權益性證券的公允價值。
投資者投入的長期股權投資,應當按照投資合同或協議約定的價值作為初始投資成本,但合同或協議約定價值不公允的除外。
以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債務重組等方式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
Ⅱ 財務會計:長期股權投資中,什麼時候用成本法,什麼時候用權益法區別
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方法有成本法和權益法,投資單位能夠對被投資單位實施控制,採用成本法。
一、適用范圍不同:
成本法:企業能夠對被投資單位實施控制的長期股權投資(與舊准則不同);權益法注重受資企業的所有者權益,只要受資企業的所有者權益變動了,投資企業也隨之進行調整。
二、核算不同:
投資單位採用成本法時,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不受被投資單位盈虧和其他權益變動的影響。權益法下,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受被投資單位的所有者權益變動的影響。因為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是需要根據被投資單位的所有者權益進行調整的。
處理技巧
正常情況下,投資企業的投資生效後取得的投資回報表現為兩個層面,一是從被投資企業分得的利潤或現金股利;二是投資後被投資企業實現的凈利潤。而這兩項獲益數額往往並不一致,成本法核算的總規則是:
當某項投資使得投資企業從被投資企業分得的利潤或現金股利超出投資後被投資企業實現凈利潤的部分是投資企業對被投資企業以前留存收益積累的無償分享,應視為該項投資代價的減少,沖減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成本,即貸記「長期股權投資」科目;在以後年度再進一步進行初始成本沖減額的補充登記或轉回。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長期股權投資成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