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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貨賣出價格如何定價 2025-07-27 12:00:09

股權轉讓成本應該怎麼確定

發布時間: 2023-01-26 04:12:44

『壹』 股權轉讓的價格怎麼確定

法律分析:在實踐中,普通股權的轉讓價格通常由以下幾種方式確定:(1) 當事人自由協商確定,即股權轉讓時,股權轉讓價款由轉讓方與受讓方自由協商確定,可稱為「協商價法」。(2) 以公司工商注冊登記的股東出資容額為股權轉讓價格.可稱為「出資額法」。(3) 以公司凈資產額為標准確定股權轉讓價格,可稱為「凈資產價法」。(4) 以審計、評估的價格作為依據計算股權轉讓價格,可稱為「評估價法」。(5) 以拍賣價、變賣價為股權轉讓價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貳』 公司股權轉讓費用如何定計算

1、以現金出資方式取得的股權,按照實際支付的價格與股權直接相關的合理稅費之和確認成本.以非貨幣性資產出資方式取得的股權,按照稅務機關批准或批準的非貨幣性資產價格與股權直接相關的合理稅費之和確認成本。《公司法》第71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叄』 股權被稀釋過,怎麼確定部分轉讓成本

股權被稀釋過,實際支付的價款與取得股權確定部分轉讓成本。根據查詢相關資料信息,按照實際支付的價款與取得股權直接相關的合理稅費之和確認股權原值,應按照實際支付的投資價款作為轉讓股權的成本。股權轉讓的成本,是股權財產的原值和合理費用的支出之和,如萬分之五的印花稅、百分之二十的個人所得稅。

『肆』 股權轉讓成本如何確定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67號)第十五條規定,個人轉讓股權的原值依照以下方法確認:以現金出資方式取得的股權,按照實際支付的價款與取得股權直接相關的合理稅費之和確認股權原值;因此應該按照實際支付的投資價款作為轉讓股權的成本。

溫馨提示:以上解釋僅供參考,不作任何建議,如需解決具體問題(尤其法律、會計、醫學等),建議您詳細咨詢相關領域專業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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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 贈與股權再轉讓的成本如何計算

我們首先明確一點:什麼是股權的成本?
通俗說,第一任股東的原始出資就是其持有的股權的原始成本。比如,張三出資100萬元,持有某公司10%的股權。那麼,這10%股權的原始成本就是100萬元。
如果張三將這10%股權轉讓給李四,則李四的股權成本會根據轉讓價格來重新確定這10%股權的成本。比如李四是以200萬價格購買的,則其成本就為200萬元;如李四是以100萬價格購買的,則其成本為100萬元;如是以80萬購買的,其成本就是80萬元。
轉讓價格的多少,原則上要根據其對應的凈資產來確定。低於凈資產轉讓的,則有可以被稅務機關進行調整。高於凈資產的,則由轉讓雙方自由約定。
這其實涉及到的,是稅款繳納問題。
現在回到問題本身。
其實,贈與可以看成轉讓,只是其轉讓價格為0元。
這個時候,受讓方的成本是不是就是「0」元了呢?
不一定哦。
此時,受讓方的成本是多少,要看出讓方是否納稅。
我們首先明確,沒有正當理由低於凈資產轉讓股權的,稅務部門會重新調整納稅額來確定出售方應該繳納的稅款。
我們以自然人轉讓為例。
張三持有的10%的股權所對應的凈資產為200萬,他的合理轉讓價格就是200萬。
在贈與的情況下,由於相當於0元轉讓。如無正當理由,則稅務機關會按200萬來計算應納稅款,並要求張三繳納,共計為40萬。
此時,如果張三繳納了這40萬稅款,則受贈人(王五)持有的這10%的股權成本,在稅法上就應確定為200萬元,也就是視為按200萬元轉讓,否則,就會存在重復征稅的問題。
如果,稅務機關根據法律規定認定屬於有合理理由,比如父親將股權轉給兒子。此時,由於存在合理理由,稅務機關不向張三徵收個人所得稅。這種情況下,則在稅法上,認定為轉讓價格為「0」元。也就相當於受贈人(王五)取得股權的成本為「0」元。其持有的10%的股權成本就為0元。
綜上所述,在贈與情況下,確定股權成本的方法,要根據贈與人是否依照合理價格繳納了所得稅來確定。

『陸』 股權轉讓價格如何確定

一、股權轉讓價格如何確定
只要當事人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不損害國家和第三人的合法權益,法律允許股東自由確定股權轉讓價格。我國《公司法》及相關法律除了對國有股權的轉讓估價作了限制性規定外,對於普通股權轉讓價格的確定並未作具體的規定。在實踐中,普通股權的轉讓價格通常由以下幾種方式確定:

1、當事人自由協商確定,即股權轉讓時,股權轉讓價款由轉讓方與受讓方自由協商確定,可稱為「協商價法」。
2、以公司工商注冊登記的股東出資額為股權轉讓價格。可稱為「出資額法」。
3、以公司凈資產額為標准確定股權轉讓價格,可稱為「凈資產價法」。
4、以審計、評估的價格作為依據計算股權轉讓價格,可稱為「評估價法」。
5、以拍賣價、變賣價為股權轉讓價格。
股權轉讓是股東行使股權常見而普遍的方式,中國《公司法》規定股東有權通過法定方式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

二、股權轉讓價格的注意事項

1、採用綜合評估確定股權轉讓的基準價格

實踐中股東自願轉讓股權是股權轉讓的最為普遍的形式,法院運用國家強制力強制股東轉讓股權是股權轉讓中的一種特殊形式,兩者在股權轉讓前先確定基準價格上是相一致的。轉讓雙方首先應對公司的資產、負債情況進行評估,確定轉讓基準價格,在此基礎上協商確定轉讓價格。

法院在強制股東轉讓股權時,應通過審計、評估確定轉讓的基準價格。股權轉讓基準價格即股權轉讓參考價格,可以是公司的凈資產額。在採用了前述的一種或幾種甚至其他更多的計算方法後,有的當事人還會結合公司不良資產率、國家產業政策等因素確定轉讓價格,這樣得出的轉讓價格比較接近股權的實際價值。

2、引入市場機制轉讓股權

轉讓基準價格確定後,根據意思自治原則,對轉讓雙方經協商確定的轉讓價格,只要未損害國家和第三人的合法權益,是受法律保護的。在股權的轉讓中,還可以通過拍賣、變賣的方式轉讓股權,拍賣、變賣價格就是轉讓價格。拍賣和變賣引入了市場競爭機制,相對其他四種方法,更能體現股權的市場價格,是一種比較科學的方法。在股權的強制轉讓中,應參考股權轉讓基準價格確定拍賣的保留底價,通過公開拍賣的方式轉讓股權。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七十一條:【股權轉讓】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

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柒』 股權轉讓的成本如何計算

法律分析:以現金出資方式取得的股權,按照實際支付的價款與取得股權直接相關的合理稅費之和確認股權原值;以非貨幣性資產出資方式取得的股權,按照稅務機關認可或核定的投資入股時非貨幣性資產價格與取得股權直接相關的合理稅費之和確認股權原值; 通過無償讓渡方式取得股權,具備本辦法第十三條第二項所列情形的,按取得股權發生的合理稅費與原持有人的股權原值之和確認股權原值;被投資企業以資本公積、盈餘公積、未分配利潤轉增股本,個人股東已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的,以轉增額和相關稅費之和確認其新轉增股本的股權原值。

法律依據:《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 第十五條 個人轉讓股權的原值依照以下方法確認:(一)以現金出資方式取得的股權,按照實際支付的價款與取得股權直接相關的合理稅費之和確認股權原值;(二)以非貨幣性資產出資方式取得的股權,按照稅務機關認可或核定的投資入股時非貨幣性資產價格與取得股權直接相關的合理稅費之和確認股權原值; (三)通過無償讓渡方式取得股權,具備本辦法第十三條第二項所列情形的,按取得股權發生的合理稅費與原持有人的股權原值之和確認股權原值;(四)被投資企業以資本公積、盈餘公積、未分配利潤轉增股本,個人股東已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的,以轉增額和相關稅費之和確認其新轉增股本的股權原值;(五)除以上情形外,由主管稅務機關按照避免重復徵收個人所得稅的原則合理確認股權原值。

『捌』 股權轉讓的成本怎麼計算

股權轉讓的成本,是股權財產的原值和合理費用的支出之和,例如萬分之五的印花稅、百分之二十的個人所得稅。如果轉讓人是企業的,則成本包括繳納的企業所得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第三條
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一)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二)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第六條
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五)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玖』 股權轉讓的成本價應如何計算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非居民企業股權轉讓所得企業所得稅管理的通知》(國稅函〔2009〕698號)文件第四條規定,在計算股權轉讓所得時,以非居民企業向被轉讓股權的中國居民企業投資時或向原投資方購買該股權時的幣種計算股權轉讓價和股權成本價。如果同一非居民企業存在多次投資的,以首次投入資本時的幣種計算股權轉讓價和股權成本價,以加權平均法計算股權成本價;多次投資時幣種不一致的,則應按照每次投入資本當日的匯率換算成首次投資時的幣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