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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期清算項目怎麼攤成本

發布時間: 2022-12-28 13:10:27

㈠ 分期付款,每期都是含稅的,那資產如何確定成本

分期付款確定收入與成本要分情況而定。
普通的分期收款銷售,期限不長,也就是實質上不具有融資性質的分期收款銷售,企業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確認銷售收入,按照收入成本配比原則,同時結轉本期的銷售成本。企業分期收款銷售商品,通常為超過3年,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的,應當按照應收的合同或協議價款的公允價值確定收入金額,應收的合同或協議價款與其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應當在合同或協議期間內,按照應收款項的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攤銷金額,沖減財務費用,應收的合同或協議價款與其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按照實際利率法攤銷與直線法攤銷結果相差不大的,也可以採用直線法進行攤銷。

㈡ 分期收款如何確定收入與成本

全額計入收入和確認成本。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此項收入的確認和成本的結轉與實際業務的發生有關,同發票的開具和收款時間無關。

㈢ 成本費用的分攤方法

第一種,平均分攤法。把一定時間內發生的費用平均攤到每個產品的成本中,它使費用的發生比較穩定、平均。平均費用分攤法是抵消利潤、減輕納稅的最佳選擇。

只需生產經營者不是短期經營而是長期從事某—一種經營活動,那麼將一段時期內(如1年)發生的各項費用進行最大限度的平均。

就可以將這段時期獲得的利潤進行最大限度的平均,這樣就不會出現某個階段利潤額及納稅額過高的現象。

第二種,實際費用攤銷法。根據實際發生的費用進行攤銷,多則多攤,少則少攤,沒有就不攤,任其自然,這樣就達不到避稅的目的。

第三種,不規則攤銷法。根據經營者需要進行費用攤銷,可能將一筆費用集中攤入某一產品成本中,也可能在另一批產品中一分錢費用也不攤。這種方法最為靈活。

企業如果運用得好,可以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特別是當企業的經營不太穩定,造成利潤每月差別很大時,該方法可以起到平衡的作用,利潤高時多攤,利潤低時少攤,從而有效地避稅。

(3)分期清算項目怎麼攤成本擴展閱讀:

企業在進行費用分攤時應解決以下兩個關鍵問題:

一是如何實現最小利潤支付;

二是在費用攤入成本時如何使其實現最大攤入。

企業費用開支包括勞務費用開支、管理費用開支、福利費用開支、各項雜費開支等。其中,勞務和管理費用開支最為普通,也是企業費用開支中兩項最主要的內容。

勞務費用開支和管理費用開支有多種標准,但最小最低的標准只有一個,即它是由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需要來決定的。

拿勞務費用開支來說,任何一個企業生產經營中都有一個勞務使用最佳狀態點。在這個最佳點上,勞動力和各種人員配備使企業利益最大而勞務費用最省。

因此,尋找發現這一最佳結合狀態點是使用費用均攤法的基礎。

㈣ 公司貸款分期還款如何計算資金成本

通常貸款還款方式有兩種
■一種叫:等額本金
等額本金貸款計算公式:
每月還款金額
=
(貸款本金
/
還款月數)+(本金

已歸還本金累計額)×每月利率
■一種叫:等額本息
是在還款期內,每月償還同等數額的貸款(包括本金和利息)。
每月還款金額
=
〔貸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還款月數〕÷〔(1+月利率)^還款月數-1〕
等額本息還款法特點:相對於等額本金還款法的劣勢在於支出利息較多,還款初期利息占每月供款的大部分,隨本金逐漸返還供款中本金比重增加。但該方法每月的還款額固定,可以有計劃地控制家庭收入的支出,也便於每個家庭根據自己的收入情況,確定還貸能力。
等額本金還款法特點:由於每月的還款本金額固定,而利息越來越少,貸款人起初還款壓力較大,但是隨時間的推移每月還款數也越來越少。

㈤ 分期付款的無形資產如何攤銷

分次購入無形資產按照無形資產的現值入賬,具體分錄為借:無形資產,未確認融資費用,貸:長期應付款。借:長期應付款,貸:銀行存款。最後按照現值對無形資產進行攤銷,借:管理費用,貸:無形資產累計攤銷。
無形資產通常是按實際成本計量,即以取得無形資產並使之達到預定用途而發生的全部支出,作為無形資產的成本。對於不同來源取得的無形資產,其初始成本構成也不盡相同。
自行開發的無形資產,其成本包括自滿足無形資產確認條件後至達到預定用途前所發生的支出總額,但是對於以前期間已經費用化的支出不再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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㈥ 土地成本如何分攤

分攤方法一:佔地面積法

佔地面積法,指按已動工開發成本對象佔地面積占開發用地總面積的比例進行分配。即按照房地產土地使用權面積占土地使用權總面積的比例計算分攤。

一次性開發的,按某一成本對象佔地面積佔全部成本對象佔地總面積的比例進行分配;分期開發的,首先按照本期全部成本對象佔地面積占開發用地總面積的比例進行分配。

然後再按某一成本對象佔地面積占期內全部成本對象佔地總面積的比例進行分配。期內全部成本對象應負擔的佔地面積為期內開發用地佔地面積減除應由各期成本對象共同負擔的佔地面積。

屬於多個清算單位共同發生的扣除項目金額,原則上按建築面積法分攤,如無法按建築面積法分攤,應按佔地面積法分攤或稅務機關確認的其他合理方法分攤。

土地成本分攤方法為不同清算單位按佔地面積法,土地成本分攤基本原則:分期開發,可以按佔地面積分攤。

對佔地相對獨立的不同類型房地產,可以按該類型房地產佔地面積占該項目房地產總佔地面積的比例計算分攤土地成本。

(一)按獨立佔地的每棟建築物佔地面積占該項目佔地總面積的比例計算分攤土地成本:每棟可轉讓建築物分攤的土地成本=每棟可轉讓建築物佔地面積÷可轉讓建築物佔地總面積×土地總成本

(二)對於同一建築物中包含不同類型房地產的,應當首先確定該建築物佔地的總土地成本,然後根據該建築物中某一類型房地產建築面積占該建築物總建築面積的比例分攤土地成本:

1、普通住宅應分攤的土地成本=∑(每棟可轉讓建築物普通住宅建築面積÷每棟建築物可售建築面積×每棟建築物應分攤的土地成本)

2、非普通住宅應分攤的土地成本=∑(每棟房地產非普通住宅建築面積÷每棟房地產可售建築面積×每棟房地產應分攤的土地成本)

3、其他類型項目應分攤的土地成本=∑(每棟房地產其他類型項目建築面積÷每棟房地產可售建築面積×每棟房地產應分攤的土地成本)

(三)佔地總面積為可轉讓地上建築物佔地面積之和,不包括道路、綠化等公共設施用地面積。對於獨立佔地的不同類型房地產。

土地成本首先按可轉讓建築物佔地面積占可轉讓建築物佔地總面積的比例計算分攤;同一建築物中包含不同類型房地產的,再按照各類型房地產建築面積計算分攤。

對於裙樓土地成本的分攤,裙樓與主樓為同一基礎(即基礎對裙樓和主樓均有承重作用)的,則裙樓和主樓應作為同一建築物計算分攤;裙樓與主樓各有獨立基礎的應作為獨立佔地的建築物計算分攤。

適用范圍:對佔地相對獨立的不同類型房地產,或成片受讓土地使用權後,分期分批開發、轉讓房地產的,應按分期開發項目佔地面積占該成片受讓土地總佔地面積的比例計算分攤。

分攤方法二:建築面積法

建築面積法,是指按已動工開發成本對象建築面積占開發用地總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配。即按照房地產建築面積占總建築面積的比例計算分攤。

(一)一次性開發的,按某一成本對象建築面積佔全部成本對象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配。根據本期開發的建築面積占總建築面積的比例計算本期開發項目的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

(二)分期開發的,首先按期內成本對象建築面積占開發用地計劃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配,然後再按某一成本對象建築面積占期內成本對象總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配。

(三)同一清算單位發生的扣除項目金額,原則上應按建築面積法分攤。對於納稅人能夠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單獨簽訂合同並獨立結算的成本,可按直接成本法歸集。

對同一項目里不同類型的建築物土地成本是按照建築面積分攤的。同一清算單位不同類型按建築面積法。

具體分兩步分攤土地成本:

第一步,先將佔地相對獨立(一般是指有道路、圍牆等分隔)的不同類型房地產,按該類型房地產實際佔地面積占該項目房地產總佔地面積的比例計算分攤土地成本。

第二步,對於剩餘混建的不同類型房地產,應當首先確定混建房屋佔地的總土地成本,然後根據混建房屋中某一類型房地產建築面積占該項目混建總建築面積的比例分攤土地成本。

分攤方法三:售價比率法

售價比率法是以房屋單位售價為基礎計算分攤開發房屋土地成本的方法。一般而言,房屋售價的高低,除取決於房屋結構外,更主要是取決於房屋的地理位置,同樣結構的房屋,門面房售價高於住宅房。售價比率法需要分步驟實施:

(一)計算或預估不同結構、不同用途房屋的總售價和平均單位售價。

(二)應運用售價成本比率計算非住宅房超額成本售價,以剔除房屋不同結構對售價的影響。運用售價成本比率計算分攤土地成本時。

應將開發的商品房劃分為價格相對低的住宅房和價格相對高的非住宅房兩大類,將非住宅房高於住宅房的成本稱為超額成本,將與超額成本相對應的售價稱為超額成本售價:

超額成本售價=超額成本×(1成本毛利率)

各類非住宅房超額成本售價=(該類非住宅房單位建築成本-住宅房單位建築成本)×該類非住宅房總面積×(全部房屋售價總額÷全部房屋成本總額)。

(三)計算土地成本比率。土地成本比率是指土地成本與剔除超額成本售價後的售價總額的比率,計算公式為:

土地成本比率=佔用土地的全部成本(土地使用權價值)÷(全部房屋售價總額-超額成本售價合計)×100%

(四)計算不同用途房屋應分攤土地成本。公式為:

1、住宅房應分攤土地成本=該類房屋售價×土地成本率

2、非住宅房應分攤的土地成本=(該類房屋售價-該類房屋的超額成本售價)×土地成本率

適用范圍:計算既有住宅用房又有商業用房的地塊開發,或者純商業用房開發的土地成本時,採用售價比率法較為適宜。

(6)分期清算項目怎麼攤成本擴展閱讀:

房地產開發企業土地開發成本包括五方面的內容,具體內容及其核算如下:

1、土地費用

指直接與購置土地有關的費用,包括受讓費用、拆遷費用、填海造地費及其他有關手續費和稅費支出等。這些費用直接計入本科目。

2、基礎設施費

一般情況下,是指達到預期使用功能的熟地狀態所投入的線性建設費用,主要包括通電、通路、供水、通訊、排水(上下)和土地平整費用等,此類費用屬直接費用,直接計入本科目。

3、配套設施費

一般指水、電、大市政和公建配套的建築物建設費用,如學校、郵電、銀行、供電的開閉所、公廁等。配套設施的核算分兩種情況。

其一,經有權機關批准建設且房地產企業不能有償轉讓的公共配套設施,房地產開發企業可按照建築面積或投資比例採取預提辦法從開發成本中計提公共配套設施費。

即借記本科日,貸記「預提費用」,預提的公共配套設施費只能用於相關的工程建設,不得挪作他用,預提數與實際支出數的差額,待工程完工後再調整有關科目。

其二,單獨立項且已落實投資來源、能夠有償轉讓的公共配套設施,不得從開發成本中預提公共配套設施費。

4、籌資費用房地產開發企業為開發土地而借入的資金所發生的利息等借款費用,在土地開發完工之前,計入本科目,土地開發完工之後而發生的利息等借款費用,計入財務費用。

5、應由開發土地負擔的間接費用它是指企業所屬單位直接組織、管理開發項目所發生的費用,主要包括工資、福利費、勞動保護費、辦公費等。

如某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地產分公司所發生的間接費用應計入土地開發成本。應由開發土地負擔的間接費用,應在「開發間接費用」科目進行歸集,月末再按一定的分配標准分配計入本科目。

企業行政管理部門(總部)為組織和管理生產經營活動而發生的管理費用,應作為期間費用,不在本科目核算。

㈦ 成本是如何攤銷

攤銷成本是指某一產品在某一段時間內應該分攤負擔的成本.
所以攤銷成本有兩種方法:按時間段分攤,或按產品品種分攤.
攤銷就是本月發生,應由本月和以後各月某種產品功多種產品成本共同負擔的費用.
攤銷費用的攤銷期限最長為一年.如果超過一年,應作為長期待的攤費用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