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攤余成本法債券基金是什麼意思

發布時間: 2022-12-25 22:06:59

Ⅰ 攤余成本法基金屬於什麼分類的基金

公募基金類型。
攤余成本法債券基金是今年以來的創新產品。資管新規發布後,貨幣基金未來或將向凈值化產品轉型,而短期理財基金也被嚴格規范,如此一來,除現有的貨幣基金、未整改的短期理財基金以外,攤余成本法債券基金已成為唯一可以使用攤余成本法的公募基金類型,同時也成為基金公司拓展業務新的突破口。
攤余成本法即估值對象以買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協議利率並考慮其買入時的溢價與折價,在其剩餘存續期內按照實際利率法進行攤銷,確認利息收入並評估減值准備。簡單來說,計算投資的債券持有到期能賺多少錢,然後將收益平攤到每一天確認,因此,產品凈值不隨債券市場利率波動而波動,凈值曲線增長較為平穩。

Ⅱ 成本法與攤余成本法的區別在哪裡

1、成本法是當投資公司對被投資公司經營活動無影響能力時採用的長期股權投資會計處理方法,即投資公司的長期股權投資賬戶,按原始取得成本入賬後,始終保持原資金額,不隨被投資公司的營業結果發生增減變動的一種會計處理方法。

成本法(costapproach)是房地產估價方法之一,指求取估價對象在估價時點的重置價格或重建價格,扣除折舊,以此估算估價對象的客觀合理價格或價值的方法。

成本法的會計處理比較簡單,但投資公司無法在賬面上反映其在被投資公司股東權益中所佔份額,因此成本法只適用於投資公司在被投資公司權益中所佔份額不足以適用對被投資公司經營決策、理賬決策等施加重大影響的情況。

2、攤余成本法則是在買入成本法基礎上考慮了買入時候的溢價或者折價,在持有期間進行攤銷,「相比」成本法更加公允一點,但使用攤余成本的前提是購買的債券要持有至到期,因為攤余成本是把買入的溢價或者折價在持有期間攤銷掉。

Ⅲ 市值法和攤余成本法的區別是什麼

簡析攤余成本法和市值法的區別
對於基金投資者特別是貨幣市場基金投資者而言,「攤余成本法」是一個頗為熟悉的專用名詞。自2003年國內公募基金行業第一隻貨幣基金產品成立以來,就開始採用攤余成本法計價。所謂攤余成本法簡單來說就是將到期收益分攤到每一天進行返息。舉例而言,某隻貨幣基金以100元的單價買了1年期利率為2,5%的國債,貨幣基金便將這2,5%平攤到每一天,也就是2,5%/365天,再乘以買入的金額,所以這筆投資收益每天都是固定的。當然,目前攤余成本法是採用實際利率進行攤銷,所以如果是折價或溢價買入債券,那麼每天的收益計算會復雜一些,並不是每天收益為固定值,但還是可以近似理解為「將到期收益分攤到每一天」。因此我們可以看到,貨幣基金每日單位凈值都是1,是沒有變動的,變化的是每日萬分收益和七日年化來反應基金收益。
與攤余成本法不同,市值估值法同時考慮了投資債券的票面利率以及由於市值波動帶來的估值損益。舉例而言,某隻市值法估值的債券基金同樣買入了1年期利率為2,5%的國債,在基金估值的時候,首先將票息收益2,5%計提到每日收益中,也就是2,5%/365天,同時根據第三方估值加上或者減去債券買入價格和當日公允價格之間的差額。也就是說,假設這只債基和貨幣的持倉完全相同,因為估值方法的不同,市值法估值的基金與攤余成本法估值的貨幣基金,每日收益是不同的。市值法估值的債券基金可能在某個時間段出現凈值回撤,但也能在債券牛市的時候出現凈值的加速上漲。
對基金投資者而言,兩種估值方法並無實質性優劣。基金持有人更應該關注自身的風險偏好和投資時限的長短。如果基金投資者風險偏好非常低,且對資金的流動性要求非常高,比如投資時限設定為一周,這種情況下,貨幣基金明顯是更合適的投資選擇。雖然貨幣基金天然在穩定性方面勝過其他類型的基金,但由於監管對貨幣基金的持倉品種的評級、剩餘期限等有嚴格的控制,所以貨幣基金的收益和貨幣市場的收益是緊密相關的。回想2016年下半年的市場行情,交易所場內隔夜回購利率最高上探 45%,貨幣基金在資金荒的大背景下以摧枯拉朽之勢占據了基金行業的半壁江山。但自去年以來,先是流動性新規落地,貨幣基金投資處處制肘。到今年央媽和財爸吵嘴架,資金面整體寬松的大環境下,貨幣基金的收益也必然跟隨基礎配置資產的收益順勢而下。

Ⅳ 什麼是債券成本法估值,跟攤余成本法有區別嗎

債券估值的基本原理就是現金流貼現。

(一)債券現金流的確定。

(二)債券貼現率的確定。

債券的貼現率是投資者對該債券要求的最低回報率,也叫必要回報率:債券必要回報率=真實無風險利率+預期通脹率+風險溢價。

成本法與攤余成本法的區別:

1、成本法主要為用於銀行間債券投資的估值,但該方法可能導致基金凈值嚴重偏離公允價值。攤余成本法則主要用於交易所債券,不過,由於收盤價格可能異常且波動頻繁,該方法容易降低基金凈值的穩定性,不利於引導投資者進行長期,理性的投資。

2、攤余成本法來計價主要反映了貨幣市場基金投資的工具主要是短期的。它的這種收益主要體現在這種短期利息的收入方面,它的資本增值方面應該很少,獲益的渠道不是資本增值的收入。所以在這個方面,攤余成本計價可能更有利於該品種的發展,而且投資者也一目瞭然。

3、成本法的會計處理比較簡單,但投資公司無法在賬面上反映其在被投資公司股東權益中所佔份額,因此成本法只適用於投資公司在被投資公司權益中所佔份額不足以適用對被投資公司經營決策。

理賬決策等施加重大影響的情況,且被投資公司非上市公司;若被投資公司為上市公司,則根據謹慎原則,應採用成本與市價孰低法重新確定投資的賬面價值和投資收益。

4、攤余成本法:所謂「攤余成本法」是指,估值對象以買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並考慮其買入時的溢價與折價,在其剩餘期限內平均攤銷,每日計提收益。

5、成本法:當投資公司對被投資公司經營活動無影響能力時採用的長期股權投資會計處理方法,即投資公司的長期股權投資賬戶,按原始取得成本入賬後,始終保持原資金額,不隨被投資公司的營業結果發生增減變動的一種會計處理方法。

成本法(cost approach)房地產估價方法之一,指求取估價對象在估價時點的重置價格或重建價格,扣除折舊,以此估算估價對象的客觀合理價格或價值的方法。

Ⅳ 攤余成本法和市值法的區別是什麼

與攤余成本法不同,市值估值法同時考慮了投資債券的票面利率以及由於市值波動帶來的估值損益;市值法的使用更有利於大家認識到產品潛在的波動和投資的風險。

目前攤余成本法是採用實際利率進行攤銷,所以如果是折價或溢價買入債券,那麼每天的收益計算會復雜一些,並不是每天收益為固定值,但還是可以近似理解為「將到期收益分攤到每一天」。因此我們可以看到,貨幣基金每日單位凈值都是1,是沒有變動的,變化的是每日萬分收益和七日年化來反應基金收益。


1、攤余成本法

(1)定義:
攤余成本法是指計算基金凈值時,可不使用基金投資標的的市場價值,而將投資標的以買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考慮其買入時溢價或折價,在其剩餘期限內平均攤銷,每日計提收益的估值方式。

(2)舉例:
大家在銀行購買的理財產品過去基本都是使用的攤余成本法,也正是攤余成本法的使用讓大家有了理財收益絕對保證的錯覺。假設你買了一個100塊,票面利息4%的債券,持有滿一年的話,本息和一共104塊。按照攤余成本法的計算方法,大家每天的收益是怎麼計算的呢?用4%除以365,乘以100元,算出每天的收益。按照這種演算法,大家每天能拿到的收益都是固定的。

然而,現實並沒有那麼美好。債券的價格事實上隨著利率的變化有波動,可能漲,也可能跌。單純的使用攤余成本法會讓各位忽略掉潛在的風險,事實上大家也確實忽略掉了。於是按照資管新規的要求,在打破剛性兌付的要求下,理財使用市值法計價成為各家銀行必須要做的事情。

2、市值法
相對於於攤余成本法,市值法在考慮票面利率的同時,也考慮了由於市值波動帶來的公允價格的波動。同樣的100元,4%票面收益的債券,攤余成本法在計算每天的收益時,先用4%除以365,乘以100元,然後在加上當天的市值波動。這樣,你每天的收益就不是固定的了,市值可能高,也可能低,波動性加大了。極端情況下,你可能要承擔收益為負的風險!相信大家已經有了體會,現在各家銀行推出的很多凈值型理財產品波動性確實大了,並且不會再出現預期收益的字樣了。

總體來說,市值法的使用更有利於大家認識到產品潛在的波動和投資的風險。

Ⅵ 債券投資的攤余成本指什麼

債券的攤余成本是指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初始確認金額經下列調整後的結果。

包括扣除已償還的本金,加上或減去採用實際利率法將該初始確認金額與到期日金額之間的差額進行攤銷形成的累計攤銷額以及扣除已發生的減值損失(僅適用於金融資產)。

Ⅶ 成本法與攤余成本法的區別

  1. 成本法與攤余成本法的區別:

    1、成本法主要為用於銀行間債券投資的估值,但該方法可能導致基金凈值嚴重偏離公允價值。攤余成本法則主要用於交易所債券,不過,由於收盤價格可能異常且波動頻繁,該方法容易降低基金凈值的穩定性,不利於引導投資者進行長期、理性的投資。

    2、攤余成本法來計價主要反映了貨幣市場基金投資的工具主要是短期的。它的這種收益主要體現在這種短期利息的收入方面,它的資本增值方面應該很少,獲益的渠道不是資本增值的收入。所以在這個方面,攤余成本計價可能更有利與該品種的發展,而且投資者也一目瞭然。

    3、成本法的會計處理比較簡單,但投資公司無法在賬面上反映其在被投資公司股東權益中所佔份額,因此成本法只適用於投資公司在被投資公司權益中所佔份額不足以適用對被投資公司經營決策、理賬決策等施加重大影響的情況,且被投資公司非上市公司;若被投資公司為上市公司,則根據謹慎原則,應採用成本與市價孰低法重新確定投資的賬面價值和投資收益。

  2. 攤余成本法:所謂「攤余成本法」是指,估值對象以買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並考慮其買入時的溢價與折價,在其剩餘期限內平均攤銷,每日計提收益。

  3. 成本法:當投資公司對被投資公司經營活動無影響能力時採用的長期股權投資會計處理方法,即投資公司的長期股權投資賬戶,按原始取得成本入賬後,始終保持原資金額,不隨被投資公司的營業結果發生增減變動的一種會計處理方法。成本法(cost approach)房地產估價方法之一,指求取估價對象在估價時點的重置價格或重建價格,扣除折舊,以此估算估價對象的客觀合理價格或價值的方法。

Ⅷ 請問什麼是攤余成本法

攤余成本法是指,估值對象以買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並考慮其買入時的溢價與折價,在其剩餘期限內平均攤銷,每日計提收益。例如:可能當時基金經理在市場上以90元錢折價買入一個票面價值為100元的債券,這當中便獲得了10元的收益,如果該債券是30天到期的話,那麼就將10元除以30天,將收益攤銷到每一天中。

Ⅸ 通俗的講 攤余成本 到底是什麼意思啊。。

攤余成本是指用實際利率(此處指同期市場利率)作計算利息的基礎,投資成本減去利息後的金額。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攤余成本,是指該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初始確認金額經過調整後的結果。

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攤余成本:

(一)扣除已償還的本金;

(二)加上(或減去)採用實際利率法將該初始確認金額與到期日金額之間的差額進行攤銷形成的累計攤銷額;

(三)扣除已發生的減值損失(僅適用於金融資產)。

期末攤余成本=初始確認金額-已償還的本金±累計攤銷額-已發生的減值損失

該攤余成本實際上相當於持有至到期投資的賬面價值。

攤余成本實際上是一種價值,它是某個時點上未來現金流量的折現值。

(9)攤余成本法債券基金是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假設A企業溢價發行5年期債券面值100元,實際發行價格125元,票面年利率10%,每年付息,5年到期後一次性償還本金100元。

作為發行價格昂貴的補償,溢價發行的票面利率會相對較高,(1+10%×5)×100=(1+i×5)×125計算出實際利率為i=4%。

第一期票面利息為100×10%=10元,實際利息應為125×4%=5元,兩者差額5元即為溢價的25元在本期攤銷的額度,這就是上文中的「(二)加上(或減去)採用實際利率法將該初始確認金額與到期日金額之間的差額進行攤銷形成的累計攤銷額」中的一期的金額。得到第一期期末的攤余成本為120元。

如此計算5期,第一期期初攤余成本為125元,每期攤銷額5元,第一期至第五期每期期末攤余成本為120元,115元,110元,105元,100元。第一期期初的攤余成本與初始實際成本相等,最後一期期末的攤余成本與票面面值相等。

每期攤銷額=票面面值×票面利率 - 實際成本×實際利率

期末攤余成本= 期初攤余成本 - 本期攤銷額 = 初始實際成本 - 累計攤銷額

折價發行的發行價比票面價值低,利率也較低:

每期攤銷額=實際成本×實際利率 - 票面面值×票面利率

期末攤余成本= 期初攤余成本 + 本期攤銷額 = 初始實際成本 + 累計攤銷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