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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確定成本不確定怎麼征稅

發布時間: 2022-12-10 01:39:47

A.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成本核算不準確能不能按照核定徵收所得稅

可以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定其應稅所得率:?(一)能正確核算(查實)收入總額,但不能正確核算(查實)成本費用總額的;?(二)能正確核算(查實)成本費用總額,但不能正確核算(查實)收入總額的;?(三)通過合理方法,能計算和推定納稅人收入總額或成本費用總額的。?納稅人不屬於以上情形的,核定其應納所得稅額。?第五條 稅務機關採用下列方法核定徵收企業所得稅:?(一)參照當地同類行業或者類似行業中經營規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納稅人的稅負水平核定;?(二)按照應稅收入額或成本費用支出額定率核定;?(三)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動力等推算或測算核定;

B. 知道成本,無法確定收入的所得稅怎麼算

在不知道收入知道成本支出額的情況下,所得稅可以採用應稅所得率的方式計算
應納稅所得額=成本(費用)支出額÷(1-應稅所得率)×應稅所得率,
具體的應稅所得率根據地區和行業各有不同,如果不知道當地的本行業的應稅所得率,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咨詢,或者撥打12366電話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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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銷售產品怎麼計算稅金

銷售產品計算稅金的方法是:
1、如果企業是一般納稅人,稅率為17%時:
稅額=含稅收入/1.17*17%。會計分錄是:
借:應收賬款/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2、如果企業是小規模納稅人,稅率為3%時:
稅額=含稅收入/1.03*3%。會計分錄是:
借:應收賬款/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D. 關於銷售的增值稅如何計算

關於銷售的增值稅按以下計算:
銷售額等於含稅銷售額除以(1+稅率)。因增值稅屬於價外稅,納稅人向購買方銷售貨物或應稅勞務所收取的價款中不包含增值稅稅款,價款和增值稅稅款在增值稅專用發票上也是分別註明的。
但在經濟業務活動中,有的一般納稅人,如商品零售企業,將貨物或應稅勞務直接銷售給消費者、小規模納稅人,則只能開具普通發票,而不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另外,小規模納稅人發生銷售貨物或應稅勞務,除通過稅務所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外,也只能開具普通發票,將銷售貨物或應稅勞務的價款和增值稅稅款合並定價並合並收取。這樣,在計算應納增值稅稅額時,應將含增值稅的銷售額換算成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五條 納稅人按人民幣以外的貨幣結算銷售額的,其銷售額的人民幣摺合率可以選擇銷售額發生的當天或者當月1日的人民幣匯率中間價。納稅人應在事先確定採用何種摺合率,確定後1年內不得變更。
第十六條 納稅人有條例第七條所稱價格明顯偏低並無正當理由或者有本細則第四條所列視同銷售貨物行為而無銷售額者,按下列順序確定銷售額:
(一)按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價格確定。
(二)按其他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價格確定。
(三)按組成計稅價格確定。組成計稅價格的公式為: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乘(1+成本利潤率)
屬於應征消費稅的貨物,其組成計稅價格中應加計消費稅額。
公式中的成本是指:銷售自產貨物的為實際生產成本,銷售外購貨物的為實際采購成本。公式中的成本利潤率由國家稅務總局確定。
第十四條 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採用銷售額和銷項稅額合並定價方法的,按下列公式計算銷售額:
銷售額=含稅銷售額除(1+稅率)

E. 企業的收入可以確定,但成本無法確定 如何交所得稅 按什麼核定,主要做哪方面的帳

收入可以確定,但成本無法確定,肯定是按收入來核定 ,一般的企業是10%
做賬跟原來一樣的做法,只是不依你用收入-成本費用計算出的利潤來征稅,而是按你的收入*核定的應征所得率=應征所得,再*25%稅率

F. 請問知道總成本和銷售收入如何計算利稅 增值稅

利稅 「利稅」是利潤和稅收的合稱,反映的是企業的經濟效益和對國家稅收方面的貢獻。 以下方面有助於您更好的理解利稅: 成本費用利稅率 成本費用利稅率是指成本費用與實現利稅的比率,即所得與耗費的比率。其計算公式為: 利稅總額成本費用利稅率= ——X100% 成本費用總額 成本費用利稅率反映企業投入與產出的關系,一般來講,成本費用水平低,則說明企業盈利(貢獻)水平高;反之,成本費用水平高,則說明企業盈利(貢獻)水平低。值得注意的是,為更准確地反映企業盈利水平,還可以通過成本費用利潤率來分析: 利潤總額成本費用利潤率=—— X100% 成本費用總額 一些企業成本費用利稅率雖然較高,但並不能說明它就一定是盈利企業。只有結合成本費用利時率的分析,才能准確反映企業對社會的貢獻和自身的盈利水平。
增值稅 一、增值稅的概念 增值稅是指對從事銷售貨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取得的增值額為計稅依據徵收的一種流轉稅。 二、增值稅的徵收范圍 (一)銷售貨物 銷售貨物,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有償轉讓貨物的所有權。包括電力、熱力、氣體在內。 (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 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又稱銷售應稅勞務,是指在中國境內有償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 (三)進口貨物 進口貨物,是指進入中國關境的貨物。對於進口貨物,除依法徵收關稅外,還應在進口環節徵收增值稅。 (四)視同銷售貨物應徵收增值稅的特殊行為 單位和個體經營者的下列行為,雖然沒有取得銷售收入,也視同銷售應稅貨物,徵收增值稅: (1)將貨物交付他人代銷; (2)銷售代銷貨物(手續費繳納營業稅); (3)設有兩個以上機構並實行統一核算的納稅人,將貨物從一個機構移送其他機構用於銷售,但相關機構在同 一縣(市)的除外; (4)將自產或委託加工的貨物用於非應稅項目; (5)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購買的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個體經營者; (6)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購買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投資者; (7)將自產、委託加工的貨物用於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 (8)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無償贈送他人。 (五)混合銷售行為 混合銷售行為,是指一項銷售行為同時既涉及貨物,又涉及非應稅勞務的行為。 特點稅務處理 混合銷售①同一銷售行為 ②價款來自同一買方依納稅人的主業只交一個稅 兼營非應稅①同一納稅人 ②價款來自不同消費者依核算交稅 兩種特殊情況: (1)如果其設立單獨的機構經營貨物並單獨核算,該單獨機構應視為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零售的企業、企業性單位,其發生的混合銷售行為應當徵收增值稅。 (2)從事運輸業務的單位和個人,發生銷售貨物並負責運輸所售貨物的混合銷售行為,徵收增值稅。 (六)兼營應稅勞務與非應稅勞務 兼營應稅勞務與非應稅勞務,又稱兼營行為,是指納稅人的經營范圍兼有銷售貨物和提供非應稅勞務兩類經營項目,並且這種經營業務並不發生在同一項業務中。 (七)屬於增值稅征稅范圍的其他項目 (1)貨物期貨,包括商品期貨和貴金屬期貨,在期貨的實物交割環節納稅; (2)銀行銷售金銀的業務; (3)典當業的死當物品銷售業務和寄售業代委託人銷售寄售物品的業務; (4)集郵商品,如郵票、明信片、首日封等的生產、調撥,以及郵政部門以外的其他單位與個人銷售集郵商品; (5)郵政部門以外其他單位和個人發行報刊; (6)單獨銷售無線尋呼機、行動電話,不提供有關的電信勞務服務的; (7)縫紉業務; (8)稅法規定的其他項目。 此外,《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還規定了不徵收增值稅的項目,如供應或開采未經加工的天然水;郵政部門銷售集郵商品,郵政部門發行報刊;電信局及經電信局批準的其他從事電信業務的單位銷售無線尋呼機、行動電話,並為客戶提供有關的電信勞務服務;融資租賃業務;體育彩票的發行收入等。

G. 銷售價低於成本價怎麼計提稅金

是這樣的,在產品銷售中,增值稅=銷售額×17%-成本×17%
這個計算方法不涉及交消費稅和低增值稅率13%的商品。
而銷售價格低於成本,這個問題是在企業所得稅裡面得到減免的科目。企業所得稅計算出來後,再減去虧損,就得到了彌補。明白否?

H. 企業銷售存貨的成本,怎麼選擇計稅方法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的規定:企業使用或者銷售的存貨的成本計算方法,可以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個別計價法中選用一種。計價方法一經選用,不得隨意變更。
存貨按照以下方法確定成本:
一、通過支付現金方式取得的存貨,以購買價款和支付的相關稅費為成本;
二、通過支付現金以外的方式取得的存貨,以該存貨的公允價值和支付的相關稅費為成本;
三、生產性生物資產收獲的農產品,以產出或者採收過程中發生的材料費、人工費和分攤的間接費用等必要支出為成本。

I. 一般納稅人企業按成本價銷售產品給職員應該計算銷項稅額嗎該怎樣計算

要。
這是稅法中的視同銷售行為。
具體演算法請見舉例:
如果產品成本是10元,則:10*(1+10%)*17%=1.87元
說明:上式的10%是成本率,當不知道同類產品市場售價的情況下使用成本率核算,也就是如果知道同類產品的售價的話,按照同類產品的售價作為銷項稅的計稅依據。不知道的話,按成本率來算。17%為一般納稅人的增值稅稅率。
希望能幫助到您,有什麼問題請發到我的站內信!

J. 視同銷售的貨物不知道銷售價格只知道成本價,如何計算增值稅

視同銷售的貨物可以按照以下三種方法確定銷售額計算增值稅:(一)按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價格確定;(二)按其他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價格確定;(三)按組成計稅價格確定。組成計稅價格的公式為:組成計稅價格=成本×(1+成本利潤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第十六條 納稅人有條例第七條所稱價格明顯偏低並無正當理由或者有本細則第四條所列視同銷售貨物行為而無銷售額者,按下列順序確定銷售額:
(一)按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價格確定;
(二)按其他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價格確定;
(三)按組成計稅價格確定。組成計稅價格的公式為: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1+成本利潤率)
屬於應征消費稅的貨物,其組成計稅價格中應加計消費稅額。
公式中的成本是指:銷售自產貨物的為實際生產成本,銷售外購貨物的為實際采購成本。公式中的成本利潤率由國家稅務總局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