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原材料採用實際成本法核算會計分錄怎麼做
原材料採用實際成本法核算的會計分錄做法如下:
購入原材料時,發票與材料同時到達:
- 會計分錄:借:原材料;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貸:銀行存款、應付票據、應付賬款等會計科目。
購入原材料時,發票已到、材料未到:
- 初次分錄:借:在途物資;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貸:銀行存款等。
- 材料到達並入庫:借:原材料;貸:在途物資。
購入原材料時,材料已到發票未到:
- 月末暫估入賬:借:原材料;貸:應付賬款——暫估應付賬款。
- 下月初沖回:借:應付賬款——暫估應付賬款;貸:原材料。
- 收到發票後:按照發票與材料同時到達的情況進行會計處理。
發出原材料時的賬務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