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CFB 是什麼意思
CFB
China Free By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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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B、CFR、CIF三種貿易術語的價格構成僅適用於海上或內河運輸。
在價格構成中,通常包括3方面內容:進貨成本、費用和凈利潤。費用的核算最為復雜,包括國內費用和國外費用。
國內費用有: 1.加工整理費用; 2.包裝費用; 3.保管費用(包括倉租、火險等); 4.國內運輸費用(倉至碼頭); 5.證件費用(包括商檢費、公證費、領事簽證費、產地證費、許可證費、報關單費等); 6.裝船費(裝船、起吊費和駁船費等); 7.銀行費用(貼現利息、手續費等); 8.預計損耗(耗損、短損、漏損、破損、變質等); 9.郵電費(電報、電傳、郵件等費用)。
國外費用主要有: 1.國外運費(自裝運港至目的港的海上運輸費用);2.國外保險費(海上貨物運輸保險);3.如果有中間商,還包括支付給中間商的傭金。
計算公式如下:
FOB價=進貨成本價+國內費用+凈利潤
CFR價=進貨成本價+國內費用+國外運費+凈利潤CIF價=進貨成本價+國內費用+國外運費+國外保險費+凈利潤
CIP價=進貨成本價+國內費用+國外運費+國外保險費+凈利潤
主要貿易術語的價格換算:
一 FOB、CFR和CIF三種術語的換算:
1. FOB價換算為其他價CFR價= FOB價+國外運費CIF價=( FOB價+國外運費)/(1-投保加成×保險費率)2. CFR價換算為其他價FOB價=CFR價-國外運費CIF價= CFR價 /(1-投保加成×保險費率)3. CIF價換算為其他價FOB價=CIF價×(1-投保加成×保險費率)-國外運費CFR價= CIF價×(1-投保加成×保險費率)
二 FCA、CPT和CIP三種術語的換算:
1. FCA價換算為其他價CPT價= FCA價+國外運費CIP價=( FCA價+國外運費)/(1-保險加成×保險費率)2. CPT價換算為其他價FCA價=CPT價-國外運費CIP價= CPT價 /(1-保險加成×保險費率)3. CIP價換算為其他價FCA價=CIP價×(1-保險加成×保險費率)-國外運費CPT價= CIP價×(1-保險加成×保險費率)
❷ 經濟過程中的「漏出現象」是什麼意思
資本存在搜尋成本 即借款者與放貸者之間正確匹配是有成本的 有了金融中介後資金擁有著與需求者之間便聯系起來,但金融中介也需要成本和利潤,並非所有的資金都能用於擁有著與需求者之間,金融在資金融通中收取的費用及資本漏出。
現金漏損是指在商業銀行存款貨幣創造過程中,隨著客戶從商業銀行提取或多或少的現金,從而使一部分現金流出銀行系統,現金漏損會降低存款貨幣創造乘數。
現金漏損率
現金漏損與活期存款總額之比稱為現金漏損率,也稱提現率,一般以 c 來表示。這個比率高,說明流出銀行的現金就多,銀行系統的現金儲備相應減少,所創造的派生存款也相應減少。反之,提現率較低,說明流出銀行的現金較少,銀行系統的現金儲備也較多,所創造的派生存款就相對多些。所以,現金漏損率對商業銀行存款貨幣創造的制約與法定準備率具有同等的影響,是制約商業銀行信用創造能力的一個重要因素。
❸ FOB,CIF,CNF,CRF都是什麼意思呀
FOB意思是:船上交貨價。(裝運港貨物裝運上船後,風險轉移給買方。)
CIF意思是:成本加保險費加運費。
CNF意思是:復合非線性反饋控制。
CRF意思是:驗證報告書。
各種貿易術語有利於買賣雙方核算價格和成本。各種貿易術語對於成本、運費和保險費等各項費用由誰負擔都有明確的界定,買賣雙方比較容易核算價格和成本。
(3)漏損成本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術語之間的換算:
1、FOB價換算為其他價CFR價=FOB價+國外運費。
2、CIF價=(FOB價+國外運費)/(1-投保加成×保險費率)。
3、CFR價換算為其他價FOB價=CFR價-國外運費。
4、CIF價=CFR價/(1-投保加成×保險費率)。
5、CIF價換算為其他價FOB價=CIF價×(1-投保加成×保險費率)-國外運費。
6、CFR價=CIF價×(1-投保加成×保險費率)。
❹ S/C NO 在國際貿易中是什麼意思
S/C在國際貿易中是銷售確認書、銷售合同的意思;NO在國際貿易中是編號前綴。
銷售確認書(Sales Confirmation): 是買賣雙方在通過交易磋商達成交易後,是由賣方出具並寄給雙方加以確認的列明達成交易條件的書面證明,經買賣雙方簽署的確認書,是法律上有效的文件,對買賣雙方具有同等的約束力。
NO,字體排印學中用來表示順序的計數,尤其是名稱和標題。
(4)漏損成本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貿易術語及其計算公式:
一、國外費用主要有:
1.國外運費(自裝運港至目的港的海上運輸費用);2.國外保險費(海上貨物運輸保險);3.如果有中間商,還包括支付給中間商的傭金。
計算公式如下:
FOB價=進貨成本價+國內費用+凈利潤
CFR價=進貨成本價+國內費用+國外運費+凈利潤
CIF價=進貨成本價+國內費用+國外運費+國外保險費+凈利潤
FCA、CPT和CIP三種貿易術語的價格構成適用范圍廣。在價格構成中,通常包括3方面內容:進貨成本、費用和凈利潤。
二、國內費用有:
1.加工整理費用;
2.包裝費用;
3.保管費用(包括倉租、火險等);
4.國內運輸費用(倉至碼頭);
5.拼箱費(如果貨物構不成一整集裝箱);
6.證件費用(包括商檢費、公證費、領事簽證費、產地證費、許可證費、報關單費等);
7.銀行費用(貼現利息、手續費等);
8.預計損耗(耗損、短損、漏損、破損、變質等);9.郵電費(電報、電傳、郵件等費用)。
三、國外費用主要有:
1.外運費(自出口國內陸啟運地至國外目的地的運輸費用);2.國外保險費;3.如果有中間商,還包括支付給中間商的傭金。
計算公式如下:
FCA價=進貨成本價+國內費用+凈利潤
CPT價=進貨成本價+國內費用+國外運費+凈利潤
CIP價=進貨成本價+國內費用+國外運費+國外保險費+凈利潤
❺ 現金漏損率是什麼意思 也稱提現率或現金比率
現金漏損率也稱提現率或現金比率,指客戶從銀行提取或多或少的現金,從而使一部分現金流出銀行系統,出現所謂的現金漏損。現金漏損與存款總額之比稱為現金漏損率。出現現金漏損會減小銀行創造派生存款的能力。
現金比率也被稱之為流動資產比率(Liquidity Ratio)或現金資產比率(Cash Asset Ratio)。現金比率是指企業現金與流動負債的比率,反映企業的即刻變現能力.這里所說的現金,是指現金及現金等價物.這項比率可顯示企業立即償還到期債務的能力。
另外,運用此公式時需要注意,現金比率不考慮現金收到以及現金支付的時間。
現金比率是速動資產扣除應收帳款後的余額。速動資產扣除應收帳款後計算出來的金額,最能反映企業直接償付流動負債的能力。現金比率一般認為20%以上為好。但這一比率過高,就意味著企業流動負債未能得到合理運用,而現金類資產獲利能力低,這類資產金額太高會導致企業機會成本增加。
漏損的途徑:第一,信貸資金的迴流
我國的銀行系統實行一級法人,按行政區劃設立分支銀行。隨著金融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銀行信貸資金在安全性和效益性原則驅使下,銀行系統內部資金通過與分支行內部的資金上存下撥方式,將中西部地區所吸納到的存款資金的一部分,轉移貸款到效益較好、資金流通運作和周轉速度快的部分東部地區。雖然這種運作方式會受到資金調出地區地方政府的干預,但隨著80年代以來金融體制,特別是信貸體制改革措施的不斷推行,銀行具有信貸資金投放的自主權不斷擴大,信貸資金在總行與分支行間的資金劃轉與調撥的權利越來越大。因而通過銀行中介信貸方式實現的區域資金流動規模呈上升趨勢。在西北一些省區,由於投資效益率低,銀行系統長期以來形成巨額存差。目前,這些情況非但沒有好轉,而且有愈演愈烈的趨勢。
第二,跨省直接投資
主要是中西部地區直接投資到上海、深圳等東部地區,從而導致資金「東流」。內地企業大規模投資上海,是「八五」經濟快速發展重要支撐因素之一。據對7000多個外地在滬企業的統計,2003年共上繳稅收134億元多人民幣,是該年上海地方財政收入的近30%。整個「八五」期間,在其他省市、自治區、直轄市在上海的投資多達600億元。到2003年底,上海的內資企業已達2.26萬個,其中產值達2315億元,贏利70億元多。2003年底,外地在滬企業數目增加到3.1萬多家,與上海三資企業數目基本相同。四川、湖北、江西、安徽、江蘇、浙江7省在上海投資興辦企業5300多家,目前上海內資企業中來自中西部企業的約佔一半以上。經濟特區等沿海開放熱點地區吸引國內各地投資,據不完全統計,至2003年底,全國3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中央有關部委在深圳興辦企業20000多家,投機總額約400多億元,而且許多內地企業取得的利潤繼續留在深圳滾動發展。
❻ "外匯漏損"是什麼意思啊
我國的外匯是指以外幣表示的可以用作國際清償的支付手段和資產,具體包括以下五項內容:⑴外國貨幣,包括紙幣、鑄幣;
⑵外幣支付憑證,包括票據、銀行存款憑證、郵政儲蓄憑證等;
⑶外幣有價證券,包括政府債券、公司債券、股票等;⑷特別提款權、歐洲貨幣單位;⑸其他外匯資產。
漏損就是沒有經過正常途徑進出,表現在外匯平衡表的誤差和漏損里。
❼ 英語大寫FOB代表什麼意思
FOB是國際貿易中常用的貿易術語之一.FOB的全文是Free On Board(…named port of shipment),即船上交貨(離岸價格),習慣稱為裝運港船上交貨.
按此術語成交,由買方負責派船接運貨物,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港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裝上買方指定的船隻,並及時通知買方.貨物在裝船時越過船舷,風險即由賣方轉移至買方.
在FOB條件下,賣方要負擔風險和費用,領取出口許可證或其他官方證件,並負責辦理出口手續.採用FOB術語成交時,賣方還要自費提供證明其已按規定完成交貨義務的證件,如果該證件並非運輸單據,在買方要求下,並由買方承擔風險和費用的情況下,賣方可以給予協助以取得提單或其他運輸單據.
一些國家鼓勵出口使用CIF術語,進口使用FOB術語,由本國保險公司和承運人保險或承運。
根據<2000通則>的解釋,FOB術語只適用於海運和內河運輸.
FOB
船上交貨
(……指定裝運港)
「船上交貨(……指定裝運港)」是當貨物在指定的裝運港越過船舷,賣方即完成交貨。這意味著買方必須從該點起承當貨物滅失或損壞的一切風險。FOB術語要求賣方辦理貨物出口清關手續。
該術語僅適用於海運或內河運輸。如當事各方無意越過船舷交貨,則應使用FCA術語。
A 賣方義務
B 買方義務
A1 提供符合合同規定的貨物
賣方必須提供符合銷售合同規定的貨物和商業發票或有同等作用的電子訊息,以及合同可能要求的、證明貨物符合合同規定的其他任何憑證。
B1 支付價款
買方必須按照銷售合同規定支付價款。
A2 許可證、其他許可和手續
賣方必須自擔風險和費用,取得任何出口許可證或其他官方許可,並在需要辦理海關手續時,辦理貨物出口貨物所需的一切海關手續。
B2 許可證、其他許可和手續
買方必須自擔風險和費用,取得任何進口許可證或其他官方許可,並在需要辦理海關手續時,辦理貨物進口和在必要時從他國過境所需的一切海關手續。
A3 運輸合同和保險合同
a)運輸合同
無義務。
b)保險合同
無義務。
B3 運輸合同和保險合同
a)運輸合同
買方必須自付費用訂立從指定的裝運港運輸貨物的合同。
b)保險合同
無義務。
A4 交貨
賣方必須在約定的日期或期限內,在指定的裝運港,按照該港習慣方式,將貨物交至買方指定的船隻上。
B4 受領貨物
買方必須在賣方按照A4規定交貨時受領貨物。
A5 風險轉移
除B5規定者外,賣方必須承擔貨物滅失或損壞的一切風險,直至貨物在指定的裝運港越過船舷為止。
B5 風險轉移
買方必須按照下述規定承擔貨物滅失或損壞的一切風險:
貨物在指定的裝運港越過船舷時起;及
於買方未按照B7規定通知賣方,或其指定的船隻未按時到達,或未接收貨物,或較按照B7通知的時間提早停止裝貨,則自約定的交貨日期或交貨期限屆滿之日起,但以該項貨物已正式劃歸合同項下,即清楚地劃出或以其他方式確定為合同項下之貨物為限。
A6 費用劃分
除B6規定者外,賣方必須支付
貨物有關的一切費用,直至貨物在指定的裝運港越過船舷時為止;及
需要辦理海關手續時,貨物出口需要辦理的海關手續費用及出口時應交納的一切關稅、稅款和其他費用。
B6 費用劃分
買方必須支付
貨物在指定的裝運港越過船舷之時起與貨物有關的一切費用;及
於買方指定的船隻未按時到達,或未接收上述貨物,或較按照B7通知的時間提早停止裝貨,或買方未能按照B7規定給予賣方相應的通知而發生的一切額外費用,但以該項貨物已正式劃歸合同項下,即清楚地劃出或以其他方式確定為合同項下之貨物為限;及
需要辦理海關手續時,貨物進口應交納的一切關稅、稅款和其他費用,及辦理海關手續的費用,以及貨物從他國過境的費用。
A7 通知買方
賣方必須給予買方說明貨物已按照A4規定交貨的充分通知。
B7 通知賣方
買方必須給予賣方有關船名、裝船點和要求交貨時間的充分通知。
A8 交貨憑證、運輸單據或有同等作用的電子訊息
賣方必須自付費用向買方提供證明貨物已按照A4規定交貨的通常單據。
除非前項所述單據是運輸單據,否則應買方要求並由其承擔風險和費用,賣方必須給予買方一切協助,以取得有關運輸合同的運輸單據(如可轉讓提單、不可轉讓海運單、內河運輸單據或多式聯運單據)。如買賣雙方約定使用電子方式通訊,則前項所述單據可以由具有同等作用的電子數據交換(EDI)訊息代替。
B8 交貨憑證、運輸單據或有同等作用的電子訊息
買方必須接受按照A8規定提供的交貨憑證。
A9 查對、包裝、標記
賣方必須支付為按照A4規定交貨所需進行的查對費用(如核對貨物品質、丈量、過磅、點數的費用)。
賣方必須自付費用,提供按照賣方訂立銷售合同前已知的該貨物運輸(如運輸方式、目的港)所要求的包裝(除非按照相關行業慣例,合同所述貨物無需包裝發運)。包裝應作適當標記。
B9 貨物檢驗
買方必須支付任何裝運前檢驗的費用,但出口國有關當局強制進行的檢驗除外。
A10 其他義務
應買方要求並由其承當風險和費用,賣方必須給予買方一切協助,以幫助其取得由裝運地國和/或原產地國所簽發或傳送的、為買方進口貨物可能要求的和必要時從他國過境所需的任何單據或有同等作用的電子訊息(A8所列的除外)。
應買方要求,賣方必須向買方提供投保所需的信息。
B10 其他義務
買方必須支付因獲取A10所述單據或有同等作用的電子訊息所發生的一切費用,並償付賣方因給予協助而發生的費用。
對FOB術語的解釋
FREE ON BOARD(…named port of shipment),即裝運港船上交貨(……指定裝運港)。此術語是指賣方在約定的裝運港將貨物交到買方指定的船上。按照《2000年通則》規定,此術語只能適用於海運和內河航運。但是,如合同當事人不採用越過船舷交貨,則採用FCA術語更為適宜。 (一) 買賣雙方基本義務的劃分
按國際商會對FOB的解釋,買賣雙方各自承擔的基本義務。概括起來,可作如下劃分:
1.賣方義務
(1)在合同規定的時間或期限內,在裝運港,按照習慣方式將貨物交到買方指派的船上,並及時通知買方。
(2)自負風險和費用,取得出口許可證或其他官方批准證件。在需要辦理海關手續時,辦理貨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關手續。
(3)負擔貨物在裝運港越過船舷為止的一切費用和風險;
(4)自付費用提供證明貨物已交至船上的通常單據。如果買賣雙方約定採用電子通訊,則所有單據均可被具有同等效力的電子數據交換(EDI)信息所代替。
2.買方義務
(1)自負風險和費用取得進口許可證或其他官方批準的證件。在需要辦理海關手續時,辦理貨物進口以及經由他國過境的一切海關手續,並支付有關費用及過境費;
(2)負責租船或訂艙,支付運費,並給予賣方關於船名、裝船地點和要求交貨時間的充分的通知;
(3)負擔貨物在裝運港越過船舷後的一切費用和風險;
(4)接受賣方提供的有關單據,受領貨物,並按合同規定支付貨款。
3. 注意事項:
1. 買方必須自該交貨點起負擔一切費用和貨物滅失或者損壞的風險,這也就是說如果貨物在海上遇險或者遭遇海盜,將與賣方無關,賣方不應此理由拒絕支付貨款,所以賣方可以建議買方為貨物投保。
2..FOB價格包含了國內的所有費用。如果是貨物比較多或者利潤比較高的話,國內的費用是可以不用考慮的。而如果貨物比較少,就需要相應提高價格,因為單位成本增加了很多,單位成本主要包括:內陸運費(工廠到港口或者集裝箱倉庫)、裝卸費(特別是一些不能機械裝卸的貨物)、拼箱雜費、碼頭費、報送費、報檢費等。
(二) 《1941年美國對外貿易定義修訂本》對FOB的解釋
《1941年美國對外貿易定義修訂本》對FOB的解釋分為六種,其中只有:指定裝運港船上交貨」 (FOB Vessel,"named port of shipment」)與《2000年通則》對FOB術語的解釋相近。所以,《1941年美國對外貿易定義修訂本》對FOB的解釋與運用,同國際上的一般解釋與運用有明顯的差異,這主要表現在下列幾方面:
1.美國慣例把FOB籠統地解釋為在某處某種運輸工具上交貨,其適用范圍很廣,因此,在同美國、加拿大等國的商人按FOB訂立合同時,除必須標明裝運港名稱外,還必須在FOB後加上「船舶」(Vessel)字樣。如果只訂為「FOB SanFrancisco」而漏寫「Vessel」字樣,則賣方只負責把貨物運到舊金山城內的任何處所,不負責把貨物運到舊金山港口並交到船上。
2.在風險劃分上,不是以裝運港船舷為界,而是以船艙為界,即賣方負擔貨物裝到船艙為止所發生的一切丟失與損壞。
3.在費用負擔上,規定買方要支付賣方協助提供出口單證的費用以及出口稅和因出口而產生的其他費用。
(三)FOB的變形
在按FOB條件成交時,賣方要負責支付貨物裝上船之前的一切費用。但各國對於「裝船」的概念沒有統一的解釋,有關裝船的各項費用由誰負擔,各國的慣例或習慣做法也不完全一致。如果採用班輪運輸,船方管裝管卸,裝卸費計入班輪運費之中,自然由負責租船的買方承擔;而採用程租船運輸,船方一般不負擔裝卸費用。這就必須明確裝船的各項費用應由誰負擔。為了說明裝船費用的負擔問題,雙方往往在FOB術語後加列附加條件,這就形成了FOB的變形。主要包括以下幾種:
1.FOB Liner Tenns(FOB班輪條件)
這一變形是指裝船費用按照班輪的做法處理,即由船方或買方承擔。所以,採用這一變形,賣方不負擔裝船的有關費用。
2.FOB Under Tackle(FOB吊鉤下交貨)
指賣方負擔費用將貨物交到買方指定船隻的吊鉤所及之處,而吊裝入艙以及其他各項費用,概由買方負擔。
3.FOB Stowed(FOB理艙費在內)
指賣方負責將貨物裝入船艙並承擔包括理艙費在內的裝船費用。理艙費是指貨物人艙後進行安置和整理的費用。
4.FOB Trimmed(FOB平艙費在內)
指賣方負責將貨物裝入船艙並承擔包括平艙費在內的裝船費用。平艙費是指對裝入船艙的散裝貨物進行平整所需的費用。
在許多標准合同中,為表明由賣方承擔包括理艙費和平艙費在內的各項裝船費用,常採用FOBST(FOB Stowed and Trimmed)方式。
FOB的上述變形,只是為了表明裝船費用由誰負擔而產生的,並不改變FOB的交貨地點以及風險劃分的界限。《2000年通則》指出,《通則》對這些術語後的添加詞句不提供任何指導規定,建議買賣雙方應在合同中加以明確。
二、對CFR術語的解釋
COST AND FREIGHT(...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即成本加運費(……指定目的港)。此術語是指賣方必須負擔貨物運至約定目的港所需的成本和運費。這里所指的成本相當於FOB價,故CFR術語是在FOB價的基礎上加上裝運港至目的港的通常運費。
《2000年通則》指出,CFR是全球廣泛接受的「成本加運費」術語的惟一的標准代碼,不應再使用C&F(或C and F,C+F)這種傳統的術語。
在《2000年通則》中,明確規定CFR術語只能適用於海運和內河航運。如合同當事人不採用越過船舷交貨,則應使用CPT術語。
(一)買賣雙方基本義務的劃分
按國際商會對CFR的解釋,買賣雙方各自承擔的基本義務,概括起來,可作如下劃分:
1.賣方義務
(1)自負風險和費用,取得出口許可證或其他官方批準的證件,在需要辦理海關手續時,辦理貨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關手續。
(2)簽訂從指定裝運港承運貨物運往指定目的港的運輸合同;在買賣合同規定的時間和港口,將貨物裝上船並支付至目的港的運費;裝船後及時通知買方。
(3)承擔貨物在裝運港越過船舷為止的一切風險。
(4)向買方提供通常的運輸單據,如買賣雙方約定採用電子通訊,則所有單據均可被同等效力的電子數據交換(EDI)信息所代替。
2.買方義務
(1)自負風險和費用,取得進口許可證或其他官方批準的證件,在需要辦理海關手續時,辦理貨物進口以及必要時經由另一國過境的一切海關手續,並支付有關費用及過境費。
(2)承擔貨物在裝運港越過船舷以後的一切風險。
(3)接受賣方提供的有關單據,受領貨物,並按合同規定支付貨款。
(4)支付除通常運費以外的有關貨物在運輸途中所產生的各項費用以及包括駁運費和碼頭費在內的卸貨費。
(二)使用CFR的注意事項
1.賣方應及時發出裝船通知
按CFR條件成交時,由賣方安排運輸,由買方辦理貨運保險。如賣方不及時發出裝船通知,則買方就無法及時辦理貨運保險,甚至有可能出現漏保貨運險的情況。因此,賣方裝船後務必及時向買方發出裝船通知,否則,賣方應承擔貨物在運輸途中的風險和損失。
2.按CFR進口應慎重行事
在進口業務中,按CF、R條件成交時,鑒於由外商安排裝運,由我方負責保險,故應選擇資信好的國外客戶成交,並對船舶提出適當要求,以防外商與船方勾結,出具假提單,租用不適航的船舶,或偽造品質證書與產地證明。若出現這類情況,會使我方蒙受不應有的損失。
(三)CFR的變形
按CFR術語成交,如貨物是使用班輪運輸,運費由CFR合同的賣方支付,在目的港的卸貨費用實際上由賣方負擔。大宗商品通常採用租船運輸,如船方按不負擔裝卸費條件出租船舶,故卸貨費究竟由何方負擔,買賣雙方應在合同中訂明。為了明確責任,可在CFR術語後加列表明卸貨費由誰負擔的具體條件:
(1)CFR Liner Terms (CFR班輪條件)
這是指卸貨費按班輪辦法處理,即買方不負擔卸貨費。
(2)CFR Landed(CFR卸到岸上)
這是指由賣方負擔卸貨費,其中包括駁運費在內。
(3)CFR EX Tackle(CFR吊鉤下交貨)
這是指賣方負責將貨物從船艙吊起卸到船舶吊鉤所及之處(碼頭上或駁船上)的費用。在船舶不能靠岸的情況下,租用駁船的費用和貨物從駁船卸到岸上的費用,概由買方負擔。
(4)CFR Ex Ship's Hold (CFR艙底交貨)
這是指貨物運到目的港後,由買方自行啟艙,並負擔貨物從艙底卸到碼頭的費用。
應當指出,在CFR術語的附加條件,只是為了明確卸貨費由何方負擔,其交貨地點和風險劃分的界線,並無任何改變。《2000年通則》對術語後加列的附加條件不提供公認的解釋,建議買賣雙方通過合同條款加以規定。
CIF術語的中譯名為成本加保險費加運費,(指定目的港,其原文為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按此術語成交,貨價的構成因素中包括從裝運港至約定目的的港的通常運費和約定的保 險費,故賣方除具有與CFR術語的相同的義務外,還就為買方辦理貨運保險,交支付保險費,按一般國際貿易慣例,賣方投保的保險金額應按CIF價加成10%。如買賣雙方未約定具體險別,則賣方只需取得最低限底的保險險別,如買方要求加保戰爭險,在保險費由買方負擔的前提下,賣方應予加保,賣方投保時,如能辦到,應以合同貨幣投保。
需要強調指出的是,按CIF術語成交,雖然由賣方安排貨物運輸和辦理貨運保險,但賣方並不承擔保證把貨送到約定目的港的義務,因為CIF是屬於裝運交貨的術語,而不是目的港交貨的術語,也就是說CIF不是「到岸價」 。
CIF到岸價即"成本、保險費加運費"是指在裝運港當貨物越過船舷時賣方即完成交貨。
CIF通常是指FOB+運費+保險費。
C&F和CIF不同,C&F:cost and freight, 指成本+運費,後面跟目的地港口名稱,也就是說運費要算到目的港,責任也止到目的港。
C&F通常是指FOB+運費。
賣方必須支付將貨物運至指定的目的港所需的運費和費用,但交貨後貨物滅失或損壞的風險及由於各種事件造成的任何額外費用即由賣方轉移到買方。但是,在CIF條件下,賣方還必須辦理買方貨物在運輸途中滅失或損壞風險的海運保險。
因此,由賣方訂立保險合同並支付保險費。買方應注意到,CIF術語只要求賣方投保最低限度的保險險別。如買方需要更高的保險險別,則需要與賣方明確地達成協議,或者自行作出額外的保險安排。
CIF術語要求賣方辦理貨物出口清關手續。
該術語僅適用於海運和內河運輸。若當事方無意越過船舷交貨則應使用CIP術語。
A賣方義務
A1提供符合合同規定的貨物
賣方必須提供符合銷售合同規定的貨物和商業發票或有同等作用的電子訊息,以及合同可能要求的、證明貨物符合合同規定的其他任何憑證。
A2許可證、其他許可和手續
賣方必須自擔風險和費用,取得任何出口許可證或其他官方許可,並在需要辦理海關手續時,辦理貨物出口貨物所需的一切海關手續。
A3運輸合同和保險合同
a)運輸合同
賣方必須自付費用,按照通常條件訂立運輸合同,經由慣常航線,將貨物用通常可供運輸合同所指貨物類型的海輪(或依情況適合內河運輸的船隻)裝運至指定的目的港。
b)保險合同
賣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自付費用取得貨物保險,並向買方提供保險單或其他保險證據,以使買方或任何其他對貨物具有保險利益的人有權直接向保險人索賠。保險合同應與信譽良好的保險人或保險公司訂立,在無相反明確協議時,應按照《協會貨物保險條款》(倫敦保險人協會)或其他類似條款中的最低保險險別投保。保險期限應按照B5和B4規定。應買方要求,並由買方負擔費用,賣方應加投戰爭、罷工、暴亂和民變險,如果能投保的話。最低保險金額應包括合同規定價款另加10%(即110%),並應採用合同貨幣。
A4交貨
賣方必須在裝運港,在約定的日期或期限內,將貨物交至船上。
A5風險轉移
除B5規定者外,賣方必須承擔貨物滅失或損壞的一切風險,直至貨物在裝運港越過船舷為止。
A6費用劃分
除B6規定者外,賣方必須支付 與貨物有關的一切費用,直至已經按照A4規定交貨為止;及按照A3a)規定所發生的運費和其他一切費用,包括貨物的裝船費;及按照A3b)規定所發生的保險費用;及根據運輸合同由賣方支付的、在約定卸貨港的任何卸貨費用;及在需要辦理海關手續時,貨物出口需要辦理的海關手續費用及出口時應繳納的一切關稅、稅款和其他費用,以及根據運輸合同規定由賣方支付的貨物從他國過境的費用。
A7通知買方
賣方必須給予買方說明貨物已按照A4規定交貨的充分通知,以及要求的任何其他通知,以便買方能夠為受領貨物採取通常必要的措施。
A9查對、包裝、標記
賣方必須支付為按照A4規定交貨所需進行的查對費用(如核對貨物品質、丈量、過磅、點數的費用)。
賣方必須自付費用,提供符合其安排的運輸所要求的包裝(除非按照相關行業慣例該合同所描述貨物無需包裝發運)。包裝應作適當標記。
A10其他義務
應買方要求並由其承當風險和費用,賣方必須給予買方一切協助,以幫助買方取得由裝運地國和/或原產地國所簽發或傳送的、為買方進口貨物可能要求的和必要時從他國過境所需的任何單據或有同等作用的電子訊息(A8所列的除外)。
應買方要求,賣方必須向買方提供額外投保所需的信息。
B1支付價款
買方必須按照銷售合同規定支付價款。
B2許可證、其他許可和手續
買方必須自擔風險和費用,取得任何進口許可證或其他官方許可,並在需要辦理海關手續時,辦理貨物進口及從他國過境的一切海關手續。
B3運輸合同與保險合同
a)運輸合同
無義務。
b)保險合同
無義務。
B4受領貨物
買方必須在賣方已按照A4規定交貨時受領貨物,並在指定的目的港從承運人處收受貨物。
B5風險轉移
買方必須承擔貨物在裝運港越過船舷之後滅失或損壞的一切風險。
如買方未按照B7規定給予賣方通知,買方必須從約定的裝運日期或裝運期限屆滿之日起,承擔貨物滅失或損壞的一切風險,但以該項貨物已正式劃歸合同項下,即清楚地劃出或以其他方式確定為合同項下之貨物為限。
B6費用劃分
除A3a)規定外,買方必須支付
自按照A4規定交貨時起的一切費用;及貨物在運輸途中直至到達目的港為止的一切費用,除非這些費用根據運輸合同應由賣方支付;及包括駁運費和碼頭費在內的卸貨費,除非這些費用根據運輸合同應由賣方支付;及如買方未按照B7規定給予賣方通知,則自約定的裝運日期或裝運期限屆滿之日起,貨物所發生的一切額外費用,但以該項貨物已正式劃歸合同項下,即清楚地劃出或以其他方式確定為合同項下之貨物為限;及在需要辦理海關手續時,貨物進口應交納的一切關稅、稅款和其他費用,及辦理海關手續的費用,以及需要時從他國過境的費用,除非這些費用已包括在運輸合同中。
B7通知賣方
一旦買方有權決定裝運貨物的時間和/或目的港,買方必須就此給予賣方充分通知。
A8交貨憑證、運輸單據或有同等作用的電子訊息賣方必須自付費用,毫不遲延地向買方提供表明載往約定目的港的通常運輸單據。
此單據(如可轉讓提單、不可轉讓海運單或內河運輸單據)必須載明合同貨物,其日期應在約定的裝運期內,使買方得以在目的港向承運人提取貨物,並且,除非另有約定,應使買方得以通過轉讓單據(可轉讓提單)或通過通知承運人,向其後手買方出售在途貨物。
如此運輸單據有數份正本,則應向買方提供全套正本。
如買賣雙方約定使用電子方式通訊,則前項所述單據可以由具有同等作用的電子數據交換(EDI)訊息代替。
B8交貨憑證、運輸單據或有同等作用的電子訊息買方必須接受按照A8規定提供的運輸單據,如果該單據符合合同規定的話。
B9貨物檢驗
買方必須支付任何裝運前檢驗的費用,但出口國有關當局強制進行的檢驗除外。
B10其他義務
買方必須支付因獲取A10所述單據或有同等作用的電子訊息所發生的一切費用,並償付賣方因給予協助而發生的費用。
應賣方要求,買方必須向其提供投保所需的信息.
[編輯本段]FOB、CFR和CIF三種術語的換算
1.FOB價換算為其他價CFR價=FOB價+國外運費CIF價=(FOB價+國外運費)/(1-投保加成×保險費率)
2.CFR價換算為其他價FOB價=CFR價-國外運費CIF價=CFR價/(1-投保加成×保險費率)
3.CIF價換算為其他價FOB價=CIF價×(1-投保加成×保險費率)-國外運費CFR價=C IF價×(1-投保加成×保險費率)
FOB價格的計算:
FOB={{1-[退稅率/(1+增值稅率)]} ×人民幣含稅價}/現匯買入價
公式解析:
FOB=(人民幣含稅價-退稅收入)/現匯買入價
其中:退稅收入=人民幣含稅價×[退稅率/(1+增值稅率)]
則:
FOB={人民幣含稅價-{人民幣含稅價×[退稅率/(1+增值稅率)]}}/現匯買入價
FOB={{1-[退稅率/(1+增值稅率)]} ×人民幣含稅價}/現匯買入價
另外:如果您的產品有出口關稅,FOB價是這樣計算的。
FOB美元價=[FOB人民幣價格×(1+關稅率)]/美元現匯買入價
在計算出口價格時,匯率為什麼用現匯買入價
匯價:外幣電匯,信匯或票匯買賣業務所使用的匯率。
一般它高於現鈔匯價,這是因為外幣現鈔一般不能在本國流通。
買入價:
只要您不把美元換成人民幣,會計都是按中間價拆算成人民幣記賬的,如果換成人民幣則銀行是按現匯買入價來算的。
買入價就是銀行收取外幣時願意支付的價格。
FOB中的國內費用包括:1、加工整理費用;2、包裝費用;3、保管費用(倉儲/租,火險等);4、國內運輸費用(倉至碼頭);5、證件費用(包括商檢費、公證費、領事簽證費、產地證費、許可證費、保管費等);6、裝船費(裝船、起吊費和駁船費等);7、銀行費用(貼現利息、手續費等);8、預計損耗(耗損、短損、漏損、破損、變質等);9、郵電費(電報、電話、電件、傳真、電子郵件等費用)。
❽ 什麼是經濟漏損
國民收入的一部分並沒有消費在國內產品或服務上。進口漏損量視國內經濟的情況,特別視其生產滿足遊客需求和旅遊業發展的產品和服務的能力而定。
❾ 供水管網漏損定義是什麼
漏損率 leakage percentage,是指管網漏水量與供水總量之比。這是衡量一個供水系統供水效率的指標。
❿ 工廠報的fob價都包括哪些費用
FOB中的國內費用包括:
1、加工整理費用;
2、包裝費用;
3、保管費用(倉儲/租,火險等);
4、國內運輸費用(倉至碼頭);
5、證件費用(包括商檢費、公證費、領事簽證費、產地證費、許可證費、保管費等);
6、裝船費(裝船、起吊費和駁船費等);
7、銀行費用(貼現利息、手續費等)。
(10)漏損成本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1)買方必須自該交貨點起負擔一切費用和貨物滅失或者損壞的風險,這也就是說如果貨物在海上遇險或者遭遇海盜,將與賣方無關,買方不應此理由拒絕支付貨款,所以賣方可以建議買方為貨物投保。
(2)FOB價格包含了國內的所有費用。如果是貨物比較多或者利潤比較高的話,國內的費用是可以不用考慮的。而如果貨物比較少,就需要相應提高價格,因為單位成本增加了很多,單位成本主要包括:內陸運費(工廠到港口或者集裝箱倉庫)、裝卸費(特別是一些不能機械裝卸的貨物)、拼箱雜費、碼頭費、報送費、報檢費等。
(3)使用FOB術語時,賣方在裝運港將貨物裝上船時完成交貨,而載貨船舶由買方負責租船訂艙,所以買賣雙方必須注意船貨銜接問題。為了避免發生買方船到而賣方未備妥或賣方備妥貨物而不見買方載貨船舶的情況,買賣雙方必須相互給予充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