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礦業企業的「賬務處理方法」有哪些
兩類礦業企業的賬務處理方法不同,各自的處理方法如下:
第一類企業:企業探礦權采礦權會計處理規定
一、探礦權使用費和價款的核算
(一)會計科目
企業應增設「勘探開發成本」科目和「地質成果」科目,分別核算企業在地質勘探過程中所發生的各項費用和通過地質勘探取得的地質成果的實際成本。
企業應在「其他應交款」科目下增設「應交探礦權使用費」、「應交探礦權價款」明細科目(外商投資企業在「其他應付款」科目下增設「應交探礦權使用費」、「應交探礦權價款」明細科目,下同),核算企業按規定應交納的探礦權使用費和價款。
(二)賬務處理
企業按規定申請取得探礦權,其應交納的探礦權使用費,直接計入勘探開發成本。企業按規定計算出應交納的探礦權使用費,借記「勘探開發成本—××項目」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或「其他應交款—應交探礦權使用費」科目。
企業申請取得國家出資勘查形成的探礦權,除應交納探礦權使用費外,還應交納探礦權價款,應交納的探礦權價款直接計入勘探開發成本。企業按規定應交納的探礦權價款,借記「勘探開發成本—××項目」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或「其他應交款—應交探礦權價款」科目。
實際交納探礦權使用費、價款,借記「其他應交款—應交探礦權使用費、應交探礦權價款」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企業在勘探生產過程中發生的各項費用,借記「勘探開發成本—××項目」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應付工資」等科目。勘探結束形成地質成果的,借記「地質成果」科目,貸記「勘探開發成本—××項目」科目;不能形成地質成果的,一次計入當期損益,借記「管理費用—勘探開發成本」科目,貸記「勘探開發成本—××項目」科目。
石油企業在勘探生產過程中發生的各項費用,借記「勘探開發成本—××項目」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應付工資」等科目;勘探結束形成地質成果並轉入開採的,形成資產的部分,借記「固定資產」等科目,貸記「勘探開發成本—××項目」科目;未形成資產的部分,經批准予以核銷,借記有關科目,貸記「勘探開發成本—××項目」科目。勘探結束全部未形成地質成果的,經批准核銷已發生的勘探開發支出,借記有關科目,貸記「勘探開發成本—××項目」科目。
二、采礦權使用費和價款的核算
(一)會計科目
企業應在「無形資產」科目下增設「采礦權」明細科目,核算企業通過交納采礦權價款取得的由國家出資形成的采礦權。在「其他應交款」科目下增設「應交采礦權使用費」、「應交采礦權價款」明細科目(外商投資企業在「其他應付款」科目下增設「應交采礦權使用費」、「應交采礦權價款」明細科目,下同),核算企業應交納的采礦權使用費和價款。
企業應在「管理費用」科目下增設「采礦權使用費」明細科目,核算企業在開采過程中,按規定交納的采礦權使用費。
(二)賬務處理
企業申請取得采礦權,其應交納的采礦權使用費直接計入當期管理費用。企業按規定計算出應交納的采礦權使用費,借記「管理費用—采礦權使用費」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其他應交款—應交采礦權使用費」科目。
企業通過交納采礦權價款取得的由國家出資形成的采礦權,按規定應交納的采礦權價款,應作為無形資產核算,並在采礦權受益期內分期平均攤銷。企業應按應交的采礦權價款,借記「無形資產—采礦權」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或「其他應交款—應交采礦權價款」科目;分期攤銷時,借記「管理費用—無形資產攤銷」科目,貸記「無形資產—采礦權」科目。
實際交納采礦權使用費、價款,借記「其他應交款—應交采礦權使用費、應交采礦權價款」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三、探礦權和采礦權轉讓的核算
國有企業實際佔有的由國家出資勘查形成的探礦權和采礦權在轉讓時,應首先補交探礦權和采礦權價款部分,借記「地質成果」、「無形資產—采礦權」科目,按規定轉增資本的部分,貸記「實收資本」科目,按規定上交的部分,貸記「銀行存款」科目。轉讓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其他業務收入」科目;同時,結轉探礦權和采礦權成本,借記「其他業務支出」科目,貸記「地質成果」、「無形資產—采礦權」科目。
國有企業按規定轉讓由本企業自行出資勘查形成的探礦權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其他業務收入」科目;同時,結轉探礦權成本,借記「其他業務支出」科目,貸記「地質成果」等科目。
企業按規定轉讓由本企業自行出資勘查形成的采礦權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其他業務收入」科目;同時,結轉所轉讓采礦權的攤余價值,借記「其他業務支出」科目,貸記「地質成果」科目。
四、會計報表
企業應在「資產負債表」中的「其他長期資產」項目下增設「地質成果」項目和「勘探開發成本」項目,分別反映企業因地質勘探而獲得的地質成果的實際成本以及在地質勘探過程中所發生的各項支出。
第二類企業:地質勘查單位探礦權采礦權會計處理
一、地質勘查單位申請取得探礦權,應交納的探礦權使用費應直接計入地勘生產成本。地質勘查單位按規定應交納的探礦權使用費,借記「地勘生產—××項目」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其他應交款—應交探礦權使用費」科目。
地質勘查單位申請取得國家出資勘查形成的探礦權,除應交納探礦權使用費外,還應交納探礦權價款。應交納的探礦權價款應直接計入地勘生產成本。地質勘查單位應交納的探礦權價款,借記「地勘生產—××項目」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其他應交款—應交探礦權價款」科目。
實際交納探礦權使用費、價款時,借記「其他應交款—應交探礦權使用費、應交探礦權價款」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二、地質勘查單位申請取得采礦權,應交納的采礦權使用費應直接計入當期管理費用。地質勘查單位應交納的采礦權使用費,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其他應交款—應交采礦權使用費」科目。
地質勘查單位申請取得國家出資勘查形成的采礦權,除應交納采礦權使用費外,還應交納采礦權價款。應交納的采礦權價款應作為無形資產核算,並在采礦權受益期內分期平均攤銷。地質勘查單位應在「無形資產」科目下增設「采礦權」明細科目,應交納的采礦權價款,借記「無形資產—采礦權」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其他應交款—應交采礦權價款」科目;分期攤銷時,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無形資產—采礦權」科目。
實際交納采礦權使用費、價款時,借記「其他應交款—應交采礦權使用費、應交采礦權價款」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三、地質勘查單位進行地勘生產發生的各項成本以及結轉地勘生產成本,按現行《地質勘查單位會計制度》有關地勘生產的規定進行賬務處理,其中,自行出資勘查發生的地勘生產成本,沒有形成地質成果的,應轉作損失,從「地勘生產」科目轉入「管理費用」科目,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地勘生產」科目。
四、地質勘查單位經批准轉讓探礦權或以探礦權對外投資,按現行《地質勘查單位會計制度》關於轉讓地質成果的規定處理。
地質勘查單位經批准轉讓采礦權,按其轉讓收入,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經營收入—多種經營收入」科目;同時結轉所轉讓采礦權的攤余價值,借記「經營成本—多種經營成本」科目,貸記「無形資產—采礦權」科目。
2. 采礦權資源價款應當計入成本的哪項科目
應當先記入「長期待攤費用」以後按產煤的產量逐月攤銷,應記入「製造費用-其他費用」。
3. 煤礦開採的人工費用記在哪個科目
人工費記入生產成本;
食堂采購記入管理費用。
4. 煤炭公司用到什麼會計科目
會計科目是反映和監督會計內容,完成會計核算的手段,是對企業各項經濟業務進行分類、匯兌的工具,也是企業設置會計賬戶的依據。
煤炭企業在財政部頒布設置的85個一級會計科目基礎上,根據自身經營管理和財務核算需要,增設了10個一級會計科目:
一、資產類:
1004 結算中心存款
1010 內部單位借款
1912 撥付所屬資金
二、負債類:
2102 結算中心借款
2142 內部單位存款
2152 應付包干工資
2177 安全費用
2178 維簡費
2179 造育林費
2322 上級撥入資金
(4)煤礦開采成本計入什麼科目擴展閱讀:
為明確會計科目之間的相互關系,充分理解會計科目的性質和作用,進而更加科學規范的設置會計科目,以便更好地進行會計核算和會計監督,有必要對會計科目按一定的標准進行分類。對會計科目進行分類的標准主要有三個:
(一)按其歸屬的會計要素分類:
1、資產類科目:按資產的流動性分為反映流動資產的科目和反映非流動資產的科目。
2、負債類科目:按負債的償還期限分為反映流動負債的科目和反映長期負債的科目。
3、共同類科目:共同類科目的特點是需要從其期末余額所在方向界定其性質。
4、所有者權益類科目:按權益的形成和性質可分為反映資本的科目和反映留存收益的科目。
5、成本類科目:包括「生產成本」,「勞務成本」,「製造費用」等科目。
6、損益類科目:分為收入性科目和費用支出性科目。收入性科目包括「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投資收益」,「營業外收入」等科目。費用支出性科目包括「主營業務成本」,「其他業務成本」,「營業稅金及附加」,「其他業務支出」,「所得稅費用」等科目。
按照會計科目的經濟內容進行分類,遵循了會計要素的基本特徵,它將各項會計要素的增減變化分門別類的進行歸集,清晰反映了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二)按其核算信息詳略程度分類:
為了使企業提供的會計信息更好地滿足各會計信息使用者的不同要求,必須對會計科目按照其核算信息的詳略程度進行級次劃分。一般情況下,可以將會計科目分為總分類科目和明細科目分類。
1、總分類科目又稱一級科目或總賬科目,是對會計要素具體內容所做的總括分類,它提供總括性的核算指標,如「固定資產」、「原材料」、「應收賬款」、「應付賬款」等。
2、明細分類科目又稱二級科目或明細科目,是對總分類科目所含內容所作的更為詳細的分類,它能提供更為詳細、具體的核算指標,如「應收賬款」總分類科目下按照具體單位名稱分設的明細科目,具體反映應向該單位收取的貨款金額。
3、如果有必要,還可以在二級科目下分設三級科目、四級科目等進行會計核算,每往下設置一級都是對上一級科目的進一步分類。
(三)按其經濟用途分類
經濟用途指的是會計科目能夠提供什麼經濟指標。會計科目按照經濟用途可以分為盤存類科目、結算類科目、跨期攤配類科目、資本類科目、調整類科目、集合分配類科目、成本計算類科目、損益計算類科目和財務成果類科目等。
5. 礦山會計制度到底有沒有製造費用
1、煤礦采礦業的成本核算,月末不結轉,作為在產品,資產負債表中計入存貨。待出礦,計入開採的礦石成本。 2,製造成本通過「生產成本」、「製造費用」科目進行核算。 「生產成本」科目核算企業進行工業性生產所發生的各項生產費用,包括生產各種產成品、自製半成品、自製材料、自製工具以及自製設備等所發生的各項費用;該科目設置「基本生產成本」和「輔助生產成本」兩個二級科目。 「基本生產成本」二級科目核算企業為完成主要生產目的而進行的產品生產發生的費用,用於計算基本生產的產品成本;「輔助生產成本」二級科目核算企業為基本生產及其他服務而進行的產品生產和勞務供應發生的費用,用於計算輔助生產產品和勞務成本。該科目按成本核算對象設明細賬,明細賬用多欄式賬頁按成本項目設專欄進行明細核算。
「製造費用」科目核算企業為生產產品和提供勞務而發生的各項間接費用。按不同的車間、部門設置明細賬,明細賬用多欄式按費用項目內容設專欄進行明細核算。
2,基本生產發生的直接材料和直接人工費用,按成本項目借記「生產成本—基本生產成本」,貸記有關科目。賬務處理:
借:生產成本—基本生產成本
貸:原材料—直接材料
貸:應付職工薪酬
輔助生產發生直接材料和直接人工費用,按成本項目借記「生產成本—輔助生產成本」貸記有關科目。賬務處理:
借:生產成本—輔助生產成本
貸:原材料—直接材料
貸:應付職工薪酬
發生的各項間接費用,借記「製造費用」,貸記有關科目。賬務處理:
借:製造費用
貸:原材料(銀行存款、累計折舊等)
月終,製造費用分配給成本核算對象時,賬務處理:
借:生產成本—基本生產成本
借:生產成本—輔助生產成本
貸:製造費用
「製造費用」科目月末無余額。
6. 求一份採掘礦業的成本核算,謝謝
1、煤礦采礦業的成本核算,月末不結轉,作為在產品,資產負債表中計入存貨。待出礦,計入開採的礦石成本。
2,製造成本通過「生產成本」、「製造費用」科目進行核算。
「生產成本」科目核算企業進行工業性生產所發生的各項生產費用,包括生產各種產成品、自製半成品、自製材料、自製工具以及自製設備等所發生的各項費用;該科目設置「基本生產成本」和「輔助生產成本」兩個二級科目。
「基本生產成本」二級科目核算企業為完成主要生產目的而進行的產品生產發生的費用,用於計算基本生產的產品成本;「輔助生產成本」二級科目核算企業為基本生產及其他服務而進行的產品生產和勞務供應發生的費用,用於計算輔助生產產品和勞務成本。該科目按成本核算對象設明細賬,明細賬用多欄式賬頁按成本項目設專欄進行明細核算。
「製造費用」科目核算企業為生產產品和提供勞務而發生的各項間接費用。按不同的車間、部門設置明細賬,明細賬用多欄式按費用項目內容設專欄進行明細核算。
2,基本生產發生的直接材料和直接人工費用,按成本項目借記「生產成本—基本生產成本」,貸記有關科目。賬務處理:
借:生產成本—基本生產成本
貸:原材料—直接材料
貸:應付職工薪酬
輔助生產發生直接材料和直接人工費用,按成本項目借記「生產成本—輔助生產成本」貸記有關科目。賬務處理:
借:生產成本—輔助生產成本
貸:原材料—直接材料
貸:應付職工薪酬
發生的各項間接費用,借記「製造費用」,貸記有關科目。賬務處理:
借:製造費用
貸:原材料(銀行存款、累計折舊等)
月終,製造費用分配給成本核算對象時,賬務處理:
借:生產成本—基本生產成本
借:生產成本—輔助生產成本
貸:製造費用
「製造費用」科目月末無余額。
礦石的成本包括: 開采出原礦石過程中實際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工資、其他直接支出和製造費用。企業行政管理部門為管理和組織經營活動所發生的各項管理費用、為籌集資金而發生的財務費用、為銷售產品而發生的銷售費用等都作為期間費用。 (1)直接材料。直接材料包括開采原礦石過程中實際消耗的原材料、輔助材料、備品配件、燃料、動力、包裝物以及其他直接材料。
(2)直接工資。直接工資包括企業直接從事開采原礦石人員的工資及福利費。
(3)其他直接支出。其他直接支出包括直接用於開采原礦石的其他支出。
(4)管理費用。包括為組織和管理開采原礦石所發生的各種費用。一般包括:開采原礦石管理人員工資,職工福利費,開采原礦石的固定資產折舊費,租入固定資產租賃費,修理費,機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取暖費,水電費,辦公費,差旅費,運輸費,保險費,設計制圖費,試驗檢驗費,勞動保護費,季節費,修理期間的停工損失費以及其他製造費用。
借花啦
7. 開采原煤的會計處理,請問各位老師,煤礦企業在開采出的原煤怎麼入賬
僅供參考:
1.如果不是全部用於加工:
開采過程中發生的成本
借:生產成本
貸:原材料、人工等
結轉原煤
借:庫存商品
貸:生產成本
用於加工
借:生產成本
貸:庫存商品
2.如果全部用於加工
借:生產成本
貸:原材料、人工等
結轉原煤
借:自製半成品
貸:生產成本
繼續加工
借:生產成本
貸:自製半成品
8. 露天煤礦開采過程中發生的費用如何核算,如直接進入生產成本還是計入在建工程,最後轉入固定資產
露天煤礦開採的對象的原料煤,與此開采有關的費用符合固定資產定義管理的進入固定資產核算,未完工的進入在建工程核算。其他進入費用核算的項目按受益期分攤進入,屬於當期采出原料應承擔的部分直接進入。屬於未來幾個期間受益的先歸集進入長期待攤費用,逐期攤銷。一般是按照煤礦石的產量進行分攤較為合理。
9. 企業購買的礦山采礦權費用入什麼科目
采礦權費用計入無形資產--采礦權,采礦權按按開采權年限進行攤銷。
礦山購置費
土地使用權和采礦權分別計入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和無形資產--采礦權,采礦權按按開采權年限進行攤銷,土地使用權按使用權年限進行攤銷。采礦設施什麼的入固定資產。
實務操作中,采礦權作為無形資產。探礦權一般不單獨確認為無形資產,而是反映在在建工程中,最終計入勘探所形成的地質成果的價值。如果後來又取得該項采礦權的,則相應轉入采礦權的價值中。
根據歷史成本原則,形成采礦權的入賬價值應當是在勘探過程中發生的必要、合理的支出(包括探礦權價款)以及在辦理采礦權證書過程中發生的法律費用、手續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