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勞務外包好勞務派遣好
勞務外包和勞務派遣那個好主要是依據成本與風險來進行衡量,在同等的情況下當然是節約成本為自已獲取更大效益的選擇方式為最佳。
勞務外包內容介紹:
現在對於企業而言,有一種很省心的人事管理方法,就是把人事管理的部分或全部工作外包給一個服務機構來完成,叫做勞務外包。
勞務派遣內容介紹:
勞務派遣又稱人才派遣、人才租賃、勞動派遣、勞動力租賃、雇員租賃,是指由勞務派遣機構與派遣勞工訂立勞動合同,並支付報酬,把勞動者派向其他用工單位,再由其用工單位向派遣機構支付一筆服務費用的一種用工形式。
兩者區別:
1.適用的法律不同。勞務派遣適用勞動合同法,勞務外包適用合同法。
2.勞務外包可以是個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實體;勞務派遣單位必須是嚴格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設立的法人實體。
3.勞動者管理的責任主體不同。這是兩者最主要的區別。
發包企業對勞務外包單位的員工不進行直接管理,其工作形式和工作時間由勞務外包單位自己安排確定;勞務派遣單位的員工必須按照用工單位確定的工作形式和工作時間進行勞動。
4.勞務外包一般按照事先確定的勞務單價根據勞務外包單位完成的工作量結算,其合同標的一般是「事」;勞務派遣一般是按照派遣的時間和費用標准,根據約定派遣的人數結算費用,其合同標的一般是「人」。或者說,勞務外包下,發包方買的是「勞務」,而勞務派遣下,用工單位買的是「勞動力」。
5.違法的後果不同。
勞務外包適用《合同法》,發包單位與承包單位之間按雙方合同承擔權利義務,發包單位對承包單位的員工基本上不承擔責任;勞務派遣中,給被派遣勞動者造成損害的,勞務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按《勞動合同法》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Ⅱ 派遣和外包的區別
1、薪酬福利一般而言外包員工的薪酬福利是遠低於正式員工的。正式員工:薪資之外還有五險一金和公司福利等;而外包的價格頂多是崗位的正常薪資。2、職業發展外包員工很快會遇到瓶頸,因為只有非核心崗位會外包,這類崗位缺乏長期發展的空間。正式員工,有成績或者呆的年限夠長都回有相應的回報。3、工作穩定性外包是靈活用工的一種,意味著公司一旦需要裁員,首先考慮的是外包員工。正式員工,會相對穩定,裁員,會獲得法律的相應補償。4、合同簽訂外包員工的合同,是和第三方外包公司簽訂。正式員工的合同,是直接和公司簽訂。5、工作范圍外包公司,一般是一對多,同時服務多家企業。正式員工,一般是一對一,只服務於所在公司。
Ⅲ 勞務外包與勞務派遣的區別
一、性質不同
1、勞務派遣性質:由勞務派遣機構與派遣勞工訂立勞動合同,把勞動者派向其他用工單位,再由其用工單位向派遣機構支付一筆服務費用的一種用工形式。
2、勞務外包性質:對於企業而言,有一種很省心的人事管理方法,就是把人事管理的部分或全部工作外包給一個服務機構來完成。
二、優點不同
1、勞務派遣優點:
(1)「不求所有,但求所用」是勞務派遣制的一個顯著特徵。在中國舊的計劃經濟體制下,工人都是單位的,都是單位的。工作是終身制,唯一的就是鐵飯碗。工人閑著浪費是很普遍的。
(2)「你用人,我管人」是人才派遣制的又一個顯著特徵。事實上,人才派遣制度的用工模式形成了三種關系,即派遣組織與派遣人才的隸屬關系、派遣組織與用人單位的合作關系、派遣人才與用人單位的工作關系用人單位。
2、勞務外包優點:
(1)管理規范,提高用工安全。一方面,承包人應負責託管人員的相關事務,為其提供勞動咨詢,幫助其合法權益不受侵害。另一方面,承包商可以為企業提供相關政策咨詢和合理建議,有效規避企業的用工風險。
(2)成本低廉,提高企業效益。通過外包,可以節省大量的辦公費用,減少軟硬體資源的消耗,避免企業管理者在相關人事管理過程中大量的機械重復性工作,使管理者能夠投資於其他能夠有效增值的管理活動企業的。
(3)服務全面,提高員工工作熱情。承包人為委託人辦理一切人事代理手續,解除了員工的後顧之憂,使他們全身心投入工作,增強了對企業的責任感,提高了工作積極性。
(3)勞務外包勞務派遣哪個節省成本擴展閱讀:
勞務派遣作為一種新型的用工模式,與傳統的用工方式有明顯的區別。勞務派遣的最大特點是勞動關系與用工關系分離,這表明被派遣勞動者與勞務派遣單位存在勞動關系但無用勞動關系,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但沒有勞動關系。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九條規定,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接受勞務派遣的單位(以下簡稱用人單位)簽訂勞務派遣協議。勞務派遣協議應當約定派遣崗位和人員的數量、派遣期限、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的數額、支付方式和違約責任。
勞務派遣單位與用人單位有民事法律關系,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為民事合同的,用人單位與勞務派遣單位可以協商一致解除勞務派遣協議,但不符合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條件勞動合同法規定的。
Ⅳ 勞務派遣與勞務外包,哪個更好
對職工而言,採用勞務派遣方式和勞務外包方式,通常是不得已的選擇。
對職工而言,就業的優先選擇方式是與就業單位直接簽訂勞動合同,成為就業單位的合同工,這就是人們口中的「正式工」,因為只有單位的所謂正式工,才能實實在在地享受單位的所有福利待遇。採用勞務派遣方式和勞務外包方式的,雖然《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務派遣人員與「正式工」同崗同薪同待遇,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絕大多數企業根本不會按此操作。如果說勞務派遣在《勞動合同法》中還有一席之地,派遣人員較真的話,還可以對實際用工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相關條款申請仲裁要求補償和賠償,那麼勞務外包人員是連這樣的資格也沒有的,因為勞務派遣好歹還可歸為勞動關系一類,勞務外包事實上根本就不屬於《勞動合同法》約束的范疇,勞務外包合同的實質已變成經濟類商業合同,就像小包工頭外包土石方一樣。
綜上所述,我認為,如果不是迫不得已,求職者還是不要走勞務派遣和勞務外包這條路,如果走上這條路,你會深深體味到什麼叫「二等公民」和「三等公民」的滋味,至於這滋味,已有回答者較為生動的展示了,我就不再重復描述了。
Ⅳ 勞務派遣與外包的區別是什麼
【法律分析】:勞務派遣是指由派遣單位與派遣勞工訂立勞動合同,由派遣勞工向要派企業給付勞務,勞動合同關系存在於派遣機構與派遣勞工之間,但勞動力給付的事實則發生於派遣勞工與要派企業之間。勞務派遣最顯著特徵就是勞動力的僱用和使用相分離。
崗位外包是把企業一些非核心的業務,通過外包的方式,交由第三方的人力資源公司來完成,以此整合利用內部和外部兩種專業化資源,達到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最大限度地發揮本企業的核心優勢的一種用工形式。
勞務派遣與勞務外包的區別
1.是否建立法律關系不同。勞務派遣中,用工單位與勞動者之間與直接建立法律關系,企業直接享用勞動者所提供的勞動成果。而勞務外包中,發包單位與勞動者之間不建立任何法律關系,企業通過外包單位間接享用勞動者所提供的勞動成果。
2.規章制度是否適用不同。勞務派遣中,用工單位的規章制度直接適用於勞動者,勞動者除應當遵守勞務派遣單位的規章制度外,還須遵守用工單位的規章制度;而勞務外包中,勞動者只需要遵守本單位即外包單位的規章制度,無須遵守發包單位的規章制度。
3.管理模式不同。勞務派遣中,用工單位是對勞動者提供服務的全部過程進行管理,可以通過培訓、考核、獎懲等手段提高勞動者的服務質量;而勞務外包中,發包單位通常只能對結果進行驗收、管理,並通過提高或降低向外包單位支付的價款進行質量管理。
【法律依據】:《勞務派遣暫行規定》
第五條 勞務派遣單位應當依法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書面勞動合同。
第六條 勞務派遣單位可以依法與被派遣勞動者約定試用期。勞務派遣單位與同一被派遣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第七條 勞務派遣協議應當載明下列內容:
(一)派遣的工作崗位名稱和崗位性質;
(二)工作地點;
(三)派遣人員數量和派遣期限;
(四)按照同工同酬原則確定的勞動報酬數額和支付方式;
(五)社會保險費的數額和支付方式;
(六)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事項;
(七)被派遣勞動者工傷、生育或者患病期間的相關待遇;
(八)勞動安全衛生以及培訓事項;
(九)經濟補償等費用;
(十)勞務派遣協議期限;
(十一)勞務派遣服務費的支付方式和標准;
(十二)違反勞務派遣協議的責任;
(十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當納入勞務派遣協議的其他事項。
Ⅵ 勞務外包與勞務派遣的區別
1.法律適用不同:勞務外包適用合同法,崇尚當事人的意思自治,法無禁止即自由;勞務派遣則適用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屬於社會法范疇,帶有一定的公法性質。
2、管理許可權不同:勞務外包中,從事外包勞務的勞動者由承包人直接管理,發包人不得直接對其進行管理;勞務派遣中的勞動者,主要由用工單位直接管理,用工單位的各種規章制度適用於被派遣勞動者。
3、風險的承擔不同:勞務外包中,承包人招用勞動者的用工風險與發包人無關;勞務派遣單位對被派遣勞動者的工作結果不負責任,成敗的風險由用工單位承擔。
4、資質要求不同:勞務外包中的承包人一般都沒有特別的經營資質要求;勞務派遣單位必須是嚴格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設立的、獲得勞務派遣行政許可的法人實體。
5、財務處理不同:在勞務外包活動中,承包人在發包人支付的外包費用中向從事勞務外包工作的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勞務派遣中,勞務派遣人員工資總額納入用工單位工資總額的統計范圍。
(6)勞務外包勞務派遣哪個節省成本擴展閱讀:
《勞動合同法》第六十六條明確規定「勞動合同用工是我國的企業基本用工形式。勞務派遣用工是補充形式,只能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但不少用工單位在各種類型、各種時間長度的工作崗位上都實施了勞務派遣,甚至在其主營業務崗位大量使用勞務派遣工。
如今對於企業而言,有一種省心的人事管理方法,就是把人事管理的部分或全部工作外包給一個服務機構來完成,叫做勞務外包。外包後,使管理者能有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激烈的市場競爭中去。
Ⅶ 營改增後,建築勞務外包和勞務派遣,哪個更合算
營改增以後,建築施工企業應當限制或終止使用勞務派遣,最好與建築勞務公司合作,走清包工合同形式。
就實際情況而言,民工按工作天數來算工資,可以在與工人簽合同時註明:
(1)日工資裡麵包含「國家基本社會保險費」;
(2)工人自願放棄在工程施工所在地繳納基本社會保險,回到戶口所在地社保署交社保,公司按照國家規定承擔民工的社會保險費。
(3)工人的工資與社會保險費,每月按時發放到工資卡中。
(7)勞務外包勞務派遣哪個節省成本擴展閱讀
根據財稅2016年36號文件規定,營改增以後,勞務派遣公司按照6%徵收增值稅(建築企業的人工費可以抵扣6%)。
根據稅務總局文件,財稅2016年47號文件規定,營改增以後,勞務派遣公司也可以選擇差額計稅,就是勞務派遣公司的向用人單位拿到的所有的錢減去被派遣人員的工資保險福利費用,得到的差額部分採用簡易計稅,按照5%征稅。差額征稅稅額=差額/(1+5%)*5%。
稅法規定,勞務派遣公司一旦選擇差額征稅,只能抵扣差額部分的稅,勞務派遣公司支付給被派遣職工的公司保險福利費只能開增值稅普通發票。
舉例:勞務派遣公司收到用人單位支付的人工費1000萬,其中800萬用於支付工人的工資、福利費用。勞務派遣公司採用差額征稅。勞務派遣公司差額征稅稅額=(1000萬-800萬)/(1+5%)*5%。
對於用人單位而言,總支付1000萬,只能收到800萬的普通發票和200萬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用來抵扣的,只有200萬的發票按照5%抵扣。對施工企業而言,肯定是不合算的。
Ⅷ 對人力資源公司而言,勞務外包,和勞務派遣的區別
勞務外包和勞務派遣有很大區別,外包是把一段工作,一類工作都外包出去一般的重要工作。勞務派遣崗位都是臨時性,輔助性和可替代性的工作,較容易做沒有難度的工作。外包費用較高,派遣費用低價格。
Ⅸ 勞務外包和勞務派遣區別
勞務外包和勞務派遣區別:
1、概念區別
勞務派遣是由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並支付報酬,把勞動者派往其他用工單位,再由其他用工單位向派遣機構支付服務費用的用工形式。
勞務外包是由發包單位將公司部分業務職能或工作內容發包給相關的服務機構,由服務機構自行安排人員按照發包單位的要求完成相應的業務職能或工作內容的一種用工形式。
2、性質區別
勞務派遣,是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的一種用工形式。
勞務外包不是用工形式。
3、法律關系區別
勞務派遣包含三對法律關系。勞務外包僅包含兩對法律關系。
勞務外包的好處:
1.管理規范,提高用工安全。一方面,本公司負責託管人員的相關事務,並向其提供有關勞動方面的咨詢,幫助維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害。另一方面,本公司為企業提供相關政策的咨詢並給出合理化建議,可以有效為企業規避用工風險。
2.成本低廉,提高企業效益。通過外包,可以為企業節省大量辦公費用,降低企業軟硬體資源支出,免去企業管理者相關人事管理流程中大量機械重復性的工作,使管理者能投入到其它能使企業有效增值的管理活動中。
3.服務全面,提高員工工作熱情。本公司為託管人員辦理一切人事代理手續,免除了員工的後顧之憂,使其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對企業的責任心增強,更具工作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