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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税按照什么收税

发布时间: 2025-06-13 12:30:56

❶ 0.135亿吨石灰石矿产资源税是多少

675万元。矿产资源税是国家对采矿权人征收的税收,石灰石资源税适用税额由每吨2元调整为每吨0.5元,由此可以计算0.135亿吨石灰石资源税是按照乘法计算,结果为675万元,按照一定规定比例收税。

❷ 收税是怎么收的

收税是按照税种收取。
按照其性质和作用大致可以分为八类:
1、流转税类。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3种税。这些税种通常是在生产、流通或者服务中,按照纳税人取得的销售收入或者营业收入征收的;
2、所得税类。包括企业所得税(适用于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等各类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3种税。这些税种是按照生产、经营者取得的利润或者个人取得的收入征收的;
3、资源税类。包括资源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2种税。这些税种是对从事资源开发或者使用城镇土地者征收的,可以体现国有资源的有偿使用,并对纳税人取得的资源级差收入进行调节;
4、特定目的税类。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和土地增值税4种税。这些税种是为了达到特定的目的,对特定对象进行调节而设置的;
5、财产税类。包括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和遗产税(尚未立法开征)3种税;
6、行为税类。包括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印花税、契税、证券交易税(尚未立法开征)、屠宰税和筵席税7种税。税种是对特定的行为征收的;
7、农业税类。包括农业税(含农业特产农业税)和牧业税2种税。税种是对取得农业收入或者牧业收入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现在农业税类已取消;
8、关税。这种税是对进出中国国境的货物、物品征收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六条 国家有计划地用现代信息技术装备各级税务机关,加强税收征收管理信息系统的现代化建设,建立、健全税务机关与政府其他管理机关的信息共享制度。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向税务机关提供与纳税和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信息。

❸ 地热缴纳资源税吗

将于9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下称《资源税法》),明确将地热列为能源矿产,要求“按原矿1—20%或每立方米1—30元”的税率标准征税。
由于目前的地热开发技术以“水热型”中深层地热为主,即通过抽灌深层地下水实现取热。因此,各地在制定地热资源税征收实施细则时,都不约而同采取了以水量计征方式。据不完全统计,截至8月20日,北京、河北、山西、广东、浙江、江苏、江西、甘肃、宁夏等约二十个地区公布了当地地热资源税适用税率,与《资源税法》同步施行,各地实际执行税率每立方米1—30元不等。
然而让地热界普遍不解的是,一方面,地热利用减排效益突出,与太阳能、风能一样同属清洁的可再生能源。为何非但没有补贴,反要收税?另一方面,地热供暖作为占绝对主流的应用领域,其与民生息息相关。动辄数十万、甚至上千万的资源税,让目前尚处微利阶段的地热供暖事业如何做大做强?
征税金额偏高
为地热发展蒙上阴影
梳理近期各地政策,整体看来,各地按地热水用途分类从量计征,且标准差异化显着。如北京市一般用途的地热水税率为每立方米8.5元,消耗型地热水(如温泉、洗浴等)为每立方米30元,回灌型为每立方米1元;河南省消耗型地热水每立方米12元,回灌型每立方米1元;河北消耗型地热水每立方米30元,回灌型每立方米2元;浙江、江苏等南方地区则不区分用途,每立方米地热水分别征收3元、10元。
一位不愿具名的地热供暖企业负责人算了一笔账,在地热水约50℃的地区,每平方米供热面积需抽灌2立方米地热水,按河北2元/立方米的税率来算,每100万供热面积就需缴税400万元,加上实际收费面积要小于供暖面积,企业的额外成本将超过500万元。“如此一大笔资源税将使地热供暖项目的可持续性大打折扣。”该负责人直言。
近两年受北方清洁取暖大势推动,地热开发利用才刚走上快速发展轨道,尤其在北方,特别是资源丰富的县级地区,地热集中供暖已蔚然成风。
“在采暖季,地热井需要24小时不间断抽灌,地热水流量非常大。对一口供暖面积约5万平方米的地热井而言,每小时约需抽灌水100立方米,一个供暖季(120天)就高达29万立方米,即便按每立方米一块钱的最低标准收取资源税,每口井每个取暖季就要交税29万元。”谈及即将到来的资源税,多位地热企业人士一筹莫展
河北于2016年出台了《河北省矿产资源税实施办法》,对一般用途的地热利用,按取水量2元/立方米计征;而根据同期出台的《河北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对水源热泵回水征收0.3元/立方米的水资源税。但由于缺乏统一规范的计量方式和标准,实际上,河北并未按上述标准征收,多数县市仍采取了免征或少征做法。
现如今,《资源税法》正式将地热以法律形式纳入征税范围,业内对此普遍持异议。另有不愿具名的地热开发企业负责人对记者直言:“如果税务部门真要收,我们就考虑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❹ 我国税收的主要来源是什么

目前我国税收的主要来源是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再就是海关征收的产品进口环节的关税和增值税

(4)资源税按照什么收税扩展阅读

间接税的意思是向国家交税的人是纳税人,但不是负税人,以增值税和消费税为例,我们开车时所加的汽油,价款中也包含增值税、消费税,石油公司交的税是增值税,而我们则是负税人

直接税的意思是向国家交税的人就是纳税人,本身也是负税人,这个税收不可以再转嫁出去,以个人所得税为例,工薪所得项目所得税指员工所取得的收入扣除必须得生活成本之后的余额才是交税的基数,是负数就不用交税。税收种类,简称“税种”。税种指一个国家税收体系中的具体税收种类,是基本的税收单元。税收主要分为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和所得税等几类。缴纳的税款叫做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和各种税收入的比率叫做税率。

❺ 资源税是两边收税买和卖都收

资源税是针对开采和生产应税产品的企业征的一种税,只征收一次,不会重复征税,资源税的缴纳分两种情况:1.卖方符合资源税纳税义务人的要求时,由卖方交。2.如果卖方不符合资源税纳税义务人的要求,由买方收购的时候代扣代缴资源税,其实归根结底,买方只是相当于一个中转站,实际上还是卖方出的这部分税款。下面,请看国税局的文件里对资源税纳税义务人的要求(实施细则是对暂行条例进一步的解释和补充,请结合着看):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05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11-09-30
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开采本条例规定的矿产品或者生产盐(以下称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资源税。
第十一条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为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66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11-10-28
第三条条例第一条所称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条例第一条所称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第十二条 条例第十一条所称的扣缴义务人,是指独立矿山、联合企业及其他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
第十三条条例第十一条把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规定为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是为了加强资源税的征管。主要是适应税源小、零散、不定期开采、易漏税等税务机关认为不易控管、由扣缴义务人在收购时代扣代缴未税矿产品资源税为宜的情况。
第十四条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的资源税,应当向收购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
第十六条本细则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