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申办人力资源劳务派遣资质证书要满足哪些条件
1.实收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2.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3.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⑵ 从事人力资源需要什么证件
从事人力资源需要的证书:人力资源管理师(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和资源管理员。
人力资源证件凡考核合格者,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相应等级的人力资源资格证书,并实行统一编号登记管理,可以在国家劳动部官方网站网上查询。
(2)人力资源输送人需要什么资质证件扩展阅读:
人力资源(Human Resources ,简称HR)指在一个国家或地区中,处于劳动年龄、未到劳动年龄和超过劳动年龄但具有劳动能力的人口之和。或者表述为: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总人口中减去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口之后的人口。人力资源也指一定时期内组织中的人所拥有的能够被企业所用,且对价值创造起贡献作用的教育、能力、技能、经验、体力等的总称。狭义讲就是企事业单位独立的经营团体所需人员具备的能力(资源)。
⑶ 办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需要什么材料
申请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企业应该提交以下材料:
1.设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申请报告(自拟)、天津市人力资源服务许可申请表;
2.承诺书;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4.办公设备证明及办公、服务场所使用证明;
5.申请人和出资人的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6.专职工作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人力资源服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人力资源师没有的话可以咨询我,我们读大学都考了的
7.公司章程和管理制度。
⑷ 人力资源公司的资质条件是什么
1.核名: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你准备取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上网(工商局内部网)检索是否有重名;2.租房:签订好租房合同后,还要到税务局去买印花税,按年租金的千分之一的税率购买;3.编写“公司章程”:可以在工商局网站下载“公司章程”的样本,修改一下就可以了。章程的最后由所有股东签名;4.刻私章;5.到会计师事务所领取“银行询征函”;6.注册公司:到工商局领取公司设立登记的各种表格;7.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的刻章社,去刻公章、财务章;8.去银行开基本户:凭营业执照去银行开立基本帐号;9.办理税务登记:领取执照后,30日内到当地税务局申请领取税务登记证。办理税务登记证时,必须有一个会计,因为税务局要求提交的资料其中有一项是会计资格证和身份证;10.申请领购发票最后就开始营业了。注意每个月按时向税务申报税哦,即使没有开展业务不需要缴税,也要进行零申报,否则会被罚款的。
⑸ 请问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需要什么资质吗
人力资源外包申请就是劳务派遣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五十八条规定,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二百万。除此之外还需要以下材料: 1.申请开办劳务派遣组织的报告; 2.成立劳务派遣组织的可行性报告和实施方案; 3.劳务派遣组织的章程及有关规章制度; 4.办公用房证明(契约、租用协议、产权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职务任命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6.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⑹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申报条件有哪些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申报条件有哪些?
有规范的名称、明确的业务范围、健全的组织章程和管理制度;
有3名以上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关毕业证工作人员;
有与所申请的业务相适应的固定服务场所、办公设施和资金;
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设立,个人不得设立;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⑺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办理需要什么条件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办理需要条件如下:
1、有规范的名称、明确的业务范围、健全的组织章程和管理制度;
2、有3名以上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关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上岗培训证书的专职工作人员;
3、有与所申请的业务相适应的固定服务场所、办公设施和资金;
4、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设立,个人不得设立;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办理程序如下:
1、申请,申请人向县级以上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
2、告知,县级以上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向申请人告知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许可条件、需要提交的材料、告知承诺事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事后监管措施等;
3、承诺,申请人签署承诺书;
4、审批,县级以上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及承诺事项进行审查,当场作出审批决定,同意的,发给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不同意的,书面告知理由。
【法律依据】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第十八条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应当依法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人力资源供求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就业和创业指导、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人力资源测评、人力资源培训、承接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等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的,应当自开展业务之日起15日内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劳务派遣业务的,执行国家有关劳务派遣的规定。第十九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申请之日起20日内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符合条件的,颁发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