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现在小麦国家保护价是多少
国家六部委联合发布执行预案确定2014年小麦最低收购价为做好今年小麦收购工作,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国家粮食局、农业发展银行、中储粮总公司等六部委5月21日联合发布《2014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
《预案》明确,今年在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6个小麦主产省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以2014年生产的国标三等小麦为标准品,白小麦、红小麦和混合小麦最低收购价格均为每市斤1.18元。标准品小麦的具体质量标准为:容重750~770g/L(含750g/L),水分12.5%以内,杂质1%以内,不完善粒8%以内。执行最低收购价的小麦为2014年生产的等内品。相邻等级之间等级差价按每市斤0.02元掌握。最低收购价是指承担最低收购价收购任务的收储库点向农民直接收购的到库价。
《预案》规定,由中储粮有关分公司、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农业发展银行省级分行按照“有利于保护农民利益、有利于粮食安全储存、有利于监管、有利于销售”的原则,合理确定执行小麦最低收购价的委托收储库点。所有委托收储库点名称、地址和联系电话,在收购启动前将通过当地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今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时间为2014年5月21日至9月30日。在此期间,当小麦市场价格下跌到国家公布的最低收购价格时,由有关部门及时提出启动预案的建议,经中储粮总公司报请国家粮食局批准在相关区域内启动预案。执行最低收购价的委托收储库点,要在收购场所显着位置张榜公布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的粮食品种、收购价格、质量标准、水杂增扣量方式、结算方式和执行时间等政策信息,让农民交“放心粮”;不得压级压价、抬级抬价收购,不得拒收农民交售的符合标准的粮食;及时结算农民交售小麦的价款,不得给农民打白条;不得将农业发展银行贷款挪作他用;要依据农民交粮的实际情况,当场如实填写统一规范的收购凭证,凭证所列重量、等级、水分、杂质、单价等内容必须填写齐全,不得二次填写收购凭证。
⑵ 农业农村部出台小麦收购标准是怎样的
最低收购价小麦预案执行过程中执行新的《小麦》国家标准(GB1351—2008)。白麦分为硬质白小麦和软质白小麦,其中种皮为白色或黄白色的麦粒不低于90%,硬度指数不低于60的为硬质白小麦,硬度指数不高于45的为软质白小麦。红麦分为硬质红小麦和软质红小麦,其中种皮为深红色或红褐色的麦粒不低于90%,硬度指数不低于60的为硬质红小麦,硬度指数不高于45的为软质红小麦。不符合以上标准的为混合麦。标准品的具体质量标准为:容重750~770克/升(含750克/升),水分12.5%以内,杂质1%以内,不完善粒8%以内。执行最低收购价的小麦为2008年生产的等内品。相邻等级之间等级差价按每千克0.04元掌握。最低收购价是指承担向农民直接收购的收储库点的到库收购价。非标准品小麦的具体收购价格水平,由委托收购企业根据等级、 水分、 杂质等情况,按照《国家计委、 国家粮食局、 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发布〈关于执行粮油质量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粮发〔2001〕146号) 有关规定确定。
⑶ 财政如何支持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
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是粮食市场调控的主要手段,是粮价的主要支撑。从2004年起,国务院决定对紧缺的重点粮食品种在粮食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当市场粮价低于国家确定的最低收购价时,国家委托符合一定资质条件的粮食企业,按国家确定的最低收购价购买农民的粮食。符合要求的收储库点按最低收购价收购粮食所需收购贷款由国家政策性贷款足额供应,贷款贴息补贴和临时收储保管费用补贴由中央财政负担,实行先预拨、后清算。2010年,中央继续较大幅度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早杣稻、中晚籼稻、粳稻、白小麦、红麦混合麦最低收购价分别为每市斤0.93元、0.97元、1.05元、0.9元和0.86元,较2007年增幅分别达33%、35%、40%、25%和25%。截至2010年年底,全国按最低收购价累计收购粮食4100多亿斤。
⑷ 企业收购农产品如何计算成本
一般纳税人企业收购农产品,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另外的87%计入存货成本。成本=20*87%=17.4
⑸ 请问种一亩小麦的成本如何核算
种一亩小麦的成本的核算方法:
种一亩小麦的成本,一般都是根据往年经验,把从播种到收割的各个环节所花的钱求和,最后除以种地的亩数得到。计算公式如下:
成本=【耕地费(拖拉机)+种子费用(加播种机)+肥料款+农药款+浇水款+人工费用+收割机收割费】/总的亩数。
成本是商品经济的价值范畴,是商品价值的组成部分。人们要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或达到一定的目的,就必须耗费一定的资源,其所费资源的货币表现及其对象化称之为成本。
并且随着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成本概念的内涵和外延都处于不断地变化发展之中。
⑹ 现在小麦的价格
关于印发2010年小麦
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农业厅、粮食局、物价局、农业发展银行分行,中储粮有关分公司: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发[2010]1号文件关于“落实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和今年4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做好今年小麦收购工作,保护农民利益,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10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印发给你们,并就做好小麦收购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最低收购价格水平、执行区域和时间。2010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格水平,白小麦(国标三等,下同)每市斤0.90元,红小麦和混合麦每市斤0.86元。执行区域为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等6个主产省。执行期限为2010年5月21日至9月30日。在此期间,当小麦市场价格低于上述最低收购价格时,由各承贷库点和委托收储库点按照国家确定的最低收购价格,在上述主产区自动挂牌收购农民交售的小麦。
二、完善委托收储库点确定程序。中储粮有关公司负责提出的委托收储库点名单,要商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农业发展银行省分行研究确定,报中储粮总公司备案后对外公布,并抄报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家有关部门。在确定委托收储库点时,要统筹考虑中储粮公司直属库、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及地方国有粮库,以充分利用现有仓储资源,确保储粮安全。
三、规范执行企业行为。委托收储库点在收购场所要张榜公布国家最低收购价小麦收购价格、质量标准、水杂增扣量增扣价方式、结算方式和执行时间等政策信息,让农民交“放心粮”;不得拒收农民交售的符合质量标准的粮食。国家有关部门安排最低收购价小麦销售后,委托收储库点要按要求及时出库,并及时归还农业发展银行贷款。中储粮有关分公司要规范管理,统一最低收购价粮食委托收购合同文本;对委托存储库点要足额拨付保管费用,不得对已确定的委托收储库点实行租仓储粮,不得变相租仓降低保管费用补贴标准,保证安全储粮。
四、强化监督检查。今年预案执行期间,中央和地方储备粮的承储企业以及承担小麦最低收购价收储任务的库点一律不得直接和间接购买国家拍卖的最低收购价小麦,防止收购中出现“转圈粮”等问题。中储粮总公司及其相关分公司执行最低收购价政策收购的小麦,粮权属国务院,未经国家批准不得动用。地方粮食、物价部门和农业发展银行按在地原则对政策执行情况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取消委托收储库点资格,并按照《价格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五、加强对小麦收购工作的领导。各地方、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预案》的要求,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密切配合,认真做好今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各项准备和组织实施工作。各地要抓紧腾仓并库和仓库维修,抓好临时存储粮食销售和出库,确保新粮收购仓容。各省(区、市)有关部门要在省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研究、及时解决小麦收购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小麦收购工作的顺利进行。
特此通知。
附:2010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
国
家
粮
食
局农业发展银行中储粮总公司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四日
⑺ 粮食部门与农民签订粮食收购合同时,预付款为多少
关于印发2010年小麦
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农业厅、粮食局、物价局、农业发展银行分行,中储粮有关分公司: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发[2010]1号文件关于“落实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和今年4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做好今年小麦收购工作,保护农民利益,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10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印发给你们,并就做好小麦收购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最低收购价格水平、执行区域和时间。2010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格水平,白小麦(国标三等,下同)每市斤0.90元,红小麦和混合麦每市斤0.86元。执行区域为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等6个主产省。执行期限为2010年5月21日至9月30日。在此期间,当小麦市场价格低于上述最低收购价格时,由各承贷库点和委托收储库点按照国家确定的最低收购价格,在上述主产区自动挂牌收购农民交售的小麦。
二、完善委托收储库点确定程序。中储粮有关公司负责提出的委托收储库点名单,要商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农业发展银行省分行研究确定,报中储粮总公司备案后对外公布,并抄报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家有关部门。在确定委托收储库点时,要统筹考虑中储粮公司直属库、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及地方国有粮库,以充分利用现有仓储资源,确保储粮安全。
三、规范执行企业行为。委托收储库点在收购场所要张榜公布国家最低收购价小麦收购价格、质量标准、水杂增扣量增扣价方式、结算方式和执行时间等政策信息,让农民交“放心粮”;不得拒收农民交售的符合质量标准的粮食。国家有关部门安排最低收购价小麦销售后,委托收储库点要按要求及时出库,并及时归还农业发展银行贷款。中储粮有关分公司要规范管理,统一最低收购价粮食委托收购合同文本;对委托存储库点要足额拨付保管费用,不得对已确定的委托收储库点实行租仓储粮,不得变相租仓降低保管费用补贴标准,保证安全储粮。
四、强化监督检查。今年预案执行期间,中央和地方储备粮的承储企业以及承担小麦最低收购价收储任务的库点一律不得直接和间接购买国家拍卖的最低收购价小麦,防止收购中出现“转圈粮”等问题。中储粮总公司及其相关分公司执行最低收购价政策收购的小麦,粮权属国务院,未经国家批准不得动用。地方粮食、物价部门和农业发展银行按在地原则对政策执行情况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取消委托收储库点资格,并按照《价格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五、加强对小麦收购工作的领导。各地方、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预案》的要求,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密切配合,认真做好今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各项准备和组织实施工作。各地要抓紧腾仓并库和仓库维修,抓好临时存储粮食销售和出库,确保新粮收购仓容。各省(区、市)有关部门要在省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研究、及时解决小麦收购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小麦收购工作的顺利进行。
特此通知。
附:2010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农业部
国 家 粮 食 局
农业发展银行
中储粮总公司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四日
⑻ 粮食工业企业成本核算方法如 小麦
这个太广泛了,每个企业有不同的企业状况,很难有统一的答案从实际角度出发,建议你购买一本《粮食企业成本核算与财务管理实务手册》看看这本书相对比较全面,主要是说:粮食企业作为曾在粮食流通和粮食宏观调控中发挥过重要作用的主力军,在实行粮食市场化改革后,如何加快改革,提高粮食企业经济效益,适应新时期粮食流通发展的需要,是当前粮食企业面临的主要问题。要提高粮食企业经济交益,就必须科学合理地组绢财务活动,协调各种财务关系,维护各方的合法利益不受损害,并对粮食企业成本核算工作实施科学而有效的决策与管理。所以,加强和改善粮食企业管理,严格控制费用开支,搞好成本核算,降低粮食企业经营管理费用等措施已势在必行。书的价格好像是800元左右,网购可以优惠一半希望可以帮到你
⑼ 国家粮库收购小麦的扣粮标准
关于执行粮油质量标准的规定,那说的很清楚。小麦以12.5%的水分,1%的杂质,6%的不完善粒,以三等为定价依据。分别实行增减价。
4.2水分:对实际水分指标低于或高于标准规定指标的粮油,以标准中规定的水分指标为基础,每低0.5个百分点增价0.75%,每高0.5个百分点扣价0.3%,扣量0.75%;低或高不足0.5个百分点的,不计增扣价、增扣量。
4.3杂质:对实际杂质(或杂质总量)指标低于或高于标准规定的粮油,以标准中规定的杂质(或杂质总量)指标为基础,每低0.5个百分点增价0.75%,每高0.5个百分点扣价0.75%,扣量0.75%;低或高不足0.5个百分点的,不计增扣价、增扣量。矿物质指标超过标准规定的,加扣价0.75%(荞麦除外),低于标准规定的,不增价。荞麦中矿物质指标每低或高于标准0.1个百分点,增扣价0.5%,低或高不足0.1个百分点的,不计增扣价。
4.4不完善粒:以标准中规定的指标为基础,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价0.5%,超过不足1个百分点的,不扣价;低于标准规定的,不增价。
黑胚小麦,按不完善粒归属。收购前,由省级粮油质检部门对病害发生情况进行调查认定,并公布黑胚小麦的最高含量,指导收购。是否收购、收购限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规定。
4.4.1生霉粒:以标准中规定的指标为基础,每超过1个百分点,加扣价1.0%,超过不足1个百分点的,不扣价;低于标准规定的,不增价。生霉粒超过5.0%的,不得收购。
国家粮食入库标准
2004年12月30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粮食局、财政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布了《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国粮发〔2004〕266号),规定了粮食入库质量检验制度的内容主要有:
(1)粮食收购和储存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对入库的粮食进行质量检验。中央和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还应对粮食储存品质进行检验。
(2)粮食收购、储存企业和其他粮食经营者,应当建立粮食质量档案。
(3)中央和地方储备粮的入库质量应当符合规定的质量等级要求。储备粮承储企业应当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储备粮的入库检验和质量把关,严格执行日常监测制度,合理安排轮换,确保粮食储存安全、质量良好。
(4)储备粮经营管理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委托有资质的粮食质量检验机构对储备粮入库质量和储存质量进行定期检查。
⑽ 种植一亩地小麦需要多少成本
种植一亩地小麦的成本:需要复合肥80斤120元、尿素40斤40元、农药5元、种子30斤30元、收割50元、浇地120元、耙地30元、毛收入253元、造墒耕地耙地用工1个25元、播种10元、收割用7个工175元
,共210元 一亩地小麦的产量:小麦平均亩产量在700斤—1000斤小麦的价格及利润:2016年各地区小麦价格在1.08—1.33元/斤之间小麦的补贴政策:2017年生产的小麦(三等)最低收购价为每50公斤118元,保持2016年水平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