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地下车位每平方成本价
建筑成本也就六七百,看当地人工与模板费了
2. 地下停车位有产权是否分摊土地成本
当然要分摊的,否则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时候,增值太多了,试算一个平衡点,把土地成本摊到地下车库中
3. 土地增值税清算住宅和车位计税成本一样吗
问: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地下车位的收入、成本是否核算?若地下车位产权不转移,收入不纳入土地增值税清算的话,成本是否纳入总成本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呢?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造的与清算项目配套的居委会和派出所用房、会所、停车场(库)、物业管理场所、变电站、热力站、水厂、文体场馆、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医院、邮电通讯等公共设施,按以下原则处理:1.建成后产权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其成本、费用可以扣除;2.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公用事业单位用于非营利性社会公共事业的,其成本、费用可以扣除;3.建成后有偿转让的,应计算收入,并准予扣除成本、费用。
对未经许可建设地下建筑,按合理的方法计算的其应分摊的成本,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不作为扣除项目金额。
对作为公共配套设施(包括人防设施)的地下建筑,按合理的方法计算的其应分摊的成本,计入公共配套设施成本,应按规定的办法分配计入各类可售建筑面积(包括可售的地下建筑面积)成本中。
对可售地下建筑面积,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不分摊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不包括不经许可建设的成本)即房地产开发成本,除了只可归集于地上建筑的成本(如地上建筑特定的装修、设施成本等)外,一律在地上可售和地下可售面积之间平均分配。
另外,根据《物权法》第五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并且建设部《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第九条已明确规定,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因此,人防车位产权属于国家。《中华人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规定“国家对人民防空设施建设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优惠。国家鼓励、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因此,投资者即开发商可以将人防工程改为停车位出租获益,但不能将之售卖,更无法办理产权证。
4. 车位无面积如何分摊成本
房地产企业建造的地下车位是否应分摊土地成本,要看其是否在可售面积内。如果其属于可售建筑面积,应当分摊土地成本;如果不属于可售面积,则不用分摊土地成本。
5. 2,地下车位如何分摊建安成本,是按面积分摊还是可
总体上来说,车位可以地简单分为两种,一种是能办出产权证的,另一种是不能办出产权证的。所以在大家购买车位的时候一定要擦亮眼睛了解清楚,你签署的是《机动车位购置协议》,还是《车位租赁协议》或《使用权转让协议》。
常见的不能办出产权证的车位也可以地简单分为两种。一种是已经列入公摊面积的车位。只要列入了公摊,从法律上来说就属于不能办出产权证的车位,因为是全体业主共有。因此该类车位不可以购买产权但可以租赁。另一种是人防车位。
人防车位不同于其它车位,有着其特殊性。因为人防车位所占的面积属于人防工程,而人防工程又是属于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根据有关规定,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此外,建设部相关条例已明确规定,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因此,人防车位既不属于开发商,也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该类车位也不可以购买产权。
根据目前的司法实践,对人防车位的租赁主要有两种观点:
观点一、部分法院认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出售和转让人防工程的产权和使用权,转让人防工程车位的行为损害了国家利益和买受人利益,即使双方签订了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该协议也是无效的。
观点二、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交由开发商开发管理的,开发商可以通过租赁人防车位获得租金,但使用人防工程必须办理登记手续。
因此,如要租赁人防车位最好先取得人防部门的许可。而且,租赁人防车位存在着因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该车位被政府部门无偿征用的可能性。
最后,大家在约定租赁期限还要注意,依照《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6. 房地产车位成本怎么计算
房地产车位成本怎么计算?
1.开发商品单位面积分配额(平方米)=(开发商品总成本额/项目可售面积总数)*车位面积
7. 计算土地增值税时,车库储藏室按什么面积计算分摊成本
没有相关规定,你要咨询当地主管地方税务局!
各地标准不一:
如安徽滁州地税:无产权的车库、储藏室及车位对外销售,按非普通住宅处理。无产权的车库、储藏室及车位需计算面积,分摊成本费用,计算增值额。
安徽地税:车库、储藏室和阁楼,如业主购买后不能在(住宅)房产证上标注,或可以单独取得房产证但不能取得相应土地使用权证,可以不分摊土地成本。
山东地税:普通住宅单套面积是指单套建筑面积,不包括储藏室和车库,也不包括赠送阁楼的面积。
广州地税:地下车库未分割而整层销售的,“可售建筑面积”与“已售建筑面积”均以该车库《房地产权证》或《房屋面积测量成果报告书》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
地下车库分割车位销售的,“可售建筑面积”应为《房地产权证》或《房屋面积测量成果报告书》记载的每个可售车位的“套内建筑面积”之和与车位“另共有面积”的合计数。
“已售建筑面积”应为《房地产权证》或《房屋面积测量成果报告书》记载的每个已售车位的“套内建筑面积”之和与车位“另共有面积”分摊份额的合计数。
车位“另共有面积”分摊份额按照如下顺序确定:
1.由纳税人提供国土房管部门出具的分摊证明;
2.纳税人按每个已售车位的“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占每个可售车位“套内建筑面积”之和的比例确定。即:“另共有面积”分摊份额=每个已售车位“套内建筑面积”之和÷每个可售车位“套内建筑面积”之和×车位“另共有面积”。
8. 关于地下车位的费用怎么算等问题
开玩笑 现在的地下停车场之所以贵是应为造价 还有人工 你所得到的利益不过是爱车少了风吹雨淋的烦恼 至于使用权找开发商要条子就行了 记得要看章 不单独发产权证吧 权利保障大概是要跟你签个合同 求最佳
9. 请教:小区车位复利成本计算
把成本转换成终值做什么??你是这70年内都在使用,又不是交了钱,到70年后才开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