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社保占工资总额的比例
我国各友闭地缴纳“五险一金”的比例,虽不完全一致,但绝大部分省市的缴纳比例都在工资总额的40%以上。
目前北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0%(其中17%划入统筹基金,3%划入个人帐户),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3元;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5%,个人0.5%;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0.5%~2%之间;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不交钱。
公积金缴费比例: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但原则上最高缴费额不得超过北京市职工平均笑告吵工资300%的1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碰侍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❷ 五险一金占工资总额的多少
一、五险一金占工资总额的40%至50%。五险一金具体比例如下:
1、养老保险单位缴悔灶磨费费率为20%,个人缴费费率为8%;
2、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8%,个人缴费比例为2%;
3、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2%,个人不缴费;
4、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8%,个人不缴费;
5、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个人缴费比例为1%;
6、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各为12%。
二、对职工而言社会保险现在通常说的是“五险一金”,具体五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
一金即:住房公积金。
1、“住房公积金”;具体单位和个人承担的比例是各承担50%,那是按照个人全年平均工资计算的。 国家规定的是:住房公积金碧斗不低于工资的10%,效益好的单位可以高些,职工和单位各承担50%。
2、公积金:可以在个人装修或购房时使用的信用贷款,如个人已有住房,房产证件的名字也是个人的话,那么可以申请办理按月支取个人公积金。
五、"五险"方面,按照职工工资,单位和个人的承担比例一般是:养老保险单位承担20%,个人承担8%;医疗保险单位承担6%,个人2%;失业保险单位承担2%,个人1%;生育保险1%全由单位承担;工伤保险0。8%也是全由单位承担,职工个人不承担生育和工伤保险。
3、养老保险:缴够一定年限后可以在退休(男60,女50,女干部55,特殊辩悉工种可提早办理退休)时按月领取一定数额的养老金,可领至参保人死亡。
4、失业保险:单位2%,个人1%农民工不缴个人负担部分。
社保规定缴费满一年以上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救助金,一般至少可以领取三个月失业金。 在领救助金期限内,若个人养老保险账户有变动,则失业保险立即停止发放。
5、医疗保险:一般比例为单位10%,另加大额医疗5元/月;个人2%,按医疗局规定缴够一定时限,便可以报销个人的门诊费用及住院,以及大额医疗部分。
目前大部分地区规定缴够25年方可以享受退休医疗保障。
工伤保险:在工作的过程中或者上下班的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伤害的费用报销。
6、生育保险:比例为0.8%或3%,全为单位负担。缴费满一年以上的在职职工方可享受。
男可以报销节育手术的费用或输精管复通手术的费用,女可以报销怀孕期间的检查费用以及生育时的手术费用和支付哺乳期的补助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❸ 社保占工资总额的比例
社保缴费比例如下: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20%,个人缴费比例8%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10%,个人缴费比例2%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1%,个人缴费比例0.5%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1%,个人缴费不缴费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0.5%,个人缴费不缴费。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最小流量,将导致无输出(如涡街流量计)或输出信号被当作小信号予以切除(如差压式流量计)戚销,这对供方来说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对于一套具体的热能计量设备,供需双方往往根据流量测量范围和能够达到的范围度,约定某一流量值为“约定下限流量”,而且约定若实际流量小于该桥拿约定值,按照下限收费流量收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执行前款规定的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敏仔搭考核合格。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显示仪表中实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