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煤矿固定资产如何计提折旧
煤矿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与其他行业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方法一样。没有什么区别。
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
固定资产是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对外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固定资产折旧的实质是一种价值转移过程和资金形态的变化过程,正确提取折旧,不但有利于正确计算产品成本,而且保证了固定资产再生产的资金来源。
固定资产提取的折旧额大小受计提折旧基数、净残值、折旧年限、折旧方法等因素的影响,《企业会计准则》(简称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简称税法)分别对固定资产折旧的提取作了相应规定。只有把握固定资产计提旧的因素,才能保证计提的折旧额正确,纳税不受影响。现就影响固定资产折旧额的各因素分别从准则、税法作以比较。
一、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范围
准则规定企业应当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但是,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除外。
税法规定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准则规定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范围远比税法规定的范围宽。
二、计提折旧基数
企业的固定资产有不同的来源,有的是外购,有的是自建,现从不同来源的资产说明其计提折旧的基数。
(1)外购的固定资产
准则规定外购的固大咐没定资产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税法则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
准则规定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简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税法则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
(3)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
准则规定: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承租人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税法规定:以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租赁合同未约定付款总额的,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
(4)投资取得的固定资产
准则规定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滚纳
税法则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5)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固定资产
准则规定:企业在按照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成本的情况下,发生补价的,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支付补价的,应当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收到补价的,应当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收到的补价并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税法则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6)债务重组取得的固定资产
准则、税法均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提折旧基数。
(7)改建的固定资产
准则规定: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等后续支出,满足“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以、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两个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如有被替换的部分,应扣除其账面价值。
税法规定除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和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外,以改建过程中发生的改建支出增加计税基础。
(8)盘盈的固定资产
准则规定固定资产盘盈应作为前期差错处理,盘盈时,首先确定盘盈固定资产的原值、累计折旧和固定资产净值,所以盘盈的固定资产根据取得时应确认的价值作为计提折旧基数。
税法则以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为计税基础。
从以上各来源的固定资产看,外购的、自行建造的、投资取得的、债务重组取得的固定资产,准则、税法规定的其折旧基数是基本一致的。
三、折旧方法
准则规定:企业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可选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但是,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有重大改变的,应当改变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税法规定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才准予扣除。但是,税法也规定“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企业确需对固定资产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者加速折旧方法的,应在取得该固定资产后一个月内,向其企业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报送资料备案。
会计对于折旧方法的选择,给予了企业较宽的职业判断权,而税法限制允许加速折旧的范围。
四、净残值、折旧年限
准则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但是,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预计净残值。
税法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房屋、建筑物,为20年;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电子设备,为3年。但是允许企业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对其购置的新固定资产,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的60%;若为购置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其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减去已使用年限后剩余年限的60%,最低折旧年限一经确定,一般不得变更。
对于预计净残值,准则与税法都给予了企业较大的职业判断权。但准则规定预计净残值是可以调整的,而税法规定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企业选择超过税法规定最低年限,只要符合合理性原则,不涉及纳税调整;企业选择低于税法规定最低年限,则需要进行相应的纳税调整。
固定资产净残值、固定资产折旧年限需会计人员做出职业判断,才能保证固定资产折旧计提合理。不同的固定资产应当允许估计并采用不同的净残值率,如机器设备的净残值率一般可以高于电子设备的净残值率等。当然,同一种类的固定资产其净残值率原则上应当保持一致。为了使净残值率的估计做到统一、规范,企业应根据自身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按种类确定净残值率,并在固定资产的使用期间按一贯性原则加以执行。估计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时需要考虑很多因素,例如,工作班次,工作环境,维修保养的计划安排,与企业固定资产有关的技术进步或生产工艺改进的未来预测等,企业估计的折旧年限应符合正常的经营常规,即体现合理性原则。
全面把握影响固定资产折旧的因素,能保证计提的折旧额正确,但企业在实际生产经营中,还会遇到一些例外情况,现从以下几种情况来说明如何计提折旧。
一、估价入账的固定资产折旧计提
会计准则规定,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信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215号)规定,电信企业因按实际竣工决算价值调整原暂估价或发现原计价有错误等原因调整固定资产价值,并按规定补提以前年度少提的折旧,不允许在补提年度扣除,应相应调整原所属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相应多缴纳税额可抵顶以后年度应缴的所得税。也就是说,税法要求固定资产的价值确定后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暂估价值,并按规定补提(冲提)以前年度少提(多提)的折旧,应相应调整原所属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二、计提资产减值后折旧的计提
生产经营中固定资产市价在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和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下降,从而导致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等情况,依据准则规定,上述情况应判断固定资产发生减值,需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后固定资产应按照会计估计变更处理,即按未来适用法计提折旧。而税法规定按照会计准则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发生实质性损害前不得扣除,不得调整该资产的计税基础,以后会计计提的折旧小于税法计提的折旧时,应相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三、折旧年限、净残值调整后折旧的计提
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净残值的预计由于仅仅是估计,因而带有很大的不准确性,有时偏离度还会很大。根据准则规定,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调整。修正后采用的会计估计比修正前更合理,更能准确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企业应当调整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净残值,按未来适用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但根据税法的规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折旧年限也不能低于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
四、资产评估增值后折旧的计提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评估增值有关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077号)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评估增值有关所得税处理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字[1998]050号)的规定: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发生的资产评估增值,应相应调整账户,所发生的固定资产评估增值可以计提折旧,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企业在办理年度纳税申报时,应将有关计算资料一并附送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在计算申报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按下述方法进行调整:①据实逐年调整。企业因进行股份制改造发生的资产评估增值,每一纳税年度通过折旧,摊销等方式实际计入当期成本,费用的数额,在年度纳税申报的成本项目,费用项目中予以调整,相应调增当期应纳税所得额。②综合调整。对资产评估增值额不分资产项目,均额在以后年度纳税申报的成本,费用项目中予以调整,相应调增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调整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年。所以,资产评估增值后计提的折旧是不允许税前扣除的。
五、企业取得已使用的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原值折旧年限认定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3]1095号)”规定,对于企业取得的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当根据适当证据(包括新旧磨损程度、使用情况以及是否进行改良等因素)确定折旧程度,再乘以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确定该固定资产的预计最低折旧年限。也就是说,企业取得已经使用过的旧的固定资产,一般可以按其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年限,尚可使用年限可根据资产的磨损程度、使用状况合理确定。取得的固定资产在原企业即使已提足折旧了,仍可以按新的计税基础在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
② 煤炭企业足以弥补固定成本时的边际产量如何计算
固定成本为TDC,每成产一吨煤的可变成本为VC,假设煤炭价格是P,生产产量为Q。
计算平衡点槐没为:P*Q=TDC+VC*Q。
则边际产量为Q=TDC/(P-VC)。
相对于煤炭生产企业,固定成本为前期投入机械设备等的磨损成本,人员成本。可变成本为开采一吨煤需要耗煤的油,人力成本增铅手纳加的部分。 以上薯咐内容由中煤远大智慧煤炭产业平台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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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企业成本
成本项目构成及其特点
1 煤炭企业的成本构成
按照我国现行会计制度规定,原煤生产计算采用制造成本法。原煤产品的制造成本包括以下内容(按费用要素划分):
一、材料 指煤炭产品所耗用的各种材料,具体包括:
1、木材 指用于原煤生产并计入原选煤成本的坑木、木材等。
2、支护用品 指井下木材支护以外的其他支护材料。
3、火工用品 指用于原选煤生产并计入原选煤成本的火药、雷管和导火线等。
4、大型材料 指原选煤生产使用的各种规格型号的钢铁管、钢轨、钢丝绳、电缆、输送胶带等。
5、配件 指煤炭生产维修用各种配件,包括普机、综机配件、溜槽、大链和各项设备在中小维修中更换的各种配件。
6、专用工具 指原选煤生产专用的12种工具,包括风镐、电风钻、矿灯、电动机、水泵等。
7、自用煤 指用于原选煤生产并计入原选煤成本的生产自用煤。
8、劳保用品 指用于原选煤生产并计入原选煤成本的按老保用品发放范围规定发给工人、干部的劳动保护用品,如工作服、胶鞋、手套、安全帽等。
9、建工材料 指原选煤生产用于掘进、回采充填、密闭、锚喷、灭火和生产维修等方面消耗旦雀孝的砖、瓦、砂、石、水泥等。
10、油脂及乳化液 指原选煤生产使用并计入原选煤成本的各种润滑油、润滑脂等。
11、其它材料 凡不包括在以上各项消耗中的其他材料。
12、材料成本差异 按规定应计入当月产品成本的材料成本差异总额。
二岁差、提取的包干工资,包括:
1、使用的包干工资,指按规定计提并计入煤炭成本的包干工资。
2、结余的包干工资
三、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四、电力
五、折旧费
六、提取的井巷工程费
七、提取的维简费
八、修理费
九、安全费用
十、其它支出
2 煤炭企业成本特点
煤炭企业属于地下开采业,成本构成复杂且变化大,与其它产品相比具有特殊性。
①煤炭生产中消耗的材料不构成煤炭产品实体。这一特点使得煤炭生产中消耗的主要材料可以回收复用和替代,并且材料的回收复用和替代影响煤炭成本的变化。同时,由于消耗的材料不构成产品实体,所以生产中消耗的材料品种和质量不能影响产品质量,不能按质量成本的一般原理去控制煤炭质量成本。
②煤炭成本水平受地质条件、生产技术条件影响大。煤炭成本的变化与许多因素有关,如开采开拓方式、地质水文条件、服务年限、机械化程度以及煤炭产量等。在这些因素中,水平地质条件和技术条件对成本的影响程度要大于其他因素,并且产量因素引起的成本变化,往往小于其他因素引起的成本变化。这就决定了成本控制和成本核算分析的多样性,以及煤炭成本水平在不同企业之间以及同一企业的不同阶段的可比性较差。
③在矿井的整个服务年限内,煤炭成本是规律性变化的。在矿井服务年限内, 煤炭成本是由高到低,由低到高,又由高到低变化的,并且呈现总体上升趋势。但由于煤炭生产的特殊性,生产区域范围越来越大,开采深模稿度越来越深,单位越来越长,这就决定了下一个生产过程的消耗和占用要大于上一个生产过程,仅仅实现对一个生产过程消耗的补偿是不能保持原煤生产在原来规模上进行简单再生产的,必须进行追加投入,增加新的生产要素,即第二次补偿,这就决定了煤炭企业的成本控制更要处理好近期利益与远期利益的关系,更加重视投资方案、技改方案的技术经济分析,控制煤炭成本的合理增长。
④煤炭成本中的固定成本和混合成本比重大,煤炭生产中辅助生产环节多 , 非直接生产占用高,设备及工程投资大,致使煤炭成本中固定成本和混合成本比重大。据不完全统计,煤炭成本中固定成本和混合成本约占 65 %~80 %,这就要求在煤炭成本控制中,更要加强固定成本和混合成本的控制,以提高煤炭成本控制效果。
3 煤炭企业成本管理模式
煤炭企业形成了一套“ 层层分解、逐级考核” 的成本管理模式。首先根据集团公司下达的计划指标 (计划产量、计划利润、计划吨煤成本),将成本指标进行层层分解到单位,再按单位进行成本控制与考核。成本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 目标成本的分解、成本指标的分解、月成本计划的制定、审批与控制、成本核算、成本考核与控制。其归口单位有: 财务科、企管科、供应站、内部银行、生产矿长与各生产单位。
1. 目标成本的分解
目标成本分解的归口单位是财务科,财务科根据集团公司下达的吨煤成本指标、利润指标和产量指标,结合历史成本的构成情况,对吨煤成本进行分解,形成材料成本指标、工资成本指标、水电费指标和其他成本指标。将材料成本指标下达至企管科,进行材料成本指标的分解。工资成本指标、水电费成本指标与材料成本指标相挂钩,作为日后成本考核的依据。财务科成本分解的依据主要是历史成本构成和人为的主观认定。
2. 成本指标的分解
成本指标的分解,是指对各成本项目指标向各单位的进一步分解。以材料为例。材料成本指标分解的归口单位是企管科,企管科根据三年的历史数据对财务 科分解的材料成本指标进行进一步分解,并进行一定的调整,形成各单位材料成本指标和矿厂部成本指标,经过调整后报矿长审批生效后执行。材料成本指标包括各单位日常生产耗费的物资,日常占用的大型物资由各单位提出申请,报企管科审核,最终经矿长审批后占用矿厂部指标。
3. 月成本计划的制定与审批
月成本计划的制定,是指每月根据计划产量确定成本计划,作为成本考核的依据。以材料为例。
各单位月底制定下月用料需求计划,经企管科根据各单位计划产量和年度材料成本指标进行审批后生效,占用单位年度材料指标,下发至内部银行进行成本控制。
各单位只能在计划额度内领用物资,材料费超额领用,应该先向矿企管科申请追加材料费指标,再到内部银行办理申请贷款手续。
对于超额领料、临时用料和大宗材料的领用,必须提交用料计划,经矿企管科审批,再经矿长审批后,方可领料。
4. 成本控制与考核
成本控制,是指各单位在发生成本时应以月计划成本为标准进行严格控制。以材料为例,材料成本控制就是各单位在领料时严格按月计划成本进行控制。各单位领用物资需填制领料单,须至供应站批料、划价,再由内部银行进行指标审核后才能领料。成本考核,是指各单位月末根据实际产量计算出的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进行比较,考核差异分析原因,并与工资挂钩。
材料成本考核方面,内部银行、企管科根据领料单对各单位每月实际用料情况进行统计、考核。用各单位的实际产量与计划成本相乘得出各单位当月应消耗的材料额,实际消耗额超出当月应耗额由单位工资扣除;实际消耗额小于应耗额的部分转下月成本指标。
租赁费考核方面,各单位按当月占用的租赁设备计算租赁费,停用的设备各单位应及时退租,如果各单位为及时退租该部分设备的租金从该单位工资中扣除。
5.成本核算
目前的成本核算采用的是以原煤为核心的制造成本法,由于煤矿只生产单一的原煤产品,并且作为集团公司的一个生产性单位,矿级的制造费用和管理费用在成本核算时全部构成原煤产品的成本。其成本项目主要包括:材料、工资、福利费、水电费、折旧费、井巷工程费、维简费、修理费、地面塌陷赔偿费和其他支出。其中材料费、工资和修理费维成本的可控项目,其他为不可控项目。
④ 煤矿生产企业技改中的管理人员费用如何记账
财会字〔1998〕17号
国务院各部、委、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为了适应投融资体制改革和企业制度改革的要求,根据《氏早雀国务院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试行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1996〕35号)和我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财基字〔1998〕4号)的有关规定,我们对现行的《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和分行业的企业会计制度中,有关基本建设业务的会计处理作了补充规定,制定了《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补充规定》和《企业基建业务有关会计处理办法》。《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补充规定》适用于实行独立核算的国有建设单位,《企业基建业务有关会计处理办法》适用于企业未实行独立核算的经营性建设项目。现将《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补充规定》和《企业基建业务有关会计处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布置所属建设单位或企业,自1998年1月1日起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随时函告我部。
附件:1�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补充规定
2�企业基建业务有关会计处理办法
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补充规定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财基字〔1998〕4号),现对国有建设单位有关会计处理补充如下:
一、会计科目
(一)将“联营拨款”科目改为“项目资本”科目,核算经营性项目收到投资者投入的项目资本。
收到投资者投入的项目资本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项目资本”科目。支用款项时,借记“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工歼早程完工交付使用时,借记“交付使用资本”科目,贷记“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等科目。工程完工交付使用后,应于下年初建立新帐时,借记“项目资本”科目,贷记“交付使用资产”科目。工程竣工,将结余资金移交生产企业时,借记“项目资本”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项目资本”科目应设置“国家资本”、“法人资本”、“个人资本”等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二)增设“项目资本公积”科目,核算经营性项目取得的项目资本公积。包括投资者实际缴付的出资额超过其注册资本的差额、接受捐赠的财产等。
投资者投入的资金,按实际收到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合同规定的出资额,贷记“项目资本”科目,按实际缴付的出资额超过其注册资本的差额,贷记“项目资本公积”科目。
收到投资者捐赠的现金,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项目资本公积”科目;收到投资者捐赠的材料物资,应按捐赠者提供的有关凭据或同类材料物资的市场价格,借记“库存材料”、“废存设备”、“设备投资”等科目,贷记“项目资本公积”科目。
项目完工交付使用后,应于下年初建立新帐时,借记“项目资本公积”等科目,贷记“交付使用资产”科目。
“项目资本公积”科目应按形成类别设置明细帐进行明细核算。
(三)增设“待核销基建支出”科目,核算非经营性项目发生的江河清障、航道清淤、飞播造林、补助群众造林、水土保持、城市绿化、取消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费以及项目报废等不能形成资产部分的投资支出。形成资产部分的上述投资支出,不在本科目核算,应在“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等科目核算。
非经营性项目发生的江河清障、航道清淤、飞播造林、补助群众造林、水土保持、城市绿化等支出,借记“待核销基建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取消的项目发生的可行性研究费,借记“待核销基建支出”科目,贷记“待摊投资——可行性研究费”科目。由于自然灾害等原因发生的项目整体报废所形成的净损失,报经批准后,借记“待核销基建睁粗支出”科目,贷记“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等科目。
发生的待核销基建支出,应在下年初进行冲销,借记“基建拨款——以前年度拨款”等科目,贷记“待核销基建支出”科目。
本科目应按支出的类别设置明细帐进行明细核算。
(四)在“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科目中,增加下列核算内容:建设单位为项目配套而建造专用设施所发生的投资支出,专用设施包括专用铁路线、专用公路、专用通讯设施、送变电站、地下管道、专用码头等。
建造专用设施发生投资支出时,借记“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废存材料”等科目,专用设施完工后,应分别下列情况进行处理:非经营性项目建造的产权不归属本单位的专用设施,计入转出投资,借记“转出投资”科目,贷记“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科目,产权归属本单位的专用设施,作为固定资产交付,借记“交付使用资产——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科目;经营性项目建造的产权不归属本单位的专用设施,作为无形资产交付,借记“交付使用资产——无形资产”科目,贷记“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科目,产权归属本单位的专用设施,作为固定资产交付,借记“交付使用资产——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科目。
(五)增设“转出投资”科目,核算非经营性项目为项目配套而建成的、产权不归属本单位的专用设施的实际成本。
非经营性项目建造的产权不归属本单位的专用设施,在完工时,借记“转出投资”科目,贷记“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科目。
发生的转出投资应在下年初进行冲销,借记“基建拨款——以前年度拨款”等科目,贷记“转出投资”科目。
本科目应按转出投资的类别设置明细帐进行明细核算。
(六)在“其他投资——无形资产”科目中,增加下列核算内容:经营性项目和非经营性项目为购置产权不归属本单位但拥有使用权的统建住房而拨付给统建单位的投资。产权归属本单位的,应视同出包工程,通过“预付工程款”、“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应付工程款”等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建设单位拨付统建单位投资时,借记“其他投资——无形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时,借记“交付使用资产”科目,贷记“其他投资——无形资产”科目。
工程完工交付后,应于下年初进行冲销,借记“基建拨款——以前年度拨款”、“项目资本”、“待冲基建支出”等科目,贷记“交付使用资产”科目。
(七)取消“基建拨款——本年财政贴息资金拨款”科目。
建设单位收到财政拨入的贴息资金,原在“基建拨款——本年财政贴息资金拨款”科目核算,取消该科目后,收到财政拨入的贴息资金,通过“待摊投资——借款利息支出”科目核算。建设单位应先将本年度和以前年度已收到的财政贴息资金进行调帐,即将“基建拨款——本年财政贴息资金拨款”和“基建拨款——以前年度拨款(财政贴息)”科目的余额,全部转入“待摊投资——借款利息支出”科目,借记“基建拨款——本年财政贴息资金拨款”、“基建拨款——以前年度拨款(财政贴息)”科目,贷记“侍摊投资——借款利息支出”科目。以后收到财政贴息资金时,应冲减工程成本,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待摊投资——借款利息支出”科目。
二、会计报表
(一)资金平衡表
1�在资金占用方“其他投资”项目下,增加“二、待核销基建支出”项目和“三、转出投资”项目,分别反映建设单位发生的尚未冲销的待核销基建支出和转出投资。分别根据“待核销基建支出”科目和“转出投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在资金来源方,取消原“8、本年财政贴息资金拨款”项目;将原“二、联营拨款”项目改为“二、项目资本”项目,并在该项目下增加“三、项目资本公积”项目,分别反映建设单位收到投资者投入的项目资本和取得的资本公积金。分别根据“项目资本”科目和“项目资本公积”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本表中的其他有关项目序号顺延。
(二)基建投资表
1�在“基建投资拨款及借款”项目所属“单位拨款”栏后,增加“国家资本”栏和“法人资本”栏,分别反映自开始建设起至本年年末止累计由国家和法人投入的项目资本,分别根据上年本表该栏数字和“项目资本”科目的本年贷方发生额分析计算填列。
2�将“基建投资支出”项目所属“其他基建支出”栏改为“待核销基建支出”栏,并在本栏后增加“转出投资”栏,分别反映建设单位自开始建设起至本年年末止累计发生的待核销基建支出和转出投资,分别根据上年本表该栏数字和“待核销基建支出”及“转出投资”科目的本年借方发生额分析填列。
本表其他有关项目序号顺延。
(三)待摊投资明细表
将“贷转存利息收入”项目改为“存款利息收入”项目。“存款利息收入”项目反映建设单位本年实现的各项存款利息收入以及财政拨入的贴息资金,根据“待摊投资——借款利息支出”科目本年贷方发生额分析计算填列。
企业基建业务有关会计处理办法
为适应投融资体制改革的要求,加强企业基本建设业务的会计核算工作,现对企业未实行独立核算的经营性建设项目有关基建业务的会计处理补充如下:
一、会计科目
将企业会计制度中的“在建工程”科目(工业、运输、商品流通企业等会计制度中称为“在建工程”,房地产、外经企业会计制度中称为“固定资产购建支出”,施工企业会计制度中称为“专项工程支出”,下同),分设为“基建工程支出”、“更改工程支出”、“大修理工程支出”和“工程物资”四个一级科目。
对于基本建设业务不多或工程量不大的企业,仍可沿用“在建工程”科目,并在本科目下设置有关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一)“基建工程支出”科目
1�本科目核算企业进行基本建设工程(包括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发生的实际支出。基本建设期间根据项目概算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为生产准备的工具器具、购入的无形资产及发生的递延费用等,不通过本科目核算。
2�在“基建工程支出”科目下,设置“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在安装设备”和“待摊基建支出”四个明细科目。
(1)“建筑工程”明细科目。本明细科目核算企业在基本建设期间为建造房屋、“建筑物等土建工程所发生的支出,应按照单项工程和单位工程进行明细核算。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各种房屋和建筑物以及列入房屋工程预算内的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消防等设备的价值及其装设油饰工程,列入建筑工程预算内的各种管道、电力、电讯、电缆导线的敷设工程。
设备基础、支柱、工作台、梯子等建筑工程,各种窑炉的砌筑工程等。
为施工而进行的建筑场地布置,原有建筑物和障碍物的拆除、土地平整、设计中规定为施工而进行的地质勘探,以及工程完工后建筑场地的清理和绿化等。
矿井开凿工程、铁路、公路、桥梁等工程。
水利工程,如水库、堤坝、灌渠等工程。
防空、地下建筑等特殊工程。
(2)“安装工程”明细科目。本明细科目核算企业在基本建设期间进行设备安装等所发生的人工、材料、机械作业等费用。应按照单项工程和单位工程进行明细核算。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生产、动力、起重、运输、传动和实验、医疗等各种需要安装设备的装置、装配工程,与设备相连的工作台、梯子、栏杆的安装工程,被安装设备的绝缘、防腐、保温、油漆等工程。
为测定安装工程质量,对单体设备、系统设备进行单机试运行和系统联动无负荷试运行所发生的支出。
(3)“在安装设备”明细科目。本明细科目核算基建工程领出的正在安装的设备的实际成本。本明细科目应按单位工程设置明细帐,并按设备品种和规格进行明细核算。
(4)“待摊基建支出”明细科目。本明细科目核算基本建设期间发生的按照规定应分摊计入有关固定资产成本的各项费用支出。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工程管理费:包括基本建设工作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费、基建用固定资产折旧费、工器具使用费、印花税及与工程有关的其他管理性质的支出。
征地费:指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土地而支付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安置补偿费以及发生的土地复垦费等。不包括支付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可行性研究费:包括勘察设计费、研究试验费、可行性研究费等。
临时设施费:包括按照规定拨付给施工企业的临时设施包干费,以及企业自行施工发生的临时设施实际支出。
筹资费:包括应由基建项目负担的借款利息、债券利息、债券发行费用、汇兑损失等。
负荷联合试车费:指单项工程(车间)在交工验收以前,进行投料试车所发生的试车费用减试车收入后的差额。
合同公证费及工程监理费:指支付的合同公证费及工程监理费。
税金:包括耕地占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等。
工程损失:由于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报废损失、工程物资的盘亏及毁损等。
其他:指除上述以外的其他应计入工程成本的费用支出,如供电贴费、商业网点费等。
3�企业发包的基建工程,按合同规定向承包企业预付工程款、备料款时,借记本科目(建筑工程或安装工程——××工程),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以拨付给承包企业的材料抵作预付备料款的,借记本科目(建筑工程或安装工程——××工程),贷记“工程物资”科目。将需要安装设备交付承包企业进行安装时,借记本科目(在安装设备),贷记“工程物资”科目。与承包企业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时,补付的工程款,借记本科目(建筑工程或安装工程——××工程),贷记“银行存款”、“应付帐款”科目。
4�企业自营的基建工程,领用工程用材料物资时,借记本科目(建筑工程或安装工程——××工程),贷记“工程物资”科目。基建工程领用本企业原材料时,借记本科目(建筑工程或安装工程——××工程),贷记“原材料”、“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的企业,还应分配材料成本差异。基建工程领用本企业的产品时,借记本科目(建筑工程或安装工程——××工程),贷记“产成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领用需要安装设备时,借记本科目(在安装设备),贷记“工程物资”科目。
基建工程应负担的职工工资,借记本科目(建筑工程或安装工程——××工程),贷记“应付工资”科目。
企业的辅助生产部门为工程提供的水、电、设备安装、修理、运输等劳务,应按月根据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建筑工程或安装工程——××工程),贷记“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等科目。
5�基建工程发生的工程管理费、征地费、可行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公证费、监理费等,借记本科目(待摊基建支出),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基建工程负担的税金,借记本科目(待摊基建支出),贷记“应交税金”、“银行存款”科目。
由于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报废或毁损,扣除残料价值和过失人或保险公司等赔款后的净损失,报经批准后计入继续施工的工程成本,借记本科目(待摊基建支出),贷记本科目(建筑工程或安装工程——××工程)。
工程物资在建设期间发生的盘亏及毁损,报经批准后,借记本科目(待摊基建支出),贷记“工程物资”科目。盘盈的工程物资,作相反会计分录。
基建工程交付前进行负荷联合试车发生的费用,借记本科目(待摊基建支出),贷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取得的试车收入,作相反会计分录。
发生的基建工程借款利息,应根据应计利息,分别情况处理:属于固定资产尚未交付使用之前发生的,计入在建固定资产的成本,借记本科目(待摊基建支出),贷记“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等科目;属于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后发生的,计入当期损益,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等科目。
用外币借款进行的基建工程,因汇率变动发生的汇兑损失,属于固定资产尚未交付使用之前发生的,计入在建固定资产成本,借记本科目(待摊基建支出),贷记“长期借款”科目;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后发生的,计入当期损益,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长期借款”科目。如发生汇兑收益,作相反会计分录。
6�基建工程完工后应进行清理,已领出的剩余材料应办理退库手续,借记“工程物资”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基建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时,企业应计算各项交付使用固定资产的成本,编制交付使用财产明细表。交付使用固定资产的成本,按下列内容计算:
(1)房屋、建筑物、线路等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建筑工程成本、应分摊的待摊基建支出。
(2)动力设备和生产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需要安装设备的实际成本;安装工程成本;设备基础、支柱等建筑工程成本或砌筑锅炉及各种特殊炉的建筑工程成本;应分摊的待摊基建支出。
待摊基建支出的分配方法,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1)按实际分配率分配。适用于建设工期较短、整个项目的所有单项工程一次竣工的建设项目。
实际分配率=待摊基建支出明细科目余额÷(建筑工程明细科目余额+安装工程明细科目余额+在安装设备明细科目余额)×100%
(2)按概算分配率分配。适用于建设工期长、单项工程分期分批建成投产的建设项目。
概算分配率=(概算中各待摊基建支出项目的合计数-其中可直接分配部分)÷(概算中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和需要安装设备投资合计)×100%
(3)某项固定资产应分配的待摊基建支出=该项固定资产的建筑工程成本、安装工程成本和需要安装设备的成本合计×分配率
企业根据编制的交付使用财产明细表,结转基建工程成本,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
7�本科目的期末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完工的基建工程发生的各项实际支出。
(二)“更改工程支出”科目
1�本科目核算企业进行更新改造工程(包括技术改造、固定资产改良、装饰、装修等工程,下同)发生的实际支出。为更新改造工程准备的但尚未领用的工程材料、设备等,不在本科目核算,应通过“工程物资”科目核算。
2�企业进行更新改造工程领用的工程物资、发生的工程人员的工资、出包工程支付的工程价款、应由工程负担的借款利息、汇兑损失、税金以及其他有关费用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工程物资”、“应付工资”、“银行存款”、“长期借款”等科目。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时,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3�本科目应按单项工程和单位工程设置明细帐,进行明细核算。
4�本科目的期末余额,反映尚未完工的更新改造工程发生的各项实际支出。
(三)“大修理工程支出”科目。
1�本科目核算企业进行大修理工程发生的实际支出。为大修理工程准备的但尚未领用的材料物资,不在本科目核算,应通过“工程物资”科目核算。
2�企业发生的大修理工程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工程物资”、“应付工资”等科目。大修理工程完工后,结转大修理工程支出,借记“待摊费用”、“递延资产”、“预提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3�本科目应按大修理工程的种类设置明细帐,进行明细核算。
4�本科目期末余额,反映尚未完工的大修理工程发生的实际支出。
(四)“工程物资”科目
1�本科目核算为基建工程、更改工程和大修理工程采购的材料,以及尚未交付安装的需要安装设备的实际成本。预付大型设备款和基本建设期间根据项目概算购入为生产准备的工具及器具,也在本科目核算。购入不需要安装的设备不在本科目核算,应通过“固定资产”科目核算。
2�本科目应设置“专用材料”、“专用设备”和“预付大型设备款”、“为生产准备的工具及器具”等明细科目。
3�购入工程物资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预付大型设备款时,借记本科目(预付大型设备款),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到设备并补设备款时,借记本科目(专用设备),贷记本科目(预付大型设备款)和“银行存款”科目。
工程领用工程物资时,借记“基建工程支出”、“更改工程支出”、“大修理工程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工程完工后对领出的剩余材料应办理退库手续,作相反会计分录。
基建工程竣工,将为生产准备的工具及器具交付使用时,借记“低值易耗品”科目,贷记本科目。
工程竣工后剩余的工程物资,如转作本企业存货的,借记“原材料”、“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如出售的,先结转工程物资的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本科目,出售时,作其他业务收支处理。
4�盘盈、盘亏、报废、毁损的工程物资,扣除保险公司、过失人赔偿部分,工程项目尚未完工的,计入或冲减所建工程项目的成本;工程已经完工的,计入营业外收支。
5�本科目的期末余额,反映企业为工程购入的但尚未领用的专用材料和需要安装设备的实际成本以及为生产准备但尚未交付的工具及器具的实际成本。
(五)“其他基建支出备查簿”
企业应设置“其他基建支出备查簿”,专门登记基建项目发生的构成项目概算内容但不通过“基建工程支出”科目核算的其他支出,包括按照建设项目概算内容购置的不需要安装设备、现成房屋、无形资产以及发生的递延费用等。企业在发生上述支出时,应通过“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科目核算,但同时应在“其他基建支出备查簿”中进行登记。
二、会计报表
修改会工(或会商等)01表“资产负债表”,并增加会工(或会商等)01表附表3“基建工程明细表”、会工(或会商等)01表附表4“基建投资情况表”和会工(或会商等)01表附表5“基建借款情况表”。
(一)资产负债表
取消本表原“在建工程”项目,增加“基建工程支出”、“更改工程支出”、“大修理工程支出”和“工程物资”四个项目,分别反映期末尚未完工的基建工程、更改工程、大修理工程的实际成本和尚未领用的工程物资的实际成本。应分别根据“基建工程支出”、“更改工程支出”、“大修理工程支出”和“工程物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仍使用“在建工程”科目的企业,应根据有关明细科目的期末余额分析填列。
(二)基建工程明细表
本表反映企业基本建设工程的建设及完工情况,编制本表为了考核建设项目的建设进度及概算执行情况。
本表的填列方法如下:
1�“单项工程和费用”栏,按照建设项目概算所列单项工程和费用分行填列。
2�“开工日期”栏,根据工程实际开工日期填列。
3�“概算数”栏,根据批准的项目概算数分别单项工程填列。
4�“完工基建工程”栏,反映已完工并交付使用的基建工程的实际成本,根据“基建工程支出”科目贷方发生额分别单项工程逐行填列。
5�“建筑工程”栏,反映尚未完工的建筑工程的实际成本。根据“基建工程支出”科目所属“建筑工程”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分别单项工程逐行分析填列。
6�“安装工程”栏,反映尚未完工的安装工程的实际成本。根据“基建工程支出”科目所属“安装工程”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分别单项工程逐行分析填列。
7�“在安装设备”栏,反映基建工程领出的、正在安装的设备的实际成本。根据“基建工程支出”科目所属“在安装设备”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分别单项工程逐行分析填列。
8�“待摊基建支出”栏,反映基建工程在建设期间发生的应分摊计入交付使用资产价值的费用支出。本栏不分行填列,只填列一个总数,根据“基建工程支出”科目所属“待摊基建支出”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填列。
9�“小计”栏,根据4至7栏的合计数计算填列。
10�“工程物资”栏,反映为基建工程购入的但尚未领用的工程物资的实际成本。本栏不分行填列,只填列一个总数,根据“工程物资”科目期末余额(应扣除为生产准备的工具及器具的实际成本)分析填列。
11�“合计”栏,反映尚未完工的基建工程的实际成本。根据8栏加9栏的合计数计算填列。
(三)基建投资情况表
本表总括反映企业基建项目的投资来源、基建项目的实际支出等情况。编制本表是为了考核建设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及概算执行情况。
本表填列方法如下:
1�“基建资金来源”类项目,反映企业用于建设项目的资金,根据“实收资本”、“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等科目的有关记录分析填列。其中,“累计发生数”栏,根据上年本表该栏数字加“本年发生数”栏数字合计填列。
2�“基建工程支出”类项目,反映企业基建工程的实际支出。根据“基建工程支出”科目及其有关明细科目的记录以及“工程物资”科目的有关记录分析填列。其中,“累计发生数”栏,根据上年本表该栏数字加“本年发生数”栏数字合计填列。
3�“其他基建支出”类项目,反映企业在基本建设过程中发生的虽不通过“基建工程支出”科目核算、但构成建设项目概算内容的其他支出。根据“工程物资——为生产准备的工具及器具”科目和“其他基建支出备查簿”的有关记录,分别项目填列。
(四)基建借款情况表
本表反映企业按规定从各种渠道借入的用于基本建设的借款。本表根据“长期借款”和“短期借款”科目的有关记录分析计算填列。
⑤ 哪位业内人士知道目前投资开发矿山一般需要多少钱包括哪些方面的费用
几千万至几亿元不等。这要看多大的规模、矿山类型、位置、取得方式等。主要是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建设期投资、新增固定资产投资、流动资金等等。不针对具体项目说不清楚。
矿山投资,资金实力较强,可以在地勘院买个探采矿权,自己组建实体开采,风险大,收益高,因为目前肯出让矿权的9成都是资源不太好的,人为的把报告做得好。要找明白人给看才行。另一种合作方式就是入股实体矿业,不参与生产和管理,拿分红。一般的新建矿山,基建期三年左右,达产稳产期三年左右,3-6年左右收回投资,回报率约3成吧。收益兑现?资源卖了就是钱啊。
投资预算:主要是买矿山花的钱和投资设备花的钱,这是投资。效益:包括每月的收入和每月的开支,两者之差是月利润。用年利润除以投资总额就是投资回报率。如果是100%,就是说一年即可收回投资。基本上就是这样~
为减少风险,建议你作如下选择:
1、查看对方商业计划书?审查其开发设想的可行性;
2、查看有否取得开采资质?比如合伙协议、开发协议、使用权协议、许可证等等;
3、设定合理期限的借款,取得对方提供的足额抵押或质押担保、或可靠的人格保证;
4、根据对方资金使用情况和矿山推进进度,若的确存在比较理想的投资收益可信度,可在借款到期前重订协议,将借款调整为债转股性质,依法登记享受相关股东待遇。
认识一位砂石厂负责人,从他面带笑容的介绍中能看出,生意好的没话说,据了解,他在2018年底从其他老板手中买了一个石矿的“四年开采权”,也是说这四年内,他可以凭借自己的能力开采,多少都算自己的,三年后老板收回。砂石厂负责人花了6000万买了该矿山开采权,同时又投资了四千万建了砂石厂,包括矿山碎石设备、制砂设备、运输车、场地修建等(该项目属于大型矿山碎石生产线,一般的小型百十万可以)。
历经六个月的时间,场地完工,设备安装绪,可进入生产状态,三年减去这半年,时间紧任务重,有人问石矿开采一年能赚多少钱?投资成本能捞回来吗?砂石厂年产达500万吨砂石骨料,根据市场统计当地砂石均价在80元/吨,生产一吨砂石成本在20元/吨左右,一吨的净利润有60元。
三年总利润:30(个月)*(5000000/12)*60=750000000
一年能赚多少:30个月7个多亿,一年可达2亿多
⑥ 煤矿常用的固定资产和支出,哪些在维简费列支,哪些在安全费列支
1、 煤矿企业实际发生的维简费支出和高危行业企业实际发生的安全生产费用支出,属于收益性支出的,可直接作为当期费用在税前扣除;属于资本性支出的,应计入有关资产成本,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提折旧或摊销费用在税前扣除。企业按照有关规定预提的维简费和安全生产费用,不得在税前扣除。
2、煤矿安全费用具体使用范围是:(列支项目)
煤炭生产企业安全费用按照以下规定范围使用:
(一)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支出,包括瓦斯区域预抽、保护层开采区域防突措施,开展突出区域和局部预测、实施局部补充防突措施、更新改造防突设备和设施、建立突出防治实验室等;
(二)煤矿安全生产改造和重大隐患治理支出,包括“一通三防”、防治水、供电、运输等系统设备改造和灾害治理工程,淘汰禁止使用的设备,实施煤矿机械化改造,实施矿压(冲击地压)、热害、露天矿边坡治理、采空区治理等;
(三)建立完善煤矿井下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和应急救援技术装备、设施配置及维护保养支出,事故逃生和紧急避难设施设备的配置和应急演练支出;
(四)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不包括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五)配备和更新矿井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和实施预防职业危害技术措施支出;
(六)安全生产适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标准的研发及推广应用支出。
3、煤矿维简费,主要用于煤矿生产正常接续的开拓延深、技术改造等,以确保矿井持续稳定和安全生产,提高效率。具体使用范围是:(列支项目)
(一)矿井(露天)开拓延深工程;
(二)矿井(露天)技术改造;
(三)煤矿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和固定资产零星购置;
(四)矿区生产补充勘探;
(五)综合利用和“三废”治理支出;
(六)大型煤矿一次拆迁民房50户以上的费用和中小煤矿采动范围的搬迁赔偿;
(七)矿井新技术的推广;
(八)小型矿井的改造联合工程。
把上面三项规定看完,就好办了。对号入座啊。
看你所说的绞车到底属于那一项里面的,如果两者都不是的,则列入常规固定资产里面啊。
请按照上面的清单进行处理。
供参考。
⑦ 采矿证,在财务上形成无资产,其成本都包括哪些
一、原材料及辅助材料:采矿工作原料为矿体,采矿成本中不计其价值,
选矿成本中原料为原矿石。
辅助材料是指采准、
回采、
破碎、
通风、
排水、
充填等环节的使用的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钎钢、坑木、硬质合
金等材料。
其计算采用当地单价乘以单位消耗量,
如外购,
则应考虑运杂
费用。
二、
动力、
燃料费:
动力燃料费是指生产工艺过程中消耗的电力、
压气及
汽油、
柴油、
煤油的费用。
单位电耗按设备本身功率和工作时间确定,
价
格按国家现行规定计算。燃料费按单价乘以单位消耗量确定。
三、
生产工人工资及附加费:
生产工人工资及附加费是指从事矿山生产直
接生产工人和辅助人员
(不包括机修和非生产性工人)
工资和国家规定按
工资总额一定比例提取的企业福利经遇。
企业生产工人基本工资能照类似
企业并结合当地情况选取。
矿山生产成本
第一节
矿山生产成本构成
矿山生产成本是在矿产品生产和销售过程中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全部支出。
矿山生产成本是反映矿山企业全部工作质量的综合性指标。
劳动生产率的
高低、
开采方案的优劣、
材料消耗的多少、
设备利用的好坏以及企业的管
理水平等,最终均反映在生产成本中。
四、储备基金。企业发展中遇到特殊情况时用于补偿生产发展基金和奖励基金。
五、社利基金。用于职工各项福利待遇和设施的基金。 六、科研基金。用于企业科研试验、生产试验等的基金。 更具体系统的情况见图1 图1 专项资金系统
什么叫利润?利润指标有哪些?
利润是指企业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的总收入,扣除成本和营业外净支出后所余的金额。利润指标可分利润额和利润率。
利润额是指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的利润总额。利润总额是产品销售利润上营
业外收支额的总和。产品销售利润是指产品销售收入中的扣除销售成本、销售税金、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等费用的利润。 利润率是表示一定时期内的利润水平的相对指标:
什么是职工定员?职工定员编制如何确定?
职工定员是指企业为完成生产任务所需的人员。企业职工定员分直接生产人员和非直接生产人员。直接生产人员是指直接从事企业生产的采、剥、运、地测、破碎、调度、车间工程技术人员及辅助人员。直接生产人员编制可按工作量定员或按岗位要求定员。非直接生产人员指企业和理人员、服务人员等。非生产人员编制可参照类似矿山选取,或按直接生产工人的一定比例编制。此外,工伤、病假、事假、脱产学习等离岗超过六个月以上的人员不在此编制内。
劳动生产率是指工人在单位时间内生产产品的数量或单位产品消耗的劳动时间。
常用的劳动生产率表达形式有:
露天开采安全基本知识来源:
露天开采是指用一定的采装运设备,在敞露的空间里从事开采作业。根据露天开采所采用的采掘工具和采运设备的不同,露天开采又分为人工开采、机械开采、水力开采和挖掘船开采。露天开采所形成的采坑、台阶和露天沟道的总和称为采矿场。
露天开采的生产流程包括采剥工作面穿孔、装药爆破、装车、运输,矿石运至破碎场或选矿场,岩、土运至废石场。露天开采时,通常是把矿岩划分成一定厚度的水平分层,自上而下逐层开采,并保持一定的超前关系。在开采过程中,各工作水平在空间上构成阶梯状,每个阶梯就是一个台阶或称为阶段。台阶是露天采矿场的基本构成要素之一,是进行独立剥离和采矿作业的单元体。
台阶的命名一般以平盘的标高来表示,如lOOm水平。台阶根据其用途可分为工作平台、安全平台、运输平台和清扫平台等。
最终边坡是指已开采结束到达最终界面而留下的台阶所组成的边坡,其位置一般是固定的。最终边坡面与水平面的夹角叫做最终边坡角,它在露天矿设计和生产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其大小直接影响露天开采境界和露天矿的生产能力。
露天矿的主要安全问题有爆破作业安全问题、机械运行时的安全问
题、交通运输的安全问题、用电的安全问题、边坡稳定及防排水的安全问题、阶段构成的安全问题等。
成本核算是对企业生产、销售的各项费用支出进行审核与控制,并按其用途和发生地点进行汇总和分配,最后计算出产品总成本和单位成本的工作。 矿山成本核算的项目。 成本项目
1.原材料及辅助材料 采矿车间直接成本 2.生产工人工资及附加费 采矿车间直接成本 3.动力、燃料费 采矿车间直接成本 4.采矿车间经费 采矿车间成本 5.选矿车间经费 生产成本 6.管理费 销售成本 7.销售费 采选车间综合成本
1、煤矿采矿业的成本核算,月末不结转,作为在产品,资产负债表中计入存货。待出矿,计入开采的矿石成本。
2,制造成本通过“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科目进行核算。
“生产成本”科目核算企业进行工业性生产所发生的各项生产费用,包括生产各种产成品、自制半成品、自制材料、自制工具以及自制设备等所发生的各项费用;该科目设置“基本生产成本”和“辅助生产成本”两个二级科目。
“基本生产成本”二级科目核算企业为完成主要生产目的而进行的产品生产发生的费用,用于计算基本生产的产品成本;“辅助生产成本”二级科目核算企业为基本生产及其他服务而进行的产品生产和劳务供应发生的费用,用于计算辅助生产产品和劳务成本。该科目按成本核算对象设明细账,明细账用多栏式账页按成本项目设专栏进行明细核算。
“制造费用”科目核算企业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按不同的车间、部门设置明细账,明细账用多栏式按费用项目内容设专栏进行明细核算。 2,基本生产发生的直接材料和直接人工费用,按成本项目借记“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贷记有关科目。账务处理:
借: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 贷:原材料—直接材料 贷:应付职工薪酬
辅助生产发生直接材料和直接人工费用,按成本项目借记“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贷记有关科目。账务处理: 借: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 贷:原材料—直接材料 贷:应付职工薪酬
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借记“制造费用”,贷记有关科目。账务处理: 借:制造费用
贷:原材料(银行存款、累计折旧等)
月终,制造费用分配给成本核算对象时,账务处理: 借: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 借: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 贷:制造费用
“制造费用”科目月末无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