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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项税怎么冲减主营业务成本

发布时间: 2022-12-26 09:33:29

Ⅰ 请问主营业务成本如何计算还有是进项税额转出又是如何计算

进项税额转出计算:什么是进项税额的转出:指原以进行了进项税额抵扣,但因用途发生变化,用于非增值税项目了不能抵扣,故应将原已抵扣的进项税额转出。
进项税额转出包括下列情况:
1.用于非应税项目。如:固定资产基建工程。
2.用于免税项目。
3.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4.发生非正常损失。
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常损失(非经营性损失),以及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抵扣的进项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入有关科目,不予以抵扣。本月应纳税额=销项金额(不含税)*税负率
销项税额=不含税销项金额*0.17
本期应抵扣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本月应纳税额如果你是零售业,你拿到多少税票,那么进项税额就是多少,然后用你的本月销售算出销项税额,然后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就是本月应缴的增值税额,进项比销项少,差额就是应缴的增值税,进项比销项大,只抵掉相等的金额,本月不用缴纳增值税,多余的留抵下月。

Ⅱ 主营业务成本与进项税怎么做分录

增值税是价外税,与主营业务成本无关的。

采购时:(估价入账)

借: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

发票来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

货:原材料

付款时:

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现金)

结转主营业务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原材料

(2)进项税怎么冲减主营业务成本扩展阅读:

(一)月末,企业应根据本月销售各种商品、提供的各种劳务等实际成本,计算应结转的主营业务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商品”、“劳务成本”科目。

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库存商品的,平时的营业成本按计划成本或售价结转,月末,还应结转本月销售商品应分摊的产品成本差异或商品进销差价。

企业以库存商品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情况下)或债务重组,应按照该用于交换或抵债的库存商品的账面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二)企业本期发生的销售退回,一般可以直接从本月的销售商品数量中减去,也可以单独计算本月销售退回商品成本,借记“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根据建造合同准则确认合同收入时,按应确认的合同费用,借记本科目,按应确认的合同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工程施工——合同毛利”科目。

合同完工时,还应按相关建造合同已计提的预计损失准备,借记“存货跌价准备——合同预计损失准备”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Ⅲ 进项税加计低减政策怎么用

可参考xiaochenshuiw/陈志坚:

1.本次深化增值税改革新出台了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其具体内容是:符合条件的从事生产、生活服务业一般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用于抵减应纳税额。

提醒: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也不可以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2.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执行期限是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这里的执行期限是指税款所属期。

3.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中所称的生产、生活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4. 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所称的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邮政服务,是指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所属邮政企业提供邮件寄递、邮政汇兑和机要通信等邮政基本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邮政普遍服务、邮政特殊服务和其他邮政服务。

电信服务,是指利用有线、无线的电磁系统或者光电系统等各种通信网络资源,提供语音通话服务,传送、发射、接收或者应用图像、短信等电子数据和信息的业务活动。包括基础电信服务和增值电信服务。

现代服务,是指围绕制造业、文化产业、现代物流产业等提供技术性、知识性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商务辅助服务和其他现代服务。

生活服务,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

备注:

(1)包括有形动产租赁服务业和不动产租赁也能享受加计抵减政策。

(2)不是所有的6%的行业都适用,比如金融服务、无形资产中适用6%的。

(3)不在《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的“其中”的项目中,只要属于四项服务也能享受加计抵减政策。

5.纳税人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计算:

2019年3月31日前设立的纳税人,其销售额比重按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间的累计销售额进行计算;实际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经营期的累计销售额计算。

2019年4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其销售额比重按照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累计销售额进行计算。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加计抵减政策只适用于一般纳税人,但在确定主营业务时参与计算的销售额,不仅指纳税人在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以后的销售额,其在小规模纳税人期间的销售额也是可以参与计算的。

【例】某纳税人于2018年1月成立,2018年9月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在计算四项服务销售额占比时,自2018年4月开始计算。

【例】新设立的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能会存在这种情况,如某纳税人2019年4月设立,2019年5月登记为一般纳税人,2019年6月若符合条件,可以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6月份一并计提5-6月份的加计抵减额。

还有一种情况,某些新成立的纳税人,可能成立后的前3个月未开展生产经营,如果前3个月的销售额均为0,则在当年内自纳税人形成销售额的当月起往后计算3个月来判断当年是否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例】假设A公司是一家研发企业,于2019年4月新设立,但是4-7月未开展生产经营,销售额均为0,自8月起才有销售额,A公司应根据2019年8-10月的销售额判断当年是否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6.纳税人兼有四项服务中多项应税行为的,其销售额比重计算:

纳税人兼有四项服务中多项应税行为的,其四项服务中多项应税行为的当期销售额应当合并计算,然后再除以纳税人当期全部的销售额,以此计算销售额的比重。

7. 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1)与会计营业收入的区别:如销售额中包括固定资产处理的销项额;

(2)从定义角度来看是指适用差额政策后的销售额(关注后续政策)

经纪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向委托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如将来无特殊新政策规定:应含简易计税方法销售额、免税销项额,

(4)建议通过增值税申报表判断即可,

8.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规定按照“以年度为期计算”,

“纳税人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后,当年内不再调整”,具体是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后,一个自然年度内不再调整。下一个自然年度,再按照上一年的实际情况重新计算确定是否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如:在2020年、2021年,是否继续适用,应分别根据其2019年、2020年销售额确定。

【提醒】这里的年度是指会计年度,而不是连续12个月的概念。

9.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补提”规定,

纳税人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计提,即补充计提的加计抵减额不再追溯抵减和调整前期的应纳税额,但可抵减以后期间的应纳税额。

在申报时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二、加计抵减情况”第2列“本期发生额”中。

【例】新设立的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能会存在这种情况,如某纳税人2019年4月设立,2019年5月登记为一般纳税人,2019年6月若符合条件,可以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6月份一并计提5-6月份的加计抵减额。

10. 计提加计抵减额基数

(1)只有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才能计提加计抵减额。

(2)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可以计提加计抵减额

(3)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如果发生了进项税额转出,则纳税人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

(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不可以从加计抵减额中抵减。加计抵减额只可以抵减一般计税方法下的应纳税额。

11. 增值税加计抵减额的计算公式,

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0%,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

12. 可计算加计的进项税额范围,

可计算加计的进项税额,既不限于接受四项服务取得的进项税额,也不限于提供四项服务对应的进项税额,只要纳税人按照一般规定正常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农产品加计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动产一次性抵扣后结转的此前尚未抵扣的40%部分进项税额、旅客运输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等等,都是可以计算加计的。

13.符合条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也不能计提加计抵减额。

(2)具体的操作原则是,出口和内销的进项税额能够分开核算的,出口直接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加计;对于出口与内销无法划分的进项税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劳务和发生跨境应税行为的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14. 当期加计抵减额计算

首先强调一个基本原则,加计抵减额只能用于抵减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纳税额。加计抵减额抵减应纳税额需要分两步: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当期应纳税额大于零时,就可以用加计抵减额抵减当期应纳税额,当期未抵减完的,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如果应纳税额比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大,所有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在当期全部抵减完毕,纳税人以抵减后的余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如果应纳税额比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小,当期应纳税额被抵减至0,未抵减完的加计抵减额余额,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果当期应纳税额等于零,则当期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全部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3)一般纳税人如果简易计税项目,其不参与上述应纳税额的计算。

【例】某服务业一般纳税人,适用加计抵减政策。2019年6月,一般计税项目销项税额为120万元,进项税额100万元,上期留抵税额10万元,上期结转的加计抵减额余额5万元;简易计税项目销售额100万元(不含税价),征收率3%。此外无其他涉税事项。该纳税人当期应如何计算缴纳增值税呢?

【解析】一般计税项目:抵减前的应纳税额=120-100-10=10(万元)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100*10%+5=15(万元)

抵减后的应纳税额=10-10=0(万元)

加计抵减额余额=15-10=5(万元)

简易计税项目:应纳税额=100×3%=3(万元)

应纳税额合计:

一般计税项目应纳税额+简易计税项目应纳税额=0+3=3(万元)

15.加计抵减政策执行到期后的处理:

政策执行到期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结余的加计抵减额停止抵减。

【例】如果某公司2019年适用加计抵减政策,且截至2019年底还有20万元的加计抵减额余额尚未抵减完。2020年该公司因经营业务调整不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则2020年该公司不得再计提加计抵减额。但是,其2019年未抵减完的20万元,是可以在2020年至2021年度继续抵减的。

16.与其他政策关系.

提供生活服务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可以适用加计抵减政策。该纳税人如果同时兼营农产品深加工业务,其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可按照10%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并可同时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17.会计处理,

(1)按照进项税额处理(即冲减成本费用)

按照允许抵减的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加计抵减)”,贷记“主营业务成本”、“固定资产”、“库存商品”、“工程施工”等科目。

(2)按照政府补贴的账务处理

按照允许抵减的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加计抵减)”,贷记“其他收益”科目。

18.纳税申报,

(1)当纳税人进入增值税申报界面时,系统将提示纳税人加计抵减政策具体规定,并告知纳税人如果符合政策规定条件,可以通过填写《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来确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2)当纳税人进入增值税申报界面时,系统将提示纳税人加计抵减政策具体规定,并告知纳税人如果符合政策规定条件,可以通过填写《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来确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Ⅳ 收到厂家返利怎么冲减进项税,怎么做会计分录

(1)销返利采用支付货币资金形式的,支付销售返利方,应作为销售费用处理;

借:销售费用

贷:银行存款收到销售返利方,冲减销售成本,并将进项税金转出。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销售返利采用返给所销售的商品方式的,支付销售返利方的会计处理是,借记“销售费用”科目,贷记有关存货科目,同时根据税收法规的规定,还应视作销售处理,要计缴增值税;收到销售返利方,视作调整原进存货成本,冲减有关存货成本,并要计缴增值税。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企业会计处理: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开具了普通发票,则企业会计处理:

借:库存商品

贷: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销售返利采用冲减往来方式的:支付销售返利方,借:销售费用 贷:应收账款。收到销售返利

借:应付账款

贷: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进项税额转出)

借:应付账款

贷: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进项税额转出)

(4)进项税怎么冲减主营业务成本扩展阅读:

销售返利处理

销售货物并给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后,如发生退货或销售折让,对于购货方已付款或货款未付已作账务处理,发票联和抵扣联无法退还的情况下,购货方必须取得当地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送交销货方,作为销货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合法依据,并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Ⅳ 收到厂家返利怎么冲减进项税,怎么做会计分录

收到厂家返利怎么冲减进项税,会计分录做法:
1、销售返利采用支付货币资金形式的,支付销售返利方,应作为销售费用处理;借:销售费用
贷:银行存款
收到销售返利方,冲减销售成本,并将进项税金转出。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销售返利采用返给所销售的商品方式的,支付销售返利方的会计处理是,借记“销售费用”科目,贷记有关存货科目,同时根据税收法规的规定,还应视作销售处理,要计缴增值税;收到销售返利方,视作调整原进存货成本,冲减有关存货成本,并要计缴增值税。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企业会计处理: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开具了普通发票,则企业会计处理:
借:库存商品
贷: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销售返利采用冲减往来方式的:支付销售返利方,借:销售费用
贷:应收账款。收到销售返利方:借:应付账款
贷: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进项税额转出)
借:应付账款
贷: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进项税额转出)

Ⅵ 无内销出口退税退回的税款是否可以直接冲减营业成本进项税转出的会计分录该怎么做

不能冲减成本。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转出: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Ⅶ 待抵扣进项税冲减主营业务成本什么意思呢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金-应缴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已经在成本里面了,不用再结转。

Ⅷ 进项税如何转出

问题一:增值税进项税转出,分录怎么做? 增值税进项税转出,也就是说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部分转入相关成本:
1、原材料
借:原材料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之前是:借:原材料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2、固定资产:
借:在建工程(或固定资产)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问题二:增值税进项税怎么转出? 发票抵扣是先全额抵扣再转出的,不应该按照扣减个人部分来入账。固定资产不含税1万,个人承担3000,分录应该是:
购入:借:固定资产 7000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全额)1700
阀 其他应收款-个人(含税)3510
贷:银行存款 11700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转出(个人)510
现在应该补录扣除的进项税再转出

问题三:请问进项税转出是怎么转的啊 我先给你解释一下进项税额的转出是因为本来那个商品的进项不能抵扣结果被你们拿去抵扣了,或则需要改变抵扣了的进项税额的用处,比如说开始打算用来销售就可以抵扣,但是后来用于了你企业的个人伐费此时,抵扣了的进项税就要做进项转出,我目前对这个比较熟悉其他得不知道不好意思哈

问题四:进项税额转出怎么做? 由于对方已经作废,你方已经印证,那么票是不可能返还了,但由于对方作废你方入账属白条了。故应红字全部冲出(视为估价处理)。
借:原材料(或库存商品、包装物等) (红字)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红字)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应付帐款) (红字)
再根据新票做正常入库处理即可(包括进项票印证申报抵扣)。
借:原材料(或库存商品、包装物等)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应付帐款)
至于申报可以将上个冲出分录的进项税(红字)填入申报表的进项税转出栏即可,同时写上说明放入本月申报表内备时间长以后查实。

问题五:什么是进项税额转出?为什么要转出? 进项转出是指企业已作进项抵扣但后来转做他用而税法不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 》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用于下列项目的增值税进项税应该转出:
1)用于固定资产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2)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3)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4)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5)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
6)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7)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其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部分应该转出。外贸企业出口实行先征后退办法的,其征、退税之差应该转出。转出部分计入成本。
以上项目所含进项税转出时,与之相工的运费按扣除率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也应该转出。

问题六:增值税进项税转出如何做帐务处理。 借 主营业务成本
贷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问题七:进项税额转出怎么算 进项税额转出的计算
(1)若原外购货物全部成本据按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了进项税额,则按需要转出进项税额的外购货物账面成本乘以外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计算转出。
(2)若原外购货物全部成本按支付价款乘抵扣率抵扣了进项税额,则按据需转出进项税额的外购货物的账面成本÷(1-抵扣率)×抵扣率计算转出。
例:某企业从农民手中收购玉米开,收购凭证,金额10000元,则原账面应转材料入库成本87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1300元,若该批玉米发生非正常损失,则企业应转出增值税进项税额为:8700÷(1-13%)×13%=1300(元)。
(3)若原外购货物是根据多种凭证抵扣的进项税额,为了最大限度的体现公平,可以需转出进项税额的外购货物的账面成本×综合抵扣率计算结转进项税额转出。
其中综合抵扣率=本期外购货物全部进项税额÷本期外购货物全部成本×100%
(4)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可按以下办法计算结转进项税额转出。
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或产成品成本×(本期在产品、产成品当中外购货物成本÷本期在产品、产成品全部成本)×外购货物或应税劳务综合抵扣率
(5)兼营免税项目或非应税项目(不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而无法明确划分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可按以下办法计算结转进项税额转出。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全部进项税额×(当期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应税项目营业额合计÷当期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
(6)外商投资企业兼营出口与内销,不能单独核算或划分不清出口货物进项税额的,可按以下办法计算结转进项税额转出。
出口货物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全部进项税额×(当期出口免税货物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7)因购买货物而从销售方取得的各种形式的返还资金,可按以下办法计算应冲减的进项税额。
当期应冲减的进项税额=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

问题八:如何进项转出? 叫对方纳税申报时作进项转出(取得进项转出通知单,要税务局出具的),退回抵扣联、发票联和转出通知单(复印件),再重新开一张发票给对方。
如果退不回抵扣联、发票联,那你就不能作废纸质发票了,税务局可能要你交税款了,这种情况,你就要把税款申报了,在下月申报时把他冲回。对方你还是要开一张正确的给它。

问题九:增值税专票进项税额转出怎样操作 首先,进项发票你公司有没有认证,如果认证了,你去税局办理退货手续,并开具红字发票申请单,寄给开票方,你公司再次月进行纳税申报时,在申报表的主表上进项税额转出那一栏,填上发生退货的发票的税额。如果没有认证,则让开票方对自去申请红字发票就行了,与你无关,你只需要给出证明文件就行了。

问题十:已认证的进项税怎么办进项税转出 已经认证抵扣,根据情况分别做以下处理:
一、业务本身出错,比如未发生或发生的金额 不符,这种情况应该退回发票重新开具
因为已经认证,所以需要主管税局机关出具证明,然后退回,账务处理时冲抵已经做进项的税额
二、业务没错发票也没错,只是规定不能认证抵扣的税额由于操作人员业务不熟导致已经认证,则在发现的月份做进项转出处理,属于改变用途不享受抵扣。
你在上面列出的分录正是这种情况的处理。

Ⅸ 核定进项税冲减成本是什么意思

不予以抵扣
进项税额转出冲减成本
答:因为是出口退税不得免抵的部分,当初你购进的原材料是为了出口产品而发生的,一般是抵扣了17%的税金,但现在你的退税率如果只有13%的话,那么你的4%的差额部分就要转入主营业务成本了,理由很简单,那就是将你的抵扣税率调整到与退税率一样.
换种想法,假如你购进货物是普通发票,那么你的发票金额就要全部进入成本,但有增值税发票后进入成本只是抵扣税后的了,如果当初进项税就不让你抵扣,你不是也要进入成本吗?是一个道理的.
转出部分就是税差.
1、出口税差是某单位的征收税率与出口退税率之间的差额,如:该单位的税率是17%,退税率是9%,则税差是8%.
2、根据出口货物征收率与退税率之间的差额计算出进项税,该进项税是不允许抵扣的,需作进项税额转出,但这是征对执行免抵退的工业企业来说的,其计算公式: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收率-出口货物退税率),该部分税额作进项税转出,计入主营业务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出口销售时的会计凭证
借:应收帐款(应收外汇)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进项税额转出怎么理解?
答:进项税额转出包括: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常损失,以及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抵扣的进项税额应通过"进项税额转出"转入有关科目,不予以抵扣.

Ⅹ 借进项税额贷主营业务成本

农产品核定扣除账务处理:根据当期销售货物数量或金额计算实际应抵扣的农产品进项税额冲减存货成本或销售成本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原材料(按核定扣除计算的进项税) 或(比如季节性生产农产品存货完全耗用情况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主营业务成本(或:借方红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