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哪些税金应记入相关资产成本
计入资产成本中的税金有:契税,烟叶税,进口关税,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
其他,计入管理费用中的税金有:房产税,印花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的:营业税,消费税,资源税,城建税,出口关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
(1)房地产哪些税是计入成本扩展阅读
资成本计算是进行资产和其他要素计量的前提。各会计要素的计量,直接或间接地依赖于成本计算。
企业的各种经营活动都要付出成本,付出成本后实现的目标无非是两类:
1、物质性的成果。如购得资产、生产产品、借得款项、筹得股金等。
2、开展一定的活动。如管理活动、采购活动、开办企业、召开会议等。实现这些目标都要付出成本。付出成本后若形成了资产,就要计算资产的成本,若未形成资产,就应确认为当期费用。
资料来源:网络:资产成本
㈡ 请问为什么房产税计入税金及附加,契税计入成本呢(会计)
1、房产税不是取得房产的必要支出,所以不计入成本。
房产税是按照房产原值或租赁价值来按季度正式的税金,是在房产持有期间一直征收的,所以要记入期间损益,计入税金及附加
2、契税是为取得房产确权的必要支出,所以计入成本,不计入期间损益。
契税是指不动产(土地、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变动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产价的一定比例向新业主(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
契税除与其他税收有相同的性质和作用外,还具有其自身的特征:(1)征收契税的宗旨是为了保障不动产所有人的合法权益.通过征税,契税征收机关便以政府名义发给契证,作为合法的产权凭证,政府即承担保证产权的责任.因此,契税又带有规费性质
㈢ 房地产开发企业采购的材料的进项增值税是否计入成本
一般纳税人执行一般计税法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采用甲供材或部分甲供材的开发项目,采购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进项税可以抵扣。
记入成本的只是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金额”,发票上“税金”只供抵扣不能进入成本。
所谓房地产企业,是指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和服务活动,并以营利为目的进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经济组织。房地产是指土地、建筑物及固着在土地、建筑物上不可分离的部分及其附带的各种权益。房地产由于其自己的特点即位置的固定性和不可移动性,在经济学上又被称为不动产。可以有三种存在形态:即土地、建筑物、房地合一。在房地产拍卖中,其拍卖标的也可以有三种存在形态,即土地(或土地使用权)、建筑物和房地合一状态下的物质实体及其权益。随着个人财产所有权的发展,房地产已经成为商业交易的主要组成部分。购买房地产是一种重要的投资方式。
中文名房地产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目的营利特征经营对象的不可移动性。
特征
受所经营产品和服务特殊性的影响,同其他行业的企业相比较,房地产企业有以下几方面特征:
1、经营对象的不可移动性
不管是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服务企业还是物业管理企业,它们的经营对象都是不动产,具有固定性和不可移动性。这种特性使房地产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受其影响十分巨大,受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大,经营绩效与所处区位状况关系密切。因为一般商品属于动产,具有实体的流动性,可以随时在地区之间,甚至是不同国家之间进行流动,因而通常面对的市场竞争范围比较大,在不受一国对外贸易政策、国家安全等贸易壁垒影响的条件下,竞争范围是世界性的,企业要根据国际市场的情况进行决策,国际市场环境发生变化会对这类企业产生直接的影响。而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不动产不具有实体的流动性,房地产企业提供的产品不可能移动,相关的房地产服务也附着于固定的房地产上面,因此其面对的市场竞争范围较小一些,主要是本地市场,当地市场的供求关系及其变化趋势对房地产企业的经营绩效至关重要。此外,由于房地产产品的价值量大,资产转移需要经过较长时间,从而使市场竞争关系无法充分展开,受制于此,房地产企业经营成功的关键在于把握当地市场的需求。
2、业务形态的服务性
无论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咨询服务企业,还是物业管理企业,从其业务活动的性质来看,主要是提供某种服务。
在房地产开发企业从事经营活动过程中,即征地、拆迁、土地开发、土地出让转让、房屋开发、房屋出售、出租、转租、房地产抵押以及房地产建设过程中必然产生大量谈判、协调、筹划等劳务以及相应的法律事务,这些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活动的主要内容。
对于房地产中介服务和物业管理企业来说,其服务性的特性就更加明显了。房地产中介企业就是围绕房地产产品而进行的一系列咨询、筹划、代理和服务活动,沟通与房地产产品相关的各类信息,撮合买卖双方,节约交易各方的交易成本,并从节约的成本中获取佣金,所以,中介企业提供的是房地产各类服务。物业管理企业实际上就是对房地产物业及其设施和周边环境进行管理并提供各种保安、保洁、维修和保养服务的企业。这种特性决定了房地产企业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至关重要。
㈣ 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缴纳的契税和耕地占用税是计入“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金额”还是“开发成本
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缴纳的契税和耕地占用税,由于是按照实际占用耕地面积计算,并一次性缴纳,因此可以不通过“应交税金”科目进行核算,而直接计入房地产项目的成本费用之中,即开发成本中。
如果是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或企业合并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会计成本与计税基础可能不同,则存在纳税调整问题。因为会计与税法规定的摊销年限均为土地使用权证书中所注明的使用年限,所以土地使用权后续计量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是一致的,申报企业所得税时不需要做纳税调整。
(4)房地产哪些税是计入成本扩展阅读:
企业取得土地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应当计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
依据该规定,该公司在购买的土地上自行开发建造厂房,应该将土地使用权和开发建造的厂房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进行会计核算,土地使用权价值摊销和固定资产折旧也应该分开计算。
举例说明如下:2010年1月1日,某股份有限公司购入一块土地的使用权,支付土地出让金及契税为2000万元。
公司在地上自行建造生产车间,领用工程物资3000万元和原材料1000万元,应负担职工工资1800万元,用银行存款支付其他费用2030万元。
该工程已经完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土地使用权证书中所注明的使用年限为50年,厂房使用年限为25年,采用直线法摊销和计提折旧。
假设不考虑净残值和其他相关税费,会计处理如下(单位:万元)1.支付土地出让金及契税借:无形资产—— —土地使用权。
㈤ 房地产企业购买土地时缴纳的印花税应计入什么科目
购买土地使用权时所缴纳的契税、印花税可以计入土地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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㈥ 房产税应计入什么会计科目
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房产的买卖和转让都是要交房产税的,那么,房产税计入什么科目的呢1、房产税计入“管理费用”会计科目。2、企业应在会计上设置“应交税金-应交房产税”科目进行核算。该科目贷款人按规定计算应支付的房地产税金额,如果贷款人有反映实际支付的房地产税金额的贷款人馀额,表示企业不支付或需要支付的房地产税金,如果有借款人馀额,表示企业实际支付的房地产税金额。企业计算应支付的房地产税时,借用管理费用和商品流通费用等科目,借用应支付税金-应支付房地产税科目的规定实际支付房地产税时,借用应支付税金-应支付房地产税科目,借用银行存款等科目。房地产税也按年征收,按分期付款的方法征收,其会计处理也可按车船使用税等方法征收。即如果房产税按月缴纳或分期缴纳,但税款金额不大的,可在按规定计算出应纳的车船使用税时,直接借记“管理费用”或“商品流通费用”等科目;如果企业分期缴纳,而且每期缴纳的房产税数额比较大时,可以通过“待摊费用”科目,分期摊入有关成本费用中去。《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第一条、第二条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三条 《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四条、第四十六条
㈦ 请问一下房企土地印花税可计入土地成本吗
房企土地印花税不可以直接计入开发成本,根据新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规定,管理费用用以核算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包括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包括行政管理部门职工工资及福利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办公费和差旅费等)、工会经费、董事会费(包括董事会成员津贴、会议费和差旅费等)、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含顾问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技术转让费、矿产资源补偿费、研究费用、排污费等。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交税费”科目。因此,房地产企业购入土地的印花税计入“管理费用-印花税”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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㈧ 哪些税费必须记入房产原值
房产原值中应包含契税和预售合同交的印花税。
《公司管帐制度》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置办的不需求通过缔造进程即可运用的固定资产,技实际付出的买价、包装费、运输费、装置本钱、交纳的有关税金等,作为入账价值。依此规则:契税和预售合同交的印花税应为置办中交纳的有关税金,应作为房产原值。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则,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交纳。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交纳的,税率为1.2%,而现行房产税方针提出,应税房产原值。详细为工业用处房产,以房子原价的50-6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商业和别的用处房产,以房子原价的70-8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
房产税的注意事项
1、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对投资联营的房产,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予以区别对待。共担风险的,按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对收取固定收入,应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缴房产税。
2、对融资租赁房屋的情况,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以房产余值计算征收,租赁期内房产税的纳税人,由当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新建房屋交付使用时,如中央空调设备已计算在房产原值之中,则房产原值应包括中央空调设备,旧房安装空调设备,一般都作单项固定资产入账,不应计入房产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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