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不应作为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的有哪些
不应作为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的有:
1、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即企业对其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2、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占股权的20%-50%)的长期股权投资。即企业对其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3、不能采用成本法的,采用权益法时,投资单位取得投资时应该将成本(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与所享份额(按持股比例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公允价值的份额)进行比较,如果前者大于后者,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账面价值(即以取得的成本作为初始账面价值),如果前者小于后者,则要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账面价值(即以所享份额的公允价值作为它的初始价值,将二者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投资企业应在取得股权投资后,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的份额(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不属于投资企业的净利润除外),调整投资的账面价值,并确认为当期投资损益。投资企业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投资的账面价值。
㈡ 商业用地为什么不能成成本法
土地使用权也是属于开发成本的,因为它是需要购买了土地才能进行开发。
除非商业用地这一栋楼都是你家的。而且用成本法价值太低。也不知道你什么用途。你要是想评估价值低,也可以考虑收益法。成本逼近法的定义,即以土地开发所耗费的成本构成来推测土地价格的方法,是在我国目前应用很普遍的一种方法。
要区别成本逼近法与一般房地产估价的成本法,后者是假设地价为已知。将土地取得费用和基础设施开发费用作为两大“基本成本”,加上“基本成本”所应产生的相应利润和利息,组成土地价格的基础部分,再加上所有权受益,求得土地价格。
土地价格=土地取得费+土地开发费+税费+利息+利润+土地增值收益。成本逼近法在计算思路上是剩余法的变形,两者计算公式形式类似。
㈢ 简述资产评估成本法的定义,优缺点和适用范围
成本法定义:
就是在现实条件下重新购置或建造一个全新状态的评估对象,所需的全部成本减去评估对象的实体性陈旧贬值、功能性陈旧贬值和经济性陈旧贬值后的差额,以其作为评估对象现实价值的一种评估方法。
成本法的优点:
成本法作为国际上公认的资产评估三大基本方法之一,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特别是对于不存在无形陈旧贬值或贬值不大的资产来说,在进行计算的时候只需要确定重置成本和实体损耗贬值,从而确定两个评估参数的资料,计算的依据又比较具体,并且很容易被搜集到,因此该方法在资产评估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它特别适合使用在评估单项资产和没有收益,市场上又难找到交易参照物的评估对象。
成本法的缺点:
由于成本法本身特殊的性质,市场上不易找到交易参照物的和没有收益的单项资产,因此需要进行价值评估的并不多。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成本法在现实应用中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运用成本法评估资产时,往往容易将无形资产漏掉,为了防止评估结果的不实,还需要再使用收益法或市场法进行验证,也增加了操作的复杂性。
成本法的适用范围:
成本法适用于可复制、可再生、可重新建造和购买的,具有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特性的单项资产。比如说:各种房屋建筑物、各种机器设备,以及具有陈旧贬值性的技术专利、版权等无形资产。另外,也适用于可重建、可购置的整体资产。例如:宾馆、剧院、企业、车间等。但是,与整体资产相关的土地不能采用成本法评估。
(3)什么东西不能用成本法扩展阅读:
成本法的评估程序:
第一步,被评估资产一经确定即应根据该资产实体特征等基本情况,用现时(评估基准日)市价估算其重置全价。
第二步,确定被评估资产的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及总使用年限。
第三步,应用年限折旧法或其他方法估算资产的有形损耗和功能性损耗。
第四步,估算确认被评估资产的净价。
参考链接:网络——成本法㈣ 资产评估中成本法的适用范围和基本原理
一、资产评估中成本法适用范围:
1.一般适用于
无收益(不能使用收益法),房地产市场发育不成熟,成交实例不多(不能使用市场法),无法利用收益法、市场法等方法进行评估的情况。
2.成本法在土地评估中应用范围受到一定限制
由于土地的价格大部分取决于它的效用,并非仅仅是它所花费的成本,也就是说,由于土地成本的增加并不一定会增加它的使用价值。
3.房地产评估使用成本法主要对象
政府的办公楼、学校、医院、图书馆、军队营房、机场、博物馆、纪念馆、公园、新开发土地等没有收益,也很难进入市场交易,则可选择成本法。
二、基本原理:
成本法是利用成本核算的原理,根据重新取得资产所需的费用项目,逐项计算然后累加得到资产的重置成本。在实际测算过程中又具体划分为两种类型:购买型和白建型。购买型是以购买资产的方式作为资产的重置过程,购买的结果一般是资产的购置价,如果被评估资产属于不需要运输、安装的资产,购置价就是资产的重置成本。如果被评估资产属于需要运输,安装的资产,资产的重置成本具体是由资产的现行购买价格、运杂费、安装调试费以及其他必要费用构成,将上述取得资产的必需费用累加起来,便可计算出资产的重置成本。自建型是把自建资产作为资产重置方式,它根据重新建造资产所需的料、工、费及必要的资金成本和升发者的合理收益等分析和计算出资产的重置成本。
㈤ 简述哪些费用能计入产品的生产成本,哪些费用不能计入产品成本
首先,一般情况下,非生产经营活动的耗费不能计入产品成本,只有生产经营活动的成本才可能计入产品成本。
其次,生产经营活动的成本分为正常的成本和非正常的成本,只有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成本才可能计入产品成本,非正常的经营活动成本不计入产品成本。非正常的经营活动成本包括灾害损失、盗窃损失等非常损失;滞纳金、违约金、罚款、损害赔偿等赔偿支出;交易性金融资产跌价损失、坏账损失、存货跌价损失、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固定资产减值损失等不能预期的原因引起的资产减值损失;以及债务重组损失等。
再次,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成本又分为产品成本和期间成本。正常的生产成本计入产品成本,其他正常的生产经营成本列为期间成本。
㈥ 资产评估中成本法应用的前提条件
1、进行价值评估时目标企业的表外项目价值,如管理效率、自创商誉、销售网络等,对企业整体价值的影响可以忽略不计;
2、资产负债表中单项资产的市场价值能够公允客观反映所评估资产的价值;
3、投资者购置一项资产所愿意支付的价格不会超过具有相同用途所需的替代品所需的成本。
无效损耗指无效的损失,受损失或耗费的意思。
(6)什么东西不能用成本法扩展阅读
成本法的会计处理方法:
1、投资公司购入股份时,借记长期股权投资,贷记银行存款等,此时被投资公司无需作会计分录。
2、投资公司收到股利,借记银行存款,贷记投资收益。
3、当被投资企业用投资企业购售前的分配利润或盈余公积金支付一部分股利时,以及发放清算股利时,这些应作为投资成本的部分偿还,借记银行存款或投资收益,贷记长期股权投资。
4、当股权投资发生永久性跌价时,应借记长期股权投资跌价损失,贷记长期股权投资。
㈦ 为什么在持续经营的假设前提下,一般不能单独采用成本法对企业的整体价值进行评估速度。!
《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成本法也称资产基础法,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价值和负债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以持续经营为前提对企业进行评估时,成本法一般不应当作为惟一使用的评估方法。由于成本法对持续经营企业的商誉等无形资产可能无法确定其价值,因此不能单独采用成本法。
㈧ 为什么出售的资产不能用成本法评估
由于成本法本身特殊的性质,市场上不易找到交易参照物的和没有收益的单项资产,因此需要进行价值评估的并不多。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成本法在现实应用中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运用成本法评估资产时,往往容易将无形资产漏掉,为了防止评估结果的不实,还需要再使用收益法或市场法进行验证,也增加了操作的复杂性。
成本法就是在现实条件下重新购置或建造一个全新状态的评估对象,所需的全部成本减去评估对象的实体性陈旧贬值、功能性陈旧贬值和经济性陈旧贬值后的差额,以其作为评估对象现实价值的一种评估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