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代理理论 是什么意思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代理理论是委托人与代理人关系的分析,即一方作为代理人代表作为委托人的另一方行事。在公司环境下,它通常指股东、债券持有人和经理之间的利益冲突。
希望高顿网校的回答能帮助您解决问题,更多财会问题欢迎提交给高顿企业知道。
高顿祝您生活愉快!
‘贰’ 股利代理成本理论的介绍
最早将代理成本应用于股利政策研究的是迈克尔·约瑟夫(Michael S. Rozeff,1982)。他认为现金股利会对降低代理成本做出贡献,因为,支付现金股利的政策:(1)会给管理者带来压力以确保产生足够现金支付现金股利;(2)可能迫使管理者为他们的投资项目筹集外部资金,这样能够使股东观察到所筹新资金的用途并可能确定新的资金提供者的身份;(3)能够减少管理者浪费在非盈利投资项目上的现金流量的数量。这样,股东从一个(相对)高的现金股利支付政策中获益。Rozeff的研究还提供了一个现金股利决策过程模型。
‘叁’ 公司制企业所有权和控制权分离的原因与后果 代理问题产生的原因 代理成本的内涵
现代企业多数是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所有人与经营人的利益矛盾就产生了代理问题。解决的措施:
1、让所有人与经营人的目标的一致
2、所有人保持有力的控制权,可以随时撤掉不满意的经营者。
温馨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
应答时间:2021-09-15,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平安银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来看“平安银行我知道”吧~
https://b.pingan.com.cn/paim/iknow/index.html
‘肆’ 代理成本理论的介绍
代理成本理论是在研究公司最佳资本结构时形成的。
‘伍’ 简述代理理论及其启示意义谢谢啦!要交了,跪谢!!!!
委托代理理论是过去30多年里契约理论最重要的发展之一。它是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一些经济学家深入研究企业内部信息不对称和激励问题发展起来的。委托代理理论的中心任务是研究在利益相冲突和信息不对称的环境下,委托人如何设计最优契约激励代理人.
什么是代理理论
代理理论(agency cost)最初是由简森(Jensen)和梅克林(Meckling)于1976年提出的。这一理论后来发展成为契约成本理论(contracting costtheory)。契约成本理论假定。企业由一系列契约所组成,包括资本的提供者(股东和债权人等)和资本的经营者(管理当局)、企业与供贷方、企业与顾客、企业与员工等的契约关系。
涉及范围
代理理论主要涉及企业资源的提供者与资源的使用者之间的契约关系。按照代理理论,经济资源的所有者是委托人:负责使用以及控制这些资源的经理人员是代理人。代理理论认为,当经理人员本身就是企业资源的所有者时,他们拥有企业全部的剩余索取权,经理人员会努力地为他为自己而工作,这种环境下,就不存在什么代理问题。但是,当管理人员通过发行股票方式,从外部吸取新的经济资源,管理人员就有一种动机去提高在职消费,自我放松并降低工作强度。显然,如果企业的管理者是一个理性经济人。他的行为与原先自己拥有企业全部股权时将有显着的差别。如果企业不是通过发行股票、而是通过举债方式取得资本,也同样存在代理问题,只不过表现形式略有不同。这就形成了简森和梅克林的所说的代理问题。简森和梅克林将代理成本区分为监督成本、守约成本和剩余损失。其中。监督成本是指外部股东为了监督管理者的过度消费或自我放松(磨洋工)而耗费的支出;代理人为了取得外部股东信任而发生的自我约束支出(如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经营情况、聘请外部独立审计等),称为守约成本;由于委托人和代理人的利益不一致导致的其它损失,就是剩余损失。 代理理论还认为,代理人拥有的信息比委托人多,并且这种信息不对称会逆向影响委托人有效地监控代理人是否适当地为委托人的利益服务。它还假定委托人和代理人都是理性的,他们将利用签订代理契约的过程,最大化各自的财富。而代理人出于自我寻利的动机,将会利用各种可能的机会,增加自己的财富。其中,一些行为可能会损害到所有者的利益。例如,为自己修建豪华办公室、购置高级轿车,去着名旅游区做与企业经营联系不大的商务旅行等。当在委托人(业主)和代理人(经理)之间的契约关系中,没有一方能以损害他人的财富为代价来增加自己的财富,即达到“帕雷托最优化”状态。或者说,在有效的市场环境中,那些被市场证明采用机会行为损害他人利益的人或集团,最终要承担其行为的后果。比如,一个信用等级不高的借款者将难以借到款项或必须以更高的成本取得借款;一个声望不佳的经理。将很难在有效的经理市场上取得一个好的职位;在会计服务市场上,一家被中注协或中国证监会通报批评的会计师事务所,在很短的时间内会丢失大量客户。为了保证在契约程序上最大化各自的利益,委托人和代理人都会发生契约”成本。为了降低代理人“磨洋工”的风险。委托人将支付监督费用,如财务报表经过外部审计的成本。另一方面,代理人也会发生守约成本。例如,为了向委托人(业主)证明他们有效、诚实地履行了代理职责。经理需要设置内部审计部门,相应地就会发生内部审计费用。设置内部审计部门,让股东充分了解经理人员的行为,使股东对经理人员更加倍任,这可以帮助经理巩固他们在公司中的位置,从而维持他们现有的工资水平。西方的一些实证研究文献表明(转引自Adams,1991),委托人监督代理人的费用,体现在代理人所取得的工资薪水中。这些研究还表明,代理人出于自利的考虑,需要设置诸如内部审计之类的监督服务,让委托人充分了解经理人员的努力程度,以降低委托人对管理报酬作出逆向调整的风险。
代理理论的具体内容
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一种法律制度. 代理关系的主体包括代理人、被代理人(本人)和第三人(相对人)。代理人是代替被代理人实施法律行为的人;被代理人是代理人替自己实施法律行为的人;第三人是与代理人实施法律行为的人。
代理关系包括三种关系
一是被代理人与代理人之间的代理权关系;二是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实施法律行为的关系;三是被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承受代理行为法律后果的关系。
编辑本段代理的特征
1、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法律行为。2、代理人直接向第三人进行意思表示。3、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独立地为意思表示。4、代理行为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
代理的适用范围
代理适用于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或终止权利义务的法律行为,同时也适用于法律行为之外的其他行为,如:申请行为、申报行为、诉讼行为。 但是,依照国家法律规定或行为性质必须由本人亲自进行的行为,则不能代理,如遗嘱、婚姻登记、收养子女、约稿、预约绘画、演出等。此外,只有某些民事主体才能代理行为,他人不得代理,如代理发行证券只能由有证券承代理的种类
1、委托代理:这是基于被代理人的委托而发生的代理;2、法定代理:这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发生的代理;3、指定代理:这是基于人民法院或者有关单位的指定行为而发生的代理。
代理的一般要求
代理人行使代理权必须符合被代理人的利益,不得利用代理权为自己牟取私利,必须做到勤勉尽责、审慎周到、以实现和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
无权代理
是指没有代理权而以他人名义进行的民事行为。包括:1、没有代理权的代理;2、超越代理权的代理;3、代理权终止后而为的代理。
无权代理的后果
在无权代理的情况下,如果经过本人追认或者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无全代理人所为代理行为的法律效果归属于被代理人,视为有权代理。此外,无全代理人所为的代理行为的代理行为,善意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在此种情况下,被代理人应当承担代理的法律后果。这主要是为了保护善意的无过失当事人的利益,学理界称为”表见代理”.除上述情况外,无权代理均不对代理人产生任何法律效力.无权代理行为视同为无效民事行为,并产生与之相同的法律后果。
代理理论在财务管理中的实际运用
代理理论对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产生了重大影响。其实际运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代理理论在财务计划中的应用。财务计划分为利润规划和预算编制两部分。通常认为,在预算制定过程实行“参与制”即代理人和委托人以预期效用最大化的姿态参与预算编制工作,委托人对代理人的努力不能直接进行观察和监督,只能依靠会计信息系统的资料对其业绩进行评价。由于代理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可能导致“预算松弛”即预算编制标准较松,代理人很容易完成。避免“预算松弛”唯一有效的办法就是委托人应尽可能地掌握信息,将预算编制确定在一个合理的基础上,从而有效评价代理人的业绩。
2.代理理论在财务控制中的应用。代理理论运用于财务控制比较成熟的两个领域是差异分析调查和业绩评价。差异的分析调查,是对预算执行结果同预算之间的差异进行分析。如果差异大,就是作具体调查,找出产生差异的原因。代理理论提供了管理人员对差异调查模型的行为反应,说明管理者在什么情况下才进行差异调查,对代理人的业绩评价,即使委托人能对代理人的努力直接进行观察和监督,但如果只根据代理人的可控因素进行业绩评价,那么代理人就会同他决策中的风险脱离开,必然不能使委托人的效用最大。因此,代理人应分担一些与未来结果有关的风险,这可通过代理人的报酬同实际成果挂钩来实现。
3.代理理论在筹资决策中的应用。筹资决策是财务管理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企业的资本构成有两个部分,即债务资本和权益资本。最佳资本结构就是使公司总价值最高,同时其资本成本最低的资本结构。&&理论认为,企业的价值随负债比率的继续增加而增加。这是因为债务的利息费用在税前列支,负债给企业带来了税额庇护利益。随着负债比率的继续增加,企业破产的可能性(破产成本)也会增加。同时负债比率的增加使企业财务变得复杂。为了保证投资者、债权人和管理者之间的协议,发生的代理成本也会增加。代理理论运用于资本结构决策,就是通过建立委托人的目标函数找到最佳资本结构。这个函数包括税额庇护利益、破产成本和代理成本,这三个因素都是负债比率的函数。
4.代理理论在股利决策中的应用。股利决策的核心问题是股利发放率的确定,即公司把盈利的多少用来派发股利,多少作为留存收益。股利决策往往对公司的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综上所述,代理理论是对财务管理的理论体系还是实践活动,都具有重大的影响。虽然它更多的是进行定性化分析,但对我们理解财务管理问题的焦点,作出正确的财务决策都具有现实意义。
‘陆’ 供应链成本管理的基础理论都有哪些
供应链成本管理的基础理论:
供应链成本管理虽然是90年代提出的一种新的成本管理模式,但追求其理论渊源,与前人关于成本管理的各种研究理论是分不开的。供应链成本管理理论基础主要包括价值链理论、委托代理理论、交易成本理论和组织间成本管理理论等等。
(一)价值链理论
价值链概念由迈克尔?波特于1985年在其《竞争优势》一书中首先提出,倡导运用价值链进行战略规划和管理,以帮助企业获取并维持竞争优势。价值链分析思想认为,每一个企业所从事的在经济上和技术上有明确界限的各项活动都是价值活动,这些相互联系的价值活动共同作用为企业创造价值,从而形成企业的价值链。比如,每一种产品从最初的原材料投入至到达最终消费者手中,要经历无数个相互联系的作业环节——作业链。这种作业链既是一种产品的生产过程,也是价值创造和增值的过程,从而形成竞争战略上的价值链。
价值链分为三种:企业内部价值链、行业价值链和竞争对手价值链,本文主要探讨的是前两种价值链。企业内部在运作过程中可以分解为多个单元价值链,每个单元价值链既会产生价值,也会消耗成本。某一个价值链单元是否创造价值,关键是看它是否提供了后续价值链单元的所需,是否降低了后续价值链单元的成本。同时,任何一个企业均处于某行业价值链的某一段,价值链的上游是它的原材料或产品的供应商,下游是其分销商或最终顾客。这种价值链的相互联系成为降低价值链单元的成本及最终成本的重要因素,而价值链中各个环节的成本降低则是企业竞争优势的来源。价值链分析对于成本管理理论的最大贡献就在于它拓展了成本管理的视角,将成本管理的重心延伸到了组织边界,不只是局限于企业内部,而是包括了价值链伙伴。
(二)委托代理理论
委托代理理论的核心是解决在利益相冲突和信息不对称情况下,委托人对代理人的激励问题,即代理问题,包括提高代理效果和降低代理成本。从广义上说,存在合作的地方就存在委托代理关系,而供应链成本管理强调的就是关系管理,也就是合作与协调,因此委托代理理论为其提供了分析的理论基础和方法框架。
根据委托代理理论来分析处于供应链中的企业,处于上游的企业所扮演的是代理方的角色,而下游企业是委托方角色。存在委托代理关系就必然要发生代理成本,包括激励成本、协调成本和代理人问题成本等。供应链成本管理中就需要对这些成本进行分析,以期降低代理成本,优化代理效果,使链条间企业的关系成本最低的同时达到良好的合作效果。
(三)交易成本理论
交易成本(TransanctionCosts),又称交易费用,最早由罗纳德·科斯在研究企业性质时提出,是指交易过程中产生的成本。交易成本包括“发现相对价格的工作”、谈判、签约、激励、监督履约等的费用。毫无疑问,利用外部资源将带来大量的交易成本。这就需要一种“围绕核心企业,通过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的控制,从采购原材料开始,制成中间产品以及最终产品,最后由销售网络把产品送到消费者手中的,将供应商、分销商、零销商,直到最终用户连成一个整体的功能性网链结构模式”,这就是供应链。
根据交易成本理论对供应链成本进行分析,可以发现供应链企业之间的交易成本大致包括:
(1)寻找价格的费用;(2)识别产品部件的信息费用;(3)考核费用;(4)贡献测度费用。
另外,供应链企业之间的长期合作建立在利益共享的基础上,利益共享的一个重要依据是各企业在供应链整体运作中的贡献。由于分解和考核各企业的贡献是困难的,这时会存在索取价格超过应得价格的情况,以至于代理人的仲裁必不可少,这也是供应链交易成本的内容之一。因此,为了降低整个供应链的交易成本,企业之间应该建立紧密的合作伙伴关系,彼此信任,通过信息网络技术实现信息共享。
(四)组织间成本管理
组织间成本管理(,ICM)是对供应链中有合作关系的相关企业进行的一种成本管理方法。目标是通过共同的努力来降低成本。为了完成这个目标,所有参与的企业应该认同这个观点:“我们同坐一条船”,并且要鼓励他们增加整个供应链的效率而不是他们自身的效率。如果整个供应链变的更加效率,那么他们分得的利润也就更多。因此,组织间成本管理是一种增加整个供应链利润的方法。由于它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协调,所以它只适用于精细型供应链,因为在精细型供应链中,买卖双方互相影响,信息共享程度也很高。为了使组织间成本管理行之有效,任何改进措施取得的超额利润应该让所有参与的企业共享。这种共享可以刺激到所有参与企业可以更好的共同合作。在供应链中,企业可以有三种途径来应用组织间成本管理来协调降低成本的活动。
第一,它可以帮助企业、它的顾客和它的供应商寻求到新的方法来设计产品,以使得它可以在较低的成本下生产产品。第二,它可以帮助企业和它的供应商寻求方法在生产的过程中更进一步的降低产品成本。第三,它可以帮助企业寻求方法使得企业间的交接地更有效率。
当然,供应链成本管理理论基础除了上述的理论之外,还包括博弈论、约束理论、生命周期成本理论等等,本文对这些理论不再叙述。
‘柒’ 股利代理成本理论的股利代理成本理论的发展
在Rozef的研究里,没有具体界定代理成本的内容,实证时,只是用内部人持股比例和普通股股东的数量作为代理成本的替代。在研究思路上,仍然沿用了“MM理论”研究的逻辑,将现金股利政策作为一个公司内部融资问题进行研究,并最终认为现金股利政策是代理成本与交易成本相权衡的结果;同时,他只讲交易成本而没有将代理成本与公司成长、投资政策联系起来,所以,他只使用了现金流量这一概念,而没有像Jensen那样使用了考虑公司成长所需投资之后的“自由现金流量”的概念。在Rozef之后,现金股利代理成本理论的基本思想主要是由弗兰克·伊斯特布鲁克(Frank H. Easterbrook) (1984)和迈克尔·詹森(Michael C. Jensen)(1986)来完成的。
Easterbrook(1984)认为在现代公司中,众多的股东是委托人,而经理是代理人。股东是公司全部财产的所有者,而经理却不是,因此经理的利益不会与股东的利益相一致。与股利有关的代理成本包括监督成本,另一种则与风险有关。Mahmoud等(1995)对1972—1989年的341家公司进行实证研究的结果也支持了Roezfic的股利代理理论。Porca等(2000)将委托代理理论与股东权益保护结合起来分析股利政策,建立了结果模型和替代模型。结果模型认为股利是有效的股东权益保护的结果,在这种体制下,小股东可以利用法律规定迫使公司发放现金股利,从而避免内部管理人员挥霍公司的利润,谋取私利。替代模型认为股利是股东权益的一种替代品,公司需要到资本市场上去融资,为了能符合规定的条件以顺利筹集资金,公司必须树立良好的形象,而发放现金股利能避免内部人员谋取私利,因而这是公司树立良好形象的一个途径。Porta等人通过对33个国家和地区的4 000家大型上市公司1996年的股利支付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支持了股利代理的结果模型。
(一)伊斯特布鲁克的研究确立了现金股利代理成本理论的基本思想
伊斯特布鲁克(Frank H. Easterbrook)(,l984)在《美国经济论坛》上发表的《股利的两种代理成本解释》表述了他对现金股利政策的基本观点。伊斯特布鲁克将公司的代理成本分为两类。
第一类为监督成本。他认为经济学文献关于股利政策的讨论均是建立在管理者为股东之完美代理人的假设基础上的。但是,现实并非如此,管理者并非剩余索取者,所以他们其实不是公司其他相关利益者(包括股东在内)的完美代理人,只要有可能管理者就会尽其所能追求自身的利益。甚至侵占其他人的利益。因此,公司必须要建立相应的机制以确保管理者能最大化其他相关利益者的利益。而建立相关机制就必然要付出一定的成本,即Jemen所说的代理成本。
第二类是与管理者厌恶风险相关的代理成本。在重温Jemen的代理成本之后,伊斯特布鲁克指出管理者对待风险的态度也是产生代理成本的根源之一。管理者是厌恶风险的,他们往往倾向于选择风险较低、收益也较低的投资项目,但是,股东对待风险的态度却正好相反,他们偏好风险。喜欢风险较高、收益也较高的投资项目,所以,“股东要管理者也像风险偏好者一样行事”。不过追求高风险、高收益的结果乃是以牺牲债权人的利益为代价。当债权人充分认识到股东和管理者的行为后,他们必然会通过各类法律条款或工具来约束管理者的行为,其中,他们可以采用的方式之一就是挑选股利政策。如果债权人可以要求管理者限制股利的支付,把现金留下来作为留存收益。再用留存收益来为投资项目提供资金上的支持,那么,这样就能够降低公司的负债权益比,从而降低公司的风险,让债权人收回本息的权利得到充分的保障。这种做法实际等于把股东的财富转移给债权人。
另外,伊斯特布鲁克认为,较高的和连续的现金股利支付政策可以迫使公司到外部市场融资,以继续他们的经营活动。这样做,一方面公司需接受新股东、市场监管和中介机构等的监督和审查,使经营者按照最大化股东利益的原则行事,从而降低了原来股东的代理成本;另一方面,公司能调整债务股权比率(获得新的贷款利率)以使股东和债权人都不能占优,促使经营者自觉面对风险,从而增加了股东的利益。即使发放现金股利的同时,没有从资本市场上筹集新的资本,也会使公司的债务股权比率增加,这样,股东的财富未转移给债权人。而不断从市场上筹集新资本的意义在于为经营者引入良好的监督机制。
与Rozef相比伊斯特布鲁克(Easterbrook)的理论将公司的代理关系扩大了,从经营者与股东之间扩展到了债权人与公司(包括股东和管理者),并看到了现金股利政策对经营者、股东和债权人利益的影响;清楚地界定了代理成本的内容,并以此为中心讨论了现金股利影响代理人行为的机制,得出高现金股利是抑制经营者滥用股东现金,缓解经营者与股东之间代理问题的机制,同是,也是股东(或股东与经营者合谋)将债权人的财富转移给股东的机制。
因此,伊斯特布鲁克在解决现金股利是“因何”和“如何”减少管理者的代理成本方面做出了重大贡献。但是,他的理论存在一个比较大的缺陷——难以实证检验。伊斯特布鲁克也承认他的观点“很难进行实证检验”,“设计一项实证检验的难度是难以克服的”。
(二)Jensen的自由现金流量假说是考察代理成本理论的另一个视角
迈克尔·詹森(Michael C. Jensen)引入了“自由现金流量”的概念。从另一个方面研究了现金股利是如何降低代理成本的。Jemen(1986)提出了自由现金流量假设。揭示了“管理者手中过多的现金资源是危险的”。提出要遏制其滥用公司的“多余现金”—— “自由现金流量”。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减少管理者可自由支配的现金资源。股利即是其中最直接的手段之一。通过增加现金股利支付或回购股票,把自由现金流量还给股东,可以避免把自由现金流量浪费在低收益的项目上,因此,股利的支付有利于股东代理成本的降低,实质性地提升公司的价值。这样的现金股利可以减少自由现金流量的假说最终又归结到了代理成本理论之上。与伊斯特布鲁克产生了异曲同工的效果。Jemen的研究引入了“自由现金流量”的概念,大大提高了现金股利代理成本理论的可实证性,把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利益冲突集中在对公司剩余现金的争夺上,从这个意义上来看。“自由现金流量”假说,使现金股利在降低代理成本方面的作用更加直观,易于理解,正值有可实证性。其他关于现金股利政策与公司代理问题之间关系的研究基本上是对他们理论的检验与应用。
用内部人持股比例、独立董事在董事会的比例、有无外部大股东等变量表示其他代理问题控制机制,结果发现没有证据表明当美国公司存在其他有效的代理问题控制机制时市场不关心超额现金的水平,即不能否认股利代理成本降低的作用。Baghta(1986)、Smith(1986)、Hansen和Torregrosa(1992)、Jain和Kini(1999)等证明了伊斯特布鲁克关于现金股利具有缓解代理问题作用的前提——公司再融资使管理者被迫接受外部股东、银行和市场等的监督——是存在的。Fhck(1998)和Myers(2000)也提供了现金股利代理理论模型,认为管理者支付现金股利是为了避免股东对其处罚。Crutchley和Hansen(1989)对现金股利作了一个综合分析,也表明现金股利的支付与管理者持股和财务杠杆一样具有监督作用,并可以成为两者的替代。
‘捌’ 代理理论 是什么意思
代理理论是过去30多年里契约理论最重要的发展之一。它是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一些经济学家深入研究企业内部信息不对称和激励问题发展起来的。委托代理理论的中心任务是研究在利益相冲突和信息不对称的环境下,委托人如何设计最优契约激励代理人。
代理理论主要涉及企业资源的提供者与资源的使用者之间的契约关系。按照代理理论,经济资源的所有者是委托人:负责使用以及控制这些资源的经理人员是代理人。代理理论认为,当经理人员本身就是企业资源的所有者时,他们拥有企业全部的剩余索取权,经理人员会努力地为他为自己而工作,这种环境下,就不存在什么代理问题。但是,当管理人员通过发行股票方式,从外部吸取新的经济资源,管理人员就有一种动机去提高在职消费,自我放松并降低工作强度。显然,如果企业的管理者是一个理性经济人。他的行为与原先自己拥有企业全部股权时将有显着的差别。如果企业不是通过发行股票、而是通过举债方式取得资本,也同样存在代理问题,只不过表现形式略有不同。这就形成了简森和梅克林的所说的代理问题。简森和梅克林将代理成本区分为监督成本、守约成本和剩余损失。其中。监督成本是指外部股东为了监督管理者的过度消费或自我放松(磨洋工)而耗费的支出;代理人为了取得外部股东信任而发生的自我约束支出(如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经营情况、聘请外部独立审计等),称为守约成本;由于委托人和代理人的利益不一致导致的其它损失,就是剩余损失。
‘玖’ 代理成本的冲突
代理成本理论是由詹森(Jensen)和麦克林(Meckling)提出的。他们区分了两种公司利益冲突:股东与经理层之间的利益冲突和债权人与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
股东与经理层之间的利益冲突
在企业中,由于经理层不能拥有公司100%的剩余利益,因而由于其努力工作所带来的收益必须在经理层与其他所有者之间进行分享。因此,现实中经理层就有强烈的消极工作的动机。甚至把公司资源转变为个人收益,如建设豪华办公室、提高自己的待遇福利等对公司发展没有意义的事情,从而产生了股东和经理层之间的利益冲突。
债权人与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
由于股东的责任有限,而剩余收益则由股东分享,因此当某项投资具有产生远高于债务面值的收益时,即便成功的概率很低,股东也可能会选择这一高风险投资项目。因为这一风险投资项目一旦成功,超额收益全部归所有者所有;而项目一旦失败,有限责任决定了损失将主要由债权人来承担。
公司最优资本结构的选择
股东与经理层之间的利益冲突所导致的代理成本又被称为“外部股东代理成本”,债权人与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以及与债权相伴随的破产成本又被称为“债券的代理成本”。代理成本理论认为,伴随着股权一债务比率的变动,公司选取的目标资本结构应比较负债带来的收益增加与两种代理成本的抵消作用,从而使公司价值最大化。
委托人的监督成本和代理人的担保成本是制定、实施和治理契约的实际成本,剩余损失是在契约最优但又不完全被遵守、执行时的机会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