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成本核算工资是用实发工资还是应发工资
按应发工资核算成本,进行分配,计入相关账户。
2. 计提工资是按应发还是实发
计提工资按照应发数计入相应的成本费用。在发放时,按扣除个税、社保、公积金后的实发数贷记现金或银行存款等科目。工资是指雇主或者法定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或行业规定、或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以货币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报酬。【【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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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成本核算时工资是按实发工资分配还是应发工资分配
成本核算时工资应当按实发工资分配;
一、应发工资是发放的工资综合,没有扣除任何应当扣除的选项;
二、实发工资就是扣除社保,个人所得税,伙食费等应当扣除的选项时,所发放的工资;
4. 请问分配到生产成本的职工工资是应付工资还是实发工资
按应发工资进成本。
应发工资-扣除项=实发工资
扣除项根据具体的内容,计入“其他应付款”或“其他应收款”等科目
借:生产成本
借:制造费用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
贷:其他应付款——代扣代缴xx保险 (代扣代缴的个人保险)
贷:其他应收款——xx职工 (如工资中代扣的宿舍费、水电费等)
5. 企业在发放工资的时候是按应发金额还是按实发金额入账呢
一、应付职工薪酬的入账金额是应发金额,实发金额是银行存款或现金的数额,分录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应付职工薪酬-保险
银行存款
二、应付职工薪酬的金额既不是实发工资,也不是应发工资,而是应发工资+个人应补-个人应扣的余额。当然如果这两项都为零,则就是应发工资的金额。
三、应发工资是个人的实际税前工资;实发工资是个人扣除社保、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等项目后的工资,有时候也简称税后工资。
(5)应发工资和实发工资哪个计入成本扩展阅读: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非货币性福利"、"其它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等应付职工薪酬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账务处理
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等,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
企业从应付职工薪酬中扣还的各种款项(代垫的家属药费、个人所得税等), 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等科目。
企业向职工支付职工福利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科目。
企业支付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用于工会运作和职工培训,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企业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向职工给予的补偿,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
6. 成本核算时工资是按实发工资分配还是应发工资分配
成本核算时工资是按应发工资分配。因为计提时就是借方增加成本费用,贷方增加应付职工薪酬。
成本核算直接工资,应直接记入“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账户及其有关的产品成本明细账;对于不能确认某一费用,则应按其发生的地噗或用途进行归集分配,分别记入“制造费用”、“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和“废品损失”等综合费用账户。
确定成本计算对象和成本项目,开设产品成本明细账。企业的生产类型不同,对成本管理的要求不同,成本计算对象和成本项目也就有所不同,应根据企业生产类型的特点和对成本管理的要求,确定成本计算对象和成本项目,并根据确定的成本计算对象开设产品成本明细账。
(6)应发工资和实发工资哪个计入成本扩展阅读
成本核算遵循的原则:
一是合法性原则,企业在进行成本核算时,计入的成本费用必须是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的;
二是可靠性原则,是指企业进行成本核算信息要求与客观的经济事项一致;
三是相关性原则,主要包括成本信息的有用性和及时性,有用性是指成本核算要为企业决策提供有效的信息,而及时性是指采取措施及时,信息反馈及时,从而改进工作;
四,分期核算原则,企业生产成本是生产活动按一定阶段划分为各个时期,分别计算各期产品的成本;
五,权责发生制原则,即应由本期成本负担的费用,不论是否已经支付,都要计入本期成本;
六除此之外,还有实际成本原则、一致性原则和重要性原则。
7. 计提工资是以实发工资计提还是应发工资
是应发工资。
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生产成本--工资(应发数)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应发数)
发放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应发数)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其他应收款--社保、住房公积金
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实发数)
(7)应发工资和实发工资哪个计入成本扩展阅读:
一、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外,应当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一)应由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产品成本或劳务成本。
(二)应由在建工程、无形资产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建造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成本。
(三)上述(一)和(二)之外的其他职工薪酬,计入当期损益。
二、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算,并按照准则第四条的规定处理。
三、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预计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一)企业已经制定正式的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提出自愿裁减建议,并即将实施。该计划或建议应当包括拟解除劳动关系或裁减的职工所在部门、职位及数量;根据有关规定按工作类别或职位确定的解除劳动关系或裁减补偿金额;拟解除劳动关系或裁减的时间。
(二)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
8. 应发工资和实发工资的区别
一、应发工资和实发工资的区别
1、应发工资和实发工资的区别如下:
(1)应发工资和实发工资是两个概念,应发工资是劳动者在提供了正常劳动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应发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2)实发工资是在做了合理的扣除后,实际上发到劳动者手里的工资;
(3)劳动者在提供了正常劳动的情况下,在作了符合规定的扣除后的工资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二、年假工资发放标准是什么
1、年休假所得月工资标准为前十二个月应得工资总额-前十二个月加班工资总额后的月平均工资。如职工在本单位工作时间不满十二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月应得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应得工资为用人单位代扣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以及其他扣款前的工资;
2、应休未休年休假的工资支付,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的年休假少于应休天数,应当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平均工资标准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用人单位在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年休假或者安排的年休假少于应休天数,应按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年休假工资,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年休假工资。
9. 结转主营成本时指的是实发工资还是应发工资呢
如果制造人员薪酬计入主营成本 那应该是应发工资
实发工资是扣除了社保 税金等项目的 其实也属于成本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