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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人成本多少钱

发布时间: 2022-09-11 17:53:06

A. 女学生扶老人被讹,证明清白后索赔5万精神损失费,您觉得合理吗

女大学生搀扶摔倒老人反被讹,证明清白后索赔五万,有多少人支持女大学生的这种做法呢。

近日,这样一件事情又在网上引起热议。一位女大学生好心搀扶起了自己摔倒的老人,并拨打120陪同老人到医院,还垫付了1000元医药费。结果老人子女到场后,老人非说是这位大学生撞倒她的,子女便对女大学生恶语相加,并拒还1000元医药费,还要求女大学生赔偿5000元。报警后,民警通过监控还了女大学生清白,女大学生坚决要求老人及子女赔偿5万元精神损失费,否则便以敲诈勒索起诉。


在这件事情中,不少网友将重点放在了女大学生向老人及其子女索赔这个环节上。

有网友认为,既然监控视频已经还了女大学生清白,她也就没必要再为难老人了,劝她放弃索赔。

对于这部分人的观点,并不敢苟同。有一句话叫“未经他人事,莫劝他人善”。

试想,如果事发路段没有监控视频,无法证明女大学生的清白,那么,这位女大学生是不是就得无奈的赔偿老人5000元呢。

做了好事被冤枉,已经给做好事者心理上造成了极大痛苦和伤害,还要赔钱,这种窝囊事谁能接受的了呢。

2014年发生在广东的一个案例,至今令人记忆犹新。好心人吴伟清搀扶摔倒老人后反被讹20万元,老人子女多次上门要钱,导致吴伟清无钱再给而投河自尽,以证清白。闹出了人命,老人最后才承认是自己摔倒的。

事实证明了,某些讹诈者有多可恶,他们是否想过放别人一码呢。


再结合现实,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为什么好心搀扶摔倒老人反被讹的事情屡禁不止,而且有增无减。不正是因为讹人的老人及其家属最后得不到任何惩罚,讹诈零成本,才使得某些老人及其家属有恃无恐,肆无忌惮的对别人实施讹诈。

不能因为讹诈者是老人,就无底线的包容他们的违法犯罪行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老年人违法犯罪,同样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不能让年龄成为老年人违法犯罪的护身符。

为什么现在会导致一些人在街上看到老年人就躲得远远的,摔倒了也不敢轻易上去搀扶,以至于出现了扶与不扶的激烈讨论。不正是让那些讹诈他人的老人败坏了 社会 风气吗,是该对此类老人及其子女作出法律严惩的时候了。


所以,理智的正义者都应该支持这位女大学生坚决向老人及其子女索赔5万元的做法。她不仅仅是在为个人申冤,更是在匡扶、扭转 社会 风气。

结束语:

扶摔倒老人反被讹的一些事例,已经影响到了一部分人发扬中华民族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并不是不想发扬,而是不敢发扬。只有严惩讹诈者,消除此类讹诈现象,才能还 社会 一个正常的风气,使得人们能够放心的搀扶摔倒老人,助人为乐。

大家支持这位女大学生的维权行为吗?

【谢谢朋友们耐心阅读,欢迎关注、评论等,发表看法,一起互动交流!】

老人不幸摔倒,路过的女学生仗义相救,老人醒来后(也许是子女赶来后)认定其为嫌疑人,索要医疗费,女学生百口难辩,无奈报警,警方调取现场监控后还原事情真详,证明女学生是清白的。女孩一气之下,把对方告上法庭,索赔五万元精神费?

我大胆猜测,这大概就是整个事件过程。

本来就是一个善意举动,看见老人摔倒,女学生冲上去救助。助人为乐,扶老爱幼,这是中华民族几千年的美德,没想到遭到被讹,受到莫大委屈和经济上损失,给女学生名声和身心造成严重伤害和不良影响,证明清白后,女学生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索要五万元为自己讨回一个公道。

将心比心,女学生要的一点不多,假设无法证明其清白,她要给老人赔偿的各种费用一定不是个小数目。

同样是人,为什么只许老人及其家属讹人,就不许女学生要求赔偿自己的名誉和精神损失?

我们可怜老人和弱者,是因为他们有可怜之处,象这样的老人,不是可怜而是可恨。

还记得一四年广东吴伟青案,村民吴伟青好心扶摔倒老人反遭索赔二十万,最后跳水自尽以死证清白。

试想一下,如果不是证明了自己的清白,这个女学生也许就是下一个女吴伟青,二十万比五万,已经是够意思了。

无数案例告诉我们,勿以恶小而纵容之,如果行善需要巨大成本,作恶却被轻轻放过,对这个 社会 的和谐就会造成极为不利,也让人们做好事时赡前顾后。

坚决支持女学生的索赔,给女学生点个大赞

这个早就该有人这么做。首先她的立场站的住脚,先被讹后索赔,其次给了对方选择的空间:要么赔钱要么吃官司!哪样都赢定了。给钱免了牢狱之灾,坐牢免了破财。就不能惯着这些人,耍赖讹诈不成一点事没有。这是做个表率警醒,以后再遇到这种事的人知道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利益!

坚决支持女大学生的索赔做法!并以敲诈勒索罪、讹诈罪起诉无良老人!当前,中国已逐步进入老龄化 社会 ,这意味着将有越来越多的老人需要得到各种形式的帮助和扶助,而这些施以帮助和扶助的群体将是新一代的少青中年人。如果不及早制定一套针对老年人完善的扶助法律体系,让 社会 风气回到50 70年代崇尚"助人为乐"的大氛围,让当下出现的老人摔倒讹人、施救者在施救时颤颤巍巍、施救后一片寒心的现象尽快扭转,让全 社会 对“坏人已变老"的认知有所改变,不敢想象整个 社会 将变成怎样!所以,应该以此事件为契机,完善施救、救助,被施救、扶助法律条款,"杀鸡敬猴",让那些碰瓷、讹诈者付出应有的代价,让那些无良者及时断想实施讹人的念头,阻止这些严重影响 社会 风气的不良行为的蔓延,让步入老龄 社会 的中国气正风清,全 社会 重新拾回崇尚尊老爱幼、助人为荣的良好风气!以上只是个人观点,欢迎善意的补充,拒绝恶意的攻击!!

女大学生扶摔倒老人,证明清白后索赔五万,我完全支持她的行为。

现时 社会 ,扶摔倒路人被讹的事件经常出现,而法律并没有对讹人者有所制约,使得做好人好事成本巨大,讹人者无须成本,肆无忌惮,为 社会 以恶驱良开了一个恶例,伤害了人们善良的心,严重影响 社会 的文明进步,我支持女大学生的正义行为,并不是为这一单一事件支持而支持,而是因为这是一个以良驱恶的良好开端,使恶有所顾忌,止步于善,还 社会 原有性本善之人性。

我觉得不合理。因为,她还在上学期间,心理承受能力肯定不强,对她来说,会在心里产生终身阴影,所以,赔她5万元太少太少了。嫌赔多了就别讹人,那就会一分都不用赔。为什么会产生扶人反被讹的现象?原因虽然有多种,但是,与处罚力度太轻有很大的关系。这其实就是一种犯罪行为,不但要给予重罚,还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肯定支持,讹人就应该付出代价,甚至应该追究法律责任,这样才能弘扬正能量,让大家都敢扶。而不是讹人成功了获利,不成功一句道歉了事儿,让扶人的心凉,就是这些讹人的败坏了 社会 风气,从严判决才能让想讹人的人收敛 更有利于整个 社会 ,使更多的需要扶的人得到帮助,毕竟讹人的人是少数。

坚决支持女学生,起诉老人及家属!一、起诉老人恩将仇报,诬陷罪!二、起诉家属殴打他人,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并且赔偿精神损失费10万元!对于这样恶意讹诈她人的情况,必须加以严惩,以儆效尤!让这些倚老卖老,讹诈他人的行为必须,付出高昂的代价,让他们知道,善良的人心,不容伤害!

一片良善反被讹,

农夫遇蛇何其多?

能使毒蛇少害人,

索赔五万不算多!

但愿法官从民意,

肃风正气谱新歌。

坏人不但该赔钱,

吃吃牢饭何不可?

自从南京法官判彭宇案,不是你撞倒的,你干吗去扶,这一判决生效后,使中国的文明倒退了几千年,自从彭宇案后,碰瓷的老人有意无意大量出现,使人们做善事成了一种风险,就是你看到老人摔了,不扶没事,一扶可能产生赔偿风俭,现在通过监控证明了孩子清白,反向老人索赔五万,一点都不过分,但法官不会支持,但女孩的反索赔就是告诉碰瓷的碰瓷也存在风险,所以我个人是支持女孩索赔的,尽管概率很低。

B. 广西又一视频见证扶老人反补讹诈的事实。难道老人家现在都不知谦卑扶人成本太大

那么多扶人被讹的事被报道…还去扶…只能说他钱多

C. 扶人需要多大的勇气和成本

扶人前做好自我保护就可以了,用手机拍视频,找几个证人等

D. 被扶养人生活费标准

一、被扶养人生活费标准是什么
1、被扶养人生活费标准一般需要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该案件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二、被扶养人范围包括哪些
被抚养人范围,被抚养人主要是指依法被抚养的未成年,具体包括:
1、未成年子女(包括养子女、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2、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未成年外孙子女;
3、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

E. 子女扶养老人平等吗扶养费多少钱一个月

老人应称善养费,子女才称抚养费。

如何计算赡养费?
首先计算子女家庭的人均月收入,子女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视为该子女无力向父母提供赡养费。子女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超出部分,二个子女以内的按50%计算赡养费;三个子女以上的按40%计算赡养费。应付的赡养费除以被赡养人数得出付给每个被赡养人的赡养费。
人民法院认定赡养费的标准包括:当地的经济水平、被赡养人的实际需求、赡养人的经济能力。
婚姻法对赡养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第二十六条 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第二十八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第二十九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F. 扶人被讹明明是敲诈,为什么却只是批评教育,而不按犯罪处理

这一点其实与中国的尊老爱幼的传统有关系。因为需要被扶的人大多数都是一些年老之人。他们有着行动不便,记忆力迟缓,等诸多的问题。加上由于中国有尊老爱幼的传统,所以说出现老人讹人的现象总会从宽处理,并不会上纲上线。这一点明眼人都能看的清楚。说好听一点那是讹人,说不好听一点。

那就是敲诈勒索。但是谁让人家是老人呢?有着特殊的优待权。总不会让警察把那些已经行动不便并且摔倒受伤的老人。抓到监狱里去吧。

3,说老人糊涂了记不清楚了,要有医疗单位的证明,如果没有要追究责任。

在看到证据的时候,不能你说糊涂记不清楚了,讹人这件事就不需要负责了。要有医院开具的病例证明,医院开具的病例证明书。没有的话,要追究民事及刑事责任。该罚款的罚款,该判刑的判刑。

4,舆论宣传上,要加大力度,让这样的行为受到谴责。

总之要想杜绝这样的恶习,就应该加大惩罚力度,使人怕犯,不敢犯这样的错误行为,让尊老爱幼这样的传统美德流传下去!

G. 交通事故抚养费的计算标准是多少钱

法律分析:(1)不满18周岁人员被扶养人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18-实际年龄)。(2)18周岁—60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20年。(3)60周岁—75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20-(实际年龄-60)]年。(4)75周岁以上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5年。(5)有其他扶养人时,赔偿义务人承担的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扶养人数。(6)被扶养人有数人时,赔偿义务承担的年赔偿总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H. "扶老人险"反映了什么社会问题

近日,支付宝平台推出了一款“扶老人险”的保险产品。“扶老人险”保费仅为3元,保期一年,投保人投保后,如不幸发生“好心扶起受伤老人反而被讹”的意外事件,最高可获得2万元的法律诉讼费用赔偿,且全年提供法律咨询。该产品在线上发售10天已售出8.5万份,其中超90%的购买人为80后和90后,广东、浙江、江苏三省销量最高。
该保险推出后,引发的争议不断。有人认为,这是用商业模式破解道德痛点的“创新”,2万元的保险能让人们有扶起老人的“底气”和“勇气”。也有人认为,这是一种带有炒作性质的营销,让人根本上去忽视了道德。人民日报记者对老人采访时,问到扶老人险,让老人非常气愤,感觉“被打了一耳光”。
在这样的有人觉得靠谱,有人觉得离谱的情况下,买与不买这个保险都觉得尴尬。其实,扶老人险的背后反映的实实在在都是一系列的社会问题,更是隐藏在看似道德问题背后的阴影。
当下,对于“扶不扶”问题早成为老生常谈的社会问题。扶老人遭受讹诈,在每个月的新闻中总要有上个几起,让老百姓不禁谈“扶”色变。而这样的社会现状跟我国长期以来宣扬的尊老爱幼的传统道德大相径庭,让一些老人不禁感叹人心不古。其实关于“扶不扶”看似是一个道德问题,归根结底是信任危机、社会保障不足等一系列社会的阴影。
首先在于陌生人社会下不信任,导致不敢扶,更不想扶,希望通过“老人变坏”这一论调让自己不必背上道德谴责。
其次在于法律的不完善,以往法律上对于老人诬陷的行为基本上以批评教育为主,惩戒力度太轻会让其他人以为诬陷的违法成本很低,这种破窗效应会让更多的人产生“反正诬告不犯法”的心理,从而导致扶人成本过高,讹诈成本过低而使问题愈演愈烈。
最后在于社会保障的不足,老人缺乏医疗、养老相关的各项保障,只能通过讹诈的形式来解决自身各项疾病问题。
只有解决了这三个问题,才能实现根本上的“保险”。要让扶不扶不再难以抉择,所要做的还有很多,尤其是政府部门更要通过强有力的行政手段予以实现,比如,进一步建立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提高调查取证渠道等。提升公民道德素质、构建社会诚信体系任重而道远,人心扶起来,道德自然也扶起来了。

I. 多人被扶养人生活费计算公式

法律分析:1、城镇居民中:

被抚养人为未成年人:被抚养人抚养费=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8-N)÷扶养义务人人数(N<18);

被扶养人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扶养费=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但超过60周岁的每增加1岁减少1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扶养义务人人数

2农村居民为:

未成年人:扶养费=(市、省)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18-N)(N<18)÷扶养义务人人数。

被扶养人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扶养费=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但超过60周岁的每增加1岁减少1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扶养义务人人数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八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