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什么税金可计入存货成本
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资产的计价一般采用实际成本原则。据《企业会计准则—存货》的规定,存货的实际成本包括购货价格、附带成本、税金和制造费用。从理论上讲,与存货实际成本有关的税金主要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关税、印花税、遗产与赠予税等7种,可分为流转税和附带税。流转税是存货在交易流转(包括进口)时直接发生的税金,如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关税属于流转税;附带税是指印花税、遗产与赠予税,它们不是在存货交易流转时发生的。与存货有关的税金支出应计入有关资产的实际成本:这些税金是进口或购入商品、材料在达到可使用、销售状态前所必需的支出,符合实际成本的定义;税金支出因其金额大,又能具体对象化到单位材料、商品上,同存货的购销直接相关,不宜直接计入当期费用。但实际上,上述税金有的计入了存货的实际成本,有的未计入存货的实际成本,这种处理属于“财税合一”(即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合一)的模式,有违实际成本原则,会计信息缺乏可比性:如为购进货物支付的增值税,有的企业(一般纳税人)计入存货资产的实际成本,有的企业(小规模纳税人)不计入存货资产的实际成本;同一企业在不同情况下,有的增值税付出计入存货资产的实际成本,有的不计入存货资产的实际成本:一般纳税人为生产产品而购入存货的取得并保管好了专用发票的,因可抵扣而不计入存货的实际成本,一般纳税人如购入为在建工程项目的存货支付的增值税计入存货的实际成本,为生产产品而购入存货的未取得或取得的专用发票不合法或未保管好的,均计入存货的实际成本。
一、增值税
增值税的会计核算贯穿于企业购、产、销各环节,增值税纳税人分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存货增加时支付的增值税额计入存货的实际成本,借记“原材料”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一般纳税人增加存货,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支付的进项增值税额不计入存货实际成本,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分离的设想,不论小规模纳税人还是一般纳税人,不论是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存货增加时支付的增值税额都应计入存货实际成本,借记“原材料”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消费税
与存货有关的消费税业务为企业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据《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委托方对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直接用于销售的,委托方将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款计入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成本,借记“加工商品”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委托方对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委托方可将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款抵扣,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分离的设想,委托方对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无论是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还是直接用于销售,都可将受托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款计入存货的实际成本,借记“委托加工材料”或“加工商品”,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资源税
资源税与存货实际成本相关的业务是收购未税矿产品和外购液体盐加工成固体盐。据《资源税暂行条例》规定,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为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企业以收购未税矿产品实际支付的收购款及代扣代缴的资源税款作为矿产品的实际成本,借记“材料采购”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等科目;企业外购液体盐加工成固体盐的,购入液体盐支付的资源税(销售液体盐的单位为扣缴义务人)税款可以抵扣,按允许抵扣的资源税款,借记“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按外购价款扣除允许抵扣资源税后的数额,借记“原材料”等科目,按应付的全部价款,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在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分离的情况下,可设想收购未税矿产品和为加工固体盐而外购液体盐支付的资源税额全记入存货的实际成本,按应付的全部价款,借记“材料采购”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纳税人,存货的实际成本中包含增值税、消费税,当然也应包含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计提应交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科目。在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分离的情况下,可设想将因存货增加交纳增值税和消费税而交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计入存货实际成本,借记“原材料”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科目。但考虑到现行城市维护建设税条例规定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三税税额的1%或者5%或7%计提,城市维护建设税税额较少,根据重要性原则和可操作性,可将因存货增加而须交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作为期间费用,记入“管理费用”科目,即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科目。
五、关税
与存货实际成本有关的关税是指进口货物交纳的关税,一律计入进口货物的实际成本,借记“原材料”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此会计处理方法符合实际成本原则,在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分离的情况下不必改革。
六、印花税
应计入存货实际成本的印花税是指购入存货或接受捐赠存货、接受投资转入存货而签定购销合同、产权转移证书据而缴纳的印花税。企业缴纳的印花税全部计入“管理费用”科目,金额较大时先计入“其他应收款”科目。根据实际成本核算原则,因存货增加而缴纳的印花税应计入存货的实际成本,但考虑到购销合同缴纳印花税适用0.03%的比例税率,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适用0.05%的比例税率,印花税的金额一般较小。因此,在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分离的情况下,结合运用实际成本原则和重要性原则,可设想将因存货增加而缴纳的印花税在金额较小时作为期间费用,计入“管理费用”科目,金额较大时计入存货的实际成本。当企业购买印花税税票时,借记“管理费用”或“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现金”或“银行存款”科目。当因存货增加而需在购销合同或产权转移书据上贴印花税票且金额较小时,不作会计处理;当应贴印花税票而金额较大时,可借记“原材料”等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使用原购税票时)或“银行存款”(新购税票贴花时)科目。
七、遗产与赠予税
我国目前尚未开征遗产与赠予税,但根据税制改革目标将开征此税。其纳税人是继承和接受捐赠的单位和个人,与存货实际成本有关的遗产与赠予税是企业接受捐赠存货时应缴纳的遗产与赠予税,据实际成本原则,应计入存货实际成本,可借记“原材料”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遗产与赠予税”科目。
⑵ 为什么不能抵扣的增值税要计入存货成本
不知道你有没有理解增值税。我们销售商品的时候,假设2月你销售商品不含税10万元,销项税1.6万,购买原材料不含税8万元,进项税1.28万元,税法规定,增值税是价外税,我们购买的原材料的进项税是可以用于抵扣销项税的,2月份你要交的增值税就是1.6-1.28=0.32万。2月份你购买东西总共付款8+1.28=9.28万,但是进项税款部分已经抵扣销项税,从另一种角度理解就是你购买原材料的价格只有8万元。如果你由于种种原因进项税不能抵扣,你购买原材料的价格就是价税合计9.28万元。
⑶ 中级实物第二章存货这道题里的增值税48为什么计入成本不应该是3000-1000+300=2300
存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
1、采购成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如关税)、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其中,存货的购买价款是指企业购入的材料或商品的发票账单上列明的价款,但不包括按规定可以抵扣的增值税额。
本题“普票上的增值税额48万元”不属于可以抵扣的增值税额,所以应纳入存货成本。(另外,今后需注意题干,若购买方为小规模纳税人,即使收到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应增值税额也应计入存货成本,因为小规模纳税人不能抵扣进项税)
2、加工成本:在存货加工过程中发生的追加费用,包括直接人工以及按照一定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
3、其他成本:除采购成本、加工成本以外的,使存户哦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其他支出。企业设计产品发生的设计费用通常计入当期损益,但为特定客户设计产品所发生的、可直接确定的设计费应计入存货的成本。
⑷ 为什么购入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税金要都计入资产成本中
因为购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后,不进入流转环节(未出售),所以不用能抵扣进项税额,不能抵扣的税金部分,都要计入资产成本中,做为提取折旧或摊销的基数。
外购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买价、增值税、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如场地整理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4)存货的税费为什么计入成本扩展阅读
购入资产的成本计算:
用购买方式来取得资产,是企业取得资产的--种主要方式。其实际成本包括为购买该资产所支付的全部价款,以及使其达到预期工:作状态所支付的各种合理支出+具体来说,各种资产的计价标准如下:
1.存货。存货成本包括买价、运杂费、合理损耗、整理挑选费用等。商业企业购进商品则--般按支付价款计算成本,运杂费等其他费用不作为存货的成本。
2.固定资产。固定资产购入成本是指购买固定资产中发生的、一直到固定资产达到可使用状态为止的全部资金耗费。包括买价、途中运杂费、保险费、安装费和试车费等。
3.投资。企业为了获利或其他目的,而把自己的资金投到其他单位。从而取得的一种权利,就叫投资:投资的成本即取得这-,权利所付出的代价。包括买价、手续费、支付的佣 金、税金等,
4.其他,如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等,也都是按实际取得成本来计价的。
⑸ 企业购入的库存商品,如果用于职工福利,则负担的增值税应计入库存商品成本中。为什么
根据增值税税法规定:用于职工福利、个人消费的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记入相关成本费用科目。如果已经抵扣,才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转进相关的成本费用中去。
⑹ 关税为什么一定要计入成本里而进项税不计入成本里,详细点说明,谢谢
关税是价内税,是价格的组成部分,所以应计入成本内,进项税是购进货物的增值税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而增值税属于价外税,可以用于抵扣,故不计入成本。
关税是指一国海关根据该国法律规定,对通过其关境的进出口货物征收的一种税收。关税在各国一般属于国家最高行政单位指定税率的高级税种,对于对外贸易发达的国家而言。
关税往往是国家税收乃至国家财政的主要收入。政府对进出口商品都可征收关税,但进口关税最为重要,是主要的贸易措施。
税则
关税税则又叫海关税则,是指一国对进口商品计征关税的规章和对进口的应税商品和免税商品加以系统分类的一栏表。它是海关征税的依据,是一国关税政策的具体体现。
从内容上来看,海关税则一般包括两部分:一是海关征收关税的规章、条例和说明;二是关税分率表。关税税率表又由税则号、商品名称、海关税率等栏目组成。
以上内容参考 网络——关税
⑺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以存货作为合并对价,为什么增值税要计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
对于投资企业来说,这笔销项税税金是取得长投的成本之一,所以应记入长期股权投资。因为存货投入被投资企业后,存货相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就不能由投资企业抵扣了,只能由取得存货的被投资企业抵扣进项税,所以这个成本要计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
非同一控制是合并方付出的代价的市价作为长期股权投资初始入账价值
借:长期股权投资
市价记(包括税费、货物售价、交易费用)
贷:主营业务收入 市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视同销售市价附带税-银行存款 交易费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账面价值
贷:库存商品 账面价值
(7)存货的税费为什么计入成本扩展阅读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按享有被投资单位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应收股利”科目,按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贷记有关资产或借记有关负债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科目;
为借方差额的,借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科目,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借记“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以存货交换长期股权投资,这属于增值税中的视同销售行为,需要确认销项税额。但投资方并未取得相应的货币对价,所以这一项销项税额需要计入长期股权投资。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网络-长期股权投资
⑻ 一般纳税人的普通发票注明的增值税为什么可以记入到存货的采购成本里
普通发票,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增值税不能抵扣,所以要与不含税的价款合并后计入存货的采购成本。
供参考。
⑼ 为什么一般纳税企业进口应税消费品支付的消费税,应计入存货成本
因为进口应税消费品。在进口环节应交的消费税,计入该项物资的成本。
基本上记住以下几点就可以了:
1、销售商品应交的消费税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不计入成本。
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如用于在建工程,消费税计入工程的成本。
3、需要交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直接销售的,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记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按规定准予抵扣的,应按已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待用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生产出应纳消费税的产品销售时,再交纳消费税。
(9)存货的税费为什么计入成本扩展阅读:
消费税(Consumption tax/Excise Duty)(特种货物及劳务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是政府向消费品征收的税项,可从批发商或零售商征收。消费税是典型的间接税。消费税是1994年税制改革在流转税中新设置的一个税种。
消费税实行价内税,只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在以后的批发、零售等环节,因为价款中已包含消费税,因此不用再缴纳消费税,税款最终由消费者承担。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消费税是以特定消费品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属于流转税的范畴。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部分消费品再征收一道消费税,目的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消费税是对特定货物与劳务征收的一种间接税,就其本质而言,是特种货物与劳务税,而不是特指在零售(消费)环节征收的税。消费税之“消费”,不是零售环节购买货物或劳务之“消费”。” ----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包括:
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他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根据《国务院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适用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收暂行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也是消费税的纳税人。
消费税是国家为体现消费政策,对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征收的一种税。
消费税是对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和进口税法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是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在特定的环节征收的一种间接税。
应税消费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在生产销售、移送、进口时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
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在生产销售、移送、进口时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
主要包括五种类型的产品:
第一类:一些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焰火、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等;
第二类: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如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档手表、化妆品、高尔夫球及球具等;
第三类: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游艇、小汽车、摩托车(气缸容量在250毫升以上)等;
第四类: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如成品油等;
第五类: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产品,如汽车轮胎等(已于2014年12月1日停止征收)。
⑽ 为什么有些税费要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有些要计入管理费用,还有的要计入成本呢
根据会计原理及《企业会计准则》,将由不同业务情况下产生的不同税种分别计入不同科目进行归集核算。
一、营业税金及附加,是反映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应负担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对于企业来说,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三大流转税种,是由于企业主要业务产生的,除增值税根据税法价外税的处理直接计入负债,营业税和消费税及以此三种税缴纳金额为计税基础的城建、教附、地方教附(即附加税)都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
二、管理费用,是指 企业行政管理部门 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 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因此,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矿产资源补偿费及一些地方规费等,这些税种有些是不受主要经营业务影响,即使没有业务发生例如停产、歇业等也需要缴纳(例如车船税、土地使用税等),有些虽然是由业务产生(例如购销合同印花税),但与业务实际发生额没有直接关系。这些税种非常符合管理费用的定义,因此属于管理费用,在发生时记入管理费用科目。
三、其他业务成本,指企业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成本。为了体现会计原理的收入费用配比原则,其他业务产生的的各项税费,计入其他业务成本。
四、购置资产发生的税费,按企业会计准则之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准则,购置时发生的相关税费计入各资产购置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