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十一条对书面形式作出了进一步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㈡ 招标合同有哪些不同类型
一、按工作内容分:工程 咨询服务合同(包括设计合同,监理合同)勘测合同、工程施工合同、货物采购合同(包括机械设备、材料)等
二、按承包范围分:设计-建造合同、交锁匙合同、施工总承包合同、分包合同、劳务合同、设计-管理合同、CM合同等
三、按合同支付方式分: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补偿合同。
㈢ 成本加固定费用合同 最大成本加费用合同有什么区别
定义
成本加酬金合同也称为成本补偿合同,这是与固定总价合同正好相反的合同,工程施工的最终合同价格将按照工程实际成本再加上一定的酬金进行计算.在合同签定时,工程实际成本往往不能确定,只能确定酬金的取值比例或者计算原则.由业主向承包单位支付工程项目的实际成本,并按事先约定的某一种方式支付酬金的合同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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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点
这类合同中,业主承担项目实际发生的一切费用,因此也就承担了项目的全部风险。
但是承包单位由于无风险,其报酬也就较低了。
这类合同的缺点是业主对工程造价不易控制,承包商也就往往不注意降低项目的成本。
对业主而言,这种合同也有一定的优点:
1.可以通过分段施工,缩短工期,而不必等待所有施工图完成才开始投标和施工.
2.可以减少承包商对立情绪,承包商对工程变更和不可预见条件的反应会比较积极和快捷.
3.可以利用承包商的施工技术专家,帮助改进或弥补设计中的不足.
4.业主可以根据自身力量和需要,较深入地介入和控制工程施工和管理.
5.也可以通过确定最大保证价格约束工程成本不超过某一限值,从而转移一部分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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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条件
1.需要立即开展的项目(紧急工程)。时间特别紧迫,如抢险,救灾工程,来不及进行详细的计划和商谈.
2.新型的工程项目。
3.风险很大的项目(保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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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
成本加酬金合同有许多种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成本加固定费用合同.
2.成本加固定比例费用合同.
3.成本加奖金合同
4.最大成本加费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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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成本补偿合同包括哪些合同
成本补偿合同一般称为【成本加酬金合同】,是合同计价方式的一种。成本补偿合同还有成本加固定费用合同、成本加固定比例费用合同、成本加奖金合同、最大成本加费用合同等形式
㈤ 项目合同的分类
工程总承包合同(业主与总承包商)
工程分包合同(总承包商与分承包商)
转包合同(承包商之间)
劳务分包合同(包工不包料合同)
劳务合同(承包商雇佣劳务)
联合承包合同(两个或两个以上合作单位) 固定总价合同
计量估价合同
单价合同
(1)按分项工程单价承包
(2)按最终产品单价承包
(3)按总价投标和决标,按单价结算出工程价款
成本加酬金合同 “交钥匙”工程合同: 从设计、材料及设备采购、施工到试生产的全部工作全由乙方总承包,到项目全部竣工、试生产正常并达到能正常生产的水平后,再把完成的项目交给甲方。
包设计—采购—施工合同: 不包试生产和生产前准备工作。
包设计—采购合同
设计合同
施工合同
技术服务合同
劳务承包合同
管理服务合同
咨询服务合同
㈥ 卖方立场加固定筹金合同怎样优选时间,绩效,成本
一.总价合同(Fixed Price FP):为既定的产品或服务的采购设定一个总价,采用总价合同,买方必须准确定义要采购的产品或服务。
1.固定总价合同(Firm Fixed Price-FFP):采购的价格在一开始就被确定,并且不允许改变(除非工作范围发生变更),因合同履行不好而导致的任何成本增加都由卖方负责。在FFP合同下,买方必须准确定义要采购的产品或服务,对采购规范的任何变更都可能增加买方的成本。
2.总价加激励费用合同(Fixed Price Incentive fee-FPIF):合同总价固定,但买卖双方事先约定合同的最高限价(Ceiling Price)、目标成本(Target cost)和,卖方的目标利润(Target Fee),如果卖方能低于目标成本完成合同,节余部分由双方按一定的比例分成;如果卖方的实际成本高于目标成本,超出部分按比例从卖方的利润中扣除,但不管卖方的实际成本有多少,买方最多支付不超过最高限价的金额。适用范围:主要用于执行期长、合同金额教大且产品能清楚定义的采购。
3.总价加经济价格调整合同(Fixed price with Economic Price adjustment-FP-EPA):它是一种允许根据条件变化(如通货膨胀、某些特殊商品的成本增加或降低),以事先确定的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最终调整的特殊的总价合同。适用范围:卖方履约要跨越相当长的周期或买卖双方之间要维持多种长期关系。
二。成本补偿合同(Cost-Reimbursable contracts):向卖方支付为完成工作而发生的全部合法实际成本(给予成本补偿),外加一笔费用做为卖方的利润,适用范围:当工作范围在开始时无法准确定义从而需要在以后进行调整,或项目工作存在较高的风险,采用该合同可以使项目具有较大的灵活性,以便重新安排卖方的工作。
1.成本加成本百分比合同(CPPC):为卖方报销卖方实施合同工作发生的允许成本,同时卖方获得一定的酬金,通常按照商定的百分比以成本为基数计算。酬金因实际成本的不同而异。
2.成本加固定费用合同(CPFF):为卖方报销履行合同工作所发生的一切可列支成本,并向卖方支付一笔固定费用,该费用以初始项目成本估算的某一百分比计算。费用只能针对已完成的工作来支付,并且不因卖方的绩效而变化,除非项目范围发生变更,费用金额维持不变。
3.成本加激励费用合同(CPIF):为卖方报销履行合同工作所发生的一切可列支成本,并在卖方达到合同规定的绩效目标时,向卖方支付预先确定的激励费用,在CPIF合同中,如果最终成本低于或高于原始估算成本则买方和卖方需要根据事先商定的成本分摊比例来分享节约部分或分担超出部分。
4.成本加奖励费用合同(CPAF):为卖方报销履行合同工作所发生的一切合法成本,只在满足了合同中规定的某些主观的绩效标准的情况下,才能向卖方支付大部分费用。
三.工料合同(T&M):也称单价合同,即只规定了卖方所提供产品的单价,根据卖方在合同执行中实际提供的产品数量计算总价,工料合同是兼具成本补偿合同和总价合同的某些特点的混合型合同,它与成本补偿合同的相似之处在于,它们是开口合同,合同价因成本增加而变化,适用范围:短期服务和小金额;工作范围未明确就要立即开始工作时,增加人员、聘请专家以及寻求其他外部支持。
㈦ 什么是成本补偿合同
成本加固定费用合同,为卖方报销履行合同工作所发生的一切可列支成本,并向卖方支付一笔固定费用,该费用以项目初始成本估算的某一百分比计算。
成本加激励费用,为卖方报销履行合同工作所发生的一切可列支成本,并在卖方达到合同规定的绩效目标时,向卖方支付预先确定的激励费用。如果最终成本低于或高于原始估算成本,则买方和卖方需要根据事先商定的成本分摊比例来分享节约部分或分担超出部分。
成本加奖励费用,为卖方报销一切合法成本,但只有在卖方满足合同规定的、某些笼统主观的绩效标准的情况下,才向卖方支付大部分费用。完全由买方根据自己对卖方绩效的主观判断来决定,并且卖方通常无权申诉。
㈧ 如何区分成本补偿合同与工料合同
看是否有项目工作说明书,即是否有一个大致的范围。
如果有,则应用成本补偿合同;如没有,则应用工料合同。
㈨ pmp合同的类型有哪些
项目合同主要包括四大类,分别为总价合同、成本补偿合同、工料合同、单边合同。
一、总价合同
总价合同是对合同工作规定一个总价。在这种合同下,买方必须准确定义工作范围,只有工作范围很清楚的项目才可以使用总价合同。从成本风险的角度来说,业主方(甲方)的成本风险最低,基本没有成本风险。
总价合同又可分为:
1.固定总价合同。在既定的工作范围之下,价格是绝对固定的,除非工作范围出现变更,负责不允许调整价格。
2.总价加经济价格调整合同。在总价的基础之上允许根据通货膨胀的情况来调整合同价格。适用于履行期较长的合同。
3.总价加激励费用合同。在总价的基础上规定相应的激励费用,以调动卖方的积极性,是买卖双方的目标趋于一致。在这种合同下通常会规定一个最高限价,付款总数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二、成本补偿价合同
成本补偿合同是指以卖方从事项目工作的实际成本作为付款的基础,即成本实报实销。
适用于买方工作范围很不清楚的项目,或者买方非常信任卖方,想与卖方合作的情况。在这种合同下,买方的成本风险最大。
成本补偿合同又可分为:
1.成本加固定费用。成本实报实销,买方另外向卖方支付固定利润,无论实际成本多少,利润都保持不变。
2.成本加激励费用。买方向卖方的付款由三部分组成:实际成本、一笔固定费用、按合同规定的方法计算的对固定费用的调整数。
3.成本加奖励费用。成本实报实销,买方再凭自己的主观感觉给卖方一笔利润,卖方只能无条件接受。
4.成本百分比。买方在卖方实际成本的基础上,再加上以该成本的某个百分比计算的利润向卖方付款,卖方的实际成本越高,所得到的利润也就越高。
三、工料合同
工料合同也叫“时间和手段合同”,是指按项目工作所花费的实际工时和材料数、事先确定的单位工时费用标准和单位材料费用付款。
适用于工作性质清楚但具体工作量无法确定、规模小、工期短、不复杂的项目。在这种合同下,买卖双方分担成本风险,即买方承担工作量的风险,卖方承担单价的风险。
四、单边合同
另外,项目中还有一种常用合同是订购单。对于大量采购标准化产品,通常可以买方直接填写卖方提供的订购单,卖方照此供货,又叫单边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