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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费属于什么成本

发布时间: 2022-08-11 22:10:41

1. 保密费可以含在工资中吗

分析如下:

1、 针对在职人员,作为工资结构中的一部分,随工资发放。

2、 针对在职人员,按照一定周期(如年度)一次性发放。

3、 针对在职人员,以保密抵押金的形式从工资中扣除,无泄密情况时全额返还。

4、 针对离职人员,离职时约定保密年限和保密费标准,按照保密年限发放。

这里需要说明,企业可以发放保密费,但是并不意味着没有发放保密费,员工就没有保密义务。另外针对在职人员发放的保密费,并不能代替离职后的保密费和竟业补偿金。

(1)保密费属于什么成本扩展阅读:

工资内容: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89年9月30日国务院批准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发布)的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1、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包括: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岗位)工资;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运动员体育津贴。

2、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实行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工资制,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按工会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3、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包括:生产奖;节约奖;劳动竞赛奖;机关、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其他奖金。

4、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5、津贴包括: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及其他津贴。

6、物价补贴包括:为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上涨或变动影响而支付的各种补贴。

7、加班加点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加班工资和加点工资。

8、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包括: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附加工资、保留工资。

2. 保密费属于工资吗 补助属于工资吗

法律分析:保密费不属于工资,补助属于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二条 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企业为了保护其正当的经济利益,要求员工保护商业秘密,应受法律保护。

《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第三项 职工困难补助,或者企业统筹建立和管理的专门用于帮助、救济困难职工的基金支出。”

3. 保密津贴多少

用人单位是否必须向员工支付保密费?

答案是否定的。

保密是劳动合同的附随义务,用人单位与员工建立了劳动关系,员工的义务之中就包括了对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保守。或者可以认为,用人单位向员工支付的工资里面就包含了保密义务的对价。至少在大陆现行劳动法下主流的观点和司法实务是这么认为的。

因此,用人单位即使不向员工支付保密费,员工也有保密的义务。有的HR会问,那么保密协议的签订意义何在呢?

我想至少有这么几个:

1、明确保密的范围;

2、不能约定违约金,但可以约定损害的计算方法与范围。如是否将诉讼、调查费用计算进去;

3、对员工遵守保密义务有一个提醒、警示的心理作用,工资里有保密费一项时,员工会更加认真的履行保密义务。

保密费能否代替竞业限制补偿金?

答案是否定的。

保密费与竞业限制补偿金的名义、性质、发放时机都不同。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承担竞业限制义务,必须由用人单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且该补偿金必须在离职后按月发放。

而保密费不同。因此这里要注意,千万不能想当然地以在职期间的保密费代替竞业限制补偿金,否则到时候单位既掏了钱,还起不到预期的竞业限制作用。

保密费是工资吗?

答案是肯定的。

工资包括津贴、补贴,保密费相当于一项员工的特殊津贴或岗位津贴,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的规定》属于工资的范围。根据我的经验,北京地区的司法实务中,只要对员工现金发放的费用,不是凭票据报销的,都是按工资处理,不论是叫保密费,伙食补贴,通信费用,还是别的什么。

从情理上这也很好理解。如果保密费可以不算工资,那么用人单位就很容易以保密费发放的方式来降低工资基数了。降低工资基数就降低了缴税基数,降低了社保缴费基数,降低了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降低了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会给用人单位带来一系列的好处,而给劳动者带来损害。这显然是不合常理的。

是否可以约定劳动者违约时保密费退回?

答案是否定的。

理由是这种约定实质上是一种关于违约金的约定,而按《劳动合同法》除了培训服务期与竞业限制这两种情况外,约定违约金条款是无效的。

约定按月发放保密费,如果劳动者违约,则保密费应退还,是不是违约金条款?

我认为是的。如前述,保密费是工资。不论违反保密义务造成的损失多大,保密费均退还,显然是预先约定一个违约的赔偿金额,而非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这正是违约金的特点。因此,这是一种“改头换面”的违约金条款,是无效的。

当然,在心理上,这可能会对员工形成一种约束。

4. 保密费用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保密业务经费是为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用于保护国家秘密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和装备等方面的经费,包括保密事业经费和保密技术专项经费。

法律依据:《保密业务经费管理暂行规定》 第二条 保密业务经费的开支科目和范围(一)购置费1、机电设备购置费:办公用微机、复印机、打印机、录像机等机电设备的购置费;2、车辆购置费:业务用车辆的购置;3、通讯设备购置费:业务用无线、有线通讯设备、器材的购置;电话总机、分机及直拨电话的初装费(包括移机费)。(二)消耗费1、机电设备消耗费:上述机电设备的修理费、材料消耗费;2、车辆消耗费:各种业务用车辆的维护保养费、修理费(包括修理用零配件、工具的购置费)、燃料及其他油料的购置费、按规定缴纳的养路费、保险费、过桥费和存车费等;3、邮电费:业务使用的长途(国际、国内)电话费、电传及传真费用、业务邮寄信函的邮资费和电报费。(三)调研费1、会议费:按规定开支的业务性工作会议的费用;2、差旅费:在编在职人员的办案差旅费。

5. 保密费是不是工资

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保密费是基于劳动者岗位特殊,作为工资支付周期内向劳动者支付的固定金额,属于工资的组成部分。
【法律依据】
《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